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华大学法理学与民商法考研真题
清华法学考研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共课法理学(1999-2014)真题

清华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卷试题(1999-2010)1999年综合课一、概念题(每题2分)(1)法学(2)法律作用(3)司法解释(4)偷税(5)国库(6)对外贸易(7)保税货物(8)专属管辖(9)必要的共同诉讼(10)先予执行(11)审判监督程序(12)法律关系本座说(13)反致(1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5)最惠国待遇二、简答题(每题5分)1、当代中国的立法应遵循哪些原则?2、简述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
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货币政策工具4、简析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5、适用回避的情形6、对妨害民事纠纷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种类7、简易程序的特点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的准据法的规定9、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继承关系的准据法的规定10.简述我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法律制度三、论述题(每题10分)1、论法治2、论经济法和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关系2000年综合课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20分)1、商业贿赂2、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3、经常项目4、国际礼让说5.先决问题6.法人的国籍7、财产保全8、诉的利益9、普通法10、法律推理二、简答题(50分)l、霍姆斯认为:法是对法院实际上将作什么的预言,请对这一观点加以评述(8分)2、什么是协议管辖?(8分)3、简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调节机制(9分)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特点(8分)5、简述国际私法上的识别制度(8分)6、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侵权行为的准据法的规定(9分)三、论述题(l5分)试论法的分类及根据四、案例分析:(15分)某日,甲在某饮食店(乙)门前打电话,突然被悬挂于该店二楼的空调室外机(属某房地产公司丙所有)砸伤.虽经治疗,仍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因甲已瘫痪,不能行动,甲的父亲便自己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丙赔偿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受理该案后,追加出售空调的某电器公司(丁)和负责安装该空调的某家电安装公司(戊)为被告。
诉讼中,戊以乙在装修饮食店时振动了空调室外机。
最新全国各大学历年民商法专业课考研试题

全国各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试题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民商法专业课考研试题一、名词解释1.公序良俗2.人身自由权3.情事变更4.短线交易5.票据的文义性6.继承权丧失二、简答1.简述诉讼时效的客体。
2.简述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果。
3.简述人身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种类及适用。
4.简述证券上市与证券交易的关系。
三、论述1.论物权法上的占有保护请求权。
2.论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
暨南大学2009年民商法考研试题民商法试卷一、名词解释(30分)紧急避险债权人的代位权代位继承(还有三个没记起来)二、简答题(60分以下题目顺序不一定和原卷一致)1、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的原因2、最高抵押权和一般抵押权的对比3、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4、5、民事行为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对比6、三、案例题(30)1、甲到外省出差,经过一个未设置任何标识的施工路段,不幸掉进沙井多处骨折。
伤好后找发包方要赔偿,发包方让他去找承包方,承包方又不赔,争执不下,去2、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建了一栋房子,三人约定共同所有。
甲住第一层,乙住第二层,丙住第三层。
现在乙因为常年在外做生意,想把自己住的第二层的房子出卖,甲丙觉得三人情同手足,乙若出卖给其他不熟悉的人邻里关系不好就很麻烦,故不同意,三人协商不成,去咨询律师。
A律师认为这是区分所有的建筑,乙可以自由出售;B律师认为三人是按份共有,乙可以出卖,但甲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律师认为三人是共同共有。
试评述三个律师的观点。
四、论述题(2选一,30分)1、意思表示及其瑕疵类型和法律后果2、评价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各种学说中国人民大学2007年法学院民商法考研试题一、名词解释1.法人拟制说2.遗嘱能力3.不动产4.股东代表诉讼5.破产管理人6.根本违约二、简答1.一般人格权的功能2.公司交叉持股的危害与立法限制3.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4.简述流质契约的禁止三、论述1.物权法定的意义2.侵权法上的损害分类天津大学2004年民商法考研试题专业:民商法专业说明:答案标明题号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上的无效。
2014年人大法学各专业笔试真题和面试、考研笔记、真题解析

