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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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模版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模版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模版一、概述本办法旨在规范附中教师的道德行为,促进教师诚信意识的培养和道德行为的规范,建立健全附中教师道德诚信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以提高附中教师的道德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考核对象1. 本办法适用于附中全部教职工,包括校领导、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教师。

3. 本办法所称附中教师,是指全日制在职的附中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1. 身体健康:教师应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休息,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专业素养:教师应持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关注教育教学前沿的动态,积极参加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3. 教师职责: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关心和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育教学行为: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违反教育教学纪律,有意诋毁学生,或虐待学生的行为。

5. 教师形象: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四、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将对教师的道德行为进行考核评估,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

2. 不定期考核:学校有权随时对教师的道德行为进行抽查和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记录。

3. 自我评估:教师可以自愿进行道德行为的自我评估,将评估结果向学校报备。

五、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教师在考核中表现出较高的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经评定为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合格:教师在考核中表现一般,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评定为合格者。

3. 待提高:教师在考核中表现较差,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将被评定为待提高,学校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不合格:教师在考核中严重违反道德规范,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被评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六、问责办法1.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出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

实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版教师惩处问责制度模板一、引言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其职责是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

然而,教师中存在一部分在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教育教学的公平性和质量,也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维护教育教学的良好秩序,保证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制定教师惩处问责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的教师惩处问责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教师行为,强化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和提高。

通过对教师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和惩处,旨在促使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

无论是校长、教导主任还是普通教师,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四、教师违规行为1.教学方面:包括不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不认真备课或备课不足、上课时间不准确等。

2.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包括对学生不当言行、不尊重学生权利、体罚学生、无法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等。

3.纪律方面:包括违反学校纪律规定、不参加培训或会议、不履行职责等。

五、教师违规行为的问责与惩处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督促教师改正错误,纠正不当行为。

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职称评定等方式进行问责,同时督促教师深刻反思,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学生道歉。

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将采取停职、辞退等方式进行惩处,同时将其纳入教师黑名单,并向有关教育部门进行报告。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教师惩处问责制度的实施1.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教师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教师评估机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问责和惩处。

2.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制宣传,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惩处和问责的重要性。

3.学校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广大学生和家长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要给予奖励。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

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一、背景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旨在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育机构和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等。

二、责任要求1. 教师应秉持教育教学的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2. 教师应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

3. 教师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学生的成长发展,切实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4. 教师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问责机制1.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师德师风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问责程序。

2. 对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甚至开除等。

3. 学校应建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对教师的不端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四、监督机制1.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运行。

2. 学校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学校应加强教师之间的互相监督,鼓励教师互相研究、交流和提升。

五、激励机制1. 学校应建立激励机制,及时表彰和奖励在教育教学中表现突出的教师。

2. 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活动,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师德师风的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意识和责任意识。

2. 学校可以通过组织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教育。

七、监督与评估1. 学校应建立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2. 学校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师德师风责任问责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八、法律责任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DOC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DOC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背景学校教职工是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学校教育的重要责任。

但是,有时候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教学质量等存在问题,导致影响到学生、家长、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教育质量,加强教职工人员的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使教职工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学校整体素质,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了教职工问责制度。

问责的意义问责制度是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教职工的约束和管理,使他们能够做出更好的工作成果。

问责是一种通过设定准则、制定标准、确实做到实事求是的方法,来维护学校教职工的质量,并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问责制度还能够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合法要求,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提高学校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问责制度还能够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感,在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学质量,从而获得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问责制度的实施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基本要求1.问责制度应该与已有的各种管理制度相适应,有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问责制度应该依据教职工实际工作情况,切实可行。

3.在问责制度的实行中,应该注重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使受到问责教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申诉权和纠错权。

4.提高教职工工作意识、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是问责制度期待的目标。

问责流程1.教职工在工作中存在问题,首先应由领导或工作上级向其提出批评教育。

2.如批评教育无效,或者教职工本人不愿按要求进行改正,则应由领导或工作上级向其提出警示。

3.如果教职工仍不愿改正或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则将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责制度的效果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的实行能够达到的效果:1.有效地推动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2.保护学校、学生、家长等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学校声誉和形象。

