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如何惩治和防范行贿行为的对策思考

建立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对存在行贿行为的人员进行记录和追责,形成有效的约束 机制。
加强教育和宣传
开展广泛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 公众对行贿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形成抵制行贿的社会氛围。
加强学校教育,从小培养公民的 诚信意识和廉洁观念,树立正确
行为,加强国际法的约束力。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01
引进国际反腐经验和制度
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反腐经验和制度,如新加坡的反腐制度、美国的
《联邦贿赂法》等,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完善。
02
加强国际交流与培训
与国际反腐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反腐培训和研讨,提高反腐意识
和能力。
03
引进国际先进的审计和监管技术
的价值观。
鼓励媒体对行贿行为进行曝光和 舆论监督,提高行贿行为的曝光
度和惩戒力度。
推行阳光政务,增加透明度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推动 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 明度。
推行电子政务,方便公民查询 政府信息和参与公共事务,减 少权力寻租的空间。
强化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 公共资源分配的监管,防止利 益输送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
加强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贿行 为的监督和制约,及时发现和惩治 行贿行为。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 同打击跨国行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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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国际合作与借鉴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行贿行为
建立国际反腐合作机制
01
加强各国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合调查和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跨
腐败组织,如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世界银行
集团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

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一、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
就当前的情况而言,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企业对市场竞争压力的不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这种压力既可以变成企业发展的动力,也可能使企业偏离正确的经营方向,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政企分开以后,公有制企业开始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
为了获得较好的发展环境,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免遭市场淘汰,一些企业就可能采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是计划经济解体后的产物,这些与市场经济同命运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迅速发展壮大中积累了大量财富,形成了新的利益群体。
他们不仅在经济中要求发展,在政治上也希望得到一定的权利,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利益。
他们购买或“租用”权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欲望比公有制企业更加强烈。
非公有制企业有财力作后盾,其财务制度也比较灵活,支付非正常经营活动的费用很方便。
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们往往用金钱开道,打通各种关节,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收买政府公职人员为之服务。
企业在竞争的压力下所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们常说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
在理论上,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是明确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受全体人民的委托代理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但是具体到一个企业,由谁代表政府和人民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国有资产在企业中实际上变成了“无主财产”,这样就为腐败分子任意侵占开了方便之门。
(三)体制转轨时期政府权力对经济的违规介入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转轨时期。
贿赂罪之成因对策

贿赂罪之成因及对策【容摘要】贿赂犯罪自古到今都是普遍存在一种腐败现象,它有着胚芽性的原因,也有着现实存在的成因。
要达到真真正正打击和遏制这种犯罪的发生,就必须透过其表面原因,相对应地制定预防的对策。
【关键词】贿赂罪现状成因对策一、贿赂罪概述在理论上,“贿赂”是贿赂罪的行为对象,是“作为职务行为的代价所赠受的不法报酬”。
①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每一个有所作为的执政者,无不从清贪肃廉入手以图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权;几乎每一个衰败王朝,无不是在腐败官吏横行的苟苟营营中最终坍塌毁灭。
横看世界,对贿赂犯罪的治理无不关系着一个国家的兴衰成败。
新加坡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对于它长期以来政局的稳定,政策的连续以及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反观南美等一些国家,正是由于贿赂盛行,政府不廉洁,导致政局动荡,经济长期处于徘徊停滞状态。
贿赂犯罪作为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犯罪形态之一,其运动与发展总是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现状具有不可分离或必然的联系。
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社会的经济体制、激励机制、经济成份、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调控经济的职能手段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
经济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与①见佚名:《论我国刑法贿赂罪贿赂X围的重新定位》,2007年11月22日,论文网,.lunwentianxia./pr。
此相关的犯罪形态的变化。
其犯罪手段、犯罪目的、犯罪部位、犯罪比率和犯罪数额与以前相比有巨大的差异。
如果说,10年前贿赂犯罪数额上万元,上百万元就足以引起社会的轰动效应的话,那么进入90年代,进入二十一世纪,受贿数额愈千万元,数千万元已经不是一件令人惊奇的新鲜事了。
贿赂犯罪实质是一种权钱交易,是政治权力和金钱利益的结合。
权钱交易是贿赂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我们只要从贿赂犯罪中分离出“权力”和“利益”这两个基本要素,便可以从贿赂犯罪的所有现象中分析出它的流动规律。
