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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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分析
发表时间:2015-11-09T14:46:47.613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7月供稿作者:施喜爱
[导读] 浙江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公路监理合同的普遍实行。
施喜爱
(浙江义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义乌,322000)
【摘要】步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可谓是蒸蒸日上。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对于公路质量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在此情形下,公路工程建设颇受人们的广泛关注,以及它的监理质量也是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然而在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工作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是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相关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合同管理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公路监理合同的普遍实行,将更有利于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加速推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公路监理合同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各方自觉遵守,有章可循,其具体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公路监理合同可以有效管理工程进度、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可以公正的维护合同双方利益,与此同时工程监理合同有利于公路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因此,对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
1.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1工程延期
工程延期是指在合同内容规定中,因为非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经监理人员书面批准的工期延长,其不包括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延误的原因主要包括:业主导致的延误、增加额外或者附加工作、气候条件恶劣、不是承包商过失导致的延误等。
监理人员一定要在确认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工期延误受理:一是,因为非承包商的责任,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二是,出现延期之后,承包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人员提交工期延误申请;三是,承包商承诺按照合同内容向监理人员提交延期资料,并且按照监理人员要求予以随时提供相关证明;四是,在延期终止之后,承包商需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监理人员提交延期申请。
1.2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指的是在监理人员审查、批准并且正式下达变更命令之后,对合同文件中内容、工程项目进行形式、工程数量、质量要求的改变,所以,其涉及范围比较广。一般而言,因为工程变更具有不可预测性,所以,在公路施工中经常会对施工工期、施工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和承包商及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在工程变更中,监理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工作。
通常情况下,工程变更均是由监理人员、承包商、业主提出的,如果要想保证变更生效,就一定要得到监理人员的批复。监理人员在了解实际情况之后,认为变更可行,就可以向业主提出申请,在其同意后予以执行;在承包商提出变更要求时,监理人员需要对其进行审查,报予业主同意后,进行正式办理;在业主提出变更要求时,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合同内容执行工作,办理相关手续。因为工程变更会影响施工成本,所以,监理人员要和承包商与业主进行协商,在三方都同意后,才可以明确变更成本。
1.3争端与仲裁
在争端管理中,根据合同内容要求,不管是承包商还是业主,均要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员提交争端事宜,并且交给对方一份副本。监理人员在收到相关通知之后,根据合同要求,对争端事宜进行调查、取证,并且作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商与业主。在监理人员发出通知之后,承包商与业主没有在合同期限内予以仲裁,就可以按照监理人员的决定执行,完成争端事宜处理。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在合同期限内,进行友好调解,并且督促承包商与业主遵守合同要求,执行监理人员的决定。通常情况下,仲裁人员的裁决就是最终裁决,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1.4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指的是工程施工中,非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的费用损失或者增加,按照合同内容,承包商可以利用合法途径与程序,向业主提出得到额外费用的方式。监理人员在按照合同内容处理费用索赔的时候,主要分为两个步骤:查证索赔原因和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商索赔申请的时候,监理人员需要判断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之后将承包商的原始记录、账目等资料和驻地监理人员记录进行核对,明确损失原因。在监理人员查证后,承包商提交的索赔理由成立,此时,就需要进行核实计算。
1.5 违约与工程分包
违约是多方面的,不仅有承包商的原因,还有业主的原因等,作为监理人员,一定要分清事件的原因,进行及时调解,合理解决违约事件,防止违约情况的再次发生。在合同中,合理分包主要在30%以内,监理人员一定要明确掌握分包情况,不可以放松分包人的管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2.现阶段我国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监理人员本身合同意识薄弱,缺乏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合同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2.2 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把委托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虽然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监理只行使了部分权力职责,监理方对承包方的部分管理工作处理被动状态。
2.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时会直接对施工单位下发指令,并不通过监理,这样不利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2.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现行的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3.加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 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在现行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管理效率不高。所以,一定要强化合同管理知识的培训,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并且定期开展财税法律、工程造价等知识的培训,强化对工程招投标、变更索赔、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控制。除此之外,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