2014年人大法学各专业笔试真题和面试题【育明冲刺押题·复试保录】2013年冲刺押题保分课程6000元;视频保过课程6折;复试保录9800元,不过全退!赠送阅卷人一对一指导!(仅限100名)民商法专业的笔试真题:一.名词解释(6x5’=30)1.时效中止2.退伙3.他物权4.赠与合同5.遗嘱执行6.证券承销协议二.简答(3x15'=45)1.简述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2.简述格式条款的概念及其规制3.简述夫妻法定财产制的概念及其特征三.论述(1x25‘=25)论述侵权责任法的责任承担方式刑法专业的笔试真题一、名词解释(6x5’=30)1、间接正犯2、空白罪状3、不能犯未遂4、继续犯5、伪证罪二、简答(3x15'=45)犯罪故意的概念与种类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保险诈骗罪的构成三、论述(1x25’=25)受贿罪的构成知识产权专业的笔试真题一、名词解释(6x5’=30)1、商号2、防御商标3、汇编作品4、表演者权5、实用新型二、简答(3x15'=45)1、简述作品独创性的含义2、简述专利权的对象有哪些3、简述实用新型的构成要件三、论述(1x25’=25)论述商标显著性的含义及法律意义知识产权的面试题目有:1、你对署名权没有保护期限有什么看法2、发明与科学发现的区别3、作品的独创性4、先发明与先申请的区别5、防御商标与联合商标的区别宪政专业的笔试真题: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6998-626育明教育官方网址:。
(NEW)清华大学法学院880商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2015年清华大学880商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2006年清华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5年清华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含部分答案)2004年清华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03年清华大学商法学考研真题2002年清华大学商法学考研真题2001年清华大学商法学考研真题2000年清华大学商法学考研真题1999年清华大学商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清华大学880商法学考研真题(回忆版)1.简论我国商事登记的审查原则(20分)2.论述股东会决议的瑕疵及其救济(50分)3.简论我国证劵法上的欺诈客户及其责任(20分)4.简论票据关系与资金关系的分离与牵连关系(20分)5.简论破产抵销权及其例外(20分)6.简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20分)2006年清华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民商法学专业卷】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地役权答: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其特征在于:地役权中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是为了自己土地便利的权利,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2.隐私权答: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
权利主体有权依据自己的自由意志处分其隐私权,既可以将原来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个人秘密加以披露,也可以允许他人介入自己的私人生活,甚至完全放弃对自己隐私权的享有。
3.强制缔约答:强制缔约即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之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即对相对人之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换言之,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这就使得缔约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要约负有必须承诺的义务,即强制缔约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而非意定的。
4.遗赠抚养协议答:遗赠抚养协仪是指自然人(受抚养人)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与遗赠的协议,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扶养人死亡后承受其遗赠财产的权利。
201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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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答案+详解】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参考答案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 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参考答案】(一)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可以表现为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两种情况。
物质性的结果通常可以根据数量、重量、状态或价值直接计量出来。
非物质性的结果往往是无形的、抽象的,一般不能计量,但是根据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情节,对非物质性的结果仍然可以确定危害的严重程度。
【参考答案】(二)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
危害结果分:广义的危害结果和狭义的危害结果。
广义的危害结果,是所有犯罪都具备的,因为任何犯罪都会有危害结果,但刑法上的危害结果仅指狭义的危害结果,即认为危害结果只是犯罪行为对直接客体所造成的现实损害,这种危害结果是直接的物质性损害【考查知识点】危害结果的分类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参考答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造成环境污染,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2014清华法理民商试题