3.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

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办法

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办法

小学安全稳定事故问责制度一、总则(一)为预防安全稳定事故的发生,强化责任追究,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维护教育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2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0]2 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 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所称问责,是指对本校及其教职员工,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师生残疾、死亡或者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良影响事件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事故问责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法有序的原则。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问责权限与范围(一)对分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班主任、教师等校内人员的问责由学校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情节实行问责:1.教职工体罚、变相体罚造成学生残疾、死亡,或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或者明显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3.因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发生火灾、溺水、触电、拥挤踩踏以及校车交通事故等,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4.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校外人员伤害师生,或者发生学生实施的校内暴力伤害等治安、刑事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5.因管理失误导致师生食物、饮用水、药品、化学实验品中毒等事故,或者暴发、流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6.组织学生从事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或者将学校场所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停车场的;7.对有特异体质、患特定疾病或者受伤、生病的学生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造成损害后果加重、学生家长强烈不满的;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以及在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中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9.教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对学生的危险性行为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有效制止,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10.教职工未将学生擅自离校、长时间未到校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家长,致使学生下落不明或者遭受严重伤害的;11.对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疾病的教职工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学生残疾或者死亡的;12.学校安全稳定事故被媒体报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13.对学校安全稳定事故瞒报、迟报、谎报、漏报而贻误事故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14.因工作失职,致使发生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或者罢课、罢教、罢考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15.因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师生参与邪教活动、非法聚集活动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16.因安全稳定工作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对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17.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中职学校问责制度细则

中职学校问责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职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本细则旨在明确教职工和学生应承担的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问责对象及范围第四条问责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五条问责范围:(一)教职工: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班级管理、师德师风、工作纪律等方面。

(二)学生:学习、纪律、安全、卫生、文明礼仪等方面。

第三章问责内容第六条教职工问责内容:(一)教育教学方面:不履行教学职责、教学质量低下、抄袭剽窃、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

(二)教研教改方面:不参与教研教改活动、不完成教研教改任务、成果抄袭等。

(三)班级管理方面: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班级管理混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

(四)师德师风方面:违反师德规范、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有偿家教等。

(五)工作纪律方面: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第七条学生问责内容:(一)学习方面:旷课、迟到、早退、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等。

(二)纪律方面:违反校规校纪、扰乱课堂秩序、破坏公共设施等。

(三)安全方面:不遵守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等。

(四)卫生方面:不保持个人卫生、不参与卫生打扫等。

(五)文明礼仪方面:言行举止不文明、不尊重他人等。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八条问责程序分为:调查、核实、处理、通报四个阶段。

第九条调查:学校相关部门或个人对涉嫌问责的行为进行调查。

第十条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十一条处理:根据核实结果,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通报:将问责结果在学校内部进行通报,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

第五章处理措施第十三条对教职工的处理措施:(一)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四)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对学生的处理措施:(一)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学籍处分。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

学校问责制度实施方案学校问责制度是指学校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行为进行规范和评估,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建立健全的学校问责制度,对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问责制度,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问责机制。

1.明确责任主体,学校领导班子是学校问责的主体,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也是问责的对象。

2.明确问责内容,问责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成绩、师德师风、学生纪律等方面。

3.建立问责档案,对于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表现进行记录,形成问责档案,作为评定问责结果的依据。

二、落实问责措施。

1.奖励措施,对于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证书等。

2.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规定、表现不佳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减奖金、责任追究、警告甚至开除等。

三、建立评估机制。

1.制定评估标准,明确教学、学业、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标准,包括考试成绩、教学评价、学生考勤等。

2.开展定期评估,学校领导班子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向全校师生宣传学校问责制度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2.开展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问责制度相关的培训,增强大家对问责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五、建立监督机制。

1.建立监督小组,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学校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舆情监控,关注社会舆论和学校内部舆情,及时了解和处理与问责制度相关的问题和意见。

六、强化问责结果公开。

1.公开问责结果,学校领导班子要将问责结果及时公开,让全校师生了解问责的情况和结果。

2.公开问责原因,对于受到问责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公开问责的原因和依据,增强问责的公开透明性。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问责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问责管理制度

学校问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问责对象1.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招生就业、科研工作、财务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

2. 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问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 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原则。

3. 奖优罚劣、惩前毖后原则。

五、问责方式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等行政处分。

2. 责令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3. 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问责程序1. 接到举报、投诉或发现问题时,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提出问责建议。

