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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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一、基本原则1、教师额定工作量为21.5个学分。

2、业绩津贴按实际工作量核发,超工作量的课酬标准为每课时26元。

3、行政岗系列领导教学工作量每学年最高以10学分计算,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

4、校内工作量不满的教师,可优先承担一分院的教学任务。

分院课酬全部交回学院,院里计算其相应的工作量,同时每课时给予5元异地授课补贴,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31元。

(含异地授课补贴5元/课时)5、二分院的教学任务由学院统一安排。

学院新进教师第一学年如果没有其他教学任务,原则上安排到二分院上课。

工作量计算办法:⑴在二分院完成全部教学任务,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学分。

超工作量部分课酬标准为90元/课时。

(含异地授课补贴10元/课时)⑵校内、二分院同时授课,教学工作量为21.5学分。

二分院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工作量=实际授课数×1.3。

6、此规定自2014年9月开始执行。

二、教学任务安排及工作量核算办法1、公共系部任务安排及核算办法⑴公共系部各年级组要保证完成学校安排的标准授课班级数,即班级数=年级学生总数/60人。

⑵工作量以学生选课后的实际学生数计算,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除外:①新生第一学期每个教师原则上必须上三个班级,无论班级人数多少,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②体育班、艺术班、培优班和五级选修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的工作量以60人/班级的标准班核算。

③因教师在普通班、高级班之间调整造成任课老师所在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仍以标准班核算。

④产妇初次在大一下学期开班,班级人数不足60人,工作量按标准班核算。

⑶在完成工作量的前提下,教师可选择只上5个授课班级,以下人员可优先考虑,顺序如下:教师是(孕)产妇、进一步深造的教师和超工作量多的教师。

2、其它教学任务安排按学校教务处规定执行。

三、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1、本科教学工作量包括:课程教学工作量、实习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等。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

XX大学XX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方法资源环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1、工作量核算公式:工作量=周学时×周数×课程系数×工量系数+考试+实践环节+毕业论文说明:1)、课程系数:以课程为基础,文科为5,理科为5.52)、工量系数:即合班,单班工量系数为1每增加一班以0.2递增如2班,工量系数为1.23班,工量系数为1.4,以此累推。

3)、考试:单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合班每增加一班以23递增如2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23=583班,考试计工作量为35+23+23=81,以此累推。

4)、毕业论文:地信、环科、房产专业每指导一名毕业生计50工作量地科专业每指导一名毕业生计30工作量5)、实践环节:该环节包括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设计、长途实习、教育实习实验课:每个实验计22工作量。

课程实习:每个实习以天为单位计10工作量长途实习:以实习天数为准,每天计10工作量教育实习:每指导一名实习生满工作量为51,最终计入津贴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工作量为准。

2、创新实验创新实验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津贴为准,只计算该年度已结题项目,最终计入津贴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工作量为准。

工科:系数为2,每结题一项计960元理科:系数为1.5,每结题一项计720元文科:系数为1,每结题目一项计480元3、扣基本工作量专职教师扣除基本工作量:500兼任行政坐班教师扣除基本工作量:0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按规定以350元/月核发主任津贴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按规定以350元/月核发主任津贴实验管理、实验室工作扣除基本工作量:250校内攻读硕士、博士教师每月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校外攻读硕士、博士教师前三年每月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0;三年后工作量按照核发教师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

返聘教师如每月未核发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0返聘教师如每月核发基本津贴则扣除基本工作量:500外出进修、病休、产假等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扣除基本工作量其它特殊情况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扣除基本工作量4、任选课校内任选课,以宁夏大学教务处核发为准,公式为:学生人数×学分×6元备注:1)、已批准立项各级创新项目,因学校已计相应工作量,不再计算;2)、指导学生须认定,如获奖、论文、专利等,须在论文或获奖作品中有标注;3)、指导学生参与教师课题,因学校已计相应工作量,不再计算;4)、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团体,依据《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项目学分评定表》计算相应工作量;5)、指导不同类别、不同项目多名学生可重复计算;6)、指导同一组学生,只计算学生主持人及一位主要参与者;7)、由多名教师指导的创新类别项目,经认定后,只计算前三位指导教师工作量,分别以50%、30%、20%比例分配;8)、参与学术讲座教师,不依据以上计算办法,以100元/次计算工作量。