2014年清华法理一,概念辨析40分1.法学和法理学2.神法,人法,法治3.法律意识,法律文化4.习惯法,制定法,判例法5.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二,简答1.法律推进道德标准2.法律作用局限性3.法律责任的实质三,理解题1.《淮南子》:“县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
法定之后,中程者赏,缺绳者诛。
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
”请谈谈你对这段话的认识。
10分(此题往年考过)2.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优劣是另一回事,是谁说的,哪本书说的,谈谈你的看法。
10分?3.《唐律疏议》:“今之典宪,前圣规模,章程靡失,鸿纤备举,文选奏弹曰,肃明典宪。
汉书曰,规模宏远。
汉高祖命张苍定章程。
诗传曰,大曰鸿,小曰雁。
鸿训为大。
纤者,细微也。
谓律内大小之刑,无不备举。
而刑宪之司执行殊异:大理当其死坐,刑部处以流刑;一州断以徒年,一县将为杖罚。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德礼犹晓与阳,刑罚犹昏与秋,言德礼与刑罚犹昏晓相须而成一昼夜,春阳与秋阴相须而成一岁也。
是以降纶言於台铉,挥折简於。
”。
谈谈这段话的认识10分(此题往年考过)四,分析题案例:某市公安局由于大气污染,制定了关于限行的通告法规:《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回答:1.从法律位阶上评价通告合法性10分2.通告调整自由和秩序是什么原则,你的看法10分3.《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评价5分五,论述法律对社会的调整整理人qinghuafaxue2015@,还有许多资料,需要者联系2014民法一、概念解析1、法律行为2、代物清偿3、不当无因管理4、转继承5、特殊的普通合伙二、简答题1、代位权2、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3、网络侵权责任4、预告登记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5、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6、占有的回复关系三、论述题担保物权和保证并存时法律责任四、法条分析关于《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五、案例分析甲买车开车受伤,乙是经销商,丙是生产商(保修卡写的它),丁是制造商。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教(学)案答案详细讲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清华大学民法考研真题整理珍藏版

清华大学1998年硕士入学考试民商法学专业试题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1、民事行为能力2、合伙财产3、无权代理4、诉讼时效的中止5、风险负担6、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清华大学19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商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概念题(每题2分)1、法学2、法律作用3、司法解释4、偷税5、国库6、对外贸易7、保税货物8、专属管辖9、必要的共同诉讼10、先予执行11、审判监督程序12、法律关系本座说13、反致1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5、最惠国待遇二、简答题(每题5分)1、当代中国的立法应遵循哪些原则?2、简述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贷币政策工具4、简析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5、适用回避的情形6、对妨害民事纠纷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种类7、简易程序的特点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的准据法的规定9、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继承关系的准据法的规定10、简述我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法律制度三、论述题(每题10分)1、论法治2、论经济法和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关系清华大学199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商法试题一、论述题(20分)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和民法的关系。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2、简述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3、简述保险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权。
4、简述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
5、论票据的无因性。
6、简论商号权。
三、名词解释(每个名词解释2分,共20分)1、保险事故2、保险利益3、再保险4、竞业禁止5、追索权6、背书7、共同海损8、募集设立9、证券诈欺10、破产保险权清华大学1999年研究生考试民法学专业试题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民事行为能力合伙财产无权代理诉讼时效的中止风险负担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清华大学1999年研究生考试民商法学专业综合试题一、概念题(每题2分)1、法学2、法律作用3、司法解释4、偷税5、国库6、对外贸易7、保税货物8、专属管辖9、必要的共同诉讼10、先予执行11、审判监督程序12、法律关系本座说13、反致1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15、最惠国待遇二、简答题(每题5分)1、当代中国的立法应遵循哪些原则?2、简述现代西方法理学的形式特征3、简述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贷币政策工具4、简析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5、适用回避的情形6、对妨害民事纠纷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种类7、简易程序的特点8、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的准据法的规定9、简述我国法律关于涉外继承关系的准据法的规定10、简述我国关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法律制度三、论述题(每题10分)1、论法治2、论经济法和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关系清华大学1999年研究生考试商法专业试题一、论述题(20分)以公司法为例分析商法和民法的关系。
清华大学综合卷民法法理宪法00-16真题(整理记忆版)