②当然这是站在刑法犯罪的角度来说的,其实贿赂还可见于经济往来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行贿案件若干问题调研报告范文]大学生调研报告范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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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贿案件若干问题调研报告范文]大学生调研报告范文3000字关键词行贿案件若干问题一、行贿案件的特点2.从行贿人的身份来看,身份复杂难以界定,但非国有单位人员居多。
在转型期的市场经济中,行贿者身份大多复杂,有的是国企中的职工,与企业实行承包制;有的挂着单位的牌子,实质上个人经营,如建筑市场的包工头、项目经理等;更多的是个私企业、民营企业,这些非国有单位人员缺乏组织管理,为谋取私利,往往任意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3.行贿行为长效化。
大多数行贿人已经不再是为一时、一事之利而行贿,而是谋求与一些领导干部建立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通过细水长流的人情往来,将这些领导干部牢牢地控制住,为以后办事打基础。
4.行贿金额不断增大。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金钱的作用和诱惑力进一步增大,金钱既是行贿的“武器”,也是行贿者追求的主要目的。
行贿者由于对权力、金钱追求无止境,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惜重金大肆行贿,使行贿犯罪呈现一种内在的加速发展趋势。
二、行贿案件产生的原因1.在思想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在行贿犯罪的行贿人中,除了少部分是因受贿人不断索要而不得已向受贿人行贿外,大部分人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而主动向受贿人行贿,这部分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忘记了党纪国法,在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法制和道德防线被冲垮,于是他们逐步蜕化,走上了犯罪道路。
2.相关立法不够完善。
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定,仍不尽完善。
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但何谓“不正当利益”,法律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不一,以致影响了对行贿犯罪的及时有效打击,难以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贿赂犯罪。
3.在执法过程中对行贿人打击力度不够。
执法者为了获取受贿证据,往往过度体现“坦白从宽”的原则。
由于目前受贿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大多数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对侦破受贿案件并取得有力的定罪证据增加了难度。
司法机关为严厉打击受贿罪,积极鼓励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事实,对行贿人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一般都作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
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行贿是指在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成员进行交往或处理有关事务时,给予对方或者以其他方式贿赂对方,以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行贿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秩序,对于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公信力造成了严重影响。
以下是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分析、成因分析以及对策思考。
一、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1.高发性:当前行贿行为在一些行业、领域或地区具有较高的普遍性。
一些存在权力集中、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的领域,如土地开发、建筑工程、医疗卫生等,容易成为行贿行为的重灾区。
2.多样性:当前行贿行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行贿形式不断改变,从直接的资金贿赂发展为虚假合同、关联交易、回扣、礼品送钱等多种形式。
行贿手段更加巧妙、隐蔽,难以被查处。
3.腐蚀性:当前行贿行为的腐蚀性明显增强。
行贿行为通过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方式,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严重侵蚀了社会信任和公共责任意识,导致腐败犯罪问题加剧。
二、当前行贿行为的成因分析1.利益驱动:行贿行为的根源在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利益驱动。
一方面,行贿者通过行贿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提高竞争力,获得更多资源和发展机会;另一方面,行贿者对行贿行为的风险认知不足,认为通过行贿可以规避风险和解决问题。
2.缺乏制约机制:当前行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
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监管不到位,加之行贿行为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使得行贿者自认为可以逍遥法外,从而鼓励行贿行为的发生。
3.道德沦丧:当前行贿行为彰显了一定的道德沦丧现象。
一些行贿者缺乏道德约束,片面追求个人利益和私欲满足,将利益置于社会公共利益之上,导致道德观念淡漠,法治意识薄弱。
三、对策思考1.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对行贿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提高行贿行为的违法成本和风险。
建立健全行贿行为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行贿犯罪。
2.强化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绪论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现在的许多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越来越严重,基层腐败的危害很大的,特别是村官腐败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会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直接危及政局稳定。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基层腐败,可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从基层到高层反腐败工作的现状,造成当前基层不稳定的腐败因素出发,分析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探讨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对策。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复杂原因,近些年来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及诸多领域内滋生了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对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构成了严重危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和风险,如何观察、认识、研究这些腐败现象,又如何有效地同这些腐败现象作斗争,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全党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的腐败现象(一)官员腐败1、贪污、挪用公款;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腐败现象。
