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程序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具体程序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具体程序:1、方案制定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
2、方案审批a、方案需依法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b、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改变国有控股地位等,需依法履行特别审批程序。
3、清产核资核实、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4、财务审计由产权持有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5、资产评估必须依《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评估6、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同意,保全金融债权;金融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
7、职代会同意a企业改制方案需提交职代会审议,听取职工意见;b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批改制方案前,必须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9、实施改制方案及后续工作的开展根据改制方案,进行新公司名称核准或变更登记;弥补注册资本缺口并验资;批准新的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班子;进行公司登记和税务登记;国有产权、土地、房屋产权等相关权属登记、资质变更登记;完善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接续、改制前后债权债务承继、业务合同和其他需要变更或处理的善后事宜。
二、法律依据:(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9年5月1日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二)、国务院部门规章: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精品文档]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指引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产优化、整合,不可避免的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重组。
作为国有资产的整合,整合的法律依据及程序合法性应给予特别关注。
一、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 2009年5月1日生效;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二)、国务院部门规章: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SPAN>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
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法律规定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程序法律规定一、法律依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1、《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人大常委会制定, 2009年5月1日生效;2、《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人大常委会制定,2006年1月1日生效;(二)、国务院部门规章: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3年11月30日生效;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令),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制定,2004年2月1日生效;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文件),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5年4月1日生效;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005年12月19日生效;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SPAN>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31号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制定,2006年7月21日生效。
二、“改制”的内涵与外延现有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内涵并无明确界定。
就其外延而言,国办发[2003] 9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应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与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改制就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据此,广义的国有企业改制应包括:企业组织形式的变更(如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公司)、资产重组、增资、股权转让、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等等;其实质就是企业组织形式及国有成份的变更。
国有企业成立公司流程
国有企业成立公司流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成立公司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国有企业成立公司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公司设立的意图与目的。
国有企业成立公司往往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在这一步骤中,企业需要明确公司设立的目标、经营范围、股权结构等一系列相关要素,以确保公司的设立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第二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企业在成立公司之前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公司设立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这一步骤通常包括市场调研、财务预测、风险评估等一系列分析工作,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并为后续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步,组织拟备工作。
企业在决定成立公司后,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拟备工作。
这一步骤包括编制公司章程、确定工商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名单等一系列工作。
同时,还需要进行投资协议的签署、融资计划的制定等工作,确保公司设立时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得到妥善完成。
第四步,完成登记注册手续。
国有企业成立公司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
在这一步骤中,企业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股东名册、投资协议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颁发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相关证件。
第五步,进行税务登记。
公司成立后,需要进行税务登记,以便纳税和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并办理纳税人识别号等手续。
税务机关会在核实材料后颁发税务登记证书,为企业正常运营提供便利。
第六步,申请刻章。
为了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国有企业成立公司需要申请公司印章。
企业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公司印章刻制手续。
公安机关在确认材料后会颁发刻章许可证,企业可以凭借该证书在需要时使用公司印章。
第七步,牵头成立子公司。
在国有企业成立公司的过程中,有时候还需要通过牵头成立子公司的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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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企公司名称变更方案篇一:国企改制方案设计及实务操作国企改制方案设计及实务操作内容提要:201X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规范意见首次提出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委托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制订,201X年2月1日施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首次要求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律师事务所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201X年9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首次提出律师事务所在清产核资中可以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201X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各类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处理做了明确规定,也为律师参与改制纠纷案件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此外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处理,股权结构的设置,管理层收购,公司治理等都为律师服务带来了广阔的市场。
从实务角度本人将国企改革定义为应用法律,财务,资本运作方式完成产权制度,人事制度的重新安排。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人,本人试图从投资者,国企职工,经营者,债权人不同角度探讨新政策层面下国企改革的程序形式选择及方案设计。
一:国企改制的基本程序了解改制工作的基本程序,才能使千头万绪的改制工作了然于胸。
根据笔者的改制实践将国企改制的基本程序总结为以下十二个程序:一、成立改制组织:成立以企业出资人代表为首的改制工作组(或筹备组),大的企业还要专门设立改制办公室,专司其职,全面负责企业改制工作。
一般来讲成立改制组织应注意:①改制须征得国资部门或上级公司同意,因此筹备组织应有上级单位人员;②尽早聘请律师,会计,评估,券商四家中介进场指导工作;③为便于开展工作,改制筹备组委员应有企业财务、人力资源、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
二、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7•【字号】晋政办发〔2017〕133号•【施行日期】2017.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7日山西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发〔2017〕26号),实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目标,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制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各级人民政府直接出资或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的生产经营正常的国有企业(不含金融、文化企业)。
