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特点及效果分析

合集下载

日本支持与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做法、经验与启示

日本支持与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做法、经验与启示
关键 词 :产 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 日本政 府 ;作 法 ;经验 ;启 示
中图分 类号 :F 34 文献 标识 码 :A D :1 . 7 /i n10 — 6 32 0 .2 0 4 /7 OI 03 2js .0 9 8 2 .0 90 . 3 7 .s 0
( 一)技术 研究 组合
其 目的 是 追 求 成 员 企 业 的共 同利 益 ,故 它 不 属 公 益 法 人 ,而 具 有 与 企 业 相 类 似 的性 质 。 技 术 研 究
组 合 采 用 非 出资 制 ,以避 免 因会 员 中 途 退 出时 要
求 返 还 其 拥 有 份 额 而 妨 碍 到合 作 研 究 的 实 施 ,其
的合 作 研 发 在 总 体 占所 占 比例 不 大 ,但 多 家 企 业
( 个 以 上 )参 与 的 、大 规 模 合 作 研 发 活 动 几 乎 都 6
是 以这种方式进行 的。
2 难 以依靠市场机制推动 的社会相关技术 。3 业 . .
作 者 简 介 :吴 松 ,男 ,工 学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 日本 的科 技 政 策 与 管 理 、产 业 技 术 政 策 与 管 理 、 可 持 续 发 展 与 环 保 节 能 政 策 、 国 际科 技

国外产 业技 术 创新 联 盟专题 ・
日本支持 与引导产业 技术创新联 盟 的 做法 、经验 与启示
夭 松 吴
( 南省 科 学技 术厅 ,海 口 5 0 0 ) 海 700
摘 要 :本 文 旨在研 究 日本 产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的主要 形 式 与发展 状 况 ,对 日本政 府 支持 与 引导产 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的举措 进 行梳 理 分析 ,从 中汲取 有 益之 处 ,可供 我们 借 鉴 学 习。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例研究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例研究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例研究编者按:2018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禁止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芯片、软件和技术,而且此禁令的有效期长达七年!中兴遭美国“封杀”的消息震动中国,举国上下群情激愤。

但是,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口诛笔伐并不能改变中国的造芯技术落后于人的现实。

要不受制于人,真正做大做强中国的半导体产业,或许有必要了解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在技术创新,尤其是自主创“芯”方面的经验。

撰文| 周程(北京大学科学技术史教授)今天我们看待日本时,会自然而然地认为这是一个技术上的先发国家,像欧美一样在面对着中国紧迫的追赶时露出了慌张的神色。

但当我们深深透视这个国家的技术发展史时,就会发现它的过去与我们何其相似!都是快速成长为制造业大国的后发国家,都是在贸易上被美国政府制裁过的后发国家,都是在技术上遭受过美国狙击的后发国家。

这个国家长期“山寨”美国产品,长期对众多国外工业品实施高额关税,并不断出台产业政策干预生产和研发,它的首都曾经楼市火热,它的财团买下过纽约的标志性建筑。

这一切,是不是似曾相识?其实,作为后发国家,日本在自主创“芯”过程中也曾搞过“举国体制”。

由政府牵头,将多个具有竞争关系的民间企业以及国立科研院所结合在一起组建“研究组合(Research Consortium)”,即技术创新联盟,共同进行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是日本推进自主创新,迎接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挑战的一种重要模式,曾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中,日本通商产业省(现经济产业省)在上个世纪极力推进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技术研究组合”被认为是奠定日本半导体产业竞争力基础的经典之作。

以下,拟通过考察日本的“VLSI技术研究组合”这个典型案例,深入揭示日本政府与民间企业合作,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组建创新联盟,开展集智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的一些特点,以期为我国自主创“芯”、突破封锁提供一些启示。