3. 问责建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 对被问责的教职工,学校应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

5. 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问责责任1. 教职工对自身行为负责,如有违反,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行为负责,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 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整体工作负责,对教职工的问责行为负责。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建和谐、文明、平安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分级问责制度范本

学校分级问责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2.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违规违纪行为;3. 教职工在工作中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行为;4. 学生在校园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问责主体1. 学校领导层: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2. 教职工:全体教职工;3. 学生:全体在校学生。

四、问责等级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2. 一般违规:给予书面警告、扣发部分绩效工资;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级、扣发全部绩效工资;4. 重大违规:给予撤职、解聘、辞退等处理。

五、问责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2. 学校领导层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问责等级进行问责;4. 问责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董事会批准;5. 对问责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六、问责结果运用1. 对受到问责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体现;2. 对受到问责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3.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会、董事会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工作问责制度

学校工作问责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2. 教职工;3. 学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

三、问责内容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背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3. 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4. 贪污、挪用、侵占学校公共财物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5. 损害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6. 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

四、问责方式1. 警告;2. 记过;3. 留职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5. 降职、撤职;6. 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学校各部门、教职工和师生员工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情况。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4. 问责决定: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根据责任认定结果,作出问责决定。

5. 实施问责: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问责期限1. 一般情况下,问责期限为自发现问题之日起3个月内;2. 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问责期限。

七、问责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实施问责或实施问责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工作问责制度,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

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稳定,为学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制度内容1. 执纪监督机构(1)成立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全校执纪监督工作。

(2)执纪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执纪监督职责(1)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对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受理师生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5)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问责建议。

3. 问责制度(1)问责对象:学校领导、教职工。

(2)问责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职检查、解除职务等。

(3)问责程序:①执纪监督委员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问责建议。

②学校领导对问责建议进行审核,作出问责决定。

③对被问责人员,学校应当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制度实施1.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执纪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 执纪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执纪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024年中学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

2024年中学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

2024年中学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师生或群众到学校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对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办事程序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问题,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第三条首问责任制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及其行政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待询问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的服务对象为校内、外来到学校办事或来电咨询等人员。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内容:(一)首问首办责任:1、对咨询或办理事项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对来访事项实行登记制度。

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3、对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认真负责的回答。

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

4、对师生和群众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一时无法作出明确答复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师生和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和反馈工作。

(二)引导性首问责任。

属于学校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引导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

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其它首问责任:1、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告知有关承办部门。

2、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3、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师生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八条校长是首问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学校将采取抽查、专项检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部门落实首问责任制进行检查,并以简报形式进行宣传和通报。

学校追究问责制度

学校追究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

为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学校有必要建立健全追究问责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规范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形象。

4. 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内容1. 追究问责范围(1)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2)教职工(3)学生及学生家长2. 追究问责事项(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的行为(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3)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行为(5)其他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3. 追究问责程序(1)发现问题:学校工作人员或师生发现追究问责事项,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2)调查核实: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4)追究问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追究问责措施。

4. 追究问责方式(1)批评教育: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2)通报批评:在学校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他人。

(3)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工资等。

(4)行政处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四、制度保障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对追究问责制度的认识。

2.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追究问责制度的执行。

3.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档案,对追究问责事项进行记录、归档。

4. 定期开展追究问责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结语学校追究问责制度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追究问责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问责制度处分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处分制度

一、引言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制定本问责制度及处分制度。

二、问责制度1. 责任主体学校问责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学生干部等。

2. 责任内容(1)教育教学责任: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行政人员应做好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努力完成学业。

(2)管理责任: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安全责任:全体师生应共同维护校园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问责方式(1)批评教育:对轻微过错,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对较重过错,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停职检查:对严重过错,给予停职检查处理。

(4)调离岗位: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

(5)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分制度1. 处分种类(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但不宜开除学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开除学籍: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处分程序(1)调查核实:对涉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讨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给予相应处分。

(3)公示公告:对处分决定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师生监督。

(4)执行处分: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处分落实到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

教职工问责制度(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构建学校教职工监督体系,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减少过错,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问责制度一、问责对象问责对象为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人员。

