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

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
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

附件1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工伤 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 

申报单位:

附件2

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曾在西藏海拔3500 米以上地区工作人员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工伤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 

申报单位:

职工退休审核表

职工退休审核表 工作单位 姓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须知 一、职工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女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原为干部身份或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后从事生产岗位且退休时连续在生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前十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的,按生产岗位退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 周岁。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退休程序 1、个人申请(限于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及其它提前退休); 2、单位公示,按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职工退休公示制度的通知》(晋劳社养【2003】219号文规定执行); 3、对公示期满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核后,单位将审核结果通知职工本人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

说明:1、实行个人缴费后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不再折算工龄,“合计折算工龄”最长不超过5年; 2、“视同缴费年限”系指个人实际缴费前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3、因病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其它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原为工人身份 按管理岗位退休和原为干部身份按生产岗位退休的,本人须在“个人意见”栏签字; 4、“退休政策依据”系指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国发【1994】59号文件、中办 发【2000】11号文件和晋政办发【2006】33号等文件; 5、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档案、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部门各一份。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

注:1、本表可由初审单位手工填写,也可从业务系统中输出; 2、本表一式四份,审批机关、初审单位、参保单位与职工本人各一份。 填表说明 1、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职)、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不签章)和“审核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 2、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签章),由市社会保险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受委托办理的区县(自治县、市)社会保险局按第一条规定填写。 社会保险局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初审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初审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在《审批表》的审核意见栏签署: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同意报批。 3、办理正常退休、病退休、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提前退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办理的由参保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批表》的“审批意见”栏对退休条件及涉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关事项作出认定,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一致的,签署同意审核认定的事项;认定的事项与审核认定的事项不一致的,签署不一致的事项。同时,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签署准予退休和退休类别或退职及其依据,并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即:该同志符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准予正常退休或病退休或病退职或特殊工种退休或提前退休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按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签署退休时间和待遇支付时间。对不符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签署不予退休、退职或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并说明理由。 4、在确认实行个人缴费前间断年限时,实行个人缴费时间的确定:对1993年3月1日前或1993年3月1日起参保的人员,按1993年3月作为个人缴费时间;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参保的人员,按改制的次月作为个人缴费时间;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个人缴费时间。 在确认实行个人缴费前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和折算工龄时,实行个人缴费时间的确定:对1992年4月1日前或1992年4月1日起参保的人员,按1992年4月作为个人缴费时间;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参保的人员,按改制的次月作为个人缴费时间;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确定个人缴费时间。 5、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的确定:对1996年1月1日前或1996年1月1日起参保的人员,按1996年1月作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机关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参保的人员,按改制的次月作为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按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建立个人账户时间。

苏州工业园区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批申请表

苏州工业园区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批申请表 说明:1、本表供园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资格审批时填写,一式一份,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2、申请退休资格审批时须附人事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劳动手册、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 照片等相关材料。 3、被征地农民中退休当月在单位正常缴费的,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其他人员在所在社区申请后由街道人力 所统一办理。被征地农民中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如果退伍证遗失需提供当地人武部门开据的参军入伍证明。 4、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本人不愿意延长缴费,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 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业务流程

1、单位或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准备相关材料,到中心申请退休资格审批 2、中心依据政策,根据参保人员材料,认定该人员出生日期、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年限,结合缴费信息,确定退休时间和退休类别。审核完成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后,报送园区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3、退休资格审批通过的参保人员由单位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为其结清社会保险(公积金)款项,办理退工“减少”手续 4、由单位或参保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者本人有效证件,向中心申请办理基本养老待遇核定手续。中心审批完成后当场返回结果,并从参保人员核定退休时间之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申请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①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②灵活就业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③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特殊工种工作,累计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④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用人单位和本人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①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必须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②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须按规定补缴后方可办理基本养老金审批手续;③应留足本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际缴费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 3、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以上 4、退休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确认在园区。①园区户籍,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②非园区户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园区,且在园区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 提供材料: 1、办理退休资格审批需带以下材料: ①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提供); ③《劳动手册》(就业登记证) ④原始档案(证明参保人员工作履历、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资演变情况、特殊工种等的原始材料) 备注:如有原始档案的,请单位至相应档案馆调出档案。 ⑤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通知书原件(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⑥失业证明原件(在失业期间未登记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员须提供) ⑦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⑧《园区企业参保人员退休资格审批申请表》(表D1)一份 2、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需带以下材料: ①公积金会员卡原件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待遇领取地按照户籍地优先、缴费年限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 (2)在办理退休资格审批前,需先将园区外各地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归集,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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