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长期出国留学生课程认定与成绩(学分)登记表
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申请表
赴国(境)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可和成绩转换申请表申请须知:1.申请时间:返校当学期开学6周内。
2.本表需附①交流学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均可,非英语国家须另提供英文成绩单)②国(境)外修读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简介。
3.拟认可的我校课程中,必修类课程必须认可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对应课程;选修类课程如无特别要求,建议直接认可到课程模块(含课程组),不需要指定具体课程认可。
4.特别说明:①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不允许申请学分认可。
②在合作院校修读16学时理论教学或32学时实践教学认可为我校1学分,1学时不低于45分钟。
换算后的学分原则上应与学生在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分相当,学分差额不得超过四分之一。
③认可为通识选修课的课程,若换算后的课程学分高于2学分,统一按2学分认可。
4.原课程成绩采取百分制形式(60分以上视为及格)计分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
原课程成绩采取其他形式计分的,原则上根据交流学校提供的成绩转换标准执行。
5.教务部将根据备案结果直接使用合作院校的课程名称和认可后的学分来记载成绩。
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仅作为学业管理和毕业资格审核使用,不参与奖学金评定。
6.栏数不足时可自行增加。
------------------------------------------------------------------------------------------------ 申请人填写部分-------------------------------------------------------------------------------------------------------------------------------------------------------------------------------------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内打“√”)-----------------------------------------------------------------------------------2。
西安邮电大学文件
西安邮电大学文件西邮校发〔2017〕29号关于印发《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经2017年7月14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邮电大学2017年7月15日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陕西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可以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自己的基础和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习计划。
第三条学生选课应办理有关选课手续。
免修、免听课程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经批准可以跨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第五条学生成绩档案必须同时登记考核成绩和学分。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准予毕业。
第六条我校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最长为六年。
第二章教学实施细则第七条全日制本科教学必须依照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专业所学课程分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第九条课程修读(一)必修课学生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安排,修读各门必修课。
(二)选修课选课原则学生应以培养方案安排为依据,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选读课程、选修时间及顺序。
凡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一般应首先修完先修课程,取得学分后,才可选修该课程。
(三)选修课修读办法1.各类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够所在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2.学校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组织落实下一学期各专业拟开设的选修课程,并向全校公布,以供学生选课。
3.学生预选课程前,各开课学院应组织有关教师参加选课的咨询活动,向学生介绍所开课程情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等。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陕西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可以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自己的基础和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习计划。
第三条学生选课应办理有关选课手续。
免修、免听课程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经批准可以跨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第五条学生成绩档案必须同时登记考核成绩和学分。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准予毕业。
第六条我校本科生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在校修读年限最长为六年。
在校时间超过四年者,需按规定标准缴纳培养费。
第二章教学实施细则第七条全日制本科教学必须依照专业培养方案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专业所学课程分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第九条课程修读(一)必修课学生应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安排,修读各门必修课。
(二)选修课选课原则学生应以培养方案安排为依据,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选读课程、选修时间及顺序。
凡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一般应首先修完先修课程,取得学分后,才可选修该课程。
(三)选修课修读办法1.各类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学生在毕业前必须修够所在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2.学校于每学期第八周左右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组织落实下一学期各专业拟开设的选修课程,并向全校公布,以供学生选课。
3.学生预选课程前,各开课学院应组织有关教师参加选课的咨询活动,向学生介绍所开课程情况、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等。
4.凡经批准选定的课程,中途不得更改。
学生应按规定参加该课程的各项教学活动,凡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海外学习计划学分认定申请表
分管处领导审核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注:1、本表各栏目均应由申请人和相关人员亲自填写,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认定情况仅需在创新学分、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限选课等栏目下写入相应学分数。
2、本表原始件一式两份,教务处选课与学籍管理中心和学院教务秘书各一份。
3、本表及海外学习项目成绩单应与《江苏大学大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申请表》一并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大学生海外学习项目成绩认定与学分转换申请表
姓名
年级