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海南大学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海大办〔〕号(年月日印发)为适应我校改革的需要,科学合理量化教师的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我校人事分配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章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学年工作量额定第一条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构成与计算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实验(实训)课教学工作量、指导课程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量、课程实习、毕业实习工作量、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量等。

以上各项教学工作量的加和即为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第二条按教师管理的各二级教学单位行政正职和副职领导每学年分别给予和个标准学时的工作量补贴。

对系(教研室)等非学校直属教学机构(组织)负责人,是否给予相应工作量补贴及补贴标准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决定,补贴经费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筹解决。

第三条教师普通本专科教学学年工作量额定教师每学年应完成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额定为标准学时,教授和副教授每学年至少须为普通本专科生完整地讲授门课程。

第二章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四条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课教学任务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成绩评定等。

理论课标准学时计划学时×()普通本专科各类教学班学生人数最低要求:公共体育和外语类课程人;自然科学类课程人;人文社科类(思想政治类除外)课程、艺术类理论课程人;思想政治类课程人;艺术技法类课程按教学要求合理编制教学班级或小组。

在各类教学学生人数最低要求数量的基础上,每增加(减少)人增加(减少),增加(减少)数不足人按人计。

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学生人数低于上述要求的教学班级,必须事先经教务处批准,不再计算值()。

为课程类型系数,按下表取值:第五条实验(实训)课教学工作量实验(实训)课教学任务包括确定实验指导书、制(修)订教学大纲、备课、学生实验方案确定、讲解、实验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及成绩评定等。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讨论稿)第一部分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理论教学工作量=基本理论教学工作量×课程等级系数×授课质量等级系数1、基本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表2、课程等级系数表3、授课质量等级系数表二、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表三、指导开放实验工作量计算表说明:指导学生进行开放实验的教师,任务参考西安工业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四、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工作量计算表说明:1、项目组由多人指导时,工作量由参加者协商分配;2、以个人或个人作品参加的竞赛,指导工作量为:K×5.0×参赛人数(学时分);3、工作量计算以正式报名表为依据。

第二部分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三部分本科、硕士教材(讲义)编写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编写教材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教师编写高质量的教材(讲义),更有力地推动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纳入教材建设规划编写教材及讲义且能保质保量完成者,应给编者记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第二条编写教材(讲义)计算教学工作量的范围我校教师承担下列教材的编写任务,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1、国家级规划教材;2、省级规划教材;3、校级规划教材(讲义);第三条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1、各类文字教材的工作量计算方法2、编写讲义的工作量计算办法3、重印教材(讲义)不予以重复计算教学工作量。

第四条几点说明1、编写教材(讲义)所计算的教学工作量记入年度教学工作量。

2、对合编教材(讲义),由编者所编字数计算其教学工作量。

3、申请以上教材编写工作量者均须提交两本样书。

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法-武汉理工大学

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法-武汉理工大学

附件一武汉理工大学学院(部)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按学校二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各学院(部)本、专教学教学工作总量由教务处按教学环节核算,学院(部)根据本院(部)的教学特点和教学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部)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和津贴发放标准。

学院(部)本、专科总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一、核算标准教学工作量按教学任务折算为标准课时 B,一位教师面对一个自然班(35人左右)学生讲授一般课程一节课,并负责批改这些学生的所有作业、辅导答疑、考试(考查)命题、监考及阅卷,计教学工作量为 1 标准课时。

据此,各类教学任务的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如下。

(一)理论教学B(标准学时 )=授课学时×合班系数合班系数如下:1、普通课程单班二合班三合班四合班五合班六合班一般课系数1 1.35 1.65 1.95 2.20 2.45重点基础课系数1 1.45 1.80 2.15 2.50 2.75·除外语、制图、体育、部分艺术类和建筑学类专业课以外,同专业的同一课程要求合班上课(由教务处根据每学期的班级执行计划和学校的教学资源确定各门课程的合班),自行要求分成单班或小班上课的仍按合班标准计算教学工作量。

