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责任公司章程完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画、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一、公司名称第一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用中文、外文或中外文相结合。
公司名称必须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括号内应注明注册地。
注释: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其股东只承担其出资额度的责任。
公司名称必须明确表明公司类型,在后面必须加上“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注:公司注册地址要说明确切的地址,不能使用电话号码或邮政信箱等,地址应为实际存在的地点。
三、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一)开展商务、市场营销、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和宣传资料等服务。
(二)开展网络媒体、广播电视、传媒网络、新闻出版等信息服务业务。
(三)提供展览、展示、博览会等展览展示服务。
(四)定制、代理、销售装置、家具、饰品、高档礼品、艺术品和手工艺品等。
(五)提供旅游、酒店、餐饮等服务。
(六)投资、经营实业和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活动。
注释: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业务活动范围,是公司经商的基础和依据。
四、公司组织形式第四条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独资投资组建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出资人与公司为两个主体,出资人享有有限责任,即其只承担出资额度的责任。
五、公司注册资本及分配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出资人(人名或公司名称)缴纳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元整。
(一)出资方式:(注明出资方式)(二)股权比例:(注明股权比例)(三)利润分配:(注明利润分配方案)注释:注册资本是指一家公司在注册时注入的资本金,是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
出资人可采取货币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方式,以及知识产权出资方式等。
股权比例是指出资人在公司股份中所占的比例,可根据资金大小、劳动时间等要素决定。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获得的纯利润在股东间的分配情况。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惟独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一人范本标准版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为奉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注:暂不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表述实缴情况。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第九条公司登记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即将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和公司财务会计;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允许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等。
第三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期限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出资及股权第六条出资方式公司的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比例及金额如下:出资人<姓名>: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元,占股比例____________%。
第七条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享有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经营所得和承担公司经营风险的权利。
第八条股东之间的权益转让任何一位股东在公司经营期间有转让其股权的意愿,应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并书面通知公司。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执行董事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出资人担任,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监事公司设立监事,由公司股东担任,并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每年应按法律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章公司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及清算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发生法定解散事由时,应即时解散并进行清算。
第十三条清算组织公司解散时,设立清算组织,由清算人员组成。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顾问所有,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并无固定有效期。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共同签署,公司备案。
附表:1.公司出资人名单及出资金额和比例2.公司董事及监事名单及职务分配3.公司章程修订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一人出资的责任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X、XXX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XXX年。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第七条:公司出资人本公司出资人为XXX。
第八条:公司董事本公司设立一个董事,由出资人担任。
第九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一个监事,由出资人担任。
第十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设立一个财务负责人,由出资人担任。
第三章:公司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董事权利与义务1.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2.提出和执行公司经营计划;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监事权利与义务1.参加董事会会议;2.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权利与义务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2.向出资人报告公司的财务情况;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出资人权利与义务1.对公司事务提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2.以书面形式注明个人意见,由董事作出决定;3.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有权了解和监督,并有权对公司的决策提出质疑;4.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四章:公司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产1.本公司的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资产;2.营业成本、税金、利息费用、开支及其他支出由公司负责支付。
第十六条:公司的经营收入公司的经营收入包括XXX、XXX、XXX等。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的经营成本包括XXX、XXX、XXX等。
第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1.公司年度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为:现金股息、公积金、筹备备案前亏损补足、分红。
一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适用2024版《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讨论,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法人属性本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二章公司基本信息第三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请填充。
(二)公司住所:请填充。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一)公司经营范围:请填充。
第五条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二)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认缴。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三章股东出资第七条股东出资信息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等如下:(一)公司成立后向足额缴付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二)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可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章公司治理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一)公司不设股东,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2)审议批准董事会(如不设董事会则为董事)的报告;(3)审议批准监事(不设监事除外)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章程;(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股东依职权就上述事项作出决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董事(一)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
(二)董事由股东任命。
(三)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四)董事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监事(一)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任命。
(二)监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
(三)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
一人公司章程

一人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本公司地址为××市××区××街道××号。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管理机构本公司的管理机构为董事,公司仅有一名董事,即本公司的投资者。
第六条:董事本公司的董事是负责公司管理的人员。
本公司董事为××(姓名),享有全部董事权利。
本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永久。
第八条:董事职权本公司的董事享有决定营业活动的最终权力,他/她有权:1.指定公司官员、经理、职员和雇员;2.决定公司所要进行的业务和营业活动;3.代表公司与第三方签订和履行合同;4.拟定并签署公司的商业计划;5.确定公司的财政政策;6.组织并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7.决定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政策。
第九条:监事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十条:公司职员本公司不设公司职员。
第十一条:会议公司不设会议,所有权利和责任由本公司董事行使。
本公司的财务事务应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税收法律法规。
第三章:解散和清算第十三条:解散本公司的解散应依法申请,经核准后进行。
第十四条:清算本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四章:补充规定第十五条:本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章程修订本章程的修改应得到公司董事的同意,在法定程序下进行。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进行解决。
结束语以上即为“一人公司章程”的全部内容,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如对章程有疑问,需进行修改,请得到公司董事的同意,在法定程序下进行。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住所:身份证地址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不得抽逃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明确股东的责任,订立以下章程。
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全文(通用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爱并共享出去。
人有限公司章程篇一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呢?大家知道要如何写呢?下面来看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章程。
