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问责制度制度.doc
学校内部问责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2.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3. 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4. 坚持权责一致、失责必问的原则。
三、问责对象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 教职工;3. 学生;4. 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
四、问责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2. 违反教育教学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3. 侵犯师生权益的行为;4. 其他损害学校利益、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各部门、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等发现学校内部存在问责问题,应及时向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报告。
2. 调查核实: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真相。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认定。
4. 处理决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5. 问责结果公开: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将问责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六、问责方式1. 警告;2. 记过;3. 留校察看;4. 解除职务;5. 开除公职;6. 其他处理方式。
七、问责期限1. 问责期限一般为自问题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问责期限的,经学校纪委或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
八、责任追究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内部问责制度执行不力,导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2. 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对学校内部问责制度执行不力,导致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 对故意隐瞒、包庇、干扰问责调查和处理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纪委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建立健全学校内部问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DOC
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背景学校教职工是学校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承担着学校教育的重要责任。
但是,有时候教职工的工作态度、教学质量等存在问题,导致影响到学生、家长、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为了更好地保障学校教育质量,加强教职工人员的管理,建立问责机制,使教职工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学校整体素质,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制定了教职工问责制度。
问责的意义问责制度是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教职工的约束和管理,使他们能够做出更好的工作成果。
问责是一种通过设定准则、制定标准、确实做到实事求是的方法,来维护学校教职工的质量,并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问责制度还能够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合法要求,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提高学校的声誉和品牌形象,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问责制度还能够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感,在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教学质量,从而获得更多的尊重和信任。
问责制度的实施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实施的基本要求和流程:基本要求1.问责制度应该与已有的各种管理制度相适应,有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问责制度应该依据教职工实际工作情况,切实可行。
3.在问责制度的实行中,应该注重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使受到问责教职工有充分的知情权、申诉权和纠错权。
4.提高教职工工作意识、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是问责制度期待的目标。
问责流程1.教职工在工作中存在问题,首先应由领导或工作上级向其提出批评教育。
2.如批评教育无效,或者教职工本人不愿按要求进行改正,则应由领导或工作上级向其提出警示。
3.如果教职工仍不愿改正或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则将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问责制度的效果学校教职工问责制度的实行能够达到的效果:1.有效地推动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2.保护学校、学生、家长等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学校声誉和形象。
3.提高教职工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
学校效能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根据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部门职责;3. 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4. 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 问责范围(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2)各科室负责人及教职工;(3)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2. 问责方式(1)批评教育: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误、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2)责令整改:对重大失误、影响恶劣的问题,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3)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4)组织处理: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5)法律追究: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问责程序(1)发现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失误等问题,由相关科室或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对核实的问题,提出问责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3)问责决定下达后,责任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4. 问责责任(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对所分管的工作负总责;(2)各科室负责人及教职工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直接责任;(3)学校成立效能问责领导小组,负责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效能问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 教职工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效能问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3. 学校效能问责领导小组定期对问责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4. 学校效能问责制度实施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效能问责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学校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保障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 促进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
三、制度内容1. 安全责任主体(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分管领导为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教职工为自身安全及学生安全负责。
2. 安全责任内容(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5)加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6)严格执行校园出入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巡逻防控。
3. 安全责任追究(1)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履行安全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安全责任考核(1)学校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
(2)对考核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学校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学校督导工作问责制度
一、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督导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二、问责对象1. 学校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
2. 学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人。
3. 参与学校督导工作的校外专家、教师等。
三、问责内容1. 违反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
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
3. 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生全面发展。
4. 违反师德规范,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5. 对学生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6. 其他需要问责的行为。
四、问责方式1. 责令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2. 约谈: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 通报批评:对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警示教育。
4. 组织处理:对责任人进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5. 处分:对责任人进行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6. 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问责程序1. 督导部门对学校工作进行督导,发现存在问题。
2. 督导部门提出问责建议,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
3. 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决定问责方式。
5. 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要求其整改。
六、问责要求1. 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学校督导工作问责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2. 对问责决定,责任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整改。
3. 督导部门要加强对问责工作的监督,确保问责制度落到实处。
4. 对不履行问责职责、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问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解释。
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生的违反教学纪律、教学规程、教学规范等行为;2.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3.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等行为;4.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泄露国家机密等行为;5. 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
三、问责主体1. 学校成立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2. 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为问责第一责任人,对教学事故问责工作负直接责任;3. 教师为问责的直接对象。
