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服务业事业单位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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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

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

部门服务业财务统计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释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存货指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物资,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及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家具、用具、装具等的实际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根据部门决算“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有关项目的年末数填报。

资产总计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前款所称占有,是指行政单位对经济资源拥有法律上的占有权。

由行政单位直接支配,供社会公众使用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也属于行政单位核算的资产。

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负债合计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等偿还的债务。

行政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本年收入合计指行政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

根据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对应项目填报。

本年支出合计指行政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根据部门决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对应项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和绩效工资等。

根据部门决算“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对应项目填报。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湖南省统计局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7)(一)综合年报表式 (7)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三)基层年报表式 (13)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表) (15)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4.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5表) (23)5.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6表) (24)四、附录 (25)(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5)(二)服务业统计调查部门分工 (28)(三)服务业统计调查限额划分标准 (31)(四)指标解释 (33)(五)生产性服务业行业分类及代。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北京市统计局2003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6)(一)基层年报表 (6)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四、附录 (8)(一)实施办法 (8)(二)指标解释 (8)一、总说明(一)目的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对照印发的表格,表内不能填数字的地方,已用“—”注明。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仅参加填写PS1表。

(一)人社统PS1号表1. 编制数量: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2.从业人员总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指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

3.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4.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5.退休人员:指截止本年12月31日,实有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6.系统:事业单位隶属的部门所在的系统。

7.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事业单位中,经公务员管理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本表审核要点:1.行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行5配备工勤人员的机关单位的填法详见附表举例样式。

其余一般事业单位按正常填写。

2.列22行23-26从业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8行8-11完全一致。

3.列26行23-26退休人员总数分层次数字要与表3列19行8-11完全一致。

4.列21行2、行4、行10、行13、行15-21应为05.列22行6=表6列1行21+列19行21-列40行21+列42行21列22行11=表6列1行2+列19行2-列40行2+列42行26.第二行“有参公管理人员的单位”,一般指党校,公益一类,行业为教育7.行23-26列10-16=行6-12列18-21,两边数字要完全一致。

(二)人社统PS2号表1.其他等级人员:本类型在册正式人员中尚未评定岗位等级或岗位等级不明确的人员。

2.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册正式人员外的其他从业人员。

3.学历:指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毕业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进行清理后认定的学历统计。

2016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

2016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市统计局印制2015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表号:2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29号补充资料: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50)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6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时前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1)01=05+06+07 (2) 01≥69 (3)08=09+10+11 (4) 12=13+18+195.其他:本季:时点数,1季度指:3月31日人数;2季度指:6月30日人数;3季度指:9月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1季度指:1-3月;2季度指:1-6月;3季度指:1-9月。

财务状况表号:F203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29号说明:1.本表“上年同期”数据统一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复制,调查单位和各级统计机构均不得修改;本年新增的调查单位自行填报“上年同期”数据。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

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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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XX年年报和20XX年定期报表)宁波市统计局制定整理:大榭经发局20XX年12月目录一、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1、信息服务业业务活动情况(F102-1表) (4)2、现代物流与客运业业务活动情况(F102-2表) (5)3、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1表) (6)4、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103-2表) (7)5、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103-3表) (8)6、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103-4表) (10)7、证券业及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103-5表) (12)8、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情况(F105表) (13)(二)基层定期表式1、信息服务业业务活动情况(F202-1表) (14)2、现代物流与客运业业务活动情况(F202-2表) (15)3、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203-1表) (16)4、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F203-2表) (17)5、银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203-3表) (18)6、保险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203-4表) (19)7、证券业及期货业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F203-5表) (20)8、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F203-6表) (21)9、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能源消费情况(F205表) (21)四、附录(一)服务业限额以上单位划分标准 (22)(二)指标解释 (28)一、报表制度修订说明20XX年服务业统计制度总体上按照“稳定为主”的原则,基本上延续20XX年的制度,细微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1、上报时间和频率。

年报:法人单位年报上报时间为20XX年1月底28日前,个体样本户以12月月报代替年报,上报时间为20XX年1月10日前;除能源表外其他都执行月报,企业上报时间为月后14日前,其中1月份法人单位月报免报,个体样本户上报时间为月后4日前。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统计年报和2017年定期统计报表)河南省统计局制定2016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河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2)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 (3)四、指标解释(一)基本情况 (4)一、总说明(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河南省统计局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统计范围辖区内国家规模以下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事服务业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调查单位与调查总队调查点原则上不重复,若调查单位发生重复时,先从已有调查结果中取得数据。