学号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海外学校
项目名称
学习时间
联系方式
海外学习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课程名称
成绩/等级
我校认定学分情况
创新学分
公共选修课
专业任选课
专业限选课
学院意见
学院教务秘书审核
学院审核意见及建议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教学院长签字:
年月日(学院公章)
教务处审核
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籍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为做好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和成绩认定工作,拓宽本科生学习视野,促进短期交流学习、联合培养项目的有序开展,完善本科生交流学习制度,规范交流学习学生的学籍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学籍管理第一条学校保留本科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
学生在境内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须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学校建立管理关系。
第三条交流学习及联合培养的学习时间计入我校最长学习年限。
第二章选课管理及课程认定第四条学生赴境内外交流学习前,应填写相应的交流学习选课申请表,确定在对方学校预选课程,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交流生在境内外学校选课应以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为指引,首选本专业培养方案安排的课程,其次可选择修读辅修专业相关的课程,所选课程必须事先得到学生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承认其学分,并进行学分认定。
第六条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应该按照联合培养项目要求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七条学分认定是指学生在境内外交流学校修读的学分为我校所承认,并将该部分学分从我校培养方案应修总学分中替换的过程。
短期交流学习学生学分认定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名称、内容、性质应与拟替代课程相同或相似,所修读课程学分应不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
二、所修读课程与拟替代课程名称不同或不相似,学生应提交对方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提供的课程简介或教学大纲等,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学分。
三、所修课程与拟替代课程性质、名称相同,但学分小于拟替代课程学分,则应多修与本专业相关课程以补足拟替代课程学分。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请学分认定,所修读的课程应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跨学科要求。
XX大学本科学生海外短期课程(必修课学分)成绩认定表
联系
电话:XX大学本科学生海外短期课程(必修课学分)成绩认定表
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填表说明:1、该表仅适用海外短期课程成绩的必修课学分的认定;2、学生本人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海外短期课程的学习项目;3、学生本人须持海外学习课程成绩单及需认定课程的课程描述(可另加附件说明),到学院教务办办理学分认定手续(参照《四川大学本科学生课程属性更正表》的办理程序);4、办理科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江安行政楼一楼大厅,85996223;望江行政楼219室,85407456。
关于规范学生因私出国(境)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学生因私出国(境)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随着学校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因私出国(境)的学生日益增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出国(境)的规范管理,特制订西安邮电大学学生因私出国(境)工作流程(本、专科生、研究生),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邮电大学本、专科生因私出国(境)工作流程
西安邮电大学本、专科生因私出国(境)意见表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因私出国(境)工作流程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因私出国(境)意见表
西安邮电大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西安邮电大学本、专科生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西安邮电大学本、专科生因私出国(境)意见表
西邮际出学(201 )年号
注:学生持完成的意见表(复印件),本科生到教务处、专科生到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因私出国(境)意见表
西邮际出研(201 )年号
注:1。
不属于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本校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一般不予办理。
2.学生须持完成的意见表(复印件),到研究生院办理相关出国手续所需文件(成绩单和在读证明)。
西安邮电大学 成绩单模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体育1 形势与政策1 英语1 中国文化概论 工程制图 200X-200X学年 大学物理A(1) 大学物理实验1 高等数学A(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认识实习 上机操作A 体育2 线性代数A 形势与政策2 英语2 200X-200X学年 大学物理A(2) 大学物理实验2 电路分析基础B 电装实习 概率论与随机过程 体育3 形势与政策3 英语3 系部(盖章):
200X-200X学年 电子技术基础A 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B 数字逻辑设计 体育4 信号与系统B 形势与政策4 英语4 电工电子线路实验B 工业计算机网络 自动控制元件 200X-200X学年 控制原理课程设计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A 形势与政策5 自动控制原理B 成功心理学 网络广告 Matlab与控制系统仿真A 科技英语 数字信号处理A 通信原理B 自动控制原理实验 200X-200X学年 单片机课程设计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A 过程控制 计算机控制技术A 嵌入式系统A 审核人:
打印日期:xxxx00X-200X学年 课 程 性 质 第1学期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跨学科 限选课 第2学期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第1学期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须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学 分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成 绩 课 名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复变函数 机械原理 程 称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限选课 限选课 限选课 第1学期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必修课 素质类 素质类 限选课 限选课 限选课 限选课 限选课 第2学期
2015级理学院
1506210017
张青
46
17
1506210018
刘佩
47
18
1506210019
王高峰
48
19
49
20
50
21
51
22
52
23
53
24
54
25
55
26
56
27
57
28
58
29
59
30
60
任课教师签名:院(部)领导签名:
注:1、课程类别填学位课或非学位课,考试方式填考试或考查。
2、课程总成绩的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各占20%、80%。学位课成绩采用百分制填写;非学位课成绩按百分制或五级制评定。两种记分制换算如下: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合格):60~69分;不及格(不合格):59分以下。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成绩登记表
