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6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协议书
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和大门、洗车台,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要求按规定施工、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要求,并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号文)、《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闽建建[2004]38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试行)》(闽建筑[2005]69号)和《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闽建筑[2007]4号)的要求,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充分协商,并通过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就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成支付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施工单位:
3、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万元。
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70.4(万元),
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4.26 %。
三、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协议:
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号文件和省厅闽建建[2004]38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16%;27.264 (万元)
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50 %;85.2(万元)
3、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 34 %;57.936(万元)
4、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协议双方: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方:
监理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