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首件检验是产品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产品在投产前能够符合预定的质量要求。
为了规范首件检验的操作流程,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检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等。
三、首件检验流程1. 首件检验计划制定1.1 确定首件检验的目的和要求。
1.2 制定首件检验计划,包括检验方法、检验依据、检验标准等。
1.3 确定首件检验的样品数量和抽样方法。
2. 首件检验准备2.1 准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2.2 对首件检验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
2.3 检查首件检验样品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4 检查首件检验样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全。
3. 首件检验执行3.1 按照首件检验计划进行检验操作。
3.2 记录首件检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数据。
3.3 对首件检验样品进行各项检验指标的测试和评估。
3.4 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判断样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4. 首件检验评审4.1 对首件检验结果进行评审,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如发现问题或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4.3 如首件检验合格,进行相关记录和归档。
5. 首件检验报告5.1 编制首件检验报告,包括检验结果、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5.2 报告应明确标识首件检验样品的相关信息。
5.3 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6. 首件检验管理6.1 建立首件检验结果的数据库,便于查询和追溯。
6.2 定期对首件检验过程进行评估和改进。
6.3 培训相关人员,提高首件检验的技能和意识。
四、数据分析与改进通过对首件检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发现问题和改进的机会,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具体的数据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直方图:用于分析首件检验结果的分布情况,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 控制图:用于监控首件检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散点图:用于分析首件检验结果与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首件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首件鉴定是指对首次被鉴定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分析研判,并作出鉴定结论。
第三条首件鉴定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首件鉴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案件:(列举案件类型)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五条首件鉴定应由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经验,且不得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第六条鉴定请求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案件材料与证据,鉴定机构应在接到鉴定请求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案件进行分配,并确定鉴定人员。
对于涉及复杂案件,可以成立鉴定组或邀请专家协助鉴定。
第八条鉴定人员应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鉴定工作,依法采取熟悉案件、实地勘查、分析研判、实验检测等方法进行鉴定。
第九条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将鉴定信息外泄。
第十条鉴定人员应及时向鉴定机构报告鉴定进展,并及时向当事人说明鉴定程序及可能的结果。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在鉴定工作结束后,书面提交鉴定报告,并加盖鉴定章,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鉴定报告应具备明确的结论,并详尽列出鉴定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技术和依据,鉴定结果应有确凿的证据支持。
第十三条鉴定报告应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首件鉴定工作科学、规范、高效开展。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并接受上级机构或第三方的质量监督与评估。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提供专业培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水平与技能。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鉴定材料,确保鉴定过程的可查验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与举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一、目地: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二、范围: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五、检验流程: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
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1 职责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首件鉴定。
2 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按照设计图样和工艺规程的要求,对试制和批量试生产的第一件零部(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的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生产条件)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为产品的生产(工艺)定型作准备。
3 首件鉴定范围3.1生产(工艺)定型前试制的零部件(组)的首件;3.2在批量生产过程中:a)设计图样的重大更改(如涉及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或其他重要特性的更改)后制造的首件;b)工艺规程的重大更改(如设计工艺方法、检测方法、工艺装置、设备等更改)后,对产品的符合性产生影响的首件;c)产品转厂生产的首件;d)非连续批次生产制造的收件。
3.3合同要求制定的项目4 首件鉴定的要求4.1项目部应选定对质量进度或成本有重要影响的零部(组)件,至少应包括关键件、重要件和含有关键工序的零部件。
4.2图样、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应正确、完整、协调和现行有效。
4.3首件鉴定件应有“首件”标识(签)。
4.4首件选用的原材料、器材应符合技术标准或文件规定的要求。
4.5选用的加工、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工艺装备和监视测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处于合格有效期内。
4.6首件原始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晰。
4.7首件操作者和检验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
4.8首件生产过程应按《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9首件鉴定应依据现行有效的合同、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检验规程等。
4.10首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批试制或生产。
4.11首件鉴定不合格时,在鉴定记录完整的前提下,允许用后续产品递补,重新进行首件鉴定。
5 首件鉴定的程序5.1组织首件鉴定组项目部组织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成员由设计、工艺、生产、检验等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顾客代表参加。
5.2首件鉴定成员应确定首件鉴定检验项目。
5.3生产部按要求生产(加工)首件产品,并对首件进行标示。