教职工问责制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进行,是对教职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学校工作,或者损害教职工或学生的合法权益,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其中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二、问责原则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具体问责对象及内容问责对象或所在部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问责:行政问责行政问责的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干部)。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其责任。

1.部门内不团结,与其他部门工作不协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2.因拒绝、放弃、推诿等情形而未完成职责内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3.未执行上级和学校领导指示、决策,影响政令畅通和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的。

4.对教职工提出的申报、建议不办理、不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

5.因工作失职、渎职,影响校园稳定,出现失火、盗窃、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对上瞒报、虚报、迟报突发事件和事故的。

6.在发生各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7.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资金,乱收费的。

8.在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

9.在人事调配、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评优等工作中,不按程序,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学校安全问责追责制度

学校安全问责追责制度

一、引言学校安全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安全问责追责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责任。

2. 加强学校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强化学校安全事故的问责追责,确保安全事故得到有效处理。

4.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安全。

三、责任主体1. 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学校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安全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 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四、安全责任1. 学校安全责任:(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3)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设施安全;(4)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机制。

2. 教职工安全责任:(1)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2)关心学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 学生安全责任:(1)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安全管理;(2)关心自身安全,不参与危险活动;(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4)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五、问责追责1. 问责对象: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

2. 问责方式:(1)对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安全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2)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3)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文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文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文一、背景介绍附中作为一所重点中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承担着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责任。

而教师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道德诚信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教育的质量。

为了保障附中教师道德诚信的落实,特制定本《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

二、考核目的本办法的目的是对附中教师的道德行为及诚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以保证附中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考核内容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2. 教学质量: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

3. 师德表现:教师应具备爱岗敬业、勤奋备课、关心学生、严谨治学、遵纪守法等良好的师德品质,并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4. 学生关怀:教师应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倾听学生的心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积极的支持和引导。

5. 私人行为:教师应自觉约束个人行为,在公共场合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正当合法的行为不得影响学校声誉。

四、考核方法1. 自评:教师应按照指定的表格,详细自行评估自己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情况。

2. 学生评价:学生可以匿名对教师进行评价,学校将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统计,评估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力。

3. 同事评价:教师的同事可以对其进行评价,评估其在教学中的表现和师德操守。

4. 考核小组评价:学校将组织专门的考核小组,对教师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问责办法1. 考绩优秀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 考绩合格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肯定和鼓励,并指导其改进不足之处。

3. 考绩不合格者: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采取以下措施:(1)第一次不合格:学校将进行书面警示,并指导教师改正错误。

(2)第二次不合格:学校将进行严肃的谈话,同时暂停教师的一些岗位职责,并制定整改计划。

学校质量问责管理制度

学校质量问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管理人员。

三、问责原则1. 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原则;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4. 坚持责任追究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原则。

四、问责内容1. 教师教学方面:(1)教学质量不高,学生学业成绩下降;(2)教学态度不端正,违反教学纪律;(3)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创新;(4)不按时备课、上课、辅导;(5)教学评价不真实、不公正。

2. 管理方面:(1)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下;(2)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3)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4)不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5)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 学生方面:(1)学业成绩不达标;(2)违反校纪校规;(3)参加非法活动;(4)欺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5)影响学校声誉。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根据情况提出问责意见;3. 问责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被问责者下达问责通知;4. 被问责者接到问责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整改;5. 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予以销号。

六、问责方式1. 警告;2. 记过;3. 降职;4. 解聘;5. 其他方式。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3. 对故意隐瞒、阻挠问责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本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本

附中教师道德诚信考核及问责办法范本1. 考核目的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其道德诚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的质量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

为了规范教师的道德行为,提高教师的道德诚信意识,附中制定了本考核及问责办法。

2. 考核内容2.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作为社会公众人士,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并要构建良好的法治意识。

2.2 保守秘密教师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教学资源,应该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或用于不正当用途,保障学生的隐私权。

2.3 诚实守信教师应该言行一致,言出必行,言行诚信。

在教学评价、学生考试等方面,不得作弊、篡改成绩或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

2.4 不乱收费教师不得在上课时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费,并且要保证教学资源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每一个学生。

3. 考核标准3.1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法规理论学习,通过考试合格,了解并掌握基本法律法规。

3.2 保守秘密学校将定期开展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每一位教师都需要接受保密知识的学习,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3.3 诚实守信学校将建立严格的教师诚实守信考核机制,对教师的考试成绩、教学评价等数据进行监测和核实,发现问题将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