(四) 调查方法本制度由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负责组织实施,调查方法为典型调查。

对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及个体经营户,采取典型调查,调查频率为年,调查报告期为2016年度。

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指标说明

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指标说明

事业单位人员统计报表指标说明(一)人社统PS1号表事业单位用人方式情况本单位编制总数:指编制管理部门核准的编制数。

本单位从业人员: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但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借调人员;本单位从业人员等于实有人员数与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数之和。

实有人员数:指统计数字截止日,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工作人员,含本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和其他人员。

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指本单位在编人员和经上级部门批准超编配备的人员。

实有人员数为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与其他人员数之和。

其他人员:指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中除正式在册人员之外,长期或临时聘用的各类人员。

本年度新进人员:指本年度内,本单位新招用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劳务(人事)派遣人员:指统计数字截止日,本单位通过劳务(人事)派遣方式使用的所有人员。

全额拨款:国家重点扶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基本不具有创收能力、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差额拨款:以社会效益为主、具有一定创收能力和市场开发前景、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

经费自理:主要面向市场、创收能力强、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已签订聘用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已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占在册正式人员比例一般应大于95%.已签订劳动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未签订正式合同:指统计数字截止日,在实有人员中本单位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本年度新进人员其他方式新进人员需报说明。

表内校核式:甲栏:2=3+12;3=4+11;5=6+7+……+10;4≥5乙栏:1=2+3+4 去除无效行(5行);1=5+6+7 去除无效行(1、12行)表间校核式:PS1甲4乙1= PS2甲1乙15=PS3甲1乙1 + PS5甲1乙1 - PS5甲2乙1+ PS10甲1乙1(二)人社统PS2号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口径变化:专业技术人员是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和在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总和。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7.02.13•【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北京市档案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档案部门:根据国家档案局的部署,现将我市2016年度档案统计年报工作安排如下:一、统计范围市属县处级及以上单位均列入统计范围。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不在统计范围之内。

二、填报内容档案统计年报填报内容为截至2016年底本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各级各类档案部门需填报的基本表具体如下:基本表录入《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档案事业统计综合年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此外,各区档案局需填报《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报表。

三、报送载体及报送时间、地点(一)报送载体各单位应先行报送电子版统计数据一份,经市档案局审核无误后,再报送纸质报表。

电子报表使用《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数据包,请将该数据包发送至邮箱********************.cn,并注意查收回复的审核信息,或使用U盘、光盘报送市档案局综合处;纸质报表须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制表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送市档案局综合处。

《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电子报表为EXCEL表格,发送至邮箱**********************.cn。

(二)报送时间《2016年度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集团)、人民团体、高等院校档案部门于2017年3月24日前报送;各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

《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报表:各区档案局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有关情况说明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有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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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工勤 技能 岗位
技术工 普通工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 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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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4、
特 征
更 加 符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总体情况
1 岗位设置管理
PS4号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
2 公开招聘
PS3号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

要 1、
特 征
单 位 范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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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年 口径修正 去年底数
PS3号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减少情况》中 “上年末总数”
(1)总计(甲1乙1):去年统计表第2号表中的“本年末实有数”- 去年统计表第3号表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数”+ “去年年底 有参公管理人员的事业单位人数”+“去年年底机关工勤人员的人数”; (2)管理人员(甲2乙1):去年统计表第2号表中的“本年末实有数” -去年统计表第3号表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数” +“去年年 底有参公管理人员的事业单位人数”; (3)专业技术人员(甲3乙1):去年统计表第2号表中的“本年末实 有数”; (4)在管理岗位的(甲4乙1):去年统计表第5号表中的“在管理岗 位工作的人数”; (5)工勤技能人员:去年统计表第2号表中的“本年末实有数”+ “去年年底机关工勤人员的人数”。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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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 要 内 容
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模板】