容易发生在政府中的某些掌握钱财物的人身上,这些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轻易挪用公款,冒领虚领单位钱财物,私扣公款。
2、受贿,行贿;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不愿在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自身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却通过向掌握审批权、人事权、决策权、验收权、检查权等的主管领导行贿,从而获得相应的特权和补偿。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掌握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存在“卡、拿、要”等事实,从而助长了此种腐败现象的蔓延。
3、公款消费;尽管党和国家多次发文件严禁进行公款消费,但是,公款消费这种腐败现象却是屡禁不止。
(二)制度性腐败1、基层政府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现象。
例如安徽灵璧县一些部门、单位、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背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部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执行,已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平摊税赋,搭车收费。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随着当前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大批次的腐败案件得到揭发和处理。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危害。
新的时期内,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打击腐败贪污,弘扬社会新风尚。
本文重点分析了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表现特点,并且有依据地提出相应的对策。
标签:贪污贿赂;犯罪;原因及对策一、当前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一)犯罪领域加大如今的贪污贿赂犯罪已经不再和往常一样发生于企业等部门,而是逐渐扩展到了各个权力容易商品化的领域。
贿赂犯罪已经渗透了党政领导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等机构部门;而且拓宽到了社会多领域、多行业,新闻、文教、卫生等以往的“清水衙门”目前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贪污贿赂。
(二)犯罪案值不断增大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前许多贿赂犯罪分子贿赂数额越来越大,令人触目惊心。
行贿、受贿几万、十几万,甚至百万、千万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三)犯罪趋向群体化近年来贿赂犯罪呈现出了一定的群体性特征,行贿人向多人行贿导致的群体性受贿腐败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许多案件往往牵连范围极广,窝案串案的数量增多,甚至整个部门领导层全体出现腐败。
二、贿赂犯罪的主要形成原因(一)体制改革不够完善正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存在着不配套的问题,相对滞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及廉政建设都带来了相关性的问题,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钻规则的空隙和漏洞,从而滋生蔓延了贪污贿赂。
(二)缺乏完善的立法体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社会上随之出现了很多过去没有的现象,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并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约束一些不法行为。
虽然近几十年来,已经陆续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规章制度,但是在一些领域内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真空”地带。
说明立法体制不够完善,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健全。
(三)缺乏权力制约机制权力是构成贿赂犯罪的背景和媒介。
掌权者能够利用权力来为他人谋取一定的利益,这正是行贿者进行行贿的动机。
如何惩治和防范行贿行为的对策思考

国际上许多国家对行贿行为实施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监禁、社会排斥等。例如,法国《刑法》规定了对行贿行为的最高可判刑10年的严厉处罚。
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
国际上许多国家通过廉洁教育和道德规范的建立,提高公众对腐败的认识和抵制意识。例如,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廉洁教育计划》,加强廉洁文化的培养和教育。
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防止企业内部发生行贿行为。
03
行贿行为的防范对策
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01
记录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诚信行为,作为评判其信用状况的依据。
建立诚信体系,推行诚信管理
推行诚信管理
02
建立企业内部的诚信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诚信教育,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
行贿行为的惩治对策
制定严格的反行贿法律
建立行贿黑名单制度
完善行贿案件的举报和受理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惩治力度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健全的权力监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03
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打击行贿行为的良好氛围,才能有效地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01
完善法律制度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展望
02
强化监督机制
03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04
加强教育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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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1
行贿行为的危害和影响
2
3
行贿行为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导致部分企业因无法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成本而处于劣势地位。
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蓬勃开展。
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在造就一批成功人士先富裕起来的同时,也催生了商人强烈的逐利欲望。
