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便民菜店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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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便民菜店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民办实事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方便、放心、低价、质优的购物需求,积极推进我区菜篮子工程和放心食品工程,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以“关注民生、便民利民”为宗旨,推进我区社区便民菜店又好又快发展。严格按照市区建设便民菜店的规范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严格把关,切实解决我区居民
买菜难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
坚持“三加”的工作思路,即: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及建设资金的监管工作)﹢街道、社区(负责建设场地的选址协调工作)+配送企业、市场建设中心(负责建设投资及经营管理工作),采取直营、加盟、搭载等多种方式,在全区建设50个以上的便民菜店和2个蔬菜配送中心,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良好的零售便民菜店服务网络。
三、进度安排
(一)摸底阶段(年2月中旬-5月底)。由商务局牵头,以区内各街道(除青白石和伏龙坪)、社区为主体,配送企业和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在我区进行摸底调研,寻找合适铺面或场地建设便民菜点。各道、社区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将选定的便民菜店统计报送商务局审核执行。便民菜店摸底工作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建设阶段(年6月初-9月底)。由已确定配送企业和市场建设中心进行施工建设,按照便民菜店建设合格、装饰统一等要求,完成便民菜店建设工作。
(三)验收阶段(年10月初-11月中旬):由商务局、财政局联合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便民菜店予以资金补贴。
四、建设内容
(一)便民菜店销售产品统一由配送企业配送。配送企业的选择标准主要为:该企业在市内有储藏基地、分检车辆和配送车辆,并有连锁店配送经验。配送企业配送过程由区商务局监督运行
(二)便民菜店建设以直营店、加盟店和搭载店为主。
1、直营店:由配送企业在选定的场地建设或租赁店铺,直接聘用人员,进行经营管理,销售蔬菜、肉蛋、副食等商品,经营收益归配送企业。
2、加盟店:由配送企业与确定的经营者签订加盟合同,对加盟店铺的门头、标识及经营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统一装修、配置。加盟经营者要接受配送企业的培训管理,加盟店铺要悬挂配送企业商标,
没有自主商标,只可销售配送企业配送的蔬菜等商品,经营收益归加盟经营者。
3、搭载店:由配送企业与各种较大连锁超市或者社区便民超市签订配送合同,为其配送蔬菜、肉类、副食等商品,经营人员可接受配送企业培训管理,店铺门头加挂便民菜店统一标识和配送企业标识,
经营收益归搭载店。
(三)便民菜店选址在我区各社区居民集中区、周围300米没有专业菜市场或者大型综合超市,居民买菜不便的区域。租赁闲置铺面或者寻找空闲场地建设活动板房;以加盟的方式,对原有菜店或其他类型店铺进行提升改造,形成符合建设要求的便民菜店。所有便民菜店建设均需区商务局定点确认,配送企业或市场建设中心投资建设装修后开始经营。
五、标准要求
(一)便民菜店直营店和加盟店营业面积一般应在30平方米以上,店内主要销售蔬菜、水果、副食(肉禽蛋、水产、豆制品)、粮油等产品,经营的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搭载店开设的蔬菜副食专卖区,该区域
不低于全部营业面积的30%,全部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经营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并配有保鲜设备。
(二)便民菜店经营的生鲜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配有冷藏设施。生鲜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
(三)便民菜店店面按照市商务局统一店面设计标识。门前无杂物;商品布局合理,陈列美观,明码标价;室内空气清新,购物环境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水准较高。
(四)便民菜店应取得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在店内醒目位置。营业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对于店内从业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
训、考核。
(五)便民菜店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符合消防、卫生、质量、计量等法律法规要求。
(六)便民菜店经营者与配送企业签订经营便民承诺书,卫生环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2年内,经营者不得随意停业或者改换经营类别。便民菜店营业过程中由商务局负责监督运行。
(七)便民菜店门店内主要经营设施包括货架、收款机和电子秤由配送企业统一购置,费用由配送企业负担。
六、资金扶持
政府设立便民菜店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配送企业或市场中心资金扶持。具体标准为:直营店(新建)每个补助3-5万元,加盟店(提升完善)每个补助2-3万元,搭载店每个补助1-2万元;蔬菜配送中心每个补助20万元。按照建设便民菜店和蔬菜配送中心的数量总和,一次性给予配送企业或市场中心资金补助。对于便民菜店选址协调工作出色的街道、社区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区商务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资金补贴及监管资金的使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接,创新经营模式。引导便民菜店通过基地与门店挂钩、加工企业与门店挂钩等方式,加强整合和托管,发展订单生产,采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办法,统一配送蔬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规定,建立企业的销售和物流配送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减少蔬菜运营成本,探索建立一套全新的、适合我区实际的便民菜店营销模式。
(二)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分工。便民菜店的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商务局、财政局、各相关街道、社区和配送企业、市场中心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此项功能工作顺利推进。商务局负责便民菜店规划、选址、建设的统筹监督;财政局监督使用便民菜店扶持资金落实和使用;各相关街道(除伏龙坪和青白石)、社区负责辖区内选址定点;配送企业和市场中心负责便民菜店的建设和装修;经营者负责便民菜店的经营,保证便民菜店2年的运营和运营期内不改变经营范围。
(三)加强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区政府将社区便民菜店纳入年度的目标任务考核,有关部门和各街道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出发,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此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