○F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统计年报和2019年定期统计报表)国家统计局制定2018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4)三、调查表式 (5)(一)基层年报表式 (5)1.主要业务活动收入(108表) (5)(二)基层定报表式 (6)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6)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8)3.财务状况(F203表) (9)4.生产经营景气状况(F210表) (11)四、指标解释 (13)(一)单位基本情况 (13)(二)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21)(三)财务状况 (25)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6 -一、总说明(一)为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业统计,全面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局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地区应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统计口径,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地方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调查单位有义务向统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三)统计范围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安吉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二○○四年十二月一、填报对象及范围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中的法人单位(93-97)如:机关法人、社团法人、街道、社区及居委会和村委会2、以下行业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和其他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仓储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二、基层普查表的表式1.行政事业单位一套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60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602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602-1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G627表)三、基层普查表的填写规定及上报时间1.普查表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调查年度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普查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3.在填写普查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4.普查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5.法人单位各类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数、财务状况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6.普查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04年年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7.在普查表的下角列示的“本单位实填种表”、“共页,第页”,每个单位必须按表逐张填写。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模板】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模板】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一、确定单位类型和上报表式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包括:《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银行业财务状况》、《保险业财务状况》、《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共5种表式,每家单位只能对应到其中一种表式进行填报,每种表式对应的填报范围如下表。

二、填报指南与原始数据(记录)搜集(一)报告期限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每个报告期报送的是1月至本月的累计数,如3月财务月报报送的是1-3月的财务累计数,需要注意的是季报的四个报告期分别报送1-2月、1-5月、1-8月、1-11月的财务累计数,年报报送的是本年1-12月的财务累计数。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服务业单位报送统计报表都采用网上直报,服务业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县(市)区统计局具体确定。

(三)报送内容和取数方法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涉及金额的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涉及人员的以“人”为计量单位,报送数据包含本年累计数和上年同期累计数(如上年已是联网直报单位,上年同期数自动调取不用填报)。

5种财务统计表的具体指标和取数来源如下1、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由资产负债、损益分配、其他资料三方面的指标组成。

对于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可以直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填报。

对于资产负债核算不太完善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核算资料分析填报。

资产负债反映企业的期末存量,这些指标为期末时点数。

损益及分配类指标根据企业损益表、费用表内容,结合不同企业会计核算基础设计的,其资料来源主要来源于企业损益表、相关费用表及其它收支核算资料。

填报方法分为两种情况:(1)编制完善的损益表、费用明细表的企业,财务状况指标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填报:一是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等,可以直接根据损益表对应项目直接填报。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联网直报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联网直报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一、确定单位类型和上报表式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包括:《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银行业财务状况》、《保险业财务状况》、《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共5种表式,每家单位只能对应到其中一种表式进行填报,每种表式对应的填报范围如下表。

二、填报指南与原始数据(记录)搜集(一)报告期限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

每个报告期报送的是1月至本月的累计数,如3月财务月报报送的是1-3月的财务累计数,需要注意的是季报的四个报告期分别报送1-2月、1-5月、1-8月、1-11月的财务累计数,年报报送的是本年1-12月的财务累计数。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服务业单位报送统计报表都采用网上直报,服务业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县(市)区统计局具体确定。

(三)报送内容和取数方法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涉及金额的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涉及人员的以“人”为计量单位,报送数据包含本年累计数和上年同期累计数(如上年已是联网直报单位,上年同期数自动调取不用填报)。

5种财务统计表的具体指标和取数来源如下1、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由资产负债、损益分配、其他资料三方面的指标组成。

对于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可以直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填报。