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不在改制范围,由其出资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出清。
二、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列入改制范围的国有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三、改制方式改制可采取独立改制、重组、兼并、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等多种形式进行。
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的公司制企业。
四、规范操作(一)制定改制方案。
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企业改制流程
企业改制流程企业改制是指对组织结构、业务模式或治理机制等重要方面进行调整和改变的过程。
下面是一个一般的企业改制流程:1.制定改制目标和策略:明确企业改制的目标和动机,确定改变的范围和方向。
例如,改变组织结构、优化业务流程、增加效率等。
制定相应的策略和计划,为改制过程提供指导。
2.进行现状评估和分析:对企业的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包括组织结构、业务流程、人员配置、财务状况等方面。
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改制提供决策依据。
3.规划变革方案: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制定合适的变革方案,包括组织结构调整、业务再定位、人员优化、技术升级等。
确保方案与改制目标和策略一致,同时考虑到可行性和可行性分析。
4.制定执行计划:根据变革方案,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包括时间表、责任分配、资源调配、沟通策略等。
确保变革过程有序进行,并为相关人员提供清晰的指导和信息。
5.实施变革方案:根据执行计划,开始实施变革方案。
这可能涉及到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培训、业务重组、技术升级等一系列活动。
重要的是要确保变革过程中的透明度、沟通和参与度,以便获得员工和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与参与。
6.监测和评估:在变革过程中,持续监测和评估变革的进展和效果。
及时收集反馈、识别问题和挑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这可以通过关键绩效指标、员工意见调查、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7.持续改进和调整:改制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进行持续改进和调整。
通过不断学习和反思,优化变革方案和执行计划,以逐步实现企业改制的目标。
重要的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组织文化、员工参与和沟通,确保顺利地推进变革,并为企业带来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步骤或调整。
企业改制流程
企业改制流程
企业改制是指企业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通过内部组
织架构、业务模式等方面的调整,实现企业整体发展的战略调整和
转型升级。
企业改制的流程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过程,下面将从
几个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企业改制的流程。
首先,企业改制的第一步是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
企业需要对
当前市场的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的情况、消费者需求等进行深入调
研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找准企业改制的方向和重点。
接着,企业需要进行内部资源和能力的评估。
这包括对企业现
有的人力、财务、技术等各方面资源和能力的评估,以确定企业在
改制过程中的优势和劣势,为后续的改制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然后,企业需要确定改制的目标和战略。
在进行市场调研和内
部评估的基础上,企业需要明确改制的目标和战略,包括改制的时
间节点、改制后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等,以确保改制的顺利进行和取
得预期效果。
接下来,企业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和实施计划。
根据前期的调研
和评估结果,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改制的具体步骤、责任人和时间表等,以确保改制过程的有序进行和有效实施。
最后,企业需要进行改制效果的评估和调整。
改制完成后,企业需要对改制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市场反馈、业绩提升等方面的评估,以及根据评估结果对改制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企业能够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企业改制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过程,需要企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流程和方法,才能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效果。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为大家对企业改制流程有所帮助,谢谢!。
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一、成立改制组织成立以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为首的改制工作组,或者根据情况需要由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派驻工作组对企业改制进行指导或者组织实施。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产权界定。
通过对企业现有财产权进行甄别和确认,界定出哪些是国有资产的产权,哪些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累。
根据一些企业改制的成功经验,产权界定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其中有两种较为可行。
一是按时间为界,在某一时间以前企业取得的财产视为国家投资积累取得,界定为国有资产的产权;在某一时间以后企业取得的财产则视为企业经营积累取得,界定为企业自身的财产。
二是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按照一定原则确定的比例来界定产权。
三、进行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
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
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
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五、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应当进行评估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改制方案。
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的通知-汕府[2004]13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的通知(汕府[2004]1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业经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九月九日汕头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操作规程为规范我市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行为,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实际,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目的和类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目的,是要改变目前国企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政府对企业经营后果和职工安置负连带责任的被动状况,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运营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则应通过产权改革退出市场。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类型主要有:(一)改制(含资产重组和产权转让),包括:1、企业内部改制。
将企业全部产权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或将部分产权转让给内部职工并保留部分国有股权,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
2、兼并式改制。
将企业的大部分或全部产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改组为由社会投资者控股的公司制企业或社会投资者独资的企业,并由社会投资者进行资产重组或注资经营。
3、合并式改制。
将企业产权分别转让给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投资者,或将全部产权转让给社会投资者,并与社会投资者持有的其他企业、资产合并,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二)实施破产,包括:1、政策性破产。
股份公司改成有限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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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的一般步骤?(精)
国有企业改制的一般步骤?国有企业改制的一般步骤:国有企业的公司化(股份制)改制是指转变经济体制,改变内部治理结构的过程。
其目的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将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现代型企业;这与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所提出的,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为具备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的目标也是一致的。
国有企业改制为公司,通常要经过以下步骤:1.成立企业改制筹备委员会: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时,一般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具体情况,确立改制形式,成立改制筹备委员会。
委员会应由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和发起单位负责人等组成,负责企业改制及公司设立等一系列工作。
首先,应研究确定新设公司的改组方案及组织形式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如有的企业可申请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有的企业可申请改为股份有限公司,有的企业可申请改为独资公司,有的企业可申请改为上市公司等。
原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首先应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次地方国有企业须报地方体改委批准,中央国有企业须报国家体改委批准。
2、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包括民法上所认定的自物权、他物权以及其他排他性权利,如知识产权、人格权等。
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以及经营权等权利的归属,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过程。
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投资与资产的形成没有明确划分,在改制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可能比较难于确定产权的归属。