·重点基础课: {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与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大学物理、量子力学、电动力学、物理光学、工程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电工学(电工技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基础(各种语言)、基础化学、机械设计(机械零件、机械原理)、互换性与测量技术、电路(数电、模电) }·原则上教务处不安排六合班以上的课程。

当修课人数少于20人时,合班系数取 0.85。

专业选修课人数少于 15 人时,原则上不开课。

2、公共选修课、文化素质教育课、军事理论课合班系数 =1+(修课人数 -70) /100·公共选修课人数少于70 人时按 70 人计,报名人数少于 50 人的原则上不开课。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高等学校实行工作量考核制度是进行教学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践证明,教学工作量考核的实行,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有利于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是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基础。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生师比例、办学效益的提高,结合教学管理的新特点重新修订《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总则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本科生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以及各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为依据。

二、凡完成同一性质教学任务的,不分职称,乘以同样权值量。

三、凡担任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按学校规定计算相应教学工作量。

四、本办法适用于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的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堂教学(一)一般课程1.讲课任务: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1)有助课的主讲教师双班课三班课四班课计划学时×1.1 计划学时×1.2 计划学时×1.3四合班以上,每增加一个班递增计划学时的0.1注:合班课助课时,主讲教师至少批改一个自然班的作业。

(2)无助课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单班课双班课三班课四班课计划学时×1.0 计划学时×1.3 计划学时×1.6 计划学时×2.0四合班以上,要求必须配备助课教师。

选修课班级定义:35 人以下为单班,55-65人为双班,85-95人为三班,115-125人为四班。

选课学生人数不在以上范围,超出人数以十人为单位,按比例增加系数。

2.助课任务: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计划学时×0.3×(合班数-1)3.实验课任务: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1)分班实验计划学时×1.0×合班数分班实验指按自然班分批实验。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延安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是学校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是教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试行)》[陕教人(1991)67号]文件精神,参考兄弟院校的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在《延安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延大发(2002)33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基础课、专业课理论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课前准备、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答疑、测验、考试或考查(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等。

60人以内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61-90人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3计算工作量;91-150人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5计算工作量;150人以上的教学班按计划学时的1.6计算工作量;新开课教师按计划学时的1.15计算工作量、开新课的教师按计划学时1.1计算工作量;重复班课,按班级规模标准学时的0.8计算工作量。

二、公共课教学工作量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音乐、美术、书法、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等公共理论课按计划学时计算工作量;新开课、开新课、重复课课时计算与专业课、基础课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相同。

2、公共外语课按计划学时的0.8计算工作量,公共体育课按计划学时的0.7计算工作量;重复课按非重复课计算工作量。

3、全校性选修课,按计划学时的计算工作量,重复班按计划学时的0.9计算工作量,上课人数多少按照基础课、专业课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三、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指导实验、批改实验报告等。

1、计算机实验课,按班级人数÷60×计划学时的0.6计算工作量。

2、艺术类专业分小组上课按教师指导学生人数÷4×计划学时的0.6计算工作量。

3、其它实验课,按班级人数÷20×计划学时的0.6计算工作量。

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

附件1:兰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的认定与统计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考核教师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情况的主要依据。

制定规范合理可行的工作量认定办法,是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全校的本科教学工作形式多样,性质各异,因此,在力求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计算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工作量的组成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辅导答疑、出版教材、教学研究项目、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导大学生参加各类专业大赛等。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认定为了规范、合理的统计教师的工作量, 教育教学工作量统一折算成课堂讲授学时。

每学期教学工作量按照实际工作量的1.1倍计算,课程考试、阅卷环节不单独计算工作量。

(一)理论教学1.根据教学安排每1个计划学时的工作量按1个学时计算。

暑期学校按实际工作量的1.2倍计算。

2.公共英语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为:教学工作量=教学时数×(基本系数+调节系数)(1)公共英语课标准班设置为50人,基本系数为1。