2024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一、必须由生产部主导并要求生产部提交所需构件的完整性:1、首件鉴定构件包括样衣、样板、工艺、首件、首件生产通知单和首件鉴定单共计____项内容;2、由生产部开具首件生产通知单并予以落实首件生产事项;3、由生产部负责首件的水洗安排,可会同技术部协调安排,并对首件进行整理(熨烫、锁定)完善;4、生产部必须对首件进行确认检验,从工艺、规格、外观以及样衣、样板、首件通知单多项确认标准达标后方可提交鉴定;5、首件鉴定单(拟定专用表)由生产部填写题头内容和最终总结分析,贯彻执行;6、对于生产部生产鉴定前期做出限制,外观明显、可见性明显、严重不合格而提交首件鉴定的,罚款____元/次;7、提交鉴定所需购件(样衣、样板、工艺、首件、生产通知单、首件鉴定单)缺一不可,缺一项罚款____元/次;二、关于首件鉴定:由技术部安排专人进行技术性鉴定:8、首先确认规格:样衣规格、首件规格、投产的最终规格;9、样板结构(缺失现象)、版型(外观效果),关键点以及特殊位置的处理说明,谁打版谁负责;10、对工艺进行总结确认,工艺包括:固定工艺、调整工艺和特殊要求工艺;11、对首件生产通知单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技术性一对一落地解释;12、综合以上内容鉴定,进行技术性鉴定说明;13、严格控制、勇于控制不合格首件零通过并扣留不合格首件,二次生产不合格者取消该厂生产该款资格,如出现违规现象者罚款____元/次,如出现三家未通过首件鉴定,责令生产经理解决,并提交解决方案,并罚款____元/次;14、凡是扣留不合格首件标识说明、会同公司淘汰样衣一起入库保存,不得外流;15、首件鉴定同步完成,样衣落实、样板落实、工艺落实、鉴定落实后由技术专人负责备交生产部;a先交首件鉴定单、样衣、首件;b完善、调整、落实工艺,整理、检验、完善样板;c其他部门检验完毕后技术部移交生产部所需样板、工艺并签名标记。
16、首件鉴定要求时间。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完成者单项、单次、单人____元/次。
9首件检验管理办法
首件检验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首件检查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合于加工首件检验。
2首件检查
在加工生产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首件检查。
2.1每台每班机床工作者,加工完第一个产品零件一道工序时,必须停车送检。
2.2变更工序或变换加工零件时。
2.3变换机床设备或操作工人时。
2.4改变工艺方法或更换工装时,都必须进行首件检查。
3首件检查要求
3.1首件检查必须按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文件,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
在确认首件合格后,检查人员注(或打上)标记,方可进行成批生产。
3.2在加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首件检查出现问题“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时,检查人员必须填写首件检查质量问题报告单,可借用《工料废品通知单》但必须注明“首件”字样说明原因。
3.3不打“首件”检查,不能进行生产加工、所加工件不予检查、不予记录计件工资。
4检查与考核
4.1本办法由技术质量计量检验办归口管理与考核检查。
26。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
2023年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和高效,加强对鉴定结果的监督和管理,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从事鉴定工作。
第三条鉴定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章的要求进行,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保密、独立、准确、及时、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持续进行专业培训,提高鉴定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第六条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许可,依法注册登记。
第七条鉴定机构应当设立并公布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管理机制。
第八条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鉴定机构应当通过内部评审、外部评估等方式,对鉴定人员进行考核和绩效评价。
第十条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信息管理系统,确保鉴定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第三章鉴定人员的资质和管理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国家鉴定培训和考试认证。
第十二条鉴定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禁止接受不正当的利益。
第十三条鉴定人员应当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参加鉴定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
第十四条鉴定人员应当保持业务秘密,禁止泄露鉴定案件的相关信息和技术。
第十五条鉴定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提出鉴定报告,并对外提供专业解释和意见。
第四章鉴定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第十六条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程序和方法,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十七条鉴定活动应当有明确的委托和接受程序,鉴定前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八条鉴定工作应当及时进行,对于复杂和特殊的鉴定案件,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间。
第十九条鉴定工作应当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和评估。
第二十条鉴定工作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相关的鉴定材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鉴定结果的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一条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通知委托方,并可以提供专业解释和意见。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1目的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职责3.1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
3.2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并参与首件鉴定。
3.4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3.5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内部的首件鉴定。
4工作程序4.1首件鉴定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准批量进货或生产。
4.2首件鉴定依据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方处还是在公司内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在供方处进行首件鉴定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方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内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方、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首件鉴定。
4.4在公司内部进行首件鉴定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一、引言首件检验是产品质量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产品在投产前的首次生产过程中能够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首件检验管理规范,以提高首件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首件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电子业、机械业等。
三、术语和定义1. 首件:指生产过程中的第一件产品。
2. 首件检验:指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 首件合格证:指经首件检验合格后所发放的证书,用于确认产品质量达到要求。
