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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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 在对土地流转进行界定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村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 土地流转村域经济流转机制

我国农村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当时农村改革的一项创举。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主要是小规模分散经营,大宗农产品缺乏竞争力,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难以体现规模效益。因此,搞活农村土地流转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三农”问题中的关键性环节。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规模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云南省盐津县盐井镇,现有4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2万人,土地总面积1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万亩.近年来,我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工作模式,促进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全镇已流转土地462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2.5%,形成了规模化产业基地15处。流转的土地带动全乡人均纯收入增长800元,我镇土地流转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分析

虽然农村土地流转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在农村土地流转的比例仍然较少,通过大量的走访,我们发现阻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经常受到损害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使用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一定的报酬,但土地在流转的过程中,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商贩所操纵,就像操纵房价一样,炒地的人以最低的价格买入土地,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卖出,严重地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致使那些想要购入土地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农户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的非法倒卖。

2.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农地流转规模

在土地流转之后的农村地区,必定面临一定的劳动力剩余的情况,这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又为农地流转提出了新的难题。造成这种难题的原因有二个:一是城镇的市场竞争已趋于白热化,而素质还有待提高的农民不足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二是政府暂时对于已流转土地的农民就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还不够,因此,政府应该为农民提供一些可以再就业的机会,并对农民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再者,目前云南省对于流转出土地的农户缺乏一个帮助再就业的服务机制,流转出土地的农户不能及时得到市场的就业和创业信息,这也阻碍了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

3.儿童和老人的生活不能得到妥善安置,为农地转出户增添忧

当土地流转之后,农民基本是进城镇打工赚钱,但是自己的孩子和父母怎么办,孩子进城上学要额外缴纳借读费用,对于本来打工收入不是很多的农民来说又增添了一项较大的支出,而且家有老人的也要给家里拿钱用于赡养父母。由于转出户家里的劳动力都外出打工,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只能留在农村,农村没有很健全的保险制度,意外状况经常会发生,如不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孩子常年感受不到家庭、父母的温暖,可能会给孩子们的心理上带来一些偏差,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4.转入方的资金短缺和生产力技术低下

对于自愿留在农村的农户,较多的人想多租赁一些土地去耕种,但是由于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达到自己租赁目的,去银行贷款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手续繁琐,而且最后申请的数额也很少,政府给予的帮助和指导有限。除上诉问题之外,由于云南省各地方农村土地耕种技术差别较大,生产方式落后,因此较多转入户的生产收益往往达不到规模经济效益的状态,既浪费劳动力,又提高了生产成本。

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1.要尊重农民意愿,循序渐进

在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归农民所有,因此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规模经营时,

首先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对农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土地既承担着经济功能,还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中央也一再强调,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尽管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收入会增加,转出土地的农民也会有更多选择,但是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他们既不能成为市民,又无地可种,只能处于给别人打工的境地,这使他们的身份极为尴尬。因此流转必须是建立在农民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不允许外力去强推,一定要循序渐进,要遵循法律和政策。

2.建立工作服务中转机构,为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

由于科技文化的不断提高,农民的知识显得越来越薄弱,他们在城市的工作机会变得越来越少。政府必须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增加就业提供机会,政府要加大农民非农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实行免费培训政策,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并且建立专门的职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工作岗位。

3.政府给予一定扶持,加大农村公共品的提供要保障

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日常生活,就要由政府提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教育、医疗等等一系列的农村公共品。政府必须建立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让老人和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改善农村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孩子们的心理关爱;丰富农村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文艺活动,调动农村留守老人的参与兴趣,增加他们的生活趣味。

4.为转入方的农业生产创造条件

第一,为转入方提供贷款支持。首先,放宽对转入方的信贷限制,并鼓励银行放贷、政府适当补贴;其次,以不改变抵押土地的用途为前提,允许对土地进行抵押。对抵押土地的用途进行明确限定,可防止耕地流失,同时为受让方进行融资提供条件。第二,为转入方提供先进生产技术,加强培训等服务性工作。第三,帮助土地流转方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参与土地流转,并为其农产品提供销售性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班毛展. 关于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思考[j].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1).

[2]曾敏,段建南,李帅,晏涵.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与对策[j]. 江西农业学报. 2009(11).

[3]吴桢. 土地流转合作社若干问题研究[j]. 农业科学研究. 2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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