战后日本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的路径依赖及其创造

战后日本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的路径依赖及其创造
图 1 日本企业成立、关闭比例变化图(包括第一产业)
资料来源:Ministry of Public Management.Home Affairs,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 Establishment and Enterprise Census of Japan,1999
了八九十年代,成为了阻碍日本基础创新发展的因素。因此,日 本在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份额是比较低的,即使他拥有占到 GDP3.5%的研发投入。日本的高新技术贸易只占到全世界的 14%,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美国占到了 1%,而在 1992 年两者的 高新技术贸易份额还是相等的(18%~19%)。
软件产业在世界市场内较低的份额是日本在知识增强型产 业内竞争力弱的又一体现。因为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影响到经济 增长的基础技术,为经济增长提供“最根本的动力”,这对于日本 的经济发展来说是危险的。信息技术的发展需要建立标准化、设 立易掌握的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模块化。而日本占据统治地位 的是日本传统的产业组织形式,这种形式与前面所提到的信息 技术发展所需要的模块化结构完全相反,日本的企业制度是建 立在企业集团之上的,具有集团性和封闭的内部结构。据 Anchordoguy(2000)的观察,日本软件业发展的缓慢正是由于制度 失效这个原因所造成的。同样的,生物技术的发展也需要相似的 开放式结构,这也是日本生物技术发展不完善的原因。
技术创新支持体系的发展路径总是包含于某个技术轨道 中,技术轨道反映了某一技术领域内技术发展的方向和内在逻 辑性与规律。这一思想首先由美国学者纳尔逊和温特(Nelson 和 Winter)提出,并由意大利学者多西(G.Dosi)发展而成。纳尔逊和 温特在 20 世纪 80 年代初首先提出了“自然轨道”的概念,用以 刻画和描述技术发展的某些特征:在许多部门中技术进步具有 层次递进性,特别在高新技术行业中,技术进步具有自增强性。 他们指出“:今天搜寻的结果不仅是一种新技术,而目是增进知 识和形成明天使用的新建筑块的基础”,“一项创新性研究与开 发的成功,为一个企业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较好的技术,而目是为 下个时期进行搜寻的更高的平台”。①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大问题分析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大问题分析
■2 1 年 第 3期 01
■现代 管理 科学
■发 展战略
产 业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三大 问题 分 析
●殷 群 胡大 伟
摘 要 : 分析 了产 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发展 中存 在 的三 大问题 : 府 引导 不 够 、 续 创 新 能 力 不足 、 究 开发投 入 偏 文章 政 持 研
息 反 馈 等 技 术 创 新 全 过 程 . 作 创 新 的 重 点 是 产 业 共 性 技 合 术 及 关键 技 术 现 阶 段 . 国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还 处 于 发 我
新联 盟发展 的重 大 障碍 。
二 、学 研 机 构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严 重 不 足 在 产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中 . 学 和 科 研 机 构 主 要 承 担 着 大
1 00 0 .
1 00 2 .
投入 和参 与联 盟发 展
图 1 部分国家 R D & 经费支出按活动类型分 数 据 来 源: 国科技 部 ;ED 要 科 学技 术指 标 20/) 巴西科技部 ; 中 Oc 091; ) 联合 国教科 文组织 。
的重 要 性 . 有 些 联 盟 甚 至 是 在 政 府 的 倡
调 . 盟 内部 产 生 的 利益 纠 纷 事 件较 多 , 联 因而 直接 影 响到 参 与主 体 的积 极 性 ; 另外 , 金 缺 乏也 是 影响 产业 技 术创 资
产业 技术创 新联 盟 是新 型 的产学 研 合作创 新 组织 . 参
与主体 之间 的合作 涵盖 了包 括研 发 、 制 、 产 、 试 生 销售 到信
础. 以提升 产业 技术 创 新 能力 为 目标 , 以具 有法 律 约束 力
的契 约为保 障 , 成 的 联合 开 发 、 势互 补 、 益 共 享 、 形 优 利 风

日本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企业技术创新特点对我国的启示摘要:作为高技术和战略性产业,制造业一直是全球产业竞争的焦点。

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与基础,更是企业核心能力形成并获得竞争优势地位的必要条件。

了解和分析日本企业“不二越”到技术创新特点,并从产业政策、创新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分析其成因,对于探讨我国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新特点;政策;产业内分工当前科技和产业的自主创新问题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已成为我国科技和产业发展的一个指导思想。

而全面理解日本技术创新的特点、成因及与我国技术创新方面的差异对于研究如何提高我国制造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日本“不二越”企业为例,通过对该企业技术创新问题的解读来了解日本技术创新的特点和成因。

在研究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时,要将该企业置于整个社会的广泛的背景中去研究。

日本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也是从渐进式创新演化到自主性创新的,但其创新能力之强却是举世瞩目的。

本文正是从科技创新政策、产业内创新、企业文化等几方面对中日技术创新进行比较分析。

一、相关概念综述(一)技术创新的概念界定创新是新发明、新描述和新思维的概念化的过程。

创新源于拉丁文,原意有三层: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

[1](P178~200)熊彼特最先提出了技术创新的概念,他在1912年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曾指出[2],技术创新是把从没有过的、和生产要素相关的新组合引入生产系统。