清华大学2016年法学研究生初试综合卷真题(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法理学部分(50分):一、名词解释(16分)1、法学2、奥斯丁(John Austin)3、法律的可诉性4、法律的非正式渊源5、法律关系6、责任法定原则7、法律意识8、法治二、简答题(18分)1、什么是法律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2、法律解释的方法有哪些?请分别说明。
3、简述当代中国的立法原则。
三、论述题(16分)论述法律原则的作用宪法学部分(50分):一、简述题(20分)有人说:所谓立宪主义的宪法,就是规范宪法。
你是否认同这种观点?为什么?二、论述题(30分)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有人说:这里的“人民民主专政”,尤其是“专政”,表明人民民主是不受法律约束的。
对于这种看法,你是否赞同。
并给出你的观点。
民法学部分(50分):一、简答题(28分)1、简述格式条款的审查方式2、简述物权的效力3、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4、我国侵权法上的归责原则有哪些?二、案例分析题(22分)案例材料大概有一千多字,我背不下来,但是是考的《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大家可以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够搜到这段判决材料,试卷中的材料也是截取一审、二审中的些许部分。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
法定代表人:周秋隆,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冯玉梅,女,40岁,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
原告江苏省南京新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公司)因与被告冯玉梅发生商铺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一份,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时代广场第二层一间商铺。
被告付清了购房款,原告也已将该商铺交付被告使用。
1999年6月18日,在时代广场租房的江苏嘉和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公司)因经营不善,遭到哄抢后倒闭,各小业主经营的商铺也随之关门停业。
清华大学民商法考研历年真题

1999年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个概念5分)民事行为能力合伙财产无权代理诉讼时效的中止风险负担名誉权二、简答(共40分,每个小题8分)1、简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2、简述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简述著作权的原始归属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联系与区别5、侵权中的过错推定及其适用三、关于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构想(15分)四、试述债的保全制度(15分)2000年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1、附随义务2、法律事实的构成3、风险负担4、外观设计专利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小题8分,共56分)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你如何认识这些缔约主体?2、你如何认识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3、诉讼时效中断在保证中如何运用?4、谈谈你对表见代理的理解。
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保护期多长?6、“荷花女”是已去世的著名艺人,甲著书丑化她,“荷花女”的近亲属乙提起诉讼,你对此如何认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3条对委托合同规定了介入权和选择权,你对此有何认识?三、试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并设计该制度的目标模式。
(12分)四、试述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其限制。
(12分)2001年一、解释和区分下列概念(每题6分,共30分)1、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3、合同履行的期限与附期限合同的期限4、肖像权与肖像载体所有权5、遗赠与遗嘱继承二、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1、物权的公示方法2、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3、技术开发合同中的风险负担4、无形财产在运用中的法律含义5、侵权行为法的社会功能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论述对“法人者,团体人格也”一语的理解。
(引自江平主编《法人制度论》第1页)2、试述我国统一合同法对《民法通则》及三个合同法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2002年一、界定下列概念(共15分,每个概念3分)法律事实隐名合伙融资租赁合同共同危险行为法定继承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共55分)1、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哪几个方面?(7分)2、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6分)3、简评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
清华大学考研真题法理学(回忆版)2009

清华大学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法理学(回忆版)
一、简答题
1、法理学的特点及学科地位
2、刑法法条……,从法理学的角度谈谈你对此规范的认识以及涉及的法理学知识。
3、《淮南子》:“……”请从法的价值的角度谈谈你对这段话的认识
4、《物权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当地的习惯处理。
”从法的渊源的角度谈谈你对此规定的理解。
5、《唐律疏议》:“……”。
这段话的主旨什么?为什么?
二、试论述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区别和矛盾。
三、哈特的一段谈话
1、哈特为什么要发表那些看法。
2、你如何看待“法律是什么”。
清华大学考研真题民商法(回忆版)2004(有答案)

