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科研项目立项的依据和论证报告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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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科研项目立项的依据与论证报告的撰写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谭福有
《标准化与质量》,2001第5期:5~9
一、项目立项的依据和程序
项目立项是确定标准化课题并将其纳入国家或行业标准化计划的必经阶段。在立项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或者掌握好两个环节,一是立项依据,二是立项程序。前者是确保立项的目标性,进而实现纳入计划的可能性;后者是保证立项的规范性,实现立项的公开、公正性。
(一)立项的依据(立项背景)
1、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
(1)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立项时,必须要了解研究项目涵盖的范围,换句话说,就是什么项目可以纳入研究项目的范畴。通常,研究项目在政府的有关文件中予以规定。
●行业标准化研究项目要符合《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标准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文件第三条规定:标准化研究课题应围绕信息产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技术创新进行。其主要范围如下:
a. 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方向的研究;
b. 有关标准化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的研究;
c. 重点工程标准化总体方案的研究;
d. 制定重要标准的预先研究;
e. 标准实施与实施监督方面的研究;
f. 国际、国外标准化工作方法及发展动向的研究。
●国家军用标准化研究项目要符合《军用标准化研究与工作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该文件“总则”第1.3条中明确规定了研究范围有如下八个方面:
a. 有关军用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研究;
b. 有关军用标准的理论、管理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c. 制定重大标准的预先研究;
d. 军用标准实施与监督方面的研究和工作项目;
e. 军用标准化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f. 国外军用标准化发展的动态研究;
g. 信息与技术管理方面的研究与工作项目;
h. 军用标准化其他的研究项目和工作项目。
在确定研究项目时,原则上在上述范围内,同时注意上级编制年度计划的原则要求。
(2)标准制修订项目
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时,必须要认真消化国家或行业关于编制年度标准化计划的通知以及相应的指南。其中重点掌握编制原则和编制重点,使待纳入计划的项目符合其范围与要求。例如:
200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重点是:
———基础、通用性标准项目;
———净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标准项目;
———有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标准项目;
———满足企业和消费者需要的其他急需项目。
2001年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重点是:
———数字化音频、视频、多媒体系列标准及预先研究;
———计算机与软件标准及预先研究;
———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光电器件标准及预先研究;
———行业基础性、通用性、安全、电磁兼容等技术标准。
2、信息产业“十五”发展计划和十年规划
通常信息产业发展计划和远景规划由两个层次组成:
第一层是:信息产业“十五”发展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框架。这一层是统揽全产业的最高层次的规划,其他分规划均要服从于它。
第二层是:专业规划,是第一层规划的补充或具体化,主要包括:
———科技发展计划;
———质量发展计划;
———产品发展计划;
———软件发展计划;
———军事电子装备发展计划。
上述计划从技术、产品、质量等不同角度描述了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发展重点等,是确定标准化对象,确保立项目标性的主要依据。
《SO发展手册》中指出:为了有效地利用可获得的资源,为国家的经济和工业发展做出有效贡献,拟定标准化计划时要与国家的发展计划同步。这样,标准团体可以更确切地确定国家最需要标准化的领域或项目,以便在这些领域加强标准化活动。笔者认为,手册中的这段话应对我们有所启迪。
3、电子标准化发展“十五”计划
电子标准化发展计划应该是整个产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它的特殊性———针对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产品标准化而编制的,对标准化项目立项更有针对性,因此单独列出。
电子标准化“十五”发展计划,按应用对象的不同,分别制定民用和军用两个规划。在立项时,我们必须对其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有所了解,使拟立项的标准化项目与规划中的重点任务相衔接。
4、标准体系和标准体系表
标准体系是一定范围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标准体系表则是将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一定形式排列的图表。可以说体系表是体系的表现形式。各专业人员应该牢记本专业的体系表,清楚了解体系的纵向、横向关系,准确掌握顶层的基础标准。
具备了上述知识后,才能把握新立项目在体系中的位置,明确回答立项的目的(如完善体系或标准齐套)、具备的条件(如基础标准已经齐全)。尤其是军用标准化项目对其是否在标准体系内,要求极为严格。
5、政府的要求、市场需求
政府的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产业发展需求,通常在规划中体现;二是政府采购,为了控制采购产品质量,要求推出与之相应的产品标准;三是政府立法,为了保护公正健康和安全,希望对某些产品提出最低质量法定要求。随着“入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要求会越来越多。
市场需求通常体现在净化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公平竞争机制等方面。当前,广泛开展的合格评定工作就是标准化工作领域扩展与延伸的结果,它是建立在一系列标准与程序规则基础之上,与之相应的标准化课题将大量涌现。《SO发展手册》明确指出:立项的标准必须具有“通过认证的可能性”。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运行认证计划,藉以对用于销售的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提供保证。只有当存在有关的标准时,这样的计划才能成功运行。应该牢记,有必要制定标准来满足这个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