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文档编号]【文档编号】[版本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发布日期】[修订日期]【修订日期】[文档作者]【文档作者】[1.前言]是对【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进行对照分析的工作,旨在提供参考和指导。
凡涉及所列资质认定评审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规定的要求。
[2.准则对照表]2.1 【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如下:章节编号【公司名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 RBT214-2017 -------- ------------------------------------------------ ------------------------------------------1 【内容】【内容】2 【内容】【内容】3 【内容】【内容】4 【内容】【内容】5 【内容】【内容】6 【内容】【内容】7 【内容】【内容】8 【内容】【内容】9 【内容】【内容】10 【内容】【内容】说明:此表格为准则对照表的示例,实际内容详见附件。
[3.附件]附件1:【附件1名称】附件2:【附件2名称】附件3:【附件3名称】...说明:具体附件内容详见实际附件。
[4.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其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注释】2. 【法律名词2】:【注释】3. 【法律名词3】:【注释】...说明:具体法律名词及注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难题1:【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2. 难题2:【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3. 难题3:【详细描述困难】解决办法:【详细描述解决办法】...说明:具体困难及解决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与RBT214
评审内容
序
号
BR/T214-2017内容
1.
总则
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 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 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 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 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 守本准则。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 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 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 职责。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
领导作用和承诺: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 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 作用和承诺: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 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 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 ,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 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 位授权。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 人单位授权。
序号
评审内容
序
号
BR/T214-2017内容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 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214与原评审准则对照表
RB/T214-2017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一、术语和定义(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二、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系统:计量溯源性)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将最高管理者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在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前删掉了“相关”,但在释义中保留了“相关”,按照释义执行。
新版214-2017与原准则对照的变化
RB/T214-2017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红色:新增内容蓝色:删除内容紫色:调整内容一、术语和定义(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二、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用词变化,无实质性变化。
原表述为“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系统:计量溯源性)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j无变化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删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删除“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删除“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4.2.5删掉了“并持证上岗”4.2.6……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删掉了“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主要变化: 1.对技术负责人的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等能力要求删除 “相关”; 2.将“质量管理体 系”改为“管理体 系”,删除限定语 “质量”(基本没有 变化) 主要变化: 对授权签字人的专 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4.2.5 4.2.6
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 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 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 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 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 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 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 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 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 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 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 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 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 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 的任务相适应。
新增 “检验检测机 构应是依法成立并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 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1.“质量管理”改为 “管理”;“技术管 理”改为“技术运 作”;“ 行政管理” 改为“支持服务”。
2.增加“检验检测 机构应配备检验检 测活动所需的人 员、设施、设备、
能力要求删除“相 关”。 (基本没有变化 主要变化: 删除了“并持证上 岗”要求。
主要变化: 1.删除了“并评价这 些培训活动的有效 性”要求; 2“. 培训计划应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改 为“培训计划应与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应”。 基本没有变化
4.2.7
4.3 4.3.1
没有变化
该要求放到释义里
主要变化: 1、新增“聘用” 2、新增“检验检测 机构中所有可能影 响检验检测活动的 人员,无论是内部 还是外部人员,均
CMA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内审检查表【RBT214-2017内审检查表】
2019 年 CMA 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内审检查表【RBT214-2017 内审检查表】
审核日期:2019.04.11
审核结论
条款
审核内容
审核方法
基本 符合 符合 不符合 不适用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布或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输入管理评
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 审。
人单位授权。
独立核算。
独立。
查:有无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职能分配表、质量保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管理 证框图。(组织机构框图表述是否正确;质量职能
(1)查看相关图表,关系
4.1.2
符合 /
/
/
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分配表是否合理;质量保证框图是否明确,技术管
表述清晰明确。
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 查:是否有公正性声明或承诺及相关的程序或制度,
(1)有相关程序和制度,
4.1.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 有无违规现象(含信用等级等行业规定)
符合 /
/
/ 有公正性声明.(2)无违规
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现象
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面组织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满足要求的承诺,包括
序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管理体系变更时,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
变更批准等签字证据(2)
4.2.2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准证据查:
符合 /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检验检测机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质量,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17对照表均出台并得到广泛使用。
旨在对CMA认定评审准则及RBT214-2017进行详细解读,方便检验检测机构开展CMA认定评审工作。
二、CMA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CMA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按照国家标准GB/T19001和GB/T 24001的基本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而编制的,是对机构在技术能力、管理体系、人员素质、设备仪器以及环境、卫生、安全3个方面的评审标准。
2、CMA认定程序(1)提出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向CMA申请CMA认定。
(2)受理申请并初审:CMA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和初审。
(3)现场评审:CMA认定中心收到申请并初审通过后,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
(4)决定认定:经现场评审符合认定条件的,CMA认定中心可以决定认定,并颁发CMA认定证书。
(5)监督检查:已经获得CMA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CMA的监督检查。
3、评审内容(1)技术能力:评价机构的测试能力、测试项目覆盖范围、测试结果准确性等(2)管理体系:评价机构的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内部审核、不良反应调查等(3)人员素质:评价机构的人员配备、技能培训、考核结果、培训档案管理等(4)设备仪器:评价机构的设备选型及其正确使用,设备维护、校准、验证等(5)环境、卫生、安全:评价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和卫生保护措施等三、RBT214-2017对照表1、总则RBT214-2017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是按照CMA认定评审准则的不同评审项目而列出的对照表,对照表旨在方便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自查和评估,并使其了解CMA认定评审准则的评审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1. 引言旨在提供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标准进行对照的详细说明。
将详细列出两个标准的核心要点,并进行对比分析。
2.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2.1 概述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是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用于评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指导文件。
该准则主要包括机构管理能力、检测能力、技术能力、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2 核心要点2.2.1 机构管理能力机构管理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的管理职责、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范的运行流程,以及员工的培训和开发计划。