这种组合包括五种类型:一是新产品的引进;二是新技术的引进;三是开辟新的市场;四是控制原材料新的来源;五是实现任何一种工业新的组织。

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知识,采取生产和管理的新模式,来开发和生产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一系列相关活动。

一般技术创新包括过程创新和产品创新两种类型。

产业经济学研究技术创新时主要对过程创新进行研究[3](P975~995)。

日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研究

日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研究

日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研究一、概述日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是一个深入探索该国经济崛起背后的技术动力与创新机制的重要课题。

日本作为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极,其经济增长的历程中,技术创新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系统梳理日本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历程,分析其主要特点与成功经验,以期为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日本的技术创新体系是在其独特的文化、历史和社会背景下逐步形成的。

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日本通过引进、吸收和再创新的方式,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这一体系注重市场需求导向,强调技术的实用性和产业化,使得日本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技术突破和经济增长。

在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日本政府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通过制定科技政策、投入研发资金、建立科研机构等方式,政府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同时,日本的企业也积极投入研发,加强与国际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深度融合。

日本的技术创新体系还注重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完善教育体系、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日本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同时,日本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日本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体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它涵盖了政策引导、企业创新、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

通过对这一体系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日本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机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日本经济增长概况与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日本,作为亚洲的经济强国,其经济增长历程既具有独特性,又充满了启示。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日本经济经历了从高速增长到稳定增长的转变,其中技术创新的贡献不可忽视。

在二十世纪的后半叶,日本经济实现了惊人的高速增长,迅速崛起为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极。

这一时期,日本依托其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和精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实现了经济的快速扩张。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经济的逐渐恢复,日本作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国家,也在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复苏。

在这个过程中,创新产业成为了日本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就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进行深入分析。

**1. 科技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日本一直以来都以其丰富的科技实力闻名于世。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日本不断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来推动科技创新,为各个领域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特别是在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科技等一系列新兴产业领域,日本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这些领域的创新产业成为了推动日本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

**2. 电子科技产业的崛起**日本的电子科技产业一直引领全球的发展。

诸如索尼、松下、NEC等跨国公司在电子产品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

在智能手机、电视、数码相机等产品领域,日本的电子科技一直领先世界。

随着5G、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不断推广,电子科技产业有望继续创新,为日本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3. 生命科学产业的蓬勃发展**生命科学是当今世界的热门领域之一,而日本在这方面也展现出了强大的实力。

例如,日本的制药公司制造的药品在国际市场上备受认可,日本的生物技术公司也在基因工程、生物制药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命质量的关注越来越高,生命科学产业将成为未来日本经济复苏的一大引擎。

**4. 绿色环保产业的崛起**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绿色环保产业成为了世界各国发展的重点之一。

作为一个高度工业化的国家,日本在环保技术和绿色产业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积累。

日本的太阳能、风能、环保材料等产业逐渐壮大,为经济复苏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5. 制造业智能化的推动**传统的制造业一直是日本经济的支柱之一。

为了应对全球化竞争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日本的制造业不断推动智能化生产。

通过引入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等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确保了日本制造业的竞争力。

智能制造产业将为日本经济的增长带来新的机遇。

新时代背景下中日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比较与分析

新时代背景下中日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比较与分析
3.2科技创新文化方面。中日两国在科技创新文化和创新 氛围方面差距较为明显。日本普遍重视人事管理,重视团队合 作,各机构组织所采用的终身雇佣制度有助于沉底专业技能, 培养能力出众的科技人员。此外,日本企业所秉承精益生产和 质量为上观念,能够让全体员工积极地参与到质量管控上来, 有利于提升企业声望、赢取客户信任。对比之下,中国改革开放 之后所提倡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虽然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们 的劳动积极性,但也造成了企业员工无法长期留存、员工技能 无法得到系统培训的等一系列问题,加之“快钱”效应下的中国 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重“量”而不重“质”,导致科技创新发 展严重滞后。
2.2企业肩负着科技创新的重任。日本既有丰田、本田、松 下、索尼、东芝、三菱、富士通这样享誉全球的知名大企业,也有 小原、北岛绞、加茂精工、小林研业、哈德洛克、东海电子等一大 批科技实力强劲的中小企业。在日本,上述各类企业承担着大 多数的科研任务,它们不但需要支付自身科技创新投入的绝大 部分费用支出,甚至还援助了部分大学和非营利组织的科技创 新活动。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其科研积极性高、科研支出费用比 重大,能够组建国际战略联盟,打造全球科研网络,在科技创新 过程中能够有效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 科研实力与资金实力虽然相对较弱,但长期聚焦某一领域,拥 有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够与大型企业形成有效互动,在科技创 新体系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3.中日科技创新体系对比 同为亚洲国家的中国和日本,虽然在人口数量、国本面积 等方面相差巨大,但在科技创新体系方面却有众多相似之处并 且都取得了卓越的经济发展成就。值得关注的是,虽然近些年 我国在科技创新方面获得了高速发展,创新水平也日益提升, 但科技创新总体能力与日本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差距。本文 从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创新文化、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政策 四个方面对中日两国的科技创新体系进行全面对比分析,寻找 差距、弥补不足,借此完善我国的科技创新之路。 3.1科技创新战略方面。科技创新既有内生动力需求,又 有外在市场需要。从日本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可以看出,其在早 期发展过程中虽然同样选择模仿创新为主,同样引进了大量国