四、问责程序1. 发现教学事故后,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上报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2. 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3. 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报告,提出问责建议;4. 学校校长根据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5. 学校将问责决定通报全校,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问责方式1. 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2. 对教师进行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3. 对教师进行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4. 对教师进行公开道歉,恢复名誉;5. 对教师进行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
六、问责期限1. 教学事故问责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完成;2. 对重大教学事故,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可延长问责期限。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教学事故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本制度,学校将加强对教学事故的问责力度,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事前安全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责任。
2. 强化学校安全预防措施,提高学校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3. 落实安全问责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形成安全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责任体系1. 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
2. 学校中层领导对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分管领域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3. 教职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预防措施1.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2. 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校园设施安全可靠。
3. 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 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学校安全。
(三)安全问责制度1. 责任追究范围(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2)因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3)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2. 责任追究程序(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责任追究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责任追究意见进行审议。
(4)对责任追究决定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5)对责任追究决定进行落实,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3. 责任追究方式(1)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2)对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等。
学校问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问责对象1.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招生就业、科研工作、财务管理、校园安全等方面,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行为。
2. 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问责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 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原则。
3. 奖优罚劣、惩前毖后原则。
五、问责方式1. 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等行政处分。
2. 责令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3. 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问责程序1. 接到举报、投诉或发现问题时,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提出问责建议。
3. 问责建议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 对被问责的教职工,学校应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
5. 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问责责任1. 教职工对自身行为负责,如有违反,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
2.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行为负责,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3. 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整体工作负责,对教职工的问责行为负责。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建和谐、文明、平安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分级问责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范围1.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师德师风等方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2. 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违规违纪行为;3. 教职工在工作中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行为;4. 学生在校园内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问责主体1. 学校领导层: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2. 教职工:全体教职工;3. 学生:全体在校学生。
四、问责等级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2. 一般违规:给予书面警告、扣发部分绩效工资;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降级、扣发全部绩效工资;4. 重大违规:给予撤职、解聘、辞退等处理。
五、问责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及时报告给学校领导;2. 学校领导层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3.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问责等级进行问责;4. 问责结果报学校党委会、董事会批准;5. 对问责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六、问责结果运用1. 对受到问责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在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体现;2. 对受到问责的教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3.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等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会、董事会解释。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强化执纪监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稳定,为学校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制度内容1. 执纪监督机构(1)成立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全校执纪监督工作。
(2)执纪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执纪监督职责(1)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对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进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4)受理师生对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5)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问责建议。
3. 问责制度(1)问责对象:学校领导、教职工。
(2)问责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停职检查、解除职务等。
(3)问责程序:①执纪监督委员会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问责建议。
②学校领导对问责建议进行审核,作出问责决定。
③对被问责人员,学校应当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制度实施1.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执纪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2. 执纪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执纪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学校领导应当加强对执纪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执纪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执纪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学校执纪监督问责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问责制度制度
学校问责制度制度学校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问责制度是为了保障教育质量、维护学校声誉、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它旨在明确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学校的管理效能和教育质量。
二、问责制度的目标1. 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通过建立问责制度,能够追踪和监督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情况,确保学生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2. 维护学校的声誉:问责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避免不良行为对学校声誉的损害。
3. 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问责制度能够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能够帮助学生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三、问责制度的内容和流程1. 确定责任主体:学校问责制度明确学校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校长、教务处、学工处、教研组长等。
他们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
2. 设定问责标准:学校问责制度制定了一系列问责标准,包括教学质量、学生表现、教师评价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量化,便于评估和比较。
3. 收集数据和信息:学校通过教学评估、学生调查、教师评价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用于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
4. 进行评估与分析:学校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学校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5.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学校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 实施改进措施:学校落实改进措施,监督责任人按时完成任务,并进行效果评估。
7. 问责结果公示:学校将问责结果公示,包括对问责对象的奖惩措施和改进成效等信息。
四、问责制度的影响和效果1. 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
2. 促进学校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效能。
3. 增强学校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
4. 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成绩,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学校校务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3.保障师生权益,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三、制度内容(一)问责主体1.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整体工作负责,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教职工:对自身工作负责,对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问责对象1.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