2.2.2 检测能力检测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先进的仪器设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准确的检测方法和可靠的检测结果,并能根据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
2.2.3 技术能力技术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先进的检验检测技术和方法,能够应对各类检测需求,并具备独立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的能力。
2.2.4 质量保障能力质量保障能力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计划等,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和外部质量审计。
3. RBT214-2017标准3.1 概述RBT214-2017标准是国际检验检测机构协会发布的用于评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国际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管理体系、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3.2 核心要点3.2.1 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明确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完善的管理程序和记录。
3.2.2 资源管理资源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适当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并进行有效的资源规划和管理。
3.2.3 技术管理技术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具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准确的检测方法和可靠的技术数据,以及持续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1. 总则1.1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精彩文档序号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2. 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供有关部门及机构参考使用。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1. 概述此准则是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与评审工作的指南,包括了申请条件和程序、专业能力要求、设备设施要求、人员要求、质量体系要求、技术文件要求、管理文件要求、现场审查要求等方面。
2. 申请条件和程序此部分包括了CMA认定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资质等级分类、认定周期、申请流程、资料准备、评审费用等内容。
3. 专业能力要求此部分规定了各专业类别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标准。
4. 设备设施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涵盖了主要设备的要求和若干特殊设备的要求等。
5. 人员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各类人员,包括了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其相应的资质标准、工作经验等要求。
6. 质量体系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质量体系要求,包括了基本要素、文件和记录要求等。
7. 技术文件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技术文件要求,涉及了检验检测流程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关标准、规范等内容。
8. 管理文件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管理文件要求,包括了组织结构、管理职责、文件资料、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内容。
9. 现场审查要求此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需的现场审查要求,包括了规范程序、检验检测记录、质量控制、设备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三、RBT214-2017对照表1. 概述此对照表是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进行比较,旨在帮助机构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个标准。
2. 对照表此部分列出了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RBT214-2017之间的对照表格,包括了各项要求、指标、评估方法等方面的对照内容。
RBT214-2017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名称改变:《准则》为“评审准则”新增内容:自我评价名称改变:《准则》为“参考文件”将《准则》中部分内容移至最后的参考文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新增内容:英文3.4公正性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CMA RBT214-2017标准条款对照表
资质认定评审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3
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通用要求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4.1
机构
4.1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RB214与16版准则变化比对
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新增: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 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新增:聘用
新增: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 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 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 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 机构从业的人员。
RBT214-2017与《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比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名称改变:《准则》为“评审准则”新增内容:自我评价名称改变:《准则》为“参考文件”将《准则》中部分内容移至最后的参考文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新增内容:英文3.4公正性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1. 引言旨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供参考使用。
该对照表将详细列出两个文档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准则。
2. 对照表2.1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以下是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之间的对照表:1. 定义和术语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定义和术语与RBT214-2017的定义和术语基本一致。
然而,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在一些术语的解释上更为详细,而RBT214-2017可能更加简洁。
2.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相关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机构管理、人员资质、检测设备和仪器、质量管理体系等。
而RBT214-2017在相同领域也提出了类似要求,但可能有所差异。
3.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差异点在具体的要求和指标方面,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以下了其中一些差异点:- 人员资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对人员的资质要求可能更加详细,包括学历、培训经历、资格认证等方面。
-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对设备和仪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要求更高。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可能在质量体系建立和文件化方面提供更多细节。
4. 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相似之处尽管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和RBT214-2017在具体要求和指标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的目标和原则基本一致。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对照表一、引言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
该对照表详细列出了两个标准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旨在帮助评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两个标准。
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的详细内容:1. 定义和范围2. CMA认定评审流程3. 质量管理体系4. 资质评审流程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符合项处理10. 文档和记录要求11. 双盲样品检验要求12. 纠纷解决机制13.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14. CMA认定评审结果三、RBT214-2017对照表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16版)与RBT214-2017的对照表:1. 定义和范围2. 质量管理体系3. 评审流程4. 资质评审要求5. 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6. 设备和试剂要求7. 检测方法和程序要求8. 校准和验证要求9. 不合格样品处理10. 文件和记录要求11. 纠纷解决机制12. 学术交流和合作要求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CMA认定申请表格2. 质量手册模板3. 人员资格审查表格4. 设备清单模板5. 样品收集和保存要求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CMA认定:中国计量认可2. 资质评审:对机构资质进行审核和评定3. 双盲样品:参与者和测试人员都不知道样品身份的测试方法六、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缺乏必要的人员培训和知识更新。
解决办法:组织内部培训计划,定期更新人员知识。
2. 设备和试剂供应不稳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6版)与rbt24-207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评审准则(206版)与rbt24-207对照表评审内容号BR/T214-2017内容则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JJF 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用于本文件。
验检测机构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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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人员培训、人员监督、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
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
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培训计划应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
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机构
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本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本评审准则一并作为评审依据。
通用要求
2.
参考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GB/T 27000《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1880《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 27020《合格评定 各类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576《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要求》
场所环境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上述场所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使用和进入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设备设施的配备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序号
BR/T214-2017内容
1.
总则
为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制定本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守本准则。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