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年最新)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目录机构及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选址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设施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四)更衣场所要求(五)库房要求(六)备餐间设施要求(七)洗手消毒设施要求(八)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九)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十三)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食品留样要求贮存要求记录管理要求附件1:场所布局要求附件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件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附件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附件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附件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及操作标准机构及人员管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八条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
(完整版)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年最新)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年最新)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标准

目录机构及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人员培训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选址要求建筑结构、布局、场所设置、分隔、面积要求设施要求(一)地面与排水要求(二)墙壁与门窗要求(三)屋顶与天花板要求(四)更衣场所要求(五)库房要求(六)备餐间设施要求(七)洗手消毒设施要求(八)通风排烟设施要求(九)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十)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物品管理要求(十一)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十三)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食品留样要求贮存要求记录管理要求附件1:场所布局要求附件2: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附件3:推荐的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方法附件4: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附件5: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附件6:餐饮服务常用消毒剂及化学消毒注意事项学校食堂规范性建设及操作标准机构及人员管理《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第八条规定: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的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年最新)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学校食堂规划标准

学校食堂规划标准第一篇:学校食堂规划标准学校食堂规划标准一、标准:1、食堂与厕所距离低于25米且有地方,应规划为拆除重建,100人以下就餐食堂面积不小于30㎡,100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应增加0.3㎡。
2、造价:新建:1800元/㎡;改建或维修:小青瓦换小玻瓦350元/㎡;吊顶90元/㎡;内墙贴瓷砖、灶台贴瓷砖80元/㎡;纱门、纱窗20元/㎡;铝合金窗140元/㎡。
3、不锈钢案台:至少一个,800元/个。
4、排气扇2个,200元/个。
5、设备:冰箱一个(打饭、卖菜)一个,1000元/个;冰柜一个,2200元/个。
6、米、面隔墙:离地面、墙面15㎝、用木板做。
大概2000元。
二、工作方法:各校形成单页材料,内容应包括:1、基本情况:学生人数、就餐人数、供餐方式(一餐?三餐?打饭、卖菜?蒸饭、学生自已带菜?)2、根据标准和食堂现状,拟新建?拟改造?3、购置设备:购置设备品种、数量、金额。
4、资金需求量。
第二篇:学校食堂工作考评标准学校食堂工作考评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检查要求考核办法检查结果相关证照餐饮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公司应该派专人负责核查证件逾期扣除质保金一万元并解除合同食堂卫生环境食堂操作间、用具摆放整齐,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无积污检查食堂现场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学校“防尘”“防鼠”“防蝇”设施配齐,完好,无鼠蝇检查“三防”设施及现场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500元教工餐厅地面干净,无积水和油污,桌椅摆放整齐检查食堂现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垃圾桶加盖外观清洁,垃圾及时清理并消毒检查食堂现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核查健康证逾期每人扣质保金1000元有证从业人员后期无影响食品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疾病取得健康证后发现患病未调离岗位的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从业人员上岗要求统一着装,口罩,做好晨检记录检查食堂晨检记录本一次不规范扣质保金500元食品来源对采购的物品必须进行索证索票并做好台账记录,把好食材源头关检查台账记录,检查合格证及蔬菜检测单无索票索证一次扣质保金200元清洗消毒餐具消毒必须按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检查消毒记录及餐具食物无记录或餐具不净一次扣质保金500元,超过三次终止合同食品仓库库存食品必须上架,冷冻食品必须保证贮存温度与品质,并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保质期,做到生熟食分开,仓库原料离地离墙核查仓库实际情况记录无记录,食品混放,货架物品不整洁问题,扣除质保金500元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操作间不许摆放洗涤剂、84消毒液等洗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涤、消毒用品及个人生活物品200元食品原料必须分池清洗,加工制作过程必须生熟分开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专用的留样冰箱正常运转,并按食药局、教育局的各项规定做好记录核查留样记录本和实际情况一次不合格扣质保金200元不同区域使用的抹布是否用颜色区分,是否分开清洗,是否做到色系管理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品具分开,有明显区分标志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是否清洁,是否消毒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未按要求置放扣质保金200元根据季节变化开启相应设备做好食品的保温和防变质的工作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及饭菜温度和品质一次未达标或接到师生投诉扣质保金500元菜品的配送及餐具的回收严格按照《食品法》和食堂操作规范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将食品配送到各班级制定地点楼层,并协助分餐人员分发到学生手中,用完餐后做到餐具回收及清洗消毒工作听师生意见,检查操作间实际情况一次未达标扣除质保金500元食堂安全设备食堂操作间消防器材按消防要求配齐,灭火器在有效期内,负责及时跟学校后勤部门沟通检查灭火器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200元排烟设备,是否每周清洗并做好相应清洗记录检查排烟设备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200元食堂公示学校有食堂公示牌,检查食堂公一次未达标是否做到一周菜谱公示示牌扣质保金200元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五专”“五专”落实情况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500元落实文明创建工作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员工落实文明创建工作,和教育局、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文明办,及教育局、学校考核一次未达标扣质保金1000元第三篇:学校食堂卫生督查标准学校食堂卫生督查标准一、总体卫生要求和管理制度1.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加工冷菜应有专间;2.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别存放,食品存放时不得接触有害物(如灭蝇、鼠、蟑螂等药品)、不洁物;3.用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的刀、墩、案板、桶、盆等所有工具及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并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用后洗净;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5.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及食品添加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的标志;6.必须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通风、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过滤网、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7.每个岗位和操作环节要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8.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9.建立食品加工人员健康档案。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要求