日本促进自主创新的特点和基本经验

日本促进自主创新的特点和基本经验

中国经贸导刊产业发展日本促进自主创新的特点和基本经验张嵎喆王俊沣通常认为,日本经济的历史就是一个极力追赶技术先进国家的历史。

早在1868年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就确立了“东方文化,西方技术”的国家创新政策,而这一时期所确立的模式直到今天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即进口国外先进产品进行学习,然后仿制和持续改进产品质量直至可用于出口。

日本国土面积狭小,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0.3%,二战后,在政府的大力引导下,通过学习、引进、模仿、创新成为世界经济和科技强国,走出一条适合本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

因此,通过研究探索日本自主创新的特点和其在促进自主创新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自主创新道路的理解和把握。

一、日本在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的演进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官产学研互动合作体系日本政府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采取措施积极推动官、产、学、研的合作创新。

特别是,在实现技术的跨越过程中,为有效提高后发国家稀缺资源的利用效率,日本非常重视产业内的合作。

合作研究计划也是技术跨越者加强产业内合作经常采用的方式,在面对某些高投资壁垒的技术开发中,合作研究联合开发可以降低成本减少风险。

例如,1961年颁布的《矿业和制造业工业技术研究联盟法》。

工矿技术研究组合是在1961年制定的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下创设的一项制度。

企业就特定的研究课题共同提供研究人员和资金,结成非营利性的研究组合,进行共同研究开发。

对于加入组合的企业,其支出金可实行特别折旧。

此外,组合在税制上也可优惠待遇。

在1961—1987年间,有87家研究联盟成立。

在1983年,44家研究联盟中的38家获得了330亿日元的津贴,或者说约为它们总研发支出的一半。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日本已成为世界经济和技术大国,随着日本创新政策和模式的演进,官产学研的合作仍是日本企业、大学、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1981年,日本科技厅和通产省正式确定了产、学、官三位一体的以人才流动为中心的科研体制。

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启示和借鉴——针对我国汽车产业

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启示和借鉴——针对我国汽车产业

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启示和借鉴———针对我国汽车产业黄存权(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安徽马鞍山243000)摘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创新资源,解决关键产业的基础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

美国和日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历史较早,在各个行业均有突出表现。

我国汽车产业技术联盟仍处于起步阶段,应借鉴美国和日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经验,走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道路。

关键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汽车产业;借鉴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18)10-0025-03收稿日期:2018-05-02基金项目:2015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基金项目(SK2015A282)作者简介:黄存权(1981-),男,安徽桐城人,讲师,研究方向:产业经济。

一、引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研发战略联盟在产业层面的拓展,它对整合创新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组建与运行机制均不成熟,而美国、日本作为发达国家,产业技术战略联盟历史较为悠久,有着众多成功案例,我国政府、相关企业及研究机构等相关组织要善于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路径与机制。

二、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与特点美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历史较长,由于社会、文化背景方面的差异,其发展各具特色。

(一)美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与特点美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美国计算机产业受到日本企业的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美国计算机行业成立了美国第一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随后,美国制定了诸多法律法规,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保驾护航,其中1984年《国家合作研究法案》的通过是一个里程碑事件,它使合作研发联盟突破了《反垄断法》的限制,自此,美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始蓬勃发展,在各行业开花结果。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

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分析日本,作为世界上经济强国之一,一直以来都在不断寻求创新,以推动经济复苏。

在过去的几年里,日本经济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发展。

其中,日本的创新产业在经济复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进行分析,探讨其在推动经济增长、提升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首先,日本的科技创新产业是推动经济复苏的重要动力之一。

日本在汽车制造、电子产品、机械制造等领域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和技术,提升了自身产业的竞争力。

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日本的企业不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了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为经济复苏注入了新的活力。

