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是指在紧急情况下,银行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将原本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转为其他用途的贷款的一种制度。
这种规章制度的出台,旨在使银行在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灵活应对,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情况的定义和范围:明确规定何种情况属于应急情况,以及应急转贷规章制度适用的范围。
例如,自然灾害、国家紧急需求等情况均可作为应急情况的范畴。
2. 资金转移的程序和流程:规定银行在应急情况下可以将原本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资金转移到其他用途,并明确转移的程序和流程。
这包括审批程序、资金使用范围、风险评估等内容。
3. 风险控制和监管:规章制度中需规定银行在进行应急转贷时需要加强风险控制,包括严格审查转贷用途、加强资金监管等措施,以确保转贷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的控制。
4. 监督和审计:规章制度还要明确相关部门对银行进行应急转贷的监督和审计机制,保障银行行为的合规性和透明性。
应急转贷规章制度的出台,对于银行的风险管理和业务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也需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
益,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只有这样,规章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应急转贷资金的管理办法
应急转贷资金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缓解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的转贷资金压力,积极防范和化解资金链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决定设立应急转贷资金,为规范应急转贷资金的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转贷资金,是指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性资金临时性短缺,需要为其提供临时周转服务的资金。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能。
应急转贷资金项目由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转贷业务的统筹和管理,并委托相关机构开展业务;金融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管相关贷款银行及金融机构,确保转贷资金安全运作。
第四条资金规模及来源。
转贷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并按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财务成本。
第五条申请条件。
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等市场主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对象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经济纠纷诉讼;2.申请对象应具备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贷款条件或资质;3.申请对象的贷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必须在我市范围内;4.申请对象的贷款性质原则上为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第六条转贷流程(一)常规转贷业务。
1.转贷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相关转贷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对象填写的《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申请表》;(2)经贷款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批准同意续贷,其负责人或分管信贷业务负责人已签名或盖章的信贷审批书,特殊情况除外;(3)原贷款合同以及相关抵押、保证等合同;(4)收款收据;(5)首次申请对象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或经营者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2.审核批准。
相关转贷机构收到申请对象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工作,同时查询申请对象是否存在涉诉或被司法执行的情况。
经充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后,确定转贷意向,根据资金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计划,通知申请对象是否同意转贷。
3.签订合同。
申请对象根据相关转贷机构要求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书,明确双方法律责任。
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操作暂行细则
山东省企业应急转贷业务操作暂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关于建立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9〕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19] 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应急转贷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效,防范操作风险,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章转贷条件第二条转贷服务是指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服务。
贷款类别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包括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贷款。
第三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企业,在合作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前可申请应急转贷服务,银行依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合作协议》,出具《银行贷款转贷工作联系单》(以下简称转贷联系单)(附件一)0 对于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方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经营状况良好、政府部门积极推荐的骨干企业,备案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申请配资的,省级转贷引导基金应优先给予足额支持。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四条企业申请。
转贷需求企业一般应在贷款到期前15个以上工作日填写《山东省企业转贷申请表(企业)》(附件二)或《山东省企业转贷申请表(个人)》(附件三),向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或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接到企业申请后,应与合作银行及时联系。
第五条银行审核。
银行收到企业转贷申请后,完成内部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是否继续给予贷款,对能够续贷的业务,依据《企业应急转贷基金合作协议》出具转贷联系单,将转贷业务申请表、转贷联系单、企业人行征信等资料提交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
银行审核可与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调查同步进行、独立研判。
合作银行在企业还款前5个工作日内, 将转贷联系单出具给相关市、县(市、区)应急转贷机构,并同步传真至省级转贷引导基金运营机构(传真:0531-******** )0第六条获取银行转贷联系单。
威远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
附件2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办公室:(企业)在我行的贷款金额万元,于年月日到期,企业已于年月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转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转贷条件,已于年月日通过贷审会并符合我行贷款条件,我行承诺转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即续贷万元),并保证在年月日前下放贷款资金。
二、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万元,我行同意由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该笔资金予以监章,保证政府应急转贷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并能够实时扣款;在下放续贷资金到企业贷款账户的同时,通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保证将续贷资金划转到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三、如由于我行审批等因素导致该笔贷款无法按时下放到企业或未将续贷资金划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致使政府应急转贷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我行愿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字:银行盖章:年月日附件3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书甲方: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丙方:(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 邮编:642450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_为扶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根据《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一、经联合审查并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甲方同意将应急转贷资金万元借款给乙方,专项用于乙方归还(银行)到期贷款的转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152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18]1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企业:现将《宜宾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3日宜宾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借垫款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川财库〔2017〕28号)相关要求,有效破解我市中小企业资金“断档”和“过桥”难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中小企业转贷资金(以下简称转贷资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及规模(一)担保资金:市政府设立专门的转贷资金担保资金,专项用于转贷资金的担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占用、挪用。