清华大学2004年民商法试题一简答: 15×2=30分1 法律责任的后果2 将法划分为公法私法的理论前提是什么?这种划分有什么意义,有什么局限性?二论述:30×3=90分1 结合部门法论述法的道德性基础2 法律解释的功能,必要性,局限性等等3 权力制衡理论对现代法制的贡献(重要作用)。
三法理分析 30分对《婚姻登记条例》进行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 该条例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冲突,该如何适用?(10分)2 该条例体现了什么法律价值?(10分)3有何利弊(10分)民法学:一名词解释8个×5分/个=40分1有限合伙2表见代理3意思表示的要素4诉讼实效之客体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最高额抵押7.共同危险行为8紧急避险二简答6个×10分/个=60分1 人格和人格权的关系2.地役权的功能和种类3.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效果4.著作权的内容5.继承权的丧失及法定事由三法条评析: 10分评析合同法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四论述2个×20分/个1 我国土地权利制度2 违约金和其它违约补救措施(强制履行,定金,赔偿损失等)的关系民法学答案一名词解释8个×5分/个=40分1.有限合伙: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
在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业务的经营,并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业务的经营,也不能以其行为结束合伙企业的商号或随意撤回其出资,对合伙债务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表见代理: 指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本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
3.意思表示之要素: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欲产生民事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从而使对方当事人或社会知晓的活动。
其要素应该包括两个:一是效果意思,就是欲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29-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29-1(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主要区别是:前者调整的对象是一般的人和事,后者调整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和事;前者可以反复适用,后者仅适用一次。
由此,A、B、C选项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D选项法院的判决针对特定的人和事,仅适用一次,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3.(2014年真题)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 )。
A.立法体系的结构B.立法者的主观意志C.立法机关的设置D.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D选项正确。
4.(2015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法部门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构成的B.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部门法的名称总是与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相对应D.法律部门的划分以客观因素为基础,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所谓法律部门,亦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所作的分类。
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有一部分属于行政法部门,因此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A选项表述错误。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B 选项表述正确。
部门法的名称往往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不对应,例如行政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就没有与任何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相对应,C选项表述错误。
2014年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民法+法理)

育明教育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9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四、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新祥旭权威发布:2014年清华大学民商法(民法和法理)考研真题(回忆版)

新祥旭权威发布:2014年清华大学民商法(民法和法理)考研真题(回忆版)
3名词辨析,3简答2论述2案例简答没都记住,请大家补充
名词辨析
1、企业管理职能与组织运营职能
2、激励的需求理论与激励的认知过程理论
3、没想起来
简答
1、交易型领导的特征
2、
3、
论述
1、期望理论和其对领导的启发
2、目标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应该特别关注的核心问题(大概是这个意思)
案例
1、穆藕初纱厂采取了科学管理的方法生产管理,财务,新产品,培训都开始注意,在财务方面注重耗材、工时、**三个的统计,第三个是什么不记得了
问题
1、他为什么重视那三个的统计
2、企业管理的基本方面
3、评价以穆藕初为代表的我国早期的资本家的管理思想和方法
2、美的集团的组织结构变革
美的最初只生产电风扇,是直线职能制,后来进军多种产品之后,直线职能制不适合,变成了事业部制,后来产品更多之后又做了适当调整
问题
1、美的开始为什么选择直线职能制
2、事业部制为美的的发展做了什么贡献
3、美的的组织变革给我们什么启示
新祥旭高硕网站:。
2014年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考研模拟题

【2013年喜报】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1人考入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2013年复试分数线2012年复试分数线2011年复试分数线【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49、战时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战时缓刑,是指在战时对军人适用的一种特殊缓刑制度(2)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1】适用的时间必须是在战时2】适用对象只能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军人3】适用战时缓刑的基本根据,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50、减刑与改判的区别?1】改判是原判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照第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决,重新判决2】改判主要是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是对原判决错误的纠正3】减刑是在肯定原判决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表现,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将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它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51、减刑的对象条件?(1)减刑的对象条件,是指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减刑(3)死刑缓期执行,随主刑刑种的性质改变而引起的附加刑的相应的改变,以及罚金刑的酌情减少,均不属于减刑制度的范围52、假释与减刑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
清华大学2010-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