对于资产负债核算不太完善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核算资料分析填报。

资产负债反映企业的期末存量,这些指标为期末时点数。

损益及分配类指标根据企业损益表、费用表内容,结合不同企业会计核算基础设计的,其资料来源主要来源于企业损益表、相关费用表及其它收支核算资料。

填报方法分为两种情况:(1)编制完善的损益表、费用明细表的企业,财务状况指标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填报:一是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等,可以直接根据损益表对应项目直接填报。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宜昌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度和2020年定期报表〕宜昌市统计局制定2007年12月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名目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服务业增加值2、服务业差不多单位名录3、服务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表4、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综合表5、服务业个体经营户综合表6、交通运输业企业财务状况7、电信业企业财务状况8、邮政企业财务状况9、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10、星级住宿业和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11、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财务状况12、法人单位所属服务业产业活动单位情形综合表13、银行及相关金融业财务状况表14、保险业财务状况表〔二〕综合定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要紧经济指标综合表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要紧经济指标综合表3、服务业单位数4、铁路、公路、水运、港口和民航生产完成情形5、邮电业务量完成情形6、国有铁路客货运输周转量7、分地区邮电业务总量完成情形8、全社会分地区公路旅客运输量9、全社会分地区公路物资运输量10、全社会分地区水路旅客运输量11、全社会分地区水路物资运输量1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形13、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形14、服务业分行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情形15、房地产业开发情形16、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17、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酬劳情形18、服务业分行业外商直截了当投资情形19、服务业税收完成额20、服务业营业税完成额21、服务业个体私营情形〔三〕基层年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财务状况调查表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3、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四〕基层定报表式1、服务业法人企业要紧经济指标2、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要紧经济指标四、附件附件一:服务业统计调查市级部门分工附件二:要紧统计指标说明附件三:服务业行业分类及说明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全市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和行业分布等差不多情形,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治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奠定基础,依照«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服务业清查和定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7]85号)文件精神,依照«湖北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的制作与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规范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权限1. 统计部门:(1)负责统计报表的制作与汇总工作;(2)负责统计报表的审核与审查工作;(3)负责统计数据的保存与备份工作。

2. 各部门:(1)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统计报表;(2)负责提供相关的统计数据和资料;(3)负责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报表的种类与内容1. 报表种类:(1)月报表:记录每个月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2)季度报表:记录每个季度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3)年度报表:记录每年的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等。

2. 报表内容:(1)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计期间、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经营情况:包括销售额、利润、成本、人员情况等。

(3)财务数据:包括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现金流量等。

(4)其他信息:根据需要添加其他相关信息。

四、报表的制作与管理流程1. 统计报表的制作:(1)统计部门提前通知各部门报表填写时间和要求;(2)各部门按时将填写完成的报表提交至统计部门;(3)统计部门进行报表的汇总和计算,并进行数据核对和验证;(4)统计部门将汇总完成的报表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 统计报表的管理:(1)统计部门负责报表的保存和备份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2)统计部门将报表数据进行归档,方便以后查阅和比对;(3)统计部门将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和解读,提供给企业决策层使用。

五、相关责任与制度1.信息保密责任:统计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对统计报表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准确性责任:统计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填写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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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服务业事业单位统计报表(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市统计局印制2015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2015年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101—1表 **市统计局 国统制﹝2015﹞129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2016年3月10日24时前网上填报。

3.本表涉及的填报目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编码》和2014年《**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

4.调查单位填报要求:本表主要数据由统计机构在调查开始前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

调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表中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与填写,指标数据如有变动应及时进行修改(加灰底的指标除外)。

5.数据审核、处理要求:(1)调查单位不能修改本表中“101组织机构代码”、“103行业代码”、“104报表类别”、“105、106”中的“区划代码、城乡代码”。

(2)统计机构不能修改本表中的“101组织机构代码”、“104报表类别”,不能跨报表类别修改“103行业代码”,不能跨省(区、市)修改“105、106”中的“区划代码”;“105、106”中的“城乡代码”根据2015年《统计用区划代码》提取生成。

(3)“191单位规模”、“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等指标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待相关报表数据确认后进行摘抄或计算取得。

具体方法为:“192从业人员”数据从2015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中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和“其中:女性(02)”摘抄取得;“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分别从各行业2015年“财务状况”(103表)中的“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资产总计(213)”、“营业税金及附加(309)”和“其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10)”摘抄取得;“191单位规模”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及“192从业人员”和“19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计算取得。

2015年表号:S H F105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2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注:填报单位上年同期数根据历史数据资料自动导入;新增单位须填报上年同期数。

2016年1- 季表号:S H F205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29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注:填报单位上年同期数根据历史数据资料自动导入;新增单位须填报上年同期数。

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分为: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统计管理单位代码指统计上使用的主管单位,主要用于统计数据分类汇总和管理。

根据**市统计局印发的《**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统计管理单位名称与代码”目录填写。

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本项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

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报表类别指企业(单位)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投资、金融业和其他。

企业(单位)通过报表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

此项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

本栏分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

根据**市统计局印发的《**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区划名称与代码”目录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

本栏分为三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根据**市统计局印发的《**市统计分类标准与代码》中“区划名称与代码”目录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免填本项。

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第四部分:单位注册地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

位于城市内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

单位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规定,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

单位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又称“法定代表人”。

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开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

除筹建单位外,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1.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

2.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3.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2)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3)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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