首期担保资金2500万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代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宜宾和正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正担保公司)。
(二)转贷资金:和正担保公司和合作银行签订专项合作协议,将担保资金专户存储在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8倍的放大比例提供转贷资金。
且单笔转贷资金额度不能突破和正担保公司单户担保限额和原贷款金额。
二、资金使用对象转贷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性中小企业转贷的应急周转,企业申请转贷资金只能用于企业转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宜宾市“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导向的骨干、龙头企业或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有效益,发展潜力较大;(二)确因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四)在宜宾市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宜宾市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和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且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六)诚实经营,企业产品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政策,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应急转贷基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转贷基金公司的运作,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急转贷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以提供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管理,包括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企业捐赠、银行贷款等。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服务;(二)合规合法,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风险可控,确保资金安全;(四)高效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三章应急转贷服务第七条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以下应急转贷服务:(一)短期资金过桥服务;(二)续贷支持;(三)贷款重组;(四)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应急转贷服务。
第八条应急转贷服务的申请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二)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应急转贷服务的申请流程:(一)企业向公司提出申请;(二)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公司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四)公司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审批;(五)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贷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项目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贷款企业的信用管理,确保贷款企业按时还款。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应急转贷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阿坝州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
阿坝州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和《阿坝州进一步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十五条意见》(阿委办发〔2015〕22号)等文件精神,设立阿坝州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
为规范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转贷应急资金由州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并根据其资金运营绩效和财政财力情况确定后续安排。
第三条在州转贷应急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转贷应急资金领导小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其职能职责分工负责.(一)转贷应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州政府分管工业副州长任组长、联系工业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州财政局、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阿坝银监分局、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负责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管、研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具体负责转贷应急资金申请企业的审核工作,向领导小组报告转贷应急资金运行情况和提交需研究、协调的事项。
(三)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具体负责转贷应急资金营运管理工作,设立专户管理转贷应急资金,审核转贷应急资金申请,拟定和签订借款合同、支付和回收转贷资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负责资金安全及风险防控等.第二章使用范围及对象第四条转贷应急专项资金只能用于企业还贷续贷应急,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其他用途,承贷银行续贷后,用款企业必须立即归还,不得滞留企业账户或转往其他账户。
第五条申请使用转贷应急资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阿坝州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正常、信誉良好,行业优势明显,具有较好市场前景企业;(二)属于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三)已取得原贷款银行承诺续贷的企业。
XX县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中心要实地调查合作银行报送的借款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情况,对100万元以 下的转贷资金原则上委托合作银行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必要时,中心可以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对100万元 以上的转贷资金实行合作银行和中心双调查制度,分别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对无法按期偿还的借款进行预警和
(二)借款人申请借用应急转贷资金时,须在银行贷款到期日前1个月,向合作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填报《XX 县实体经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书》(附件2)和《XX县实体经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审批表》(附件3),并出具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全体股东(投资人)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信用担保函和借款借据。
(三)合作银行在接到借款人申请后,认真审查、审核,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推荐到XX县政 银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XX县实体经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书》(附件2)签署推荐意见,向XX县政银企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出具《XX县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银行承诺书》(附件4),并明确续贷金额。