修课人数每增减10人调节系数增减0.1。

开课班人数最少不低于30人,最多不超过70人。

(2)政治理论课标准班设置为120人,基本系数为1。

修课人数每增减20人调节系数增减0.1。

开课班人数最少不低于60人,最多不超过200人。

(二)实践教学1.实验课实验课原则上一个教师指导20到25个学生(个别实验因仪器设备等特殊原因,每组学生人数可适当调节),计算机上机实习指导人数不低于30个学生。

实验、上机、临床见习时数均以教学计划规定的时数为准。

每计划学时的化学类实验课每课时折算0.5学时,医学类见习课每课时折合0.5学时,其他学科每课时折算0.4学时。

2.教学实习教学实习包括本市实习、外市实习、野外实习以及临床实习等,实习时数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教学实习工作量 = 实习学分× 18学时×班级数×0.5 × C注:本市实习和临床实习C为1,外市实习C为1.5,野外实习C为2。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中南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有关本科教学改革的举措,规范、合理计算本科教学的工作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学工作量是指学校依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达,教师如期完成的教学任务。

2. 教学工作量由课程课堂教学课时数、实验课程教学工作量和实践环节指导工作量三部分构成。

3. 教学工作量由本科生院负责计算和汇总,二级学院核对。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
1.课程课堂教学课时数总量(J1)
J1= ∑课程课堂教学课时数* K1* K2
K1:任课教师职称权重系数:教授1.6;副教授1.3;讲师1.0。

K2:上课合班系数:1-2班(70人以下)1.0;3-4个班(70人以上)1.2。

2. 课程实验教学工作总量(J2)
K1—类型系数:
3. 实践环节指导工作总量(J3)
J3 = J3A+J3B +J3C+J3D+J3E+J3F
A. 毕业设计(论文)
J3A=∑n×周数
B. 实训
注:实训包括计算机综合实践、工程训练、电工电子实践、课程设计、专业专题训练等。

C.实习
J3C= ∑n×周数
D. 社会调查(实践)、学年论文
E.声乐、钢琴等技能训练
J3E = ∑课程课时×K2
K2—系数值如下:
F、体育课外测试工作量
三、本办法自2014年起执行,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附件1-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课堂教学标准课时数(A1)的核算A1=H·K1·K2其中:H—课程的计划学时数K1—课程类别系数K2—教学班规模系数注:1、实验课包括理论课的内含实验。

实验课A类:非上机类实验;B类:上机类实验。

2、必修科目是: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军事理论。

3、双语教学课程A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课堂教学语言中外语比例达到50%以上。

双语教学课程B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

4、专职辅导: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同理论课,其中类别系数为0.4。

要求跟班听课、上习题课(讨论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监考、阅卷等(此项工作量仅用于对教师个人教学业绩考核的工作量计算)。

5、开新课:在相应类别的课程系数上增加0.2(此项工作量仅用于对教师个人教学业绩考核的工作量计算)。

(二)教学班规模系数(K2):注:1、A类实验课以20人为计算基数;其它各类课程教学班均以40人为计算基数。

2、外语、体育课教学班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

3、实验课要求每个教学班(A类20人、B类40人)配备1名指导教师,教学班规模超标、教师配备达不到要求的按不达要求的比例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二、实践教学标准课时数(A2)的核算三、其他教学工作量A3的计算四、实验室管理工作量的核算S i=A i+B i+C i,其中:S—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总量A—实验教学辅助工作量B—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量C—实验室日常改造、管理工作量i—代表学院序号(一)实验教学辅助工作量(A i)学院当量人时数总值50%A=S⨯⨯i学校当量人时数总值注:①当量人时数=教学实验人时数×K1+上机人时数×K1②K1—实验类别系数(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量(B i)学院设备当量总价B=S%⨯25⨯i学校设备当量总价注:①设备当量总价=常规设备总价+贵重设备总价×K2(三)实验室日常改造、管理工作量(C i)%25)(⨯⨯∑++=S B A B A C i i ii i注: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以管理工作为主。

修订后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修订后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高等学校实行工作量考核制度是进行教学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

实践证明,教学工作量考核的实行,有利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有利于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是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基础。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生师比例、办学效益的提高,结合教学管理的新特点,现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太原理工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如下。