2.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3.教职工。
(三)问责内容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2.工作失误、失职、渎职行为。
3.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4.影响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问责方式1.通报批评。
2.责令改正。
3.停职检查。
4.解除劳动合同。
5.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问责程序1.发现问题: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调查核实:学校领导班子或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查明事实。
3.提出问责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问责意见。
4.决策问责:学校领导班子对问责意见进行决策,形成问责决定。
5.执行问责:学校相关部门按照问责决定,对被问责人员进行处理。
四、制度保障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问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问责结果与绩效挂钩。
4.对违反问责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学校问责管理制度
学校问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管理的原则1.一切问责必须建立在规范的程序之上,遵循事实、公正、公平的原则。
2.对于作风不端、不负责、不认真负责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坚决进行问责。
3.问责管理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避免随意、不当的处置。
三、问责管理的对象1.学校各级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学校教职工。
3.学校学生。
四、问责管理的程序1.接受投诉、举报对于学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教职工和学生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
2.核实事实学校应当组成专门调查组对投诉和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3.听取申诉对于被投诉和举报的对象有权进行申诉,学校应当设立申诉渠道,听取申诉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
4.作出决定经核实事实、听取申诉后,学校应当作出相应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相关当事人。
5.实施问责对于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学校应当进行问责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记过、降级、解职等措施,严重者可以将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问责管理的效果1.促进学校管理机制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2.激励教职工和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升学校教学质量。
七、问责管理的监督1.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问责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2.学校相关部门应当对问责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结语学校问责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问责管理可以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只有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实现学校的长足发展和稳步前行。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分级问责制度内容范本
学校分级问责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立学校。
第三条学校分级问责制度是指学校内部按照一定的层级关系,对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第二章分级问责制度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负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分级管理架构,分为校级、年级级、班级级三个层级。
第六条校级问责:(一)校长因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校级管理人员对学校工作不力、教育教学成果不佳、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等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年级级问责:(一)年级主任负责所辖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若所辖年级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年级级管理人员对所辖年级的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组织、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不力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班级级问责:(一)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若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安全事故等,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班级级管理人员对班级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安全等工作不力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章问责程序第九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问责决定、问责执行和后续处理五个阶段。
第十条初步核实:对涉嫌问责的事项进行初步了解,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应启动调查核实程序。
第十一条调查核实:对被问责对象进行调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十二条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的管理层级作出问责决定。
第十三条问责执行:被问责对象应按照问责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
第十四条后续处理: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教育、培训,对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章问责措施第十五条问责措施包括: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职务等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原则1. 坚持依法问责、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公开透明的原则。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问责范围1.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2. 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对安全事故报告不及时、不全面,隐瞒事故真相的。
4. 对事故调查处理不认真、不严肃,导致事故责任人未得到处理的。
5. 其他违反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四、问责主体1. 学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 师生员工:对自身安全负责。
五、问责程序1.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置。
2.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3. 事故调查组应依法依规,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意见。
4. 事故调查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告。
5.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或法律责任。
六、问责方式1.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2. 党纪处分。
3. 法律责任。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学校将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追究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
为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学校有必要建立健全追究问责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规范学校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
3. 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形象。
4. 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内容1. 追究问责范围(1)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管理人员(2)教职工(3)学生及学生家长2. 追究问责事项(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的行为(2)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3)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行为(5)其他损害学校利益的行为3. 追究问责程序(1)发现问题:学校工作人员或师生发现追究问责事项,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2)调查核实: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3)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4)追究问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追究问责措施。
4. 追究问责方式(1)批评教育:对责任人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2)通报批评:在学校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他人。
(3)经济处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工资等。
(4)行政处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四、制度保障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对追究问责制度的认识。
2. 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追究问责制度的执行。
3.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档案,对追究问责事项进行记录、归档。
4. 定期开展追究问责工作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结语学校追究问责制度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追究问责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我国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学校问责制度处分制度
一、引言为了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特制定本问责制度及处分制度。
二、问责制度1. 责任主体学校问责制度适用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行政人员、辅导员、学生干部等。
2. 责任内容(1)教育教学责任: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行政人员应做好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学生应遵守学习纪律,努力完成学业。
(2)管理责任: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安全责任:全体师生应共同维护校园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 问责方式(1)批评教育:对轻微过错,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对较重过错,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3)停职检查:对严重过错,给予停职检查处理。
(4)调离岗位: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
(5)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分制度1. 处分种类(1)警告: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2)记过: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3)留校察看: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但不宜开除学籍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开除学籍: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处分程序(1)调查核实:对涉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讨论决定:根据调查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给予相应处分。
(3)公示公告:对处分决定进行公示公告,接受师生监督。
(4)执行处分: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处分落实到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决定。