其次,日本的生物科技产业也是经济复苏的重要支撑。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日本的生物科技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生产出了一系列针对老年人的健康产品和医疗设备,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同时也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的动力。

日本的生物科技产业不仅受到国内市场的认可,还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为日本的经济复苏带来了更多的机会。

此外,日本的新能源产业也是经济复苏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作为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一直在寻找替代能源,减少对进口能源的依赖。

近年来,日本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不断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减少能源消耗,还为日本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

总的来说,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在多个领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创新、生物科技、新能源等产业的发展,为日本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动力,提升了国家的竞争力。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日本的创新产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读者能更深入了解日本经济复苏的创新产业,为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

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

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目录一、内容综述 (2)二、日本新能源产业概述 (3)1. 新能源产业发展背景 (4)2. 新能源产业现状分析 (5)3. 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 (6)三、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概述 (7)1. 加速器概念及作用 (8)2. 加速器在新能源产业中的应用 (9)3. 国内外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现状对比 (10)四、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 (11)1. 机构简介 (12)2. 机构使命与职责 (13)3. 机构主要业务及成果 (14)4. 机构内部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 (15)五、产业技术创新加速器在日本新能源产业中的应用 (16)1. 技术研发与创新支持 (18)2.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 (19)3. 产业孵化与人才培养 (19)4. 国际合作与交流 (21)六、案例分析 (22)1. 典型案例介绍 (22)2. 案例分析 (24)七、结论与展望 (25)1. 当前成果与问题总结 (27)2.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28)一、内容综述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转变和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日本作为先进的科技发达国家,积极响应并投入大量资源于新能源产业技术的研发与创新。

在此背景下,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应运而生,其旨在通过整合产业资源、加强技术研发、促进技术转移与扩散,为日本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技术研发与创新推动:针对新能源领域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与技术开发,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推动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

产业资源整合:集结产学研各界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的研发体系,促进新能源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提升。

技术转移与扩散:通过成果展示、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多种方式,将研发出的新技术、新工艺向产业界推广,加速技术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新能源技术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推动日本新能源技术的国际传播与应用。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一、联盟的概念和发展想象一下,如果几个公司、科研院所、大学等单位站在一起,形成一个共同体,大家互帮互助,分享资源,协同创新,这就是所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一开始看似是一种“拼凑”的做法,但它的意义可不简单。

说白了,大家抱团取暖,技术上互相补充,市场上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大家能一起分担风险、享受红利。

这就好比是那些老百姓常说的“打群架,聚沙成塔”。

你看,这种合作模式最早出现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后来逐渐扩展到了几乎所有的产业,谁不想跟别人合作,借点“东风”呢?想要运营好这种联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二、联盟的组织模式这种联盟有好多种“玩法”,说白了就是不同的组织模式。

第一个最常见的,就是大家彼此合作,大家共同出钱出力,自己在各自的领域里“亮剑”,然后分享成果。

这个模式挺直观的,大家的责任和利益都能清清楚楚,大家想做什么,怎么做,都能够有个基本的了解。

再比如说,也有些企业抱团合作,成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把所有的技术研发都交给这个组织去搞,其他成员只要出钱出技术,剩下的交给专业的团队去完成。

这种模式好处是,大家不用去担心细节,剩下的工作由专业团队处理,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简单点说,大家就像是朋友,谁负责什么一目了然,大家都不抢饭碗。

当然了,不同的联盟会有不同的组织结构。

有些企业可能偏向于依赖“核心领导”,由一家或者几家大的企业带头,其他小企业围绕着它们转。

这个模式中,核心企业有时就像是“主心骨”,起到引领作用。

这种模式更容易形成一个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但也有可能出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问题。

反之,一些联盟则采取“平等合作”的方式,大家一起参与决策,一起分担责任,比较注重公平和透明。

简言之,选择什么样的模式,就看联盟成员的需求和发展目标了。

三、联盟的运行机制说到联盟的运行机制,咱们得先聊聊“心机”二字。

大家明白的,合作就得有章法,否则这事情咋成?想想看,像我们身边的小伙伴,聚会时那叫一个欢实,可要是没有主办人,大家随便聊,最后就变成了“鸡飞狗跳”。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例研究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例研究