清华大学2010-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清华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一、简答题(共6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法律要素以及各要素的作用。
2、指导性规则与强制性规则有哪些区别?3、英美法中的普通法与衡平法有哪些区别?4、什么是社会法?为什么要加强社会法立法?5、法制与法治有哪些区别?6、哈特的“主要规则”与“次要规则”以及作用。
二、论述题(共3题,每题30分,共90分)1、论司法权的特点以及司法独立的重要性。
2、什么是利益?什么是正义?论述利益和正义的关系。
3、“法律仅仅是对社会现象和规律的总结和记录”。
请结合在社会改革和发展中法律的作用,分析这一说法。
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1、简述司法解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试论述在司法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在分清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基础之上如何规范和完善我国的司法解释制度。
2、今年来全国很多城市都在研究解决道路拥堵问题。
如果北京市出台一个规定,将在奥运期间实行的单双号限行制度扩展到全部时间,这样会不会侵犯私家车车主使用私家车的自由。
论述约翰密尔的自由理论能否适用于上述问题。
3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区分,并且指出近来年两大法系相互融合的表现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一、小悦悦事件。
结合此类事件,从法律的“意志性”或法律关系的“人为抑制性”的角度谈谈是否应当设立“见死不救罪”。
二、公平正义是法律永恒的追求目标,关于正义的理论很多。
简述亚里士多德和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结合急剧变化的中国社会,谈谈我国应从这些理论中借鉴那些原理或原则,以推动我国的社会正义。
三、法律是一种特殊的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可诉性”是否为法律的基本特征之一?为什么?承认或不承认法律的“可诉性”对于我国法治的发展有什么意义?清华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真题一、概念辨析(每题10分)1.法和法律2.法系和法律关系3.法律规范和法律规则二、简答题(每题15分)1.法律和道德的冲突与矛盾2.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三、分析题(共40分)某省某市平坟还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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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华大学法理学与民商法考研真题
一,概念辨析40分
1.法学和法理学
2.神法,人法,法治
3.法律意识,法律文化
4.习惯法,制定法,判例法
5.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二,简答
1.法律推进道德标准
2.法律作用局限性
3.法律责任的实质
三,理解题
1.《淮南子》:“县法者,法不法也;设赏者,赏当赏也。
法定之后,中程者赏,缺绳者诛。
尊贵者不轻其罚,而卑贱
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必无罪,是故公道通而私道塞矣。
”请谈谈你对这段话的认识。
10分(此题往年考过)
2.法律的存在是一回事,优劣是另一回事,是谁说的,哪本书说的,谈谈你的看法。
10分?
3.《唐律疏议》:“今之典宪,前圣规模,章程靡失,鸿纤备举,文选奏弹曰,肃明典宪。
汉书曰,规模宏远。
汉高祖命张苍定章程。
诗传曰,大曰鸿,小曰雁。
鸿训为大。
纤者,细微也。
谓律内大小之刑,无不备举。
而刑宪之司执行殊异:大理当其死坐,刑部处以流刑;一州断以徒年,一县将为杖罚。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德礼犹晓与阳,刑罚犹昏与秋,言德礼与刑罚犹昏晓相须而成
一昼夜,春阳与秋阴相须而成一岁也。
是以降纶言於台铉,挥折简於。
”。
谈谈这段话的认识10分(此题往年考过)
四,分析题
案例:某市公安局由于大气污染,制定了关于限行的通告
法规:《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回答:1.从法律位阶上评价通告合法性10分
2.通告调整自由和秩序是什么原则,你的看法10分
3.《道路交通法》第三十九条的内容评价5分
五,论述
法律对社会的调整
2014民法
一、概念解析
1、法律行为
2、代物清偿
3、不当无因管理
4、转继承
5、特殊的普通合伙
二、简答题
1、代位权
2、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3、网络侵权责任
4、预告登记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5、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6、占有的回复关系
三、论述题
担保物权和保证并存时法律责任
四、法条分析
关于《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
五、案例分析
甲买车开车受伤,乙是经销商,丙是生产商(保修卡写的它),丁是制造商。
车子发生故障,是因为车内部的一个部
件有瑕疵。
经销商认为跟自己无关。
生产商丙认为自己只是组装部件,制造商丁认为自己的每个部件都是合格的,问题出在员工戊漏检查。
应由戊承担责任。
请分析甲基于何种请求权请求乙、丙、丁承担何种权利?乙、丙、丁之间的责任赔偿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