附件1: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要求专业知识分享专业知识分享有关定义:原料:指供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食品或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凉菜(又称冷菜、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加工经营场所:指与加工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
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
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
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的专用场所。
烹调场所:指对经过粗加工、切配的原料或半成品进行煎、炒、炸、焖、煮、烤、烘、蒸及其他热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保洁场所:指对经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存放并保持清洁的场所。
粗加工操作场所:指对食品原料进行挑拣、整理、解冻、清洗、剔除不可食部分等加工处理的操作场所。
切配场所:指把经过粗加工的食品进行洗、切、称量、拼配等加工处理成为半成品的操作场所。
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进行清洗、消毒的操作场所。
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
专业知识分享WORD格式整理附件2: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辅助标准一、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项目自查标准(参考)WORD格式整理二、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标准(参考)专业知识分享三、食品原料采购安全协议(参考)甲方: XX学校乙方:XX食品有限公司为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我校决定使用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自年月日起购买乙方生产的。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

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硬件标准一、选址卫生要求1、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区域。
2、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3、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二、建筑结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卫生要求1、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
2、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
3、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成品通道、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与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开设置。
4、食品处理区,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5、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建议供餐人数100人以下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增加0.2m2,切配烹饪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以上。
6、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应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过程。
并应按规定设置洗手消毒水池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7、烹调场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8、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m2以上的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立隔间。
9、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
在加工经营场所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间 作台、、40W 紫外线消毒灯、保温车、
垃圾桶(塑料)
有专用的消毒设施和供水池
消 毒
40W 紫外线消毒灯、消毒柜、洗碗机、
间 双层工作台、平台推车、
有防尘、防蝇设施和防二次污染设施。 食 品 销 售 圆盆保温售饭台、八盆保温售饭台、双 场 所 层开餐台、双层工作台
有餐具保洁设施、洗手设施、洗刷设施 、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 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 20%以上,有 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 配间、烹调间等分开。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
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 超过 500 ㎡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 (区)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 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内墙壁应有瓷砖或 采用其他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 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 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 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 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 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 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 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 不交叉使用。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 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 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粗 加 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 堂 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要求