在产业应用方面,该联盟的成果显著。例如,联盟支持的一项智能制造技术 在一家大型制造企业中得到了成功应用,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 该联盟还推动建立了一系列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以加强产业界的创新能力和竞争 力。
4、学术研究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合作内容和成果丰富多样。 该联盟通过鼓励会员单位共同开展基础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等方式,推动了 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同时,联盟还支持会员单位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高科研 水平。
区域专利创新产出是指一定区域内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总和,它是衡量一 个地区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官产学RD合作中,政府可以通过 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学术机构加强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专 利申请。同时,企业可以通过与学术界合作,获取最新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 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从而增加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
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案 例研究
01 引言
03 参考内容
目录
02 主体部分
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之间的竞争愈加体现在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 上。在这个大背景下,日本政府积极推动官产学合作,以提升本国的科技创新能 力和产业竞争力。本次演示将以日本官产学合作的技术创新联盟为研究对象,探 讨其背景和意义,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揭示其成功之处和未来发展的必要性。
3、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制度。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创新热情 和创造力,促进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的增加。
参考内容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产学合作创新日益成为推动产业升级和区 域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本次演示旨在探讨产学合作创新的机理与政策研究,以 期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重驱动分析

中美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三重驱动分析

业, 其背景是 : M公司 30系统进入 日 I B 7 本市场后 ,
日 本计算机厂商的国内市场份额迅速从 17 年的 90 6 %降为 17 年的 4 % , M公司不但 打败 了所 0 94 8 I B 有 日本的计算机公 司, 而且严重威胁 到 1本计算 3 机产业的生存 。在此异常严 峻的时刻 ,96年 J 17 日 本通产省 出面组织 了富士通 、 日立 、 三菱 机电、
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 是指 由企业 、 大学 、 科研
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 , 以企业发展需求 和各方共
同利益为基础 , 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 能力为 目标, 以具有法律 约束力 的契约 为保 障, 成的联合开 形
科研机构获取外部 资源 的重要手 段 , 成为各方共 同学习的平 台, 已经发挥 出节省研发成本 、 分担创
美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具体实践比较人手, 重点
以通过立法、 政策和计划经 费支持 产业共性技术和竞争前技术 的研 究开发 ; 国经验表 明市场经济 国家发展产 美
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仍 有 赖政 府 有 所 作 为 ; 国 产业 技 术 创 新 联 盟 近 年 来 在 政 府 引 导 下 发展 迅 速 , 有 了明 确 的 组 我 拥
Y N Q n JA Ln I u ,I ig—yh a
( oeeo cnmc a dMaa e et N nn n e i ot adTl o mui t n , aj g20 4 ,C ia C lg E oo i n n gm n , aj g U i rt o P s n e cm n ai s N nn 106 hn ) l f s i v syf s e c o i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 本政府采取了鼓励官产学 日 联合进行技术创新的办法, 以求迅速提升企业竞争

战后日本技术创新规模经济研究

战后日本技术创新规模经济研究

战后日本技术创新规模经济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战后日本的技术创新规模经济,并分析其对日本经济发展的影响。

通过对日本战后技术创新的背景和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和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日本在科技创新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并探讨其对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的贡献。

1. 引言战争结束后,日本经历了一段艰难的重建时期。

然而,正是在这个时期,日本积极投入技术创新和研发,为经济复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规模经济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日本技术创新的规模效应,并评估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2. 日本战后技术创新背景战后的日本面临着庞大的重建任务,为了迅速恢复经济和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日本政府积极推动技术创新。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并提供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

此外,战争结束后,日本也从国外引进了许多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这对推动技术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日本企业通过吸收和改进这些技术,逐渐开始在全球市场上崭露头角。

3. 技术创新规模效应的链式反应规模经济是指企业或产业在规模扩大时,生产效率和单位成本会发生变化。

对于技术创新来说,规模效应的影响更加显著。

具体来说,技术创新的规模效应会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链式反应:3.1 研发投入规模效应会促使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以获得更多的创新成果。

日本企业在战后积极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了一系列科研机构和实验室,吸引了许多优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加入。

这些研发投入不仅加速了技术创新的速度,也为日本成为全球创新中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2 产业协同效应技术创新的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通过不同产业之间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放大。

在日本,不同产业之间的合作和协同发展成为了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因素。

比如,汽车工业和电子工业之间的合作,促使了汽车电子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为日本汽车产业的崛起打下了基础。

3.3 市场扩张技术创新的规模效应可以带来市场的扩张。

随着日本技术创新的推动,日本企业开始将创新成果推向国际市场,扩大了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规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0年第4期(总第172期) 现代日本经济 Conte mporary Economy of JapanNO.4.2010(Vol.172)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特点及效果分析薛春志(长春市科技局, 吉林 长春 130000)【摘 要】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实施了《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