因此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地收集详细资料,确保国有财产不流失,同时也应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3、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由具有专门技术和法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要求评估的一方提供的数据资料,按照特定的投资目的,遵循评估原则、程序与计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模拟市场对一定时间点时的企业资产的价格进行评估和判断,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表现出来。
国企考试法律案例题库(3篇)
第1篇一、宪法类1. 问: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C. 信仰宗教自由D. 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分配企业收益的权利2. 问: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家机构的职能?A. 制定和修改法律B. 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务C. 审判案件D. 进行外交活动二、行政法类3. 问:某企业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被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不予受理,因为这是行政处罚案件B. 法院应受理,因为企业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C. 法院应受理,但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议后再提起诉讼D. 法院应受理,但需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4. 问:某市规划局在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的情况下,批准了一项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规划局的做法合法,因为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属于城市规划范畴B. 规划局的做法违法,因为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涉及周边居民利益,需征求其意见C. 规划局的做法合法,因为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属于公共利益范畴D. 规划局的做法违法,因为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涉及周边居民利益,需征求其意见,且未经复议不得起诉三、民法类5. 问: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甲方可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B. 甲方可解除合同,但需先通知乙方C.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D.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无需支付违约金6. 问: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方。
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B.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和丙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C. 甲方无权解除合同,因为乙方已经支付了租金D. 甲方无权解除合同,因为乙方已经将房屋转租给丙方四、经济法类7. 问: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
【参考文档】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有限责任公司方案-word范文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篇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相关事宜之备忘录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相关事宜之备忘录一、什么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一种,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二、国有企业改制的基础工作1、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2、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企业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物所进行财务审计。
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物所后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
3、资产评估:通过对资产某一时点的价值的估算,从而确定其价值的经济活动。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物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
国有控股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国有产权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资产评估事务所。
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
评估结果由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4、合理估价:依据资产评估的结果,同时参考市场供求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职工安置、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等情况来综合的合理的对国有企业进行估价。
国企出资设立公司内部决策流程
国企出资设立公司内部决策流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子公司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决策流程,这些流程一般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投资决策、公司设立、经营管理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公司内部决策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是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第一步。
在此阶段,企业需要经过诸多工作准备,具体包括:确定战略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调研市场需求,评估投资风险等。
1.确定战略方向国有企业要出资设立子公司,需要首先明确战略方向。
企业应该通过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确定投资方向和发展重点。
这些方向和重点应该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明确发展目标国有企业出资设立子公司,应该以实现多元化经营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
在确定发展目标时,企业应该考虑到自身的实力和资源条件,确保目标的可实施性。
3.制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规划是项目前期准备的重要环节。
这一环节需要将战略方向和发展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发展规划,包括项目选址、投资规模、投资回报预期、经营模式设计等。
4.调研市场需求调研市场需求是项目前期准备的关键环节。
企业需要分析市场状况,了解市场趋势,掌握客户需求,为投资项目的后续决策提供依据。
5.评估投资风险项目前期准备的最后环节是评估投资风险。
企业需要通过市场调研、风险评估等手段,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情况,为后续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投资决策阶段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国有企业需要进行投资决策。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企业应该充分考虑市场需求、投资回报、投资风险等因素,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
1.市场需求分析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国有企业应该进行全面的市场需求分析。
通过市场调研,了解产品需求、市场规模、市场定位等信息,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2.投资回报评估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对投资项目的回报进行评估。
企业需要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分析投资回报率,评估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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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程序
(1)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
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明确资产产权归属、清理债权债务,并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计。
(2)依照改制方案,对拟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应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然后,拟订股权设置方案冰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国有资本变得手续。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全体出资人共同协商制定公司章程,明确如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出资人缴纳出资,即将经评估后拟投入新公司的资产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出资人名下,有新增投资的情况下,还包括缴纳新增现金、实物或其他非实物资产。
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全部出资都缴足后,召开全体出资人参加的公司创立大会,审查设立公司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公司的董事、监事。
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正式成立。
(7)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拟从事的业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要事先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设立公司。
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大体相同,多不同之处就是,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须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获得批准后,才能申请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募集设立还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改制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办理。
基本程序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