本公司为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保证在中国境内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处第一条公司名称:焦作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处:焦作市。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范围内,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添、削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更改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期限第五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缴付期限万元人民币 % 年月日第六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学问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情形和财务情形;(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股利并转让;(4)公司停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当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定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就行!我们为你准备了一份极致详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请参考以下内容:【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以大写字母和人民币符号表示,并在注册资本金额之后写明“(人民币)”】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公司经营期限】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资格:任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成为本公司的股东。
第七条股东权益: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权、收益权、知情权、监督权等。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名董事组成。
第九条董事的任职与选拔: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董事任期】。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重要事项。
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二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以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权限:股东大会享有对本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权力。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比例】的表决通过。
第六章利润分配与分离第十六条利润分配:本公司的利润分配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十七条利润与风险分离:本公司股东享有利润,但对本公司的债务仅限于其出资额。
第七章经营案件处理第十八条合同签署: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的人员可以代表本公司签署经营合同。
第十九条重大经营决策: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策通过。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第二十条解散与清算:本公司解散的情况及其清算程序由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自【股东大会通过的日期】起生效。
一人责任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一人责任公司的组织与活动,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期限自[成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姓名或名称],持有公司全部注册资本。
第八条股东的权利:(一)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二)依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的义务:(一)按照出资额缴纳出资;(二)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股权第一节股权结构第二节出资增减第三节出资转让第五章股东第六章董事会第七章法定代表人第八章监事第九章经理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de)资格和义务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二章劳动人事制度第十三章通知第十四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章程修改第十六章章程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de)要求,积极响应和贯彻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de)战略决策,促进公司规范经营,维护公司(de)合法权益,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de)规定,(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系依据公司法出资设立(de)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为永久存续(d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第五条本章程生效后即成为规范公司(de)组织和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de)具有相当于法律约束力之文件.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须遵守.第六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de)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确定(de)其他人员.第七条本章程为公司最高行为准则,对股东、董事、经理具有普遍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八条公司注册名称:某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九条公司注册地址:住所: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前款规定之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形,经公司股东决定可以改变.公司之经营范围,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须审批、核准、备案(de),公司应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第十一条公司之宗旨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公司管理理念,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独立开展生产经营,发展地方经济,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第四章股权第一节股权结构和出资方式第十二条公司(de)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式:股东名称:公司股东为公司出资方式:以现金出资额:人民币万元;以实物出资:以出资. 经评估后(de)确认值为:人民币万元.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以上出资,股东一次足额缴纳.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公司股东签发符合法定要求(de)出资证明书. 第二节公司增资与减资第十六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de)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de)规定,可以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由公司股东独家认缴新增资本,也可以由公司股东外之第三方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十八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形下,公司注册资本额不得少于人民币十万元.第三节出资转让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之出资在公司注册成立后,可以依法自由转让.第二十条公司股东转让出资(de),具体事宜由公司股东与受让人协商确定.第五章股东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为对公司出资(de)人.第二十二条股东按其对公司(de)出资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修改公司章程;(二)委派公司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de)待遇;(三)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de)待遇;(四)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及人民币10万元以上(de)合同;(五)审批公司(de)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de)变更,公司合并与分立,增加股东、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任何公司变更事宜;(七)对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章程,造成公司损失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提起诉讼;(八)已生效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将来生效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其他权力,及本章程规定(de)其他权力.股东做出(de)上述事项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可以向股东提出行使上述权利(de)建议和意见.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本章程规定之上述权利时,应向公司出具书面文件.股东向公司出具(de)书面决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决定(de)出具日期,决策人员(de)签字及股东盖章,决定(de)实质内容.第二十六条公司总经理应当负责妥善管理股东向公司出具(de)书面文件.公司应建立专门(de)档案对股东出具(de)书面文件进行保存,保存期为公司(de)存续期限.在公司发生股东变更、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形时,公司应当向股东移交上述档案.第二十七条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之规定,并保证公司(de)财产与股东自己(de)财产相互独立.第六章董事会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de)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负责.第二十九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为自然人,由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委派产生.第三十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委派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时为止.第三十一条董事可受聘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de)决议;(二)决定公司(de)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de)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拟定公司(de)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拟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方案;(七)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担保,及人民币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de)合同;(八)决定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de)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de)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de)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章程(de)修改方案;(十二)听取公司经理(de)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de)工作;;(十三)决定公司聘任为公司进行财务审计(de)会计师事务所和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de)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十四)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授予(de)其他职权.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de),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de),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第三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de)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专人送达;通知时限为两个工作日.第三十八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日期和地点;(二)会议期限;(三)事由及议题;(四)发出通知(de)日期.第三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de),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de)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de)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de)权力.