但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加之拜金主义、“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滞后等原因,培育了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土壤。
商业贿赂犯罪已成为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的社会公害。
从北仑法院2022年以来审理的与商业贿赂犯罪有关15起案件来看,这类案件有着许多共性,值得研究和重视。
下面就我院审理的该类案件作一初步分析。
一、北仑区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特征1.建筑领域是非多。
在北仑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15起案件中,其中有8起案件与建筑领域有关,或涉及房产开发,或涉及公路建设,或涉及房屋拆迁等,都有着典型的商业贿赂特征。
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时机,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效劳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置到商品或接受效劳。
2.窝案、串案多。
在上述商业贿赂案件中,受贿人大多有多人参与这种非法交易,并形成利益共同体。
如上述建筑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一个基建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等环节,按规定有多道程序把关,商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使用行贿手段,打通多道关节。
因此在案件侦破中,利益链上的各个人员就会相继落马,发生窝案、串案现象。
3.过年、开学时节行贿多。
在已结15起案件中,除一次性行贿案件外,有10起案件的行贿人与受贿人在过年或受贿人小孩升学时机用不同数目金额进行感情联络。
逢年过节,走亲串戚,属于人之常情,此时人的抵御心理防线最为薄弱。
而选取小孩开学、升学之时,那么是行贿人抓住了父母特别关注子女教育的弱点,以关心子女教育为名,使受贿人找到了可以接受的理由。
4.行贿、受贿人中“好友〞、“牌友〞多。
对贿赂“照单全收〞的毕竟只是少数,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大多有从不认识到相识,最后成为“好友〞的过程。
关于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

关于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一、引言行贿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容忽视的阻碍作用。
为了加强对行贿犯罪的理解和控制,本调研报告对行贿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方法本研究旨在探讨行贿犯罪的现象、原因和影响,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案例研究和实地访谈。
三、行贿犯罪的现象1. 行贿犯罪的定义:行贿犯罪是指个人、组织以非法手段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 行贿犯罪的类型:行贿犯罪可分为官员行贿和企业行贿两类。
官员行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益,企业行贿是指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行贿犯罪的原因1. 制度不健全:存在行政审批流程不透明、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为行贿犯罪提供了机会。
2. 腐败文化的滋生:观念落后、道德教育不足等原因导致腐败文化的滋生,使行贿犯罪有了土壤。
3. 利益驱动:权力与利益的勾连使得行贿成为一种手段,通过行贿可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收益。
五、行贿犯罪的影响1. 经济发展受阻:行贿犯罪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 社会公平与正义受损:行贿犯罪导致资源配置不公平,影响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建立。
3. 社会信任受损:行贿犯罪破坏了人们对政府、机关和企业的信任,导致社会关系紧张和不稳定。
六、应对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贿犯罪的法律体系,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监督和制约: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行贿犯罪被发现的概率。
3. 培育健康的社会文化:加强道德教育,推动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企业诚信建设,形成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
七、结论行贿犯罪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和危害。
我们要加强对行贿犯罪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打击。
中国当前官员腐败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中国当前官员腐败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近年来,我国腐败案件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并呈现新的特点:一是涉案金额大,二是集体窝案多,三是作案官员级别高,四是作案情节严重,五是涉及范围广(腐败案件几乎涉及公共权力和市场经济所及的所有部门和行业)。腐败现象造成巨大的社会危害:腐败分子大肆侵吞国有资产破坏市场规则败坏社会风气;腐败行为动摇了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激化了社会矛盾。我国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形势。腐败是社会肌体上的毒瘤,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进而研究遏制腐败的对策,对于赢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十分必要。
(二)权力的监督机制存在漏洞
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
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你禁你的,他干他的。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以文化反腐。
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周礼》曾提出:“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2]意思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为冠。官员只有经常加强廉政文化的学习,才能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此外在干部任免上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1]从而有力的遏制了所谓的“亲情文化”的蔓延,净化干部队伍。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绪论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现在的许多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越来越严重,基层腐败的危害很大的,特别是村官腐败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会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直接危及政局稳定。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基层腐败,可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从基层到高层反腐败工作的现状,造成当前基层不稳定的腐败因素出发,分析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探讨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对策。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复杂原因,近些年来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及诸多领域内滋生了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对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构成了严重危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和风险,如何观察、认识、研究这些腐败现象,又如何有效地同这些腐败现象作斗争,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全党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的腐败现象(一)官员腐败1、贪污、挪用公款;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腐败现象。