总则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本科生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以及各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为依据。

二、凡完成同一性质教学任务的,不分职称,乘以同样权值量。

三、凡担任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按学校规定计算相应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一、课堂教学(一)一般课程1.讲课任务: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1)有助课的主讲教师双班课计划学时×1.1三班课计划学时×1.2四班课计划学时×1.3四合班以上,每增加一个班递增计划学时的0.1注:合班课助课时,主讲教师至少批改一个自然班的作业。

(2)无助课主讲教师(主讲教师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单班课计划学时×1.0双班课计划学时×1.3三班课计划学时×1.6四班课计划学时×2.0四合班以上,要求必须配备助课教师。

选修课班级定义:35人以下为单班,55-65人为双班,85-95人为三班,115-125人为四班。

选课学生人数不在以上范围,超出人数以十人为单位,按比例增加系数。

2.助课任务: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计划学时×0.3×(合班数-1)3.实验课任务: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教学档案的归档等。

(1)按自然班的分批次实验计划学时×1.0×批次注:不允许合班实验。

师范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师范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师范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原则1.凡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课程类别和教学环节,均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的基础依据是各学院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交的各学期课程表。

2.课堂讨论、课外活动、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评卷、登录成绩等均属于每门课程教学工作量之内的教学任务,计算教学工作量时不再另行计算这部分的教学工作量。

3.教学工作量有两种表示方法,即实际课时和标准课时,本计算办法按标准课时计算。

标准课时通过实际课时按照不同换算系数计算得出。

4.教学工作量实行两级核算,学校负责核算各教学单位的总教学工作量。

5.纳入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前提,必须是学生评教和学校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教达到规定标准的课程。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公式:标准课时=实际课时×班级人数系数×课程类别系数×职称系数(1)班级人数系数:班级人数系数规定美术、音乐、体育专业技能课一个教学班起点15人,实验技能课一个教学班起点20人,外语专业课一个教学班起点为30人,公共体育课、公共外语课程一个教学班起点为45人,其他课程一个教学班起点为60人,对应的班级人数系数均为1.0。

工科大型仪器的大循环实验,因设备和实验场地的原因造成一个教学班起点人数达不到10人的,教学班起点按10人计算。

若班级人数增加,每增加1人,换算系数增加0.01。

公共课的班级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3,专业课的班级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

同一教学单位开设的同一课程,需要多个教学班上课的,若只有一个教学班班级人数达不到教学班起点人数的,按起点人数计;若有两个及以上重复班人数低于起点班人数的,每减少1人,换算系数减少0.01,班级人数系数最低不小于0.5。

(2)课程类别系数:(3)主讲教师职称系数中级职称及以下教师职称系数为1,副高级职称教师职称系数为1.1,正高级职称教师职称系数为1.2。

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

附件1: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核算标准年度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教学、测试类教学,为当年度所承担的每门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之和。

课程教学工作总量的计算办法为:D总=ΣDi (其中,i=1,2,3,…6)Di为各类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以当量学时为单位,按以下标准核算:1.理论课程教学D1=S*J*[1+(R-C)/R](若[1+(R-C)/R]<1,则以1计算)。

式中:D1 为课程理论部分教学的当量学时;S 为计划的理论学时,S=周学时*18;J为课程开课类型,值一般为1,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全英文教学课程(不含外语类课程),留学生汉语课程和中国文化课程:J=2;双语教学课程:J=1.2;单独为阳明班、创业班开设的课程:J=1.3;R 为授课班人数;C 为标准班人数,值一般为30,但全校性公共课(公共基础平台课程[不包括大学英语口语课]、通识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素质教育系列课程等):C=40;其中:(1)《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D1=每届学生数/(全校性公共课标准班人数)* 34/6;(2)高中先修课课程教学工作量按以下公式计算:D1=实际学时*2;(3)对外开设的在线开放课程按以下公式计算:D1=S*K*2。