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de),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de)投票权. 第四十条董事会决议(de)表决以记名方式进行,实行一人一票.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de)过半数通过.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de)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de)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de)发言做出说明性(de)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永久保存.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议召开(de)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二)出席董事(de)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de)董事(代理人)姓名;(三)会议议程;(四)董事发言要点;(五)每一决议事项(de)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de)票数).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de)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第四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de)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de),参与决议(de)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de),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de)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做出(de)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de)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批准.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四十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十九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de)执行;(三)签署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de)其他文件;(五)行使法定代表人(de)职权;(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de)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de)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报告追认;(七)董事会授予(de)其他职权.第八章监事第五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二人.监事由股东委派.监事(de)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de)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d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de)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de)行为损害公司(de)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公司法及本章程规定(de)其他职权.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建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第九章经理第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名、副总经理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五十三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第五十四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de)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de)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de)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de)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de)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de)聘任和解聘;董事会授予(de)其他职权.(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de)其他职权.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以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但不享有表决权.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de)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报告公司重大合同(de)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de)真实性.第五十七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de)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de)意见.第五十八条总经理可以制订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五十九条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一)总经理会议召开(de)条件、程序和参加(de)人员;(二)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de)职责及其分工;(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de)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de)报告制度;(四)董事会认为必要(de)其他事项.第六十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de)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de)聘用合同规定.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de)资格和义务第六十一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de)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前款所列情形(de),公司股东有权解除其职务.第六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和注意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de)财产.第六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de)规定,未经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de)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de)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de)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de)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de)其他行为.第六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de)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听取或接受股东(de)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行使职权.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de)规定,实行审慎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第六十六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de)规定进行编制.第六十七条公司除法定(de)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de)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六十八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de)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一)弥补上一年度(de)亏损;(二)提取利润(de)百分之十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四)支付股东股利.第六十九条公司提取(de)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de)百分之五十以上(de),可以不在提取.公司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决定.第七十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第七十一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de)会计师事务所,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陈述意见,也可以通过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意见.第七十二条对公司资产,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第七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解聘等原因离开公司前,公司应组织审计机构对公司(de)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在公司财务部门,或其他涉及公司财务运行部门工作(de)普通员工离开公司前,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 第七十四条依照上述之规定,对公司财务会计状况进行审计前,总经理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是否审计进行.第十二章劳动人事制度第七十五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de)需要,在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范围内有权自行招聘、辞退员工.第七十六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决定本公司(de)劳动工资制度、职工工资水平和支付方式.第七十七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提取职工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基金.第十三章通知第七十八条公司(de)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一)以专人送出;(二)以邮件方式送出;(三)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出;(四)公司章程规定(de)其他形式.第七十九条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de),由被送达人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de),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以公告方式发出通知(de),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第八十条因意外遗漏未向有权得到通知(de)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de)决定并不因此无效.第十四章合并、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第八十一条公司经股东决定,可以依法进行合并或者分立.第八十二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董事会拟订合并或者分立方案;(二)股东依照章程(de)规定做出决议;(三)公司签订合并或者分立合同;(四)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五)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或者分立事宜;(六)办理解散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第八十三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做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八十四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de)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de)担保.第八十五条公司与其它公司合并(de),合并后存续之公司或新设公司承继合并各方(de)债权、债务.公司分立前(de)债务由分立后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公司也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分立后各方承担债务之方式与内容等.第八十六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de),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de),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de),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八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de),公司予以解散:(一)公司发生生产经营困难,公司股东决定解散(de);(二)因公司(de)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de);(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de).