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体艺厅[2006]1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6.11.29

【实施日期】2007.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

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

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

量,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音乐教育人才,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

(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教体艺〔2004〕12号)的要求,我部组织专家组,起草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课程纲要》)。

《课程纲要》是我部关于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各有关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我部对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课程纲要》所列的课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列出的必修课程为准,其他课程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要求等,各校应参照本《课程纲要》的精神制定。

《课程纲要》列出的教学基本内容,是课程教学的重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内容的排列体系和具体的教学安排等,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课程纲要》自2007年新学年开始执行。各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请将此件转发到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教学指导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

《乐理与视唱练耳》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具有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相结合的学科特点。该课程传授有关音乐基本理论和识谱、听音的基础知识,发展音乐认知、表现和音乐审美能力,为进一步学习音乐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质与理论修养具有重要作用。

(二)课程目标

1.学习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能熟练地识读五线谱及简谱。

2.通过听觉训练,获得运用听觉判断、记忆、分析、听写歌曲及器乐曲片断中基本音乐要素(如音值、音强、音高、音色、调式、调性、和声、织体等)的能力。

3.通过视唱,准确理解和表达各类音乐术语、表情记号、乐句、分句等。

4.具有运用首调唱名法或固定唱名法进行单声部音乐作品的视谱即唱能力,并从音乐理论上认识、理解首调唱名法与固定唱名法的内在关系。

5.了解多声音乐相关知识,培养多声音乐的感知力。

6.理解音乐风格形成的因素,培养多元音乐文化认同感。

7.了解与本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音乐历史与文化知识。

二、课程内容与教学

(一)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

(1)根据课程性质和目标,教学内容的选编应把握思想性、艺术性、系统性、实用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2)注重音乐基础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基本技能训练的有机渗透。以音乐听觉发展为先导,体现音乐感受先于理论概念的原则。

(3)根据内心音乐听觉形成与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采用螺旋式上升的呈现方式,使音乐基础理论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不断在高一层次上重复,以加深学生对音乐基本理论的理

解。

(4)重视本课程教学内容与其他相关教学科目的联系和渗透。

(5)课程内容选编应注重广泛性与经典性相结合。选择中外古今音乐实例作为教材,开拓学生的音乐视野。同时,根据各地的音乐文化资源,结合中小学音乐课程教学实际,选取当地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音乐实例作为教学素材。

2.课程基本内容

● 视唱(单声部、二声部及简易的多声部;视谱即唱与看谱唱词等)

● 音乐听觉分析与听写(节奏、旋律、音阶、音程、和弦的听辨、模唱、听写;音乐作品基本要素综合听觉分析等)

● 乐理--音乐基本理论辨析与讨论

上述内容可通过"感知与表现"、"理论与听觉分析"两个教学层面的相互交叉、渗透进行。教学基本内容可分为四个综合部分,每部分内容与一个学期的教学容量相对应,连续学习四个学期。学生在学习本课程较初级的部分后,在下一部分同一问题的更高层次中,扩大"感知与表现"范围,加深"理论与听觉分析"的程度。

(1)自然音程

【感知与表现】

旋律

● 以无半音的五声音调为基础、级进三音组为核心的自然音程。包括五声调式内原型三音组(大二度加大二度;大二度加小三度;小三度加大二度)的上行、下行,以及三音组音型的各种变体

● 传统大小调音阶的自然音程。包括大小调音阶式的旋律线运动;以主和弦中自然音程及属和弦中自然音程为旋律因素的曲调

节奏

● 单拍子与常规节奏

● 复拍子与常规节奏

【理论与听觉分析】乐音体系与五线谱记谱法;速度与节拍、节奏;音程;音乐术语等(2)自然音程的扩展

【感知与表现】

旋律

● 以我国五声调式为基础的三种传统音阶(正声音阶、下徵音阶、清商音阶)所包含的自然音程曲调

● 音程在大小调式旋律中的其他运动形式所形成的曲调,包括构成属七和弦的音程,含有四级和二级和弦的音程为旋律因素的曲调等

节奏

● 单拍子与非常规节奏

●复拍子与非常规节奏

【理论与听觉分析】乐句结构;旋律发展常规;调性;和弦;五声调式三种传统音阶形态及大小调以外的其他调式等

(3)半音阶与转调

【感知与表现】

旋律

● 民族调式中的变音;同宫调式交替与异宫转调

● 大小调式半音体系的音阶式旋律线运动;大小调式的近关系转调

节奏

● 切分音的进一步运用

● 连音符的进一步运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