(—学年第学期)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课程名称:
序号
学号
姓名
平时成绩
期末成绩
总
成绩
序号
学号
姓名
平时成绩
期末成绩
总
成绩
1
1506210001
吴昊
31
2
1506210002
王树凯
32
3
1506210003
朱亚坤
33
4
1506210004
李钊
34
5
1506210005王倩35ຫໍສະໝຸດ 61506210006
3、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将学生成绩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
王思萌
36
7
对外交流学生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
附件:
中原工学院对外交流学生在外学习课程及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类别: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学号: 姓名: 学院: 专业: 班级:
申请对外交流项目:
国家(地区): 大学(机构): 专业:
对外交流时间: 年 月 — 年 月 对应的修读学期: 20 — 20 学年 第 学期
外交流学校的原始成绩单进行学籍审查。
2.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两份交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统一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备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此表由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填写。
学生返校后凭此表和经外办审核的对外交流学校的原始成绩单进行学籍审查。
2.此表格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两份交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统一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备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西安邮电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陕西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订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制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可以根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及自己的基础和能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习计划。
第三条学生选课应办理有关选课手续。
免修、免听课程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学校审核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经批准可以跨校、跨系、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对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批准允许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同时选修一个辅修专业,达到要求者,可以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第五条学生成绩档案必须同时登记考核成绩和学分。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条件者,准予毕业。
第六条我校本科生标准学制规定为四年,在校时间超过四年者,需按规定标准交纳培养费,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允许学生在校时间的最长年限。
第二章教学实施细则第七条全日制本科教学必须依照教学计划,按每学期下达的校历和教学任务书组织实施。
第八条课程设置各专业所学课程分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及培养目标,要求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课程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此类课程学分约占学生四年课内总学分的70%左右。
(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部分,选修课学分约占学生四年课内总学分的30%左右。
限定选修课:为学生设置若干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专业方向等模块课程组,每个课程组包含若干门课程,要求学生按照相应学分要求选择几门课程。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课程学分及成绩认定申请表【模板】
姓名
学号
所在学院
交换学习学校
学习起止时间
所学课程门数
获得总学分
学生联系电话
申请免修课程
(课程号+课程名)
认定及处理结果
申请对应认定课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外修读课程
我校计划内对应必修课
认定及处理结果
课程名
学分/成绩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申请冲抵语言类课程学分
国外修读课程
我校计划内对应外语类必修课
认定及处理结果
课程名
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
学分
申请冲抵选修课
可冲抵学分数
认定及处理结果
拟冲抵学分数
备注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附带提交以下材料:1、交换学习成绩单盖章原件;2、经学生所在学院、派出机构审核盖章的国外学习成绩单中文翻译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邮电大学学生长期出国留学国外课程中英文对照简介
表一: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号
美方大学
回国后所在专业班级
表二:学生在外方大学已学习课程情况(中英文对照)
1.
Course Name
课程名称
课程简介
3.
Course Name
课程名称
课程简介
5.
Course Name
课程名称
课程简介
7.
Course Name
附件七:
西安邮电大学长期出国留学生课程认定与成绩(学分)登记表
姓名
性别
院系/专业
电话
学号
外方学校
留学
时间
年月至年月
外方大学已修课程(中英对照)
(学生填写)
序号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导师制完成我校课程(院系填写)
导师制完成外方大学课程(学生填写)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课程名称
成绩
学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意见:
课程名称
课程简介
附件九:
西安邮电大学《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美方课程安排表表一 Nhomakorabea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号
美方大学
回校后所在专业班级
表格二:学生带回美方课程安排
编号
美方课程名称
(中英对照)
对应中方课程名称
(中英对照)
课时
学分
上课班级
任课教师
1
2
3
4
院(系)意见:
院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
处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各部门留一份。如课程安排改动,则需重新填写存档。
签字:
年月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签字:
处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学院教学院长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公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处长签字(公章):
注:1.此表一式三份,各部门留一份,连同外方学校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存档备案。
2.课程名称填表栏目不够请按实际情况添加。3.国际处审核外方成绩单真实性;学生所在学院核对外文课程和学分。4.毕业资格审核前,带回外方课程必须完成审核,否则按学籍规定处理。5.如有带回美方课程的,请按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