第八十八条公司因前条(一)、(三)(de)原因解散(de),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委派(de)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第八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诸项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de)公司未了结(de)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de)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de)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九十条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de)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九十一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de)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de)债权人,清算组应拒绝对其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九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公司股东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de)剩余财产归公司股东.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de)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之顺序清偿前,不得移交公司股东.第九十三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确认,并保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五章修改章程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de),公司应当修改章程:(一)公司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de)事项与修改后(de)法律、行政法规(de)规定相抵触;(二)公司(de)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de)事项不一致;(三)股东决定修改章程.第九十五条股东决议通过(de)章程修改事项涉及公司登记事项(de),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第十六章章程文本第九十六条本章程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强制性规定不符者,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强制性规定为准.第九十七条本章程以中文写就,如有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并产生分歧(de),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九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九条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备置两份,公司股东持有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第一百条本章程由公司股东负责解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位于XXXXXXXX。
第三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XXXX。
第四条注册资本和股东认缴出资(一)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XX圆整),股东认缴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二)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向公司一次性缴纳全部认缴出资,如需分期缴纳,需与经济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章公司机构第五条公司机构公司设立董事、监事和经理(可由董事兼任)。
第六条董事(一)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决定董事名额及任期。
(二)任期不超过三年,连任无限制。
(三)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七条监事(一)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决定监事名额及任期。
(二)任期不超过三年,连任无限制。
(三)监事会对董事会的财务决策以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八条经理(一)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董事一致。
(二)经理应当遵行紧密围绕董事会决策与市场需求,明确负责和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做好工作报告。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九条董事会议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董事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议决策(一)董事会会议决策,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决策应当由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股东会议股东会议由公司股东全体召集。
股东会议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行使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与规定加以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税务管理公司的税务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与规定加以执行。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国家法律与规定加以执行。
第四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且由出席会议的 2/3 或者表决权的 2/3 表决通过。
一个人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二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等]第五条公司宗旨:[公司发展理念、目标等]第六条公司设立日期:[公司成立日期]第二章股东第七条股东资格:凡认缴公司章程规定之股本,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均为公司股东。
第八条股东权利:1. 参与公司决策权;2. 收益分配权;3. 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权;4. 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股本;2. 不得泄露公司秘密;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遵守公司章程;5.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股权转让:1.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 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向新股东出具新的股东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性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会议:1.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b.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c. 股东请求时;d.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e.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时;f.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年一人公司章程

一人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英文名为 [Company Name]。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营业期限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永久。
第四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地址为 [公司地址]。
第二章:资产第五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注册资本金额] 元(人民币)。
第六条、股权份额本公司股权份额为一人持有。
第七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
第八条、财务管理本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建立财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会计报告、财务预算和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管理第九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担任董事。
第十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2.讨论和决定重大的投资、经营和财务决策;3.监督和检查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一条、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由公司股东担任。
第十二条、经理职权经理行使以下职权:1.组织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2.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独立做出营利性决策;3.在公司股东会决定的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第四章:股东大会第十三条、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
如有必要,也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选举和罢免董事;2.审核和批准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和年度报告;3.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章程修改程序本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章程修改内容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明确修改的具体内容,并说明修改的原因和目的。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章程的解释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集体行使。
第十八条、章程的其他事项章程未涉及的其他有关公司管理、经营事项,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九条、章程的生效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目的:本公司的主要目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本章程由公司创办人制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必须依法备案,并在公司经营期间按需要进行修改。
第二章公司股东第七条股东资格:任何自然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但在依法限制的情况下除外。
第八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参与公司事务、分享公司利润以及享有其他与股东身份相应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义务:公司股东有义务按时缴纳出资额,共同承担本公司的债务和风险。
第十条股东会议:公司股东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股东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表决。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须经过股东持有的出资额达到法定比例的同意。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的协议:公司股东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制定股东之间的协议,协议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制定和执行公司的经营计划;(二)监督公司经营状况,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三)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分红等重大事项;(四)选举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六)其他法律、法规、章程赋予的职责。
第十五条公司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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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的内容一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 xxx
住所:身份证地址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在
2030年 8月 31日前缴足。
(20年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不得抽逃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聘用产生。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聘用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聘用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条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