学校食堂硬件设施要求(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设施要求一、环境与水源1、环境卫生: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周围25米以内不得有垃圾、污秽物堆放处、非水冲式和无害化处理厕所等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放射性污染源。
环境整洁,无污染源。
2、饮水卫生: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建筑布局1、建筑结构:食堂建筑结构应为砖混结构或使用其它能保温、隔热、防污染、易清洁的材料,不得在用石棉瓦、油毛毡等材料建造的场所内烹调饮食。
食品生产加工区与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严格分开。
2、厨餐面积:厨房面积与就餐人数、加工品种及数量相适应,就餐人数100人,厨房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平方米,1000人以上超过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2平方米。
3、功能专间:厨房布局遵循由一般操作区→准清洁区→清洁区原则,分别设置原料清洗间、配菜间(区)、烹调间、售菜间及餐厅、点心加工间、食品仓库、蒸制间(区)、餐具洗消间、更衣室、清洁间、卫生间等功能间,并有明显功能标志。
三、卫生设施1、厨房各功能间的地面、墙面、顶面卫生要求:(1)地面要求:地面要用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洁的材料铺设(如地砖、毛石等),地面有1~2%的坡度,并用瓷砖或不锈钢材料做成排水明沟,排水口与排污口接连处要水封式,并设防鼠、防残渣的不锈钢篮,沟面覆盖易清洁排水盖板或不锈钢栅。
(2)墙壁要求:四周墙壁铺贴瓷砖墙裙到顶(其中清洁操作区如备餐间、凉菜制作间窗台向内下斜45°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3)顶面要求:顶面要用铝扣板等防霉、防潮、防结露水下滴的清洁材料做成平面天花板。
2、专间卫生要求:(1)原料清洗间:分别设置与原料清洗数量相应的荤菜清洗池、素菜清洗池、水产品池、低位拖把池等,并有明显标志,配置不锈钢原料存放架,经粗加工后的荤素原料分架存放。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2017年

学校食堂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卅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关于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设施设备标准

附件1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硬件要求一、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
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要求(一)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二)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三)进行食堂备餐,设置相应操作专间。
(** *)(四)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 **)(六)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以及最大供餐人数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七)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八)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要求(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二)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
(*)(三)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要求(一)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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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学校食堂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各类教育机构。
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名称要统一,应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处理区全部功能间都在室内,要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更衣间。
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密闭干湿垃圾桶,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间,内设更衣设施,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第一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区),占食品处理区(全部后堂)面积的20%以上,有基本的防尘防蝇设施,并配备货架或放置食物的货橱,与餐厅切配间、烹调间等分开。
加工场所的地面、墙裙应该采用不透水材料筑成,地面及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便于冲洗排水。
食品粗加工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粗加工场所应有三个以上水池,做到荤素食品分池清洗。
洗涤拖把等清洁用品与清洗食品的水池分开,加工经营场所面积超过500㎡要有独立的清洁工具存放场所。
第二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切配间(区),地面要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并有一定坡度,便于冲洗清扫。
墙裙应贴有白瓷砖,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墙壁、天花板的油漆无脱落、无霉斑,下水道通畅,有食品冰箱和带盖的废弃物箱(桶),加工下来的废弃物及时倒入箱内,并当日清除。
切配结束,应及时做好清洗、消毒等清洁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三条:每个食堂应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食品烹调间(区)并与切配间(区)累计占食品处理区的面积≥50%,并按照原料进入、加工、成品供应流程合理布局。
内墙壁应有瓷砖或采用其他浅色、无毒、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防霉的材料制作;灶台采用不锈钢台面,灶面、灶台墙壁及灶前地面要经常洗刷,做到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第四条:职工用餐场所应设置相对独立的餐室;学生用餐场所应根据用餐学生数,独立设置能容纳全部就餐学生的餐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0.6平方米;师生用餐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饭桌、饭具保洁橱和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五条: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附:食堂加工经营场所配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