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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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艺术团考核制度(修
订版)
一、评选艺术团之星
(一)面向群体:“艺术团之星”的评选面向艺术团全员。
(二)考核周期:以一个月为考核周期。
(三)考核名额:每月取前35名考核高分者为“艺术团之星”。
(四)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加分制,以60分为基础分,上不封顶,按考核周期定时刷新分数。
(五)评选有效期:“艺术团之星”的评选全学期有效。
二、考核细则--艺术团全体通则
(一)课堂应到全勤加10分。
(二)个人参加校级举办的活动:
1.演出活动:按演员主次分别加5分、15分、25分。
2.比赛活动:按获奖名次以及是否入围决赛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3.代表艺术团配合参加校团委通知的讲座、志愿者活动、观看演出等加2分;
4.代表艺术团参与校团委其他部门所承办的活动的协作,加5分。
5.参加艺术团承办的活动的工作者:
(1)负责活动组织策划,加50分:优 *10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2)负责活动节目编导,加30分:优 *100%
良 *80%
中 *70%
及格 *60%
(3)工作人员:灯光、音控、舞美设计加15分
(4)场务:催场、递话筒、搬道具加10分
(5)其余人员:加3~5分
(6)代表艺术团参加校外市一级比赛活动加20分;参加校外省一级比赛活动加30分。
三、考核细则--分队特殊细则
1.礼仪队:代表礼仪队参加活动,由该活动的负责人给予分级反馈:优加10分
良加 6 分
合格加4分
2.主持队:参加校内分院级的活动主持加10分;
参加校内校一级的活动主持加30分。
四、考核细则--关于惩罚措施
1.个人所在分团的课堂出勤旷课2次,则取消其本学期应得素拓
分。
2.个人所在分团的课堂出勤旷课3次,则取消其本学期应得学分及素拓分。
3.在参与艺术团组织的演出节目中,造成演出事故者,则从艺术团中除名,并予以校团委通报批评。
五、艺术团干部考核
考核方式:采用360度全方位考核的形式,其中包括艺术团指导老师和艺术团办公室主任对干部的考核、干部中上下级的下行考核、干部与干部之间的平行考核、基础队员对干部的上行考核。
所占比例:
1.指导老师宗晓薇与艺术团办公室主任杜建雯对干部的考核占70%。
2.干部与干部之间的考核总共占20%。
3.基本队员对干部的考核10%。
共青团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