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

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

学校教代会实施办法

XX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任务。 第四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教代会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与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校内收益分配原则、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3)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 第六条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落实大会决议,处理代表提案。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议案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大会复议,复议后教代会和校长意见仍不统一时,可以提请学校党组织协调解决,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可以当选为学校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教研组、年级组等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参加选举。 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当张榜公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完整篇.doc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中角镇九年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

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 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有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2号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一、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岗位职责】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与方案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与方案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 1.协助校长主持学校总务工作,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领导总务室。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计划,领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各种合同的签订,力争超额完成勤工俭学的指标。 3.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工作会议,牢固树立“三服务”(教学、教师、学生)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管理质量。 4.善于直辖市和正确处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着眼大局、统筹兼顾。 5.基本掌握学校主要财产,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及使用情况,本关“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控购各类物质,经常了解各学科教学的需要,有计划地充实和改善各学科教学的物质设备,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6.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凡购进或上级拨发的固定财产,及时督促保管员分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领还手续完备。学期结束,要根据学校财产分类账卡清查,若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7.严格财产审批手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有计划地审批正常开支,监督财会人员执行财务纪律。 8.关心教师生活,协助工会协调、安排、解决福利待遇。 9.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10.定期向校委会及主要阜报告学校近期收支情况及总务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作工作总结。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6 xx小学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校委会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协助校长管理教职工,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 2、认真执行《工会法》,搞好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及有关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等。 3、加强民主建设,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及生活状况,反映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4、关心教职工的疾苦,配合学校抓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作好退休教师、病重教师的慰问工作,关心老年教师及特困教师。 5、协助学校抓好计划生育及女工、儿少工作,督办落实有关政策性待遇。 6、审查学校财务计划、财经收支及财产管理等工作,代表教师作好民主理财工作,搞好校务公开工作。 7、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物质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负责解决教职工住房等问题。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7 xx小学教导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 1、在管线校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教导工作,协助管线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

学校教代会校长工作报告范文尊敬的教体局工会秦主席、各位代表,同志们: xx中心校第八届教代会,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今天隆重开幕了。现在,我受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会作学校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予审议,并请列席代表和在百忙之中专程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XX年,在教体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镇广大教师的奋力拼搏下,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全面工作,紧紧围绕县教体局的工作目标,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教研兴校、发展学生,成就教师,辉煌学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工作业绩为目标导向,以竞争促提高,以集体明荣辱;立足科学规范管理,突出教育教学中心,强力打造品牌学校的治校方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行新课程改革,坚持教学中心地位、质量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化三项素质提升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幼教、普教、成职教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弘扬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奋发向上,争先创优,遵规守纪,团结合作的xx精神文化,创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实现了我中心校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中心校被市教育局、人事局评为承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中学被县政府评为教育教学实绩突出优胜单位。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开展了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作风建设年

活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安排部署,我们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确定了提升素质,创新机制,打造品牌学校的科学发展观活动主题,明确了活动开展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即党员干部受教育促进教职工的道德水平有新提高,科学发展上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方法有新改进,人民群众得实惠力争教育教学质量有新提升。在三访六问活动中,征求到意见、建议56条;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大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促进工作的目的。在充分征求广大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先后召开3次会议,修订完善了《教师评奖评优方案》、《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考核细则》等6项制度。培树了爱岗敬业标兵赵维树,孝老爱亲模范李桂芬,校本教研标兵马瑞雪等14位各层次的先进典型。搞好党建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抓好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增进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我们着力解决了当前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影响我中心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的制约因素。围绕树正气、强队伍、严管理,抓质量、促发展的主题。进一步加强了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组织教职工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自我反思,着力解决了教职工思想性、进步性和纪律性不强等问题。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的职权 教代会是学校的常设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民主管理制度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下面就是找总结网小 编给大家整理的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 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 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 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 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工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在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协助行政积极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业务、文化,不断提高教工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师德教育,开展为人师表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工队伍。 三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实行教工监督,发挥广大教工在社会主义学校建设中的作用。

教代会职责1

教代会职责 根据学校教代会条例规定,教代会在学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简单概括为: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一、教代会审议建议权:是指包括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发展、建设、改革等重大问题,如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和财务预决算等,以上方面的问题在决策前,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由教代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校长工作报告,是指校长对学校一个时期全面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副校长的分管工作报告,可作为校长工作报告的补充。校长向教代会做工作报告每年一次。 二、教代会审议通过权:是指凡属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实行聘任合同制的集体合同草案、创收分配原则和办法、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都应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然后由学校颁布实施。 三、教代会审议决定权:是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原则、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都应由教代会审议决定。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与审议通过的事项是有区别的。审议通过的事项,要经校长颁布后才能实施;审议决定的事项,则可以直接付诸实施。如果学校行政领导对教代会审议决定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定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教代会评议监督权:是指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配合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以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校级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院(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相应的表扬或批评建议,并作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的重要参考。也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参加测评会、个别听取意见、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协助校党委收集教职工对干部工作和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为校党委任免干部时参考。 一、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 、提案审理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进行征集提案工作。 2、负责对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记、审查整理、传递反馈,及时交代相关部门处理,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3、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研究和分理,决定是否立案。在正式会议上,向代表报告立案和分理情况。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的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第三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育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教育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二、教代会的任务 教代会的任务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保证完成学校各项任务,努力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型学校。 三、教代会的职责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和通过教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由校长颁布施行。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和义务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5 0%,代表中教师占60%以上。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 2.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范文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___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第 2 页共 16 页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一、坚持在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积极配合行政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 第 3 页共 16 页