以该法为核心,配以一系列相配套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政策体系。

技术研究组合是日本产业科技创新战略与企业发展需要的有机结合,设立技术研究组合的目的是重点研发具有关键性、基础性和共同性的技术,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实践证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在日本产业技术发展中起到了贯彻国家产业科技战略、部分弥补市场机制缺失、提高科技研发投资效率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日本;技术创新联盟;技术研究组合;运行特点;共同研发【中图分类号】F133.130 【文献标识码】A do i:10.3969/j.issn.1000-355X.2010.04.008【文章编号】1000-355X(2010)04-0048-05【收稿日期】2010-01-04【基金项目】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东北亚地区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吉林省发展战略研究”(2006044)【作者简介】薛春志(1967-),男,吉林长春人,长春市科技局副局长,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

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多家企业通过特定方式组成联盟,进行科技资源共享、共同研发相关技术的合作形式。

1961年,为鼓励企业间加强合作,参与政府主导的产业共性基础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日本政府颁布实施了《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

以该法为核心,配以一系列相配套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政策体系。

2009年4月,为适应产业技术日益高度化与复杂化的新形势,日本政府再次对该法进行了重大调整,并于6月22日颁布实施修改后的《技术研究组合法》。

[1]本文将围绕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政策最新调整,结合技术研究组合的发展演变情况,对其运行特点、组织形式、政策效果、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兴起与发展现状(一)工矿业技术组合法的诞生日本的技术研究组合制度是在早期企业间自发合作研究的基础上,引进借鉴英国的研究联合体(research A ss ociati on)制度发展完善而成的。

在《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颁布之前,日本的企业间也曾出现过为某一项技术的研发而签署合作研发契约,共同提供研发经费的案例,甚至创立临时性的松散研究组织。

但是,这类合作或者没有创立新的研究实体,或者创立了合作组织但无法律认可的法人地位。

法律地位的缺失或者模糊,造成了合作研究组织在财产管理、研究计划控制、知识产权处置等方面经常出现问题,也无法与政府的租税优惠政策相衔接。

[2]与此同时,战后初期日本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的研发投资规模和比率均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投资结构偏向于应用型的产品开发,基础性研究发展乏力。

然而,随着日本贸易自由化与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明显加大。

为了防止在同国外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防止因企业大量破产而造成社会动荡,必须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官、产、学加强联合,集中科研资源和有限资金进行共同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

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1961年日本政府通过了《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

(二)技术研究组合的发展状况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是在《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下创立的合作研究组织。

该法第2条规定了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的法人地位,这就解决了阻碍研发组合发展的制度障碍,使其在财产管理、成果处置、权责划分、适用法律等方面有法可依。

首先,该法使组合共同研究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处置适用于专利法的规定;其次,特殊法人地位的确立使得研究组合共同研究时发生的危险与意外事故的责任归属更加明确;第三,法人资格的明确,便于组合的内部财产管理和控制,组合可以按组合名义开立银行账户;第四,明确了组合成员的法律地位,便于保障成员的权益。

第五,便于享受政府的租税优惠政策。

包括:(1)减免固定资产税,即在资产取得的最初3年内,可免10%纳税,同时财产登记时可免交登记税;(2)压缩记账,即组合取得固定资产,不论是否适用于“对国计民生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在账面上均可以1元价值入账;(3)税收抵免,即给予组合成员8%~10%的研发支出税收抵免。

[3]上述法律政策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技术研发联盟的发展。

在组合法颁布的最初10年间,日本共有12个研究组合成立,[4]尽管数量规模有限,但所涉及的研究领域都是与当时国家重点扶持和优先发展的部门有关,如钢铁、石化、纺织产业等。

在随后的20年间,又相继有102个组合成立。

90年代以后,随着《科技基本法》的颁布,日本进入了科技创新立国的新阶段,技术研发联盟也得以继续发展。

截止2008年,已累计有182个技术研究组合成立。

目前正在运行的有32个,其中22个归经济产业省管理,7个归农林水产省管理,还有3个归国土交通省管理。

二、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形式与特点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的调查,日本制造业企业间的合作研发主要包括以下3种形式:一是参加者通过签署合作研发协议,共同提供研发费用来进行;第二种由参加者共同出资,成立另一法人机构加以实施;三是依据《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设立研究开发组合来进行。

[5]在上述3种类型当中,第三种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创新效果等方面更具日本特色,因此,下面将重点分析1961年《矿工业技术研究组合法》框架下的技术研究组合之特征。

(一)法律地位:特殊法人按照1961年《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技术研究组合是介于公益法人和公司之间的一种特殊法人。

公益法人包括财团法人和社团法人,其组成必须具有非营利的特性。

技术研究组合虽然也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它还追求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而非公益,因此还不同于一般公益法人,属于半公益性质。

