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模块主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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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之前的介绍,这三大功能共同支撑了SAP系统的核心财务管理。事实上,它们各自经常会与其他模块,例如采购管理、项目管理、销售管理等模块发生数据交互。且它们的底层主数据又是可以共享的,由此可以回应SAP系统的核心思想:高度集成、数据共享。

5.3 财务管理模块主数据

财务管理模块的主数据是描述那些运用在会计、成本、物料、供应商、客户等业务过程中的行为体。它在一段期间内,基本信息往往保持不变,并且具备单一的名称或者编号。它与业务数

据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

●主数据包含的数据信息可控制记账和处理业务数据,主数据在系统中可保存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而业务数据保存的时间则较短。

●业务数据是从R/3中的正常业务处理获取的数据。为了提高系统的操作性能,可以周期性地将系统内的业务数据进行归档。而主数据是在系统上线之初就明确的能够对某项操作或者任务进行区分的数据类型。

5.3.1 财务会计主数据管理

在SAP系统中,财务会计涉及的主数据主要包括会计科目、会计科目表、客户、供应商等。会计科目被划分为资金、一般总账、利润表、往来、资产等5类进行管理。

●资金类科目对应原现金、银行、其他货币资金类科目。

●一艘总账类科目对应除资金类、资产类、往来类的其他非损益类科目。

●利润表类科目对应原成本、费用、收入等全部损益类科目。

●往来类科目对应原涉及应收应付类业务的所有往来类科目。

●资产类科目包括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等科目。

利润表类中的成本费用类科目不再体现费用类别,而是借助功能范围进行归集。收入类科目在科目表中仅设置一种,不再设置明细科目,所有的明细类科目在C0获利分析段中进行管理。客户/供应商主记录,又称为客户/供应商档案。在SAP系统的客户/供应商主记录中,记录了所有在客户/供应商管理中需知的信息。这些数据既要为开发票、收款、催款等业务处理服务,同时也要为会计部门和销售部门提供信息。

1.会计科目主数据维护

维护会计科目主数据,是针对会计科目表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处理的需求,而对会计科目进行维护的一系列会计科目主记录处理过程。每一个会计科目主数据包含两部分数据,一部

分是会计科目表层次(集团层次),如账户组、描述;另一部分是公司代码层次,如科目货币、排序码、字段状态组等。与客户和供应商有往来关系的总账明细科目在应付/应收模块中进行管理。应收/应付账的总账科目只采用适量的统取科目来归集。

固定资产、待摊费用、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建工程和低值易耗品等在总账中设置总账科目,固定资产的明细管理和折旧计算将在新逸资产管理模块中进行管理,通过接口程序导人SAP系统。

(1)创建新的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的创建应依据经批准的会计科目维护申请表进行。会计科目的创建既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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