容易发生在政府中的某些掌握钱财物的人身上,这些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轻易挪用公款,冒领虚领单位钱财物,私扣公款。
2、受贿,行贿;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不愿在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自身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却通过向掌握审批权、人事权、决策权、验收权、检查权等的主管领导行贿,从而获得相应的特权和补偿。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掌握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存在“卡、拿、要”等事实,从而助长了此种腐败现象的蔓延。
3、公款消费;尽管党和国家多次发文件严禁进行公款消费,但是,公款消费这种腐败现象却是屡禁不止。
(二)制度性腐败1、基层政府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现象。
例如安徽灵璧县一些部门、单位、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背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部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执行,已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平摊税赋,搭车收费。
浅谈行贿案件频发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谈行贿案件频发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近年来打击贪污受贿犯罪成为当前司法领域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相对重视和关注的焦点之一,因为它严重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对党和国家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受贿和行贿是对合犯,一般有受贿必然有行贿,然而人们对受贿问题关注度很高,却对行贿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
本文从行贿犯罪频发原因着手探讨预防对策。
关键词:行贿犯罪;受贿犯罪;预防对策一、刑法修正案九下的行贿犯罪变化2015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为《刑九》),除加大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外,也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
1979年刑法第185条第3款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997 年刑法第390 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5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别严重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经《刑九》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0 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比修改前后的行贿罪法条,首先是增加了对行贿罪的罚金刑,使行贿分子同时受到自由刑与罚金刑的双重惩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 条规定,对于行贿罪,应当在10 万元以上犯罪数额 2 倍以下判处罚金。
论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1)

论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论贿赂犯罪的发展动向及立法完善[刑法]第八章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六条对贪污贿赂罪作了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略。
目次一、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一)利用职务便利作案是共同特点。
(二)犯罪不断发展蔓延,呈持续上升趋势。
(三)大案要案猛增,犯罪数额越来越大。
(四)犯罪面广,涉及各行各业,尤其是向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发展。
(五)犯罪手段隐蔽且越来越高明,反侦查能力强,查处难度大。
(六)窝案、串案、共同犯罪严重。
(七)犯罪后携款潜逃的增多。
二、贪污贿赂犯罪的原因(一)社会原因1、思想领域中的错误思潮助长了贪污贿赂犯罪现象的产生。
2、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的矛盾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3、经济领域中的供需分配矛盾促使贪污贿赂犯罪动机的生成。
4、立法的漏洞、执法的疲软,使贪污贿赂犯罪有上升的势头。
(二)个体原因1、沦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个体往往具有畸形发展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以及不健全的法纪观。
2、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往往具有不合理的、超常的需要,这是其进行犯罪的基本动力。
3、贪污贿赂犯罪主体大都受到重用,占据重要岗位,有条件、有机会实施犯罪。
三、贪污贿赂犯罪的防治对策(一)在思想上,必须强化思想道德教育。
(二)在体制上,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在制约上,必须完善强化各种监督机制。
(1)加强内部制约;(2)建立外部制约。
(四)在法制上,必须强化法律惩治教育的职能。
论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古老的犯罪,因其社会危害性极大,历来是各国重点防范的一种犯罪。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亦不能摆脱贪污贿赂犯罪这场世界性瘟疫的侵扰,贪污贿赂在我国“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之中。
”①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高度重视。
在此,笔者仅将我国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防治对策作些初步探讨。
一、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一)利用职务便利作案是共同特点。
当前查处行贿犯罪的困境_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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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应积极转变办案思维, 摒弃依赖口供办案的传统侦查方 式, “以事查人, 采取 由证促供” 的侦查模式, 将侦查的重点放在秘 密侦查取证的基础上, 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在获