3.4 不乱收费学校将设立教师行为评估委员会,对教师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收费问题,将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公开通报。

4. 问责办法4.1 考核不合格教师若在考核中未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将对其进行警告,并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期限和要求。

4.2 严重违规行为如果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例如违法乱纪、泄露学生隐私等,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取消教师资格。

4.3 不诚信行为对于教师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不诚信行为,例如作弊、篡改成绩等,学校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并立即停止教师的任教职务。

5. 教师的权益保障学校将为教师提供公正、公平、透明的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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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问责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构建学校教职工监督体系,强化教职工的责任意识,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防止和减少过错,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
问责对象为所有从事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人员。

教职工问责制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进行,是对教职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学校工作,或者损害教职工或学生的合法权益,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其中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和追究责
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具体问责对象及内容
问责对象或所在部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本办法
问责:
行政问责
行政问责的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干部)。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追究其责任。

1.部门内不团结,与其他部门工作不协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2.因拒绝、放弃、推诿等情形而未完成职责内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3.未执行上级和学校领导指示、决策,影响政令畅通和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的。

4.对教职工提出的申报、建议不办理、不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

5.因工作失职、渎职,影响校园稳定,出现失火、盗窃、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对上瞒报、虚报、迟报突发事件和事故的。

6.在发生各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师生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7.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截留挪用资金,乱收费的。

8.在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中,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

9.在人事调配、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评优等工作中,不按程序,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10.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教师问责教师问责对象为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学人员)。

1.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2.违反社会公德或其他与自己身份不相符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质量抽测、督导评估、视导等重要活动中出现考核质量不达标,给学校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

4.因教学不当引起学生、家长上诉、上访的。

5.在学校各项经济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有违规收费行为的。

6.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学校做出的决定或安排的工作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7.随意调课,乱办班、组织或变相组织订购教辅资料等办学行为不规范的。

8.在学校中闹纠纷,不团结,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9.在教学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一学期累计旷课课2节以上的。

10.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班主任问责
班主任问责对象为所有班主任(包括合同制班主任)。

1.品行不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影响较坏。

2.漏报学生学籍、助学金等工作的。

3.对违纪学生不谈话,无教育谈话记录,无转化问题生教育谈话记录。

4.不善于团结任课教师,无联系、沟通。

当着学生的面对任课教师或其他学科教师随意评头论足或蔑视、贬低。

5.不按时召开班委会和班会,会议无记录,不认真组织开展班级活动。

6. 30%的家长对班主任教育工作不满意。

7.安全教育及措施不力,班里出现不安全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

8.在学生中乱收费(学生、家长投诉且情况属实)。

9.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行政工作人员问责
问责对象为全校教辅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作人员)。

1.上班拖拉松散,经常迟到,学校督查两次不在岗的。

2.学校师生到各科室报投服务,而报投部门未履行职责,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教学及其它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师生报投服务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或未给予明确答复的。

4.因工作瑕疵,造成师生反复报投服务的。

5 .因工作人员失职、推诿扯皮、行为失当等,影响教学及
其它工作的
6.对要求限期解决有关后勤服务事项,未按期完成,且事
先未说明情况,对教学工作造成影响的。

7.因不主动检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处置不当,造成安全
事故的。

8.在后勤服务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9.应追究责任的其他事项。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

3.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4.调整工作岗位,低聘或者缓聘。

5.给予行政处分。

6.经济赔偿。

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按一定比例实行经济赔偿。

五、问责程序
校长可根据下列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1.师生、家长和其他组织向学校提出的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

2 .上级主管部门在学校专项考核评比中提供的学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材料。

3•上级机关的指示或建议。

4.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问责程序启动后,校长或主管该问责对象的校级领导应当责成问
责对象汇报情况,听取问责对象意见。

校长或主管该问责对象的校级领导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后,认为问责事实清楚的,提出处理建议,提请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问责方式;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可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督查室在行政会决定后1日内将问责决定书面通知行政问责对象。

问责对象对处理有异议,可自收到处理意见起七日内,向学校领导申请复核。

六、问责制的解释与施行
本办法由行政办公会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0—一年六月一日
潍坊商校教职工问责记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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