(四)XX县政银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将相关资料送中心经实地调查(需要时)后报县金融工作局审批,同意后 批转给XX县政银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审核借款金额时,应考虑借款人自筹资金及通过各 种金融融资产品借贷资金情况。XX县政银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心、县金融工作局审核通过后,由XX县政银企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借款人、合作银行三方签订《XX县实体经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书》(附件5),并按规定程 序办理。
(二)应急转贷资金只能用于借款人续贷应急的短期到期资金所需,不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用途。
(三)应急转贷资金使用时间一般为7~15天,原则上不超过30天。
(四)借款人申请应急转贷资金额度应以其所对应的到期银行贷款金额为限。申请额度1500万元(含)以上的 ,应提前1个星期告知中心,由中心牵头召集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
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甲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紧急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借款金额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在借款款项到账之日起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还款,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清。
二、资金用途1.借款资金只能用于以下紧急情况(请在相应用途前打勾):()医疗费用()教育费用()旅行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住房修缮费用()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资金用途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发票、教育费用收据等。
三、利息和费用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不收取利息和费用。
四、还款方式1.甲方应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款,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
2.还款金额以实际借款本金为准,不产生利息和费用。
3.若甲方未按时还款,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提供虚假材料等,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生效和解释1.本协议一式两份,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借款方):乙方(出借方):签字:签字:。
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申报指南
.***市中小公司应急转贷基金申报指南 ( 稿) 帮助解决中小企短期金周困,金条安全,降低融成本,*** 公司(下称“市基金平台”)起立市中小企急基金。
一、申条件1.企金周困没法行到期款;2.企已得款行出具的行款批复;3.款行已与市基金平台急基金体,或赞同就笔署三方(款行市行、市基金平台、企),承并全所借用的急金。
二、申门路及流程1.向合作行申①企申。
在款到期前30 日,企直接向已与市基金平台署合作的行提《中小企急基金使用申批表》,加盖企印,并由法定代表人字。
(当前,市基金平台已与** 行、⋯ ** 行 ** 分行署了合作,其余行正在洽)。
② 行承。
企依靠行款批复,向行申承函,并通行将面申和行承函提交市基金平台确。
③ 批。
市基金平台收到面申和承函后受理,行核,内程序行批。
.④基金投放。
业务审批经过,并在各方结合确认一条关闭运行的回款路径后,贷款经办银行向市基金平台发出《用款申请函》,市基金平台据此投放基金,将相应款项的支票交给经办银行,从基金专户扣款垫付该公司的到期贷款。
⑤基金回收。
经办银行续贷放款后,按预先商定的回款路径扣划续贷款项并转入上述基金专户,并肩负不可以实时回收之全责。
2.向未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申请①公司申请。
在贷款到期前 30 日,公司直接向贷款银行提出版面申请,提报应急转贷基金需求。
②银行承诺。
公司依靠银行贷款批复,向贷款银行申请续贷承诺函,并提交给市基金平台。
③审察审批。
市基金平台收到书面申请和续贷承诺函后受理业务,进行尽责检查,审察完美资料,由基金管理团队决议审批。
审批通事后,市基金平台、贷款银行、公司签订“同进同出”三方协议,由贷款银行承诺续贷及负责把续贷资本送还基金专户。
③基金投放。
三方协议签订后,银行向市基金平台发出《用款申请函》,市基金平台据此投放基金,将相应款项的支票交给经办银行,从基金专户扣款垫付该公司的到期贷款。
④基金回收。
经办银行续贷放款后,按预先商定的回款路径扣划续贷款项并转入上述基金专户,并肩负不可以实时回收之全责。
应急转贷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转贷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核算、监督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弄虚作假。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筹集应遵循市场化、合规化原则,通过合法渠道筹集资金。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
第六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二)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三)加强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章应急转贷业务管理第七条公司应急转贷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可控原则:确保业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二)公平公正原则:对待客户一视同仁,确保业务处理的公平公正;(三)高效便捷原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第八条公司应急转贷业务审批流程:(一)客户提出申请;(二)业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三)财务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四)总经理审批;(五)业务部门办理业务。
第九条公司应急转贷业务资金使用:(一)严格按照审批的用途使用资金;(二)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二)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三)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二)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三)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资金链安全保障,提高资金风险防范与化解能力,增强银行对企业的信息,优化金融环境,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设立“县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以下简称“周转金”)。
为确保周转金的安全有效运作,规范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周转金按照“政府支持、专业管理、时应急、安全有偿”的原则设立;并按照“短期、应急、有偿、安全、救急不救穷”的原则运作,用于企业银行到期借款的转贷周转。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县金融机构所扶持的企业或者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
第二章周转金的来源、使用原则第三条县政府授权县财政局作为出资人,注册2022年万元,组建县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具体承担周转金运行及管理工作。
今后,视周转金的使用情况,适时增加周转金的额度,更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对周转金的需求。
第四条周转金使用时间原则不超过5天,最长不超过10天。
第五条周转金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周转金的企业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服务费。
其中:使用周转金1天至5天按照日万分之二计算服务费;使用周转金6天至10天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服务费;使用周转金11天以上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服务费。
(周转资金服务费计算天含头和尾)。
第三章周转金的使用程序第六条企业申请使用周转金,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县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周转金的使用原因、金额、使用期限及还款计划等。
第七条申请使用周转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申请周转金使用时,企业没有被依法采取注销登记、查封账户、资产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二)在县域内银行同意出具转贷的确认书,申请周转金的使用额度在银行同意的转贷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22年万元;(三)申请日以前使用的周转金已经还清,且一年内无违约记录。