学校教代会、工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其中教师、职工代表应过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就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遇重大事项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四、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借口,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修改。 五、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的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 1、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教育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或书面工作报告。

教代会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工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与方案

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与方案教代会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制度、方案 1.协助校长主持学校总务工作,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领导总务室。 2.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计划,领导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多样的勤工俭学活动,负责各种合同的签订,力争超额完成勤工俭学的指标。 3.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工作会议,牢固树立“三服务”(教学、教师、学生)的思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管理质量。 4.善于直辖市和正确处理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着眼大局、统筹兼顾。

5.基本掌握学校主要财产,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及使用情况,本关“物尽其用”的原则严格控购各类物质,经常了解各学科教学的需要,有计划地充实和改善各学科教学的物质设备,为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6.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凡购进或上级拨发的固定财产,及时督促保管员分类记入账,做到帐、物相符,领还手续完备。学期结束,要根据学校财产分类账卡清查,若丢失或损坏,要查明原因,、照价赔偿。 7.严格财产审批手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规定有计划地审批正常开支,监督财会人员执行财务纪律。 8.关心教师生活,协助工会协调、安排、解决福利待遇。 9.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 10.定期向校委会及主要阜报告学校近期收支情况及总

务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作工作总结。 xx小学第八届教代会职责、制度、方案6 xx小学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校委会主持学校工会工作,协助校长管理教职工,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件。 2、认真执行《工会法》,搞好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决定及有关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等。 3、加强民主建设,负责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定期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及生活状况,反映教职工的迫切要求及急需解决的问题。 4、关心教职工的疾苦,配合学校抓好教职工的生活福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实 施 细 则

山东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教代会各项职能。 第五条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学校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教代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支持教代会依

法开展工作、履行职能。 第八条教代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通过教职工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和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五)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执行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七)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条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由学校自行确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2年版

民主进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2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已经2011年11月9日第34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今年1月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开始施行。制定《规定》,是施行教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中国教育报》记者唐景莉就此采访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副主席陈志标解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问:1985年,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请问《暂行条例》实施20多年来,效果如何? 答:1985年1月,教育部和原中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20多年来,教代会制度逐步完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由文件规定发展到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断提高。 二是由高校发展到各级各类学校,适用范围日益扩大。 三是由暂行条例发展到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制度体系日渐完善。 四是由会议制度发展到工作制度,制度质量明显提高。 五是由工作试点发展到制度规定,职责权利逐渐落实。 六是由组织机构发展到组织网络,自身建设日趋加强。 目前,全国98%以上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建立了教代会制度,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代会的建制率也达到40%,体现了教代会制度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问: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和多次研究,制定了全口径规范、指导和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请问《规定》有哪些制度创新? 答:《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 一是《规定》明确了教代会的法律效用和适用范围。 《规定》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具有更强的法律效用;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涵盖范围大大扩大。 二是《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基本形式的地位。 与《暂行条例》相比,《规定》明确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与学校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相比,教代会具有法定的形式、广泛的代表性和适用性、职权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一定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经受了30多年实践的检验,由此确立了教代会作为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基本形式的地位。 三是《规定》创新了教代会的组织方式。 《规定》明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除了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对规模较大的学校在其下属单位,如院、系建立二级教代会,此外,针对规模较小的学校,一些地区设立区域性、行业性教代会制度,行使相应的职权。 四是明确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规定》规定:“学校应当为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五是《规定》赋予学校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和发展方面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规

