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禁诉令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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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令是英美等多法域国家解决各法域之间区际管辖权 会给申请禁诉令的一方当事人带来不公平, 这也是一
冲突的一种手段, 由于对区际法律冲突和国际法律冲 国法院考虑是否签发禁诉令的重要因素。因此,当事人
突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区分, 因此禁诉令后来也被应用 在抗辩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禁诉令申请时, 往往需要
于国际民事诉讼中。
①欧福永:“论禁诉令在解决中国内 地与 香港民 商事 管辖 权积 极冲突 中的 运用 ”,载《时 代法学 》2009 年 8 月第 7 卷第 4 期。
②杨良宜、杨大明:《禁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492 页。 ③张丹丹:“浅论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制度”,载《法制与社会》2008 年第 10 期。 ④王娟:“关于我国引入禁诉令制度的思考”,载《法学评论》2009 年第 6 期。
是否适当、是否构成欺诈有不同的结论,这必然在根本 上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益。 此案作为金融危机背景下 涉及的金融衍生产品涉外案件, 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 关注,英国《金融时报》对此案进行了专门报道。本案最 终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 但涉及英美法系国家的禁 诉令制度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案件中第 一起,笔者认为对这一制度有进行研究的必要。
对外国诉讼和仲裁的实体上公平进行说明, 这至少可
三、当事人申请禁诉令的考量因素、理由及抗 辩 以包括两方面:第一,法律适用。 实体法律的适用往往
理由
是法院考虑实体审理是否公平的一个重要方面, 而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当事人申请禁诉令的考量因素及其理由
辖有时与实体法律适用并不相关, 即案件在不同国家
民事诉讼法专家 Andrew Bell 博士认为,当事人申 审理,根据不同国家关于法律适用的规则,适用的法律
请禁诉令的考量因素往往包括:1. 外国可能具有很广 将可能是同一法域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审查禁诉令
泛的管辖权或缺少不方便法院原则, 很难在外国法院 申请的法官判定审判不公平性的可能就要小得多。 第
获得中止诉讼的裁定。 2.外国法院也可能将当事人的 二,该国的司法审判制度及其公平性。被申请禁诉令的
签发禁诉令最早的依据是 1981 年最高法院法第 37 条 意规避有关管辖的约定或规定, 并非恶意阻碍在本国
的规定, 即在任何情况下, 只要法院认为公正而且方 已经发生的诉讼。 2.外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适用
便,高等法院得以命令的形式签发禁令。 长期以来,禁 不方便管辖原则。 3.外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管辖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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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法院管辖的制度演变成适用于国际管辖冲突的制
当事人抗辩禁诉令的理由
度。英格兰法院早在 19 世纪初期就开始以禁诉令制度
针对当事人申请禁诉令及法院考虑是否签发禁诉
解决国际诉讼竞合事宜,通过签发禁诉令,命令当事人 令的理由, 另一方当事人考虑抗辩禁诉令的理由主要
不得在外国法院起诉或参加外国诉讼程序。①现代英国 包括:1. 该方当事人在外国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并非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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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国家(地区)的禁诉令制度 及对我国的借鉴
文 / 姚建军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背景 乙公司就某一金融衍生产品向甲公司推介,并称该 产品适合甲公司,甲公司遂决定购买。 之后,乙公司安排 其关联公司— ——丙公司与甲公司签署的协议中约定:因 该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争议适用英国法律解决,由英国法 院排他管辖。 甲公司购买产品后,发现该产品不适合其 公司并导致了巨额亏损,甲公司遂以乙、丙公司实施欺 诈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为由,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涉外财产损害赔 偿纠纷为由受理了案件。 丙公司在收到起诉状等诉讼文 件后,以甲、丙公司之间存在着由英国法院排他管辖的 条款为由,要求英国法院签发甲公司停止在中国针对丙 公司诉讼行为的禁诉令。 同时,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 由向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进行巨额赔偿。 英 国法院经过审理后签发了禁诉令。 甲公司经过权衡,撤 回了对丙公司的起诉,但保留了对乙公司的诉讼。 这是一起典型的存在法院管辖条款情形下英国法 院签发禁诉令, 并对中国法院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产生 影响的案件。在某种意义上讲,对当事人不仅具有程序 上的意义,而且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该案件的 实体争议是:甲公司认为乙、丙公司在推荐产品及签署 协议过程中, 并没有就产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 充分地说明,而且有些陈述还隐瞒事实真相。因此,乙、 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是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 也是法院审理的焦点问题。就乙、丙公司推荐该产品的 行为本身,在中国和英国可能存在不同的法律规范,规 定了推荐行为及甲公司的购买行为所应遵循的不同行 为原则和标准。 换言之, 该案在中国审理和在英国审 理,因为法律制度的不同,可能对于乙、丙公司的行为
二、禁诉令的法律属性 禁诉令 (anti—suit injunction), 又称反诉讼的禁 令,一般是指一国法院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对该国法 院或者仲裁庭可行使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签发的限制 性命令, 以阻止对方当事人提起或者继续进行已经提 起的、 与在该国未决或者预期的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具 有相同当事人和争议事项的外国诉讼。 ①由此可见,禁 诉令属于广义禁令的一项, 所针对的行为是当事人在 国外进行的诉讼或仲裁行为。 有学者认为禁诉令是涉 及国际择地行讼或择地诉讼最重要、 最极端的对抗做 法 之 一 。 ②一 般 而 言 ,在 对 抗 诉 讼 中 申 请 禁 诉 令 ,可 以 阻 止对方在于己不利的法院起诉; 在重复诉讼中申请禁 诉令,可以阻止原告向另一国法院再次起诉;在一国法 院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 胜诉的一方可以请求该国法 院签发禁诉令, 禁止对方就同一问题再向其他法院起 诉。 ③虽然我国在知识产权法域中存 在着临时禁令制 度,但所禁止的行为是当事人仍在继续的侵权行为,但 我国并没有禁止当事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或可 能进行的诉讼和仲裁行为的禁诉令制度。 禁诉令起源于英国, 最初被认为是出于良心和正 义而作出的禁止当事人在普通法院起诉或继续诉讼的 衡平救济措施。 ④此后,英国禁诉令制度由一项衡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