但是,技术组合还具有非出资特性,由成员共同分担研发费用,不具有股份性质,成员具有平等的投票权,因此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的: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技术研究组合是国家科技产业创新战略与企业发展需要的有机结合,设立技术研究组合的目的是重点研发具有关键性、基础性和共同性的技术,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所谓关键性,是指组合课题的选取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需要,瞄准的是事关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核心技术,技术组合起到国家重大产业计划实施主体的作用。

如70年代设立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2 SI)技术研究组合就是日本政府着眼于计算机产业竞争力,在半导体领域缩小同美国的技术差距。

[6]所谓基础性,就是技术组合倾向研发业界的基础性技术,这主要是因为组合成员包含竞争性的企业,把研究重点放在不易改变彼此竞争地位的产前竞争阶段的基础性研究,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对特有技术外流的担心。

所谓共同性,就是指组合研究的是成员都将会面临的共性技术问题,以此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合作期限:完成目标任务即解散研究组合是为特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特殊法人,其成立目标就是共同完成特定的技术研发计划。

因此,它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组织,而是具有“完成既定目标就解散”的特点。

根据研发技术不同,实际持续时间有长有短,短则几年,长则达二十几年。

例如,著名的超尖端电子技术开发机构自1996年成立以来,至今已运行了13年时间,而多用途电子客票(T RAMET)研究组合在1996年成立后只运行了3年就完成了研究使命。

(四)参与成员:行业内多家相关企业按照1961年《矿工业技术研究组合法》的规94第4期 薛春志: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特点及效果分析定,组合需有3家以上企业组成。

实践中,组合往往有十几家甚至几十家企业参与,且几乎都包含了同行业内多个著名的大公司。

例如,VLSI技术研究组合的成员就包括日本电气、东芝、日立、富士通、三菱电机等当时日本境内所有的大型半导体生产企业;超尖端电子技术开发机构研究组合则包含了富士通、日立、I B M日本、因特尔、日本电气、松下、夏普、东芝、山一等32家企业;而石油集团高度统合运营技术研究组合目前有新日本石油株式会社、新日本石油精制株式会社、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富士石油株式会社、三井化学株式会社、三菱化学株式会社等28家成员。

(五)研究经费:成员分摊+政府补助产业研究组合的研究经费由参与成员分摊,同时也接受政府的研究补助。

实际上,研究组合多是为承接政府委办的研究计划而设立,因此政府补助金实际上已成为组合重要资金来源。

例如1983年日本共有44个研究组合在进行研发工作,研究总经费是644亿日元,其中有328亿日元(约占51%)是由日本政府补助的。

VLSI技术研究组合运行期间,其总的事业经费为720亿日元,其中通产省的补助金就高达291亿日元,约占总费用的40%;[7]另一家组合超尖端电子技术开发机构,截止目前政府补助金已累计达933亿日元,约占991亿日元总费用支出的95%。

[8]三、日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运行体系(一)技术创新联盟政策的最新变化随着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科技发展战略的调整,日本的技术创新联盟政策也在不断修改完善。

2009年4月,日本政府再次大幅修改了《工矿业技术研究组合法》,并将其更名为《技术研究组合法》于同年6月22日正式颁布实施。

新组合法共10章191条,与1961年组合法相比,原有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继续保留,但组合的“出口”和“入口”限制都有较大放松,主要内容如下:1.放宽“入口”限制。

一是扩大会员资格,不再规定只有企业才可以参与研究组合,把范围扩大到企业、大学、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

二是降低设立要求,把原法律规定要求有3家以上企业发起才可以成立组合的规定,变为有2家以上企业同意就可成立。

三是扩大组合涵盖技术领域,突破只限工矿业相关技术的规定,把涵盖面扩大到包括农业、服务业、医疗等在内的一般产业。

2.扩大会员“出口”。

一是增加组合组织形式变更规定,规定研究组合可以重组为法人实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公司,以便于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和利用股市筹措继续研究的经费。

二是增加组合分割规定,为开展新业务或者商业化研究成果,研究组合可以分割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公司或者新的研究组合。

(二)新技术研发组合的运行体系根据新组合法的规定,研究组合应该由至少2名发起人同意,经由经济产业省或者主管研究成果应用领域的部门的大臣批准设立。

组合会员要向组合分摊研究经费、派遣研究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并组成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如理事会以及各种管理、运营机构。

例如,VLSI研究组合是由成员各大企业的总裁和经济产业省的代表组成,主席则轮流担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