小学教代会工作总结精选

小学教代会工作总结 金秋大地,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丰收季节里,我们又欣喜迎来了实验小学20××年教代会的胜利召开,我谨代表校委会与大会主席团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 烈祝贺,对莅临大会指导工作的领导及老教师们表示衷心感谢,对光荣当选本届教代会的代表们表示崇高敬意! 本届教代会距上届教代会近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校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与扶植下,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新思路”、“新举措”开展工作,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开创了“新局面”,创造了“新辉煌”。同时我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启动新课程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优化师资整体结构,重视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改善硬件设施和后勤服务,为我校在新一轮办学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我代表校委会向大会作学校工作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两年来学校工作的回顾 (一)强化德育工作,营造优良育人环境 1、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我校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有效地发挥德育主阵地作用, 把思想教育渗透于课堂,溶解于平时,充分利用晨会、思品课、班会、国旗下讲 话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校德育工作十分注重广泛开展有益活动,塑造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每学年,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助人为乐的好事层出不穷;组织学生参观、祭扫烈士墓,使学生们接受生动而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爱家乡的教育;“爱祖国、爱家乡”的读书绘画竞赛活 动让学生在对祖国的赞颂与描绘中明白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庆“六一”文艺汇演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多姿多彩的舞台,歌声笑声不断,让孩子们在健康快乐环境中成长;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让学生懂得举止得体,讲究文明,遵守 公德,谦让他人等礼仪道德;学校还通过一系列法制与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思想情操得到进一步的熏陶。学校还针对班主任工作,召开“学生发展性评价研讨会”“班级管理经验谈”系列主题会,及时总结好的 管理经验和存在的不足。通过这些活动,学校德育工作出现喜人景象。两年来学校获国家级集体奖有2项,市级集体奖2项,县级集体获10项,有20名学生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12名学生评为县级优秀班干。 2、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谐统一,营造大德育环境。 我校一贯重视通过家长会、家长函授学校等形式搭起学校与家庭教育桥梁。 这两年我们又通过“家校联系卡”与家长加强沟通联系,对每个学生进行跟踪教育,起到很好效果,学校还举行了家长开放日、“家庭教育经验谈”等活动,让家长与教师零距离交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方法,收到良好效果。今年3月原省

教代会实施方案

大湾镇中心校教代会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教职工对学校工作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条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依据法律和法规行使职权,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四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学校工作,学校也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的决议。教代会依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使职权,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教代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六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听取、审议、通过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第八条讨论、通过学校校委会制订的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讨论教职工集体福利,并提交代表大会讨论,进一步听取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十条对学校领导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学校领导和工会主席作为代表候选人经群众选举成为教代会代表参加教代会工作。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占全部教职工30%左右。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的构成既要照顾各方面的人员,又要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其中教师代表应不少于80%。 第十二条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教代会代表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第十四条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并应得到认真的答复; 3、有权对教代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产生的办法及各种制度

考绩制度 一、按三个平行班计算: 一、二年级:及格率为95%,人平85,优秀率80%,巩固率100% 三、四年级:及格率为90%,人平80,优秀率70%,巩固率100% 五、六年级:及格率为85%,人平75,优秀率65%,巩固率100% 1、达到一标奖20元,如果同年级如某一标都未达到,按达标计算,学校只设及格率、人平率和优秀率这三率奖,设巩固率奖(除正当转学外,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排挤学生、流失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该生按零分计算)。 2、名次奖:第一名奖60元,第二名奖50元,第三名奖40元(注:名次与名次之间相差千分之一算并列名次)。 3、凡镇抽考年级,按一、二、三名拿奖,只是名次奖不设达标奖。 4、凡单科在镇上获第一名奖120元,第二名奖110元,第三名奖100元。 5、抽考年级自然、思品、社会获第一名者30元,第二名奖20元,第三名奖10元。 6、1-5年级思品、自然(科学)、社会按所带班级计算,达一标奖10元,若该班三达标另奖10元,若该科都不达标与街办学区进行比较拿考绩奖。 7、抽考的小科,如:体育、音乐、美术(与街办进行比较)获 一、二、三名分别奖30元、20元、10元。 8、不带考试科目的教师及后勤人员拿第三名奖。 9、学前班由学校统一考试,考后按80%的人数计算,达标指数与一年级同算。

考勤制度 1、在岗教师要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元,并扣当月0.1分,旷工一节扣4元分,并扣当月1分。 2、每月常规教学检查:备、教、批、辅、评、研各个环节要符合要求,少一环扣2元,期末考试。 3、教职工有事请假半天以上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条一律视为旷工,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假、命假。 4、病、事假半天不得全勤奖,旷工半天扣10元,按月结算。 5、婚、丧假均为5天,25岁以上,产假90天,剖腹产105天(都含星期天)。 6、教职工在一学期内累计病、事假30天,学期结束不发当事人一切福利待遇。 7、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必持请假条,一周之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 8、教职工一月内有3节课的机动假(3节课不能并用),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这3节课可以不列入考勤(若下一年考核中有并列分数的老师,可参考机动假)。

教代会职责

教代会职责 一、教代会的职权和任务 1、职权。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取权: (1)审议建议权。 (2)审议通过权。 (3)审议决定权。 (4)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2、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4)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电大。 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教职工百人以下的学校可按20-30%左右比例确定”的精神,我校教代会代表名额可确定为8-10名。 三、代表的条件和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 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本职工作。 四、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2、义务 (1)努力学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 (5)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五、教代会与党、政、工的关系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章制度

市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政治建设,推进校务公开、管理,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载体,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代会应当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和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党组织应当把校务公开、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协调关系,充分发挥教代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作用。 第五条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也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管理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权限围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学校其他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教职工聘用聘任方案、奖惩办法、重要规章制度、校收入分配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审议通过后,由校长颁布施行。 (三)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评议正副校长、学校党组织正副书记,提出奖惩意见和建议。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部署,参与推荐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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