③ 取相当证据后再正面接触嫌疑人, 突破口供。 此外, 引入先进的
科技手段是司法机关未来侦查贿赂犯罪的必由之路。如在亚洲 乃至世界享负盛名的廉政国家 (地区) 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和我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廉政公署, 均使用先进设备与技术监听、 窃 听、 跟踪、 秘密录音录像及诱惑侦查等合法技术手段与侦查方式 收集证据。我国可以借鉴先进的经验, 提高侦查的技术含量, 进 而提高侦查的效率和成功率, 实现侦查工作的现代化。 (三) 对症下药, 抓住行业特点提高查处成功率 医疗、 工程、 传媒、 银行、 教育等系统是贿赂犯罪的多发热门 行业, 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 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贿赂犯罪的 行业特点、 规律的研究, 注重总结经验, 提高案件侦查技能和办案 水平。在办理贿赂案件过程中, 通过分析每个行业的机构设置、 工作流程、 犯案环节、 监督机制等, 总结出发生在该行业中职务犯 罪的特点及规律, 摸清行业的 “潜规则” 以及作案的手法, 从抓行 业特点实现抓案件关键所在。针对招投标、 国企改制、 公司上市 等需要较强专业知识的领域, 邀请行业专家对办案人员进行相关 的业务培训, 做到知己知彼, 提高对这些行业和领域的掌控能力, 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今年 3 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 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指出,2009 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 “ 罪力度, 3194 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近年来最高 对 ” 检首次把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和查处行贿者的具体数字, 同
我国腐败问题的分析及解决办法

浅谈我国腐败问题【摘要】腐败是权力的腐化,其实质为权力的变质和异化。
它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
当前我国腐败的成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层面的原因。
其中有封建官僚政治体制及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旧体制固有的弊端给腐败的产生保留了土壤;新旧体制转轨过程必然伴随的消极作用;法制建设不健全,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等。
二是更深层次的道德文化、价值观念方面的原因。
其中如人性中固有的弱点由于缺乏良性社会调控机制的导引而诱发腐败动机;中国传统文化中轻视公德重视私人关系这一重要特点导致“关系网”这一腐败神经网络的建立;国民价值观念中一直缺乏社会公正的内涵;民主法治观念的淡漠等。
针对上述原因,本文提出了“标本兼治”的治理方略:深化改革,尽快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加强法制建设;提倡和建立道德自律、政治责任感,强化廉政意识;弘扬以公正理性为核心的民主价值观念,建设法治社会。
【关键词】:权力腐败;权力异化;标本兼治;治理方略“廉政”和“腐败”,一直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话题,中外皆然。
自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最主要的障碍之一。
尽管党中央一直将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但多年来,腐败现象却愈演愈烈,几成燎原之势,成为无法根除的一大顽症,反腐败已为公众深切关注。
基于此,有必要对腐败及其成因作重新审视,以希冀更好地对症下药,彻底根除这一社会恶瘤。
一、腐败的涵义及危害何谓腐败?就语义而言,是谓腐烂。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1中的腐败即为此义。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它是指一个社会像一个有机体那样腐烂、变质,是一种比喻的说法。
在现象层面上,腐败意味着一个社会充斥着公务人员的贪污、腐化、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挥霍浪费社会公共财物、假公济私等丑恶现象,以致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贯彻,官僚主义严重,思想滑坡、道德失衡,社会风气败坏;2从实质上看,腐败是权力变质和异化的产物,是权力的腐化,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偏离既定的目的,不再为公共利益服务,而是被用来换取个人利益,成为社会上少数拥有权力者或集团攫取私人、局部利益的手段或工具。
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及对策分析腐败现象普遍存在于各个层面的社会组织中,在政府机构、企业和非政府组织等领域都有所表现。
腐败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而且阻碍了社会发展。
为了应对腐败问题,需要深入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腐败现象的成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权力过于集中。
当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时,容易出现腐败问题。
权力过于集中使得监督和制衡机制不完善,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
第二,监管不力。
监管机构的失职和腐败同样是腐败问题的重要成因之一、监管机构存在监管不均衡、监管手段不足等问题,使得腐败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第三,制度缺陷。
一些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不完善也是腐败问题的成因之一、制度缺陷包括执法不公、处罚不力等问题,这使得腐败行为难以受到有效的制约和处罚。
第四,利益驱动。
腐败行为往往源于个人或群体的利益驱动。
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权力进行腐败行为。
利益驱动使得腐败行为难以遏制,需要建立有效的利益约束机制。
针对上述成因,可以提出一系列对策:首先,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应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行使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立各级监察机构并强化监察职责,对权力滥用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其次,改进监管机制。
应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提升监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监管机构的内部监督,严肃查处监管失职和腐败行为。
第三,完善法律和制度建设。
需要修订和完善腐败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腐败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
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对腐败行为从严惩处。
第四,增加公共参与和舆论监督。
提高公民对政府和企业的监督能力,通过公民参与和舆论监督来推动腐败行为的曝光和治理。
第五,加强教育和培训。
加强公民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道德观念,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
加强公职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廉洁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宣传教育,弘扬廉洁文化,倡导诚信守法的社会风尚。