第八条申请使用周转金的企业应办理以下手续:(一)县企业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申请表;(二)承贷银行保证书;(三)县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协议;(四)企业周转金借款借据;第九条周转金使用申请批准后,县金融服务公司和企业、承贷银行签署三方协议,明确由承贷银行对企业归还周转金无条件担保。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64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亳政办秘〔2016〕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7日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亳州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大企业扶持力度,有效缓解我市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加强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确保转贷资金的规范、安全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87号)和《安徽省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5〕148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转贷引导资金的设立和资金来源第二条亳州市中小企业转贷引导资金(以下简称转贷引导资金)按照“服务企业、微利经营、规范运作、严控风险”原则,为亳州市辖区内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客户(以下简称经营客户)在合作银行范围内提供转贷服务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转贷引导资金从财政续贷过桥资金中县区按比例拿出,用于引导合作机构资本参与共同组建转贷资金。
(一)政府转贷引导资金首期出资2000万,视发展需求逐步扩大。
(二)政府转贷引导资金与合作机构资本按照1:3比例设立转贷资金。
(三)合作机构是指有意愿为亳州市中小微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和转贷资金的法人组织。
中小企业转贷应急管理资金操作流程
中小企业转贷应急管理资金操作流程1.企业需要向银行申请转贷应急管理资金。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apply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funding from the bank.2.银行会要求企业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资料。
The bank will require the enterprise to fill out an application form and provide relevant documents.3.企业需要准备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资料作为申请的依据。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prepare financial statements, business plans, and other documents as the basis for the application.4.银行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
The bank will review the enterprise's financial condition, credit history, and other factors.5.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一定额度的贷款。
Once approved, the enterprise can obtain a certain amount of loan.6.企业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要求使用贷款资金。
The enterprise needs to develop a plan for the use offunds and utilize the loan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7.银行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The bank will supervise and inspect the use of funds.8.企业应按时偿还贷款,并履行相关合同义务。
中小企业转贷应急管理资金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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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运营工作,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及时续贷,缓解资金紧张压力,促进政银企之间协作和互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提升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应急周转资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条件、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即将到期但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应急周转服务的短期资金。
第三条应急周转资金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转贷续贷的临时周转。
项目贷款、表外融资等业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坚持“政府支持、专业管理、临时应急、短期周转、安全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五条由县财政拨付2000 万元设立应急周转资金。
第六条成立县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工作。
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工业副县长任组长,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工信局、县金融办、人行县支行、县银监办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
负责应急周转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按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条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筹集保障;县审计局依法对应急周转资金进行审计监督;人行县支行、县银监办对续贷银行使用转贷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县工信局、县金融办负责对应急周转资金的监督管理,县金融办及时向市金融办报告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县转型综改促进中心负责应急周转资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周转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第八条转型综改促进中心应按照县政府规定的运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建立内控制度,对应急周转资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
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专款专用、滚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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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为规范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以下简称应急转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避和防范运作风险,有效发挥应急转贷资金的作用,根据《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威府办发〔2016〕67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条件本规程所称中小企业,指威远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三高六新”中小企业(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及新商业模式、新能源、新材料、新生物医药、新农业、新服务业等中小企业)。
本规程所称承贷金融机构,指威远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县外金融机构视情况而定。
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威远县行政区域内进行国、地税登记;(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正常,无重大经济诉讼和重大违反法律法规等未决事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未涉嫌民间非法借贷或从事国家限制类行业;(三)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0%;(四)无金融机构不良记录,属承贷金融机构确认给予续—1—贷的企业;(五)企业法人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已纳入规模管理的企业。
二、使用流程(一)企业申报。
企业应在银行贷款到期前20个工作日向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提交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股权结构、公司核心业务、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产销状况、员工人数、公司主要优势、公司发展前景);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及原因;说明借用应急转贷资金转贷的承贷金融机构及转贷金额和贷款到期日;申请借用应急转贷资金金额及时间。
2.企业的征信报告。
3.即将到期的承贷金融机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的续贷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申请表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企业公章,有所在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直属企业须有县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5.承贷金融机构出具的《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详见附件2)。
—2—6.企业上年度经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的财务报告和申报时上月的财务报告、纳税申报表以及《企业银行贷款情况表》(详见附件4)、《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表》(详见附件5)。
7.该笔借款的担保措施。
8.其他资料。
(二)机构初审。
