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编制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船级社

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编制指南

2012.北京

前言

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62届会议(2011年7月15日)通过了MARPOL公约附则Ⅵ修正案,新增第四章“船舶能效规则”,要求公约附则Ⅵ第二条定义的新船和重大改建船应满足该附则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关于“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的要求,对于现有船要求满足该附则第二十二条关于“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的要求。该附则Ⅵ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强制实施,对任何驶往其他缔约国管辖范围的港口或近海装卸站的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在按要求进行检验后,应在其开航前由主管机关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任何组织为其签发《国际能效证书》(IEEC)。

SEEMP建立在循环改进的理念之上,运用系统方法和过程方法从经营、管理、操作、设备的各个层面不断提高船舶能效。船舶能效的提高不只取决于单船管理,其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许多利益相关方,包括船舶修理厂、船东、船舶经营者,租船方、货主、港口和交通管理服务机构。如果与这些利益相关方之间保持良好地协调,就能获得更多的能源效益。意识到提高船舶能效更多依赖于公司全面的系统管理和规划以及与相关利益方的良好协调,IMO建议制定公司能效管理计划(CEEMP),以确保船舶有效实施SEEMP。

本指南由中国船级社根据MARPOL公约附则Ⅵ以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制订导则》(MEPC.1/Circ.683)、《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EOI)自愿使用指南》(MEPC.1/Circ.684)要求制定。本指南内容同时参考了行业组织(如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组织—OCIMF、国际独立油轮船东协会—INTERTANKO)出版或制定的相关指南。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定义和缩写

2 SEEMP内容与要求

2.1 一般要求

2.2策划

2.3实施

2.4监测

2.5评估与改进

2.6能效管理最佳操作

4 附录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样本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1.1.1本指南旨在帮助编制经修订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

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附则VI第22条所要求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以下简称“计划”)。

1.1.2本指南主要为船东、船舶管理者和船舶营运人编制“计划”提供通用性的指导和方

法。

1.1.3本指南也为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本社”)进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核查或认证及

签发IEE证书提供指导。

1.2依据

1.2.1国际海事组织第63届环保会于2012年3月2日以MEPC.213(63)决议通过的《船舶能效

管理计划制定导则》

1.2.2IMO通函“船舶能效营运指数(EEOI)自愿使用指南”( MEPC.1/Circ.684)

1.3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所有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

1.3.2国内航行船舶和400总吨以下国际航行船舶可参照实施。

1.4定义和缩写

1.4.1定义

1.4.1.1公司:指船舶所有人或任何其它组织或个人,诸如船舶管理者或光船承租人及从船

舶所有人处承担营运职责的经营人。

1.4.1.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的安全及环保方针所建立并文

件化的体系。

1.4.1.3能效:能源利用效率,即得到的结果与所使用的能源之间的关系。

1.4.1.4能效因素:在船舶运输/作业服务中,影响船舶能源利用效率和CO2排放的因素。

1.4.1.5能效管理体系:公司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建立能效方针、目标和管理能效因素,

并实现这些方针和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要素的集合,包括公司结构、职责、惯例、

程序、过程和资源。

1.4.1.6能效方针:由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船舶能效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1.4.1.7能效目标:公司所要实现的降低船舶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CO2排放的总

体要求。

1.4.1.8能效指标:由能效目标产生的,为实现能效目标所需规定的具体要求。它们可适用

于整个公司或其局部(包括船舶)。

1.4.1.9能效基准:公司针对船舶/船队能效历年情况,确定的用于比较的关于能源利用效

率及CO2排放的基础水平。

1.4.1.10能效标杆:公司参照船舶同类可比活动所确定的能源利用效率和CO2排放的水平。

1.4.1.11能效营运指数:为船舶单位运输作业所排放的CO2量,即消耗燃油所排放的CO2与货

物/人的数量和运输距离乘积和的比值,用来衡量阶段时期内船舶营运能效的高低。

1.4.1.12能耗强度指标: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

1.4.1.13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指标: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量。

1.4.1.14能效数据:是指计算能耗、能效和CO2排放的所有相关数据。

1.4.2缩写

1.4.

2.1IMO——国际海事组织;

1.4.

2.2MEPC——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1.4.

2.3EEOI——能效营运指数;

1.4.

2.4SEEMP——船舶能效管理计划;

1.4.

2.5EEMS——能效管理体系;

1.4.

2.6SEEMC——船舶能效管理证书;

1.4.

2.7CEEMP——公司能效管理计划

1.4.

2.8IEEC——国际能效证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