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营造一个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
当前党内腐败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

当前党内腐败的现状、成因及其对策【关键词】腐败现状成因对策【专业】【正文】引言腐败一词最初产生于西方,首先使用是在生物学领域,指的是生物的腐烂。
后来,“腐败”一词被引入思想道德和政治领域,特指道德败坏、堕落和贪污受贿等现象,是社会公共道德以及行为规范的退化和堕落。
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是指执政党和政府官员,不同行业的职员,利用权利和行业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亲友利益、小团体利益的违法或违纪行为,表现为政治腐败、权利腐败、道德腐败、生活腐败。
从狭义的角度而言,是指政府官员滥用公共权利来谋取权利,最基本的形式是政治权利与物质财富的交换。
我们这里所说的腐败是指党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利,谋取私利,从而违反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和道德规范,并造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形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今天,腐败日益成为阻碍中国发展的严重威胁,无论是经济发展缓慢的西部地区,还是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有企业,无不受到腐败的困扰。
因此,腐败被世人称为“灰色癌症”,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公敌,是人类社会变迁中出现的一种消极的现象,是寄生在国家肌体上很难除去的毒瘤。
腐败的蔓延在经济上是一种吞噬剂,在政治上是一种离心剂,在思想上是一种腐蚀剂,因而其危害甚大,具体表现在:在经济上,腐败大肆吞噬国家和社会财富,使广大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同时,干扰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阻碍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在政治上,腐败损害了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社会主义政治根基的稳固,破坏政治环境的稳定;在思想上,腐败将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和社会良知的丧失,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呈相反的趋势发展。
在中国,“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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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贿行为的特征、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大量的贿赂案件特别是一批大要案件得到揭露和惩处,这不仅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也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但相对于严惩受贿行为而言,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有一些大肆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分子没有得到应有的追究,部分行贿分子继续进行行贿犯罪,诱发腐败行为,带坏社会风气,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受贿行为,严重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建设。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和理解,对当前行贿行为的现状、成因进行粗浅分析,提出一些对策措施,以期能寻求治理行贿行为的有效途径,从而为全面打击贿赂行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贡献绵薄之力。
一、当前行贿行为的现状和特点1.潜规则盛行,行贿行为的涉及面广。
在当前查处的贪腐案件中,权力寻租是一方面,行贿公关是另一方面,它们是同一事情的两个方面,互为因果,密不可分。
可以说,只要有受贿行为的发生,其背后必然有行贿行为的存在。
同样行贿行为跟受贿行为一样,已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既存在于经济生活中,也存在政治,文化生活中,涉及的人员众多,范围更广,已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尤其在经济领域,表现更为突出,商业贿赂已成为普遍的“潜规则”,甚至是公开的秘密。
谁不遵守其中的“潜规则”,谁就为自己的正直付出代价,从而被动地加入行贿者的行列。
2.手段形式多样,行贿行为的隐蔽性强。
一些行贿人在市场竞争、社会政治生活中为谋取利益,挖空心思寻找机会,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因人因势而为,花样不断翻新,简直是无孔不入。
譬如有的直接送钱、送贵重物品,有的采取给予回扣、期权交易、干股分红、假赌送钱、高卖低买、合作投资、色情贿赂等各种更加隐蔽的新型手段行贿。
同时,由于行、受贿双方往往是特殊利益关系,他们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其贿赂行为只在少数当事人中完成,通常都是采取“一对一”的暗箱操作方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排他性。
3.数额大、周期长,行贿行为的诱惑力和腐蚀性强。
综观全国各地查处的贿赂案件,行贿的数额越来越大,有的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更有单笔行贿金额达千万、上亿元的惊天之举。
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高达1.95亿的巨额受贿共只有5笔,其中最大的一笔竟高达1.6亿元;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中,苏州市娄葑镇开发区主任顾某单笔行贿姜人杰8250万。
对于一些意志薄弱的国家工作人员来说,这些巨款的诱惑力无疑是致命的,一旦把握不住便深陷其中。
同时,大多数行贿者已经不再是为一时、一事之利而行贿,而是谋求与受贿者建立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通过细水长流的金钱、人情往来,将受贿者牢牢地控制住,为以后办事打基础。
这种周期性长的行贿方式对党员干部的腐蚀性更强。
从办案实践看,一些干部就是在行贿人长期拉拢腐蚀下,逐步放松警惕而被拉下水,走上受贿犯罪的道路。
4.重受贿轻行贿,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弱。
近年来,我们看到的多是官员因受贿落马,受到法律的严惩,而那些贪官背后的行贿者却少有受到严惩。
打击贿赂犯罪,存在着重受贿轻行贿的现象,打击行贿行为的力度比较弱。
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在近年来的反腐败工作中,行贿案件真正能进入司法程序的,不到受贿案的5%。
上述统计数据也在许多现实案例中得到体现:以性质恶劣闻名全国的湖南郴州窝案中,先后16次向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行贿244.8万元的郴州商人黄生福,多次被司法机关传唤,但未被追究法律责任,至今仍逍遥法外;一名叫张锡敏的香港籍商人,先后以行贿方式将常德市原纪委书记彭晋镛、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拉下水,行贿数额从数十万元到数百万元,一次比一次高,也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导致行贿行为存在的原因分析行贿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是诱发受贿犯罪、滋生腐败的直接根源。
行贿行为的存在和蔓延,必然导致贿赂案件屡禁不止,对腐败的蔓延起着巨大的推波助澜作用。
我们要深入分析导致行贿行为存在的原因,有利于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治理对策。
1.社会环境方面的原因——认同行贿。
