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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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则及适用范围
为加强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日常化、规范化的信息化兼职人才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司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车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内各单位。
第二章任职要求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任职基本要求
1.责任心强,热爱公司信息化工作。
2.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及网络应用技术基础。
2. 熟悉本单位业务情况及信息化现状,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信息管理处职责
1.信息管理处是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业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信息台帐,指导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开展信息化各项工作。
2.信息管理处应制订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培训计划,组织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进行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3.信息管理处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的信息化业务考评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职责
1. 各单位应按公司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任职要求选拔推荐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报信息管理处核准。
2. 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更换。联络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调整、补充。并报信息管理处核准。
3.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为本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联络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与信息管理处有关信息化事宜的联络工作;
2.按时参加信息管理处组织的信息化工作会议及信息化应用相关培训;
3.了解掌握本单位人员信息化知识的状况,负责对本单位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进行各种客户端软件的安装和维护;协助进行本单位信息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做好本单位信息化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4.负责本单位信息化设备、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安全使用,建立本单位信息化资产(包括设备、设施、应用软件等)台帐;
5.负责本单位网络及应用的管理、维护及一般性故障的处理;
6.负责本单位信息化需求的征集及可行性初步分析;
7.负责各类应用软件在本部门的推广和使用,做好本部门信息化应用及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
8.公司其它信息化应用及建设工作。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信息管理处负责对公司各单位信息化工作进行年度评比,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对于在工作中缺乏工作主动性,学习主动性,不能按时完成其岗位职责的信息化工作联络员,信息管理处可向其单位提出更换信息化工作联络员的要求,相关单位应配合信息管理处进行信息化工作联络员更换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信息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