2.实践课程教学(1)实验教学及上机、听力(口语)D2=1*S+0.5*S*(R-C)/C(若R-C<0,则以0计算)。

式中:D2为课程实验部分的当量学时;R 为授课班人数;S 为计划的实践学时,S=周学时*18;C 为标准组人数,值一般为15,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上机、听力(口语):C=30;海上教学:C=8;金工实习:C=6;(2)实训教学(体育、艺术术科类、模拟法庭等)D3=S*[1+(R-C)/R](若[1+(R-C)/R]<1,则以1计算)。

式中:D3 为课程实训部分教学的当量学时;S 为计划学时,S=周学时*18;R 为授课班人数;C 为标准班人数,值一般为30,但下列类型课程例外:体育术科教学:公共教学C=30;专业教学:C=20;声乐、乐器术科教学:公共教学C=15;专业教学C=8;美术(含设计类)术科教学:C=20;海上教学:C=8;(3)课程设计、实习(含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军事训练D4=J*K*20*周数*R/C(若R/C<1,则以1计算)。

本科计划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本科计划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

本科计划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宏观管理,严格学院业绩考核,合理计算教学编制,切实保证教学任务完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改后,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教学任务,是学校法定的工作任务。

各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及教学专任教师都有义务积极主动承担学校下达的计划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并按照《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

第三条本教学工作量核算管理办法是学校资源面对学院的分配依据,学院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合理的、有助于学院全面发展的教学工作量核算细则。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是指:讲课、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上机、实习、设计、课程考核等教学环节以及创新创业指导等与教师职责有关的其它工作环节。

第五条教学工作量按教学任务折算为标准学时A、B、C (分别为:理论教学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计算。

一位教师面对一个标准班学生讲授一般课程一节课,并负责批改作业、辅导、答疑、课程考核等工作,计教学工作量为1标准学时。

据此,各类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如下。

第二章各类本科计划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第六条教学工作量(一)理论教学表(一) 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其中:p i为各类课程标准班人数,具体规定见上表(一):1. 主讲任务含量: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每周答疑一次,每次一个单元)、批改作业(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一般要求全批全改,某些课程只能部分批改时,批改量不得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补考(含阅卷)等。

计算公式:A1= J1×J2×J3式中:J1为课内时数,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时数;J2为编班系数,其值根据编班人数确定:J2= J4+(S-p i) /S,S为学生人数(当S< p i时取S= p i)J3为课程类别系数:(1)一般课程J3=;(2)理工类基础课课程J3=;(3)递进班教学课程J3=;(4)采用双语教学课程J3=;(5)体育课J3=注:①递进班和第二学位班如人数少于标准班人数则按标准班计,其他班级原则上按同类课程学生数合理归并后核算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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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
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黑科大办字…2017‟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调动各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学校实施宏观控制和管理,依据《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教学工作量的核算秉承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合理保障教师的劳动付出,更加充分、合理的利用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条本办法是各教学单位制定分配办法、核算教师工作量的主要参考依据,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未经学校批准的教学工作量,学校不予核定。

第五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特别是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设计、实习、实训和实验)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不按要求和没有达到质量标准的经确认后扣除相应的工作量。

第六条采取“学生分散实习,教师巡回检查指导”形式进行实习的,指导教师每周至少两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对每个学生进行指导或每周至少一次亲临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

第三章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第一节讲课工作量
第七条讲课包括备课、上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监考等教学环节。

第八条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量
M=H1×K
其中:
M-标准学时;
H1-计划理论教学时数。

不含实验教学时数,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见实验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K—综合系数,K=K1×K2×K3×K4;
K1-重复课系数,K1=0.8,重复课是指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学时类型,同一层次的学生学时相差在4学时范围内的课程。

K2-合班系数,K2为按照自然班数量且每个自然班标准人数30人计算的合班系数,对于1个班的标准人数30人的K2=1;对于2个班的标准人数60人的K2=1.3;对于3个班的标准人数90人的K2=1.5;对于4个班的标准人数120人的K2=1.65,对于5个班及以上的标准人数150人及以上的K2=1.75。

要求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同一门课不得拆成两个以下自然班组成的小班上课(因课程性质以及招生规模限制必须小班上课的除外),除大学体育课、大学外语课外,其它基础课、公共课均要安排3个及以上合班上课;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能安排合班的必须安排合班上课;原则上最大合班数不可超过5个自然班。