由于对行贿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目前大的社会环境上对行贿行为有一定的认同感,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礼尚往来、人情关系等在大多数社会成员中普遍存在并根生蒂固,表现到当今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就异化为金钱、财物等方面的交往。
动机不纯的感情投资要通过其来打点,正常的情感交流也要通过其来维系;不正当的利益要通过其来谋取,正当的利益也要通过其来维护,长此以往也就形成了“不送钱不交往、不行贿不办事”的现状,大家在一定程度上认同行贿并随波逐流参与其中。
二是人们对行贿和受贿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态度:对受贿者万分憎恶,恨不能杀之后快;而对行贿者的痛恨却十分有限。
人们容易认为,与那些高高在上、贪得无厌的贪官相比,行贿者往往处于被动甚至被迫的情境中,被涂抹上“弱者”的色彩。
在一个权力缺乏制约的社会里,人们将行贿者看成搞活经济的“润滑剂”、维护“正当权益”的必要成本,甚至将行贿理解成一种礼尚往来的社会风尚,人们对行贿者的心理认同逐渐形成,却不知行贿的主观恶性更强。
2.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诱发行贿。
当前,我国仍处于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变革的时期,制度和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容易滋生腐败,导致权力寻租,诱发行贿行为。
在经济体制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在发展、完善阶段,产业结构不合理,重复生产和建设导致供大于求,竞争机制不健全,存在着行业垄断、产品垄断和资源垄断等。
这些都容易滋生贿赂行为,各市场主体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用行贿等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政治体制方面,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在不断推进,但政府职能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行政干预经济的现象依然存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程序不够,自由裁量权太大,监督制约不到位、管理制度不严格等。
这些都使一些手上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员权力寻租、收受贿赂提供了可能,从而助长了行贿行为的滋生和蔓延。
3.法规依据方面的原因——宽容行贿。
由于当前立法相对滞后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存在着对行贿受贿处罚依据不对等的问题,行贿量刑较轻,在对行贿罪的构成标准上给予了宽容。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贿罪在主观方面必须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构成要件,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和认定;对单位行贿行等行为缺乏处罚规定,致使对单位行贿处理上存在难落实责任人、难定性和难处罚的问题;贿赂的内容限于“财物”,其范围要比《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不正当好处”狭窄得多,不利于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行为的惩治等等。
这也就导致执纪执法机关对于一部分行贿案件基于多方面考虑不愿意立案,也就形成了目前司法实践中行贿犯罪刑罚轻刑化、行贿犯罪成本相对较低的现状。
这种现状让行贿者在获得巨大经济收益和付出成本相关较低的诱惑下更加倾向于通过行贿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使得未被刑处的行贿者得以再一次次的“铤而走险”。
4.执纪执法方面的原因——放纵行贿。
在当前反腐败的大形势下,执纪执法机关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较可能构成大要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方面。
但由于行受贿大多数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这对侦破受贿案件并取得有力的证据增加了难度。
因此,我们执纪执法机关为了尽快突破案件,顺利取得受贿定案的证据,常常对对提供证据的行贿人采取“放一马”的政策,过度运用“主动交代”、“坦白从宽”的政策,只要最后交代出行贿事实,就一律得到宽大处理。
在实践中查处行贿犯罪时顾虑较大,担心追究了行贿人的法律责任,会影响受贿案件的查处,往往将行贿人只作证人对待,没作犯罪处理。
因此,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对行贿人实行这种作证交易制度,一方面是调查工作的需要,有利于顺利查办受贿案件,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对行贿人的打击不力,从而放纵行贿行为。
三、有效预防和治理行贿行为的对策措施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效遏制贿赂犯罪滋生蔓延,不仅要坚决惩治受贿行为,同时也必须加大查处行贿行为的力度。
笔者认为,有效预防和治理行贿行为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1.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治理行贿行为的氛围。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不受贿”的思想防线。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道德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事业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道德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守法经营“不行贿”的良好风气。
以政府诚信为引领,着力解决社会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革除不良商业环境的影响以及传统商业文化因素的制约,进行社会公平、公正和诚信教育,教育广大公民依法行事,合法经营,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己的正当合法利益,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以行贿方式来寻求,切实铲除行贿行为的主观、思想毒瘤。
三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打击行贿行为的良好氛围。
要开展法制讲座、图片展览、警示教育以及网络宣传等形式,加强对查处和预防行贿行为工作的宣传,充分认识行贿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行贿、力堵腐败源头的环境和氛围。
2.积极推进改革,消除滋生行贿行为的土壤。
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是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的根本途径。
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司法体制、行政管理、社会体制、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限制,大力推行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各项制度措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消除滋生行贿行为的土壤。
3.健全法律法规,提供严惩行贿行为的依据。
一是修改完善行贿定性的标准。
对于刑法所规定的行贿罪中“不正当利益”必须尽快进行修改,准确界定“不正当利益”的界限,最好是取消行贿犯罪“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使其与受贿罪相对应,实行同刑同罚。
二是扩大“财物”的界定范围。
近年来,随着贿赂行为由“权钱交易”发展到“权利交易”、“权色交易”,扩大行贿范围的界定已是大势所趋。
增加“其他财产性利益”等不正当好处。
三是增加资格刑和罚金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