学校教学问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全面发展,我校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学问责制度。
二、问责原则1. 公平公正:问责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 严慈相济:在问责过程中,既要严肃处理教学违规行为,又要关心教师成长,给予教师改进的机会。
3. 教育引导:通过问责,对教师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问责对象1. 学校全体教师。
2. 学校管理人员。
四、问责内容1. 教学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
2. 违反教学纪律,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
3. 教学方法不当,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学生成绩不达标。
4. 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 搞有偿家教,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违反学术规范,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7.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学校通过学生、家长、同事、领导等多渠道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
2. 调查核实:学校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3. 问责决定: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教师进行问责。
4. 执行问责:学校对问责决定予以执行,包括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除绩效工资、解聘、辞退等。
5. 教育引导:对被问责教师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六、问责结果运用1. 问责结果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2. 对多次被问责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3. 对被问责教师的教育引导情况,学校将定期进行跟踪评估。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质量问责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管理人员。
三、问责原则1. 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原则;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4. 坚持责任追究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原则。
四、问责内容1. 教师教学方面:(1)教学质量不高,学生学业成绩下降;(2)教学态度不端正,违反教学纪律;(3)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创新;(4)不按时备课、上课、辅导;(5)教学评价不真实、不公正。
2. 管理方面:(1)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下;(2)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3)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4)不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失误;(5)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3. 学生方面:(1)学业成绩不达标;(2)违反校纪校规;(3)参加非法活动;(4)欺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5)影响学校声誉。
五、问责程序1. 发现问题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根据情况提出问责意见;3. 问责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向被问责者下达问责通知;4. 被问责者接到问责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整改;5. 整改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学校予以销号。
六、问责方式1. 警告;2. 记过;3. 降职;4. 解聘;5. 其他方式。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 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3. 对故意隐瞒、阻挠问责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领导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校长问责制度范本
学校校长问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校长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校长。
第三条校长问责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权责对等、教育与问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内容第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主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四)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创建安全校园;(六)加强学校后勤保障,提高服务质量;(七)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校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导致教育教学质量严重下滑的;(二)违反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的;(三)学校安全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四)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造成重大损失的;(五)违反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其他应当问责的情形。
第三章问责方式第六条校长问责方式包括:(一)诫勉谈话;(二)责令书面检查;(三)责令公开道歉;(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五)给予通报批评;(六)调整工作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七条校长问责程序如下:(一)发现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三)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校长;(四)问责执行,督促被问责校长整改;(五)整改验收,解除问责。
第五章问责结果处理第八条校长被问责后,应当认真整改,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第九条校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可以恢复原有职务。
第十条校长被问责后,不得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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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问责制度
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俆睦小学干部及全体教师。
二、问责原则
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
(1) 故意不接工作电话的。
(2) 工作平庸,不思进取,造成学校影响的。
(3)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5)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
(6) 班主任班级管理疏忽,日常工作出出现问题的
(7) 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
(8)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
(9)违反收费规定的,私自收费谋取个人利益的。
(10)违反安全制度,工作疏忽,造成学生出现伤害事故或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处理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5)通报批评;
(6)调整工作岗位;
(7)停职检查;
(8)劝其引咎辞职;
(9)建议免职;
五、问责办法
1、通讯问责。
学校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
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
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部门、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
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工作作风、行为问责。
教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若工作平庸,无所作为,引起教职工或群众不满的,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轻微,在民主测评中教职工或群众不满意率在50%——60%之间者(不包括6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职工或群众满意率低于50%(包括50%)者,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4、违规收费问责。
各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出现违规收费者,立即免职。
违规收取的费用必须在一周内全部清退。
5、完成任务问责。
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学校交办工作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第一次由分管的校级领导诫勉谈话;第二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通报批评。
6、班主任工作问责
(1)班主任要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工作的,第一次由政教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2)班主任和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和政教处联系,由政教处协助处理,没有和政教处协助处理并出现重大失误由班主任和教师承担责任。
(3)班主任要认真管理好本班的校产,每学期由总务处清理交给教务处,学期结束由总务处清点,人为损坏数则由各班承担负责维修费。
(4)各班应认真负责本班所属的卫生管理,不认真清理的由学校值班教师通知班主任,连续一周出现差的情况,第一次由政教处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
7、在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管理漏洞的(脱岗,校园、学校宿舍脏、乱、差,食品卫生不合格,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等),对责任人进行问责:第一次部门进行
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
8、教学质量问责。
教务处应制定相应提高教学质量措施,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市局下达的教学目标。
对未完成教学质量的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未完成教育局下达各类综合指标70%—80%者(不含70%,含80%),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只完成60%—70%者(不含60%,含70%),通报批评;只完成50%—60%者(不含50%,含60%),调整工作岗位;只完成50%者(含50%及其以下),停职检查。
9、食堂、后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做到防范于未然,若因个人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若违反第一次由总务处诫勉谈话;第二次取消当月月考核,第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调整工作岗位,有重大失责的停职检查。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有关人员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1)因下级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2)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3)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六、问责程序
1、经初步核实,反映的情况存在,向学校提出书面建议,由学校决定启动问责程序。
重大问题的由学校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
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学校暂停其工作。
2、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
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
调查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学校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1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3、调查终结后,由学校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出,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对不服学校问责的人员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执行。
xx小学
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