人为因素拆成小班上课的其合班系数在原系数基础上乘0.8计算。

《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导论》等课程,1个班上课的K2=0.4;2合班上课的K2=0.6;3合班上课的K2=0.8;4合班上课的K2=1.0;5合班上课的K2=1.2,6合班上课的K2=1.4,合班数大于6的K2=1.5。

K3-双语课系数,双语课指采用外文原版教材,用外语授课比例大于50%的课程,含全外语上课的课程。

K3=2,非双语教学的课程K3=1。

K4-开新课系数,K4=1.2。

开新课指教师首次讲授此课程。

为进一步发挥各教学单位的自主权,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各单位在制定分配办法时可适当增加教学效果(K5)与教学改革(K6)的系数。

其中K5参考值:优秀1.2~1.3;良好1.05~1.15;中等0.95~1.0、及格0.8~0.9;差0.6。

K6参考值:1~1. 5。

第九条重修课程教学工作量
集中开课--重修学生人数达到30人以上的,重修课程的开课学时原则上是原学时的一半,按照正常讲课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核算。

随堂重修—计划学时/30×重修人数×0.5。

第十条实验教学工作量
实验教学包括实验准备、上课、辅导、预习、批改实验报告、考试等教学环节。

M=H2×K7×K8
其中:
M-标准学时;
H2-实验教学计划学时数;
K7-实验性质系数;
①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K7=1.2。

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是教学大纲规定且经过专家论证、确认后的实验。

②其它实验,K7=1。

K8—实验轮次系数,K8=1+(N-1)×0.7;
N—实验轮次数。

实验轮次要本着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保证实验教学质量为根本,原则上一个自然班为1个轮次,确因仪器设备台套数或场地不足,一个自然班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轮次。

一个自然班分为3个及以上轮次时,K8×0.8。

整周的综合实验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一个自然班,M=指导学生人数×执行周数×0.6。

第二节助课工作量
第十一条对于没有授课任务的助教职称的教师,可以给高级职称的主讲教师助课,助课内容包括:听课、辅导、批改作业、监考、阅卷等工作。

助课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自行规定,从该门课程主讲教师的工作量中扣除。

第三节指导设计(论文)工作量
第十二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准备资料、选题、指导、评阅、答辩等教育教学环节。

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超过8人、文管类专业不超过10人。

M=H3×N
其中:
M-标准学时;
H3-执行周数;
N—指导学生人数。

第十三条指导课程设计包括设计资料准备、讲授设计内容、指导、评审、答辩等教育教学环节。

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一个自然班。

M=H3×N×K9
其中:
M-标准学时;
H3-执行周数;
N-指导学生人数;
K9-课程设计系数,K9=0.6。

第四节指导实习实训工作量
第十四条实习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训包括工程训练、专业训练等。

指导实习包括准备实习、现场指导和批阅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教育教学环节,指导实训包括准备实训、讲授实训内容、现场指导、批阅实训报告、考试等教育教学环节。

每名教师指导实习学生人数: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专业
实习)不超过一个自然班,毕业实习为其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

实训要本着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保证实训教学质量为根本,每名教师指导实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一个自然班。

M=H4×N×K10×K11
其中:
M-标准学时;
H4-实习实训周数;
N-指导学生人数;
K10-指导形式系数,
教师全程跟班(组)指导K10=0.6,采取“学生分散实习,教师巡回检查指导”形式,K10=0.2;
K11-实习实训系数,教师指导实习、工程性质实训,K11=1;教师指导上机性质实训,K11=0.7。

实训操作工作规范对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有要求的,要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确保教学安全和教学质量,但不得人为减少指导学生人数,每名教师指导1周按18标准学时计算。

第四章其他工作量核算办法
第十五条由于临时性增加的工作量由人事处和教务处共同审批后另行制定核算标准。

第十六条指导总结德育实践与答辩工作量,按4周的标准计算。

第十七条经过学院(中心)审核,学校批准的实验室
开放工作量,按实际参加人数×核定的天数×0.2标准学时计算,一年累计实验室开放工作量以40标准学时为上限。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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