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收到申请后,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资金需求、信用等级进行调查,到承贷金融机构对该笔转贷的金额、担保方式进行核实。
若该笔转贷涉及第三方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需第三方对该笔转贷担保做出承诺。
业务人员调查后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含转贷情况、企业生产情况、该笔借款担保情况、借款期限、利率。
业务部将调查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公司经营班子会审议。
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将对该笔申请应急转贷资金的结果在《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提交应急转贷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会议审定。
由应急转贷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审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作出明确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必须经联审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并形成审签表(任何成员单位反对,均不获通过)。
通过的审签表要报送应急转贷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组长审批,由应急转贷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借用应急转贷资金的请示和审签表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执行。
—3—(四)资金划转。
1.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与承贷金融机构、借用企业签订《应急转贷资金使用三方协议》(详见附件3),同时与借用企业签订借用协议,并对借用企业的贷款账户进行监管和监章。
2.企业开具向承贷金融机构归还贷款资金还款单据(简称单据一)和转贷后归还应急临转贷资金本金及费用的单据(简称单据二),交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应急转贷资金借用协议向企业开具应急转贷资金划款单据(简称单据三),并将单据一、单据三交至承贷金融机构。
3.承贷金融机构根据单据一、单据三及时办理企业还贷手续,同时通知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根据承贷金融机构通知,及时将应急转贷资金划转至企业贷款账户,承贷金融机构予以实时扣款,并通知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转贷资金的放贷时间。
4.收到承贷金融机构放贷通知后,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将单据二送至承贷金融机构。
放贷资金到达企业贷款账户的同时,由企业会同承贷金融机构根据贷款资金用途,将应急转贷资金本金及费用实时划拨至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在承贷金融机构开立的应急转贷资金账户。
三、使用期限、额度和费用应急转贷资金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确因特殊情况需—4—要延长的,可申请并经应急转贷领导小组审批后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
应急转贷资金申请额度原则上不高于企业本期还贷总金额的80%,单笔金额不超过800万元(特殊情况除外)。
按年利率17.4%和借用企业实际的用款天数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借用企业逾期不履行的,对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额按日加收3‰的罚息。
四、其他事项(一)建立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监管评价机制,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政府金融办、县财政局每年对企业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情况进行信用评定,对评选结果优良的企业,次年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时优先予以考虑;对评选结果较差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使用应急转贷资金资格。
(二)各承贷金融机构明确1—2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应急转贷资金帐户的日常管理、转贷情况报送、转贷资料递送等工作。
(三)县丰硕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应急转贷资金台账,详细记录借款单位、相关银行、借款金额、借款及还款时间、资金占用费、拖欠借款情况等具体内容。
附件:1.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2.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5—3.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书4.企业银行贷款情况表5.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表—6—附件1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单位:万元—7—附件2企业银行贷款转贷承诺书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办公室:(企业)在我行的贷款金额万元,于年月日到期,企业已于年月日开始办理该笔贷款转贷手续,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我行的转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下:一、该企业的上述贷款经我行及相关上级行的贷款审核,符合我行的转贷条件,已于年月日通过贷审会并符合我行贷款条件,我行承诺转贷该企业此笔贷款(即续贷万元),并保证在年月日前下放贷款资金。
二、此笔贷款归还时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万元,我行同意由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该笔资金予以监章,保证政府应急转贷资金进入企业贷款账户并能够实时扣款;在下放续贷资金到企业贷款账户的同时,通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保证将续贷资金划转到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三、如由于我行审批等因素导致该笔贷款无法按时下放到企业或未将续贷资金划入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致使政府应急转贷专项资金无法及时收回,我行愿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签字:银行盖章:年月日—8—附件3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协议书甲方:威远县丰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住所(地址): 邮编: 642450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住所(地址): 邮编: 642450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丙方:(银行)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住所(地址): 邮编: 642450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为扶持企业发展,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根据《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威远县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一、经联合审查并报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甲方同意将—9—应急转贷资金万元借款给乙方,专项用于乙方归还(银行)到期贷款的转贷。
二、用款时间:用款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需向甲方按年利率17.4%和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支付资金占用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企业申请使用应急转贷专项资金的受理、审核工作,在辖区内合作银行机构开设专用账户。
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完善一切续贷手续后,甲方将资金划入乙方在丙方开立的贷款结算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乙方续贷资金到位后,及时将续贷资金和资金占用费转回甲方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将贷款账户的印鉴章、U盾交甲方监管。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应急转贷资金,应及时归还丙方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续贷成功后及时将应急转贷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划回甲方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丙方保证甲方应急转贷资金进入乙方贷款账户后实时扣款;在下放续贷资金到乙方贷款账户的同时,通知甲方并保证将续贷资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
七、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或违反本协议所作承诺或保—10—证的,或所作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威远县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丙方: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11—附件4企业银行借款情况表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2—附件5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情况表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