四、首件检验程序1. 首件检验申请生产部门在生产首件前,应向质量部门提出首件检验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和样品。
2. 首件检验计划制定质量部门根据首件检验申请,制定首件检验计划,明确首件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
3. 首件检验执行生产部门按照首件检验计划进行首件生产,并将首件送至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4. 首件检验记录质量部门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记录检验结果。
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首件的外观、尺寸、功能等检验项目及其结果。
5. 首件检验评审质量部门根据首件检验记录,对首件的合格性进行评审。
如果首件合格,则发放首件合格证;如果首件不合格,则通知生产部门进行整改。
6. 首件合格证发放质量部门对合格的首件发放首件合格证,并在证书上注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
五、首件检验要求1. 首件检验应在正式生产前进行,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首件检验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首件检验应全面覆盖产品的各项性能和指标,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客户需求。
4. 首件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确保检验结果可靠。
5. 首件合格证应准确、清晰地标明产品的相关信息,确保合格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六、首件检验管理措施1. 加强首件检验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确保检验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
首件检验管理规范一、引言首件检验是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对首件的全面检测和评估,可以确保产品在量产之前达到设计要求和客户期望的质量水平。
为了规范首件检验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适合范围本管理规范适合于所有生产企业的首件检验工作。
三、定义1. 首件:指量产前的第一件产品。
2. 首件检验: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客户期望。
四、首件检验流程1. 确定首件检验样本:从生产过程中随机选择一件产品作为首件检验样本。
2. 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根据产品特性和检验要求,准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3. 进行检验:按照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检验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测,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功能测试等。
4. 记录检验结果:将检验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报告中,包括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不合格项描述等。
5. 分析评估结果:根据首件检验结果,分析不合格项的原因,并评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6. 提出改进措施:针对不合格项,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 审核和批准:首件检验报告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反馈和追踪:将首件检验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后续的追踪检验。
五、责任和权限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首件检验工作,保证首件检验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质量部门负责制定首件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并对首件检验结果进行审核和批准。
3. 设计部门负责提供产品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以供首件检验参考。
4.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首件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培训和考核1. 生产部门应对首件检验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知识。
2. 质量部门应定期对首件检验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七、记录和档案管理1. 首件检验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并进行适当的保存和管理。
2. 首件检验档案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归档和保管,以备后续的查阅和审计。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首件鉴定管理办法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并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首件鉴定。
2 .术语及引用标准 2.1 术语:本程序出现的术语和定义均采用 GJB/Z 9000A-20__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
2.2 引用标准:GJB/Z 9000A-20__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 908A-2021《国家军用标准:首件鉴定》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3.2 各生产单位负责编写《首件生产过程原始记录》。
3.3 质量部负责编写《首件鉴定检验报告》。
4 .要求首件鉴定是对试生产的第一件零部(组)件,按设计图样和工艺规程的要求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并为零部(组)件生产工艺定型做准备。
4.1 首件鉴定的范围 4.1.1 新研发产品在工艺定型前的首件; 4.1.2 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后又恢复生产的首件; 4.1.3 设计图纸发生重大更改后的生产首件; 4.1.4 工艺规程发生重大更改后的生产首件; 4.1.5 合同要求指定的首件; 4.2 首件鉴定的内容 4.2.1 首件生产所依据的技术、工艺文件是否正确、完整、有效; 4.2.2 产品的特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2.3 所用采购产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2.4 生产环境、设备能否满足生产要求; 4.2.5 生产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上岗;4.2.6 首件质量与其质量记录是否相符,质量问题是否按规定得到处理; 4.2.7 顾客要求的工序是否经顾客签署认可; 4.3 标识应对首件鉴定的过程中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另(组)件的可追溯性。
标识范围应包括:4.3.1 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如工艺规程等)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4.3.2 随零(组)件周转的过程流程中(工艺流转卡)上作“首件”标识; 4.3.3 首件零(组)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 4.3.4 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 4.3.5 数控加工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上作“首件”标签; 4.4 首件鉴定的程序 4.4.1 对于 4.1.1-4.1.4 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技术部确定产品的首件,编制《首件鉴定目录》并由质量部会签。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
首件鉴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件鉴定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等环节。
第三条所有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鉴定程序第四条鉴定程序包括鉴定申请、鉴定组成、鉴定方法、鉴定结果等环节。
第五条鉴定申请应当由申请单位书面提交,并明确鉴定目的、鉴定项目、鉴定要求等。
第六条鉴定组成应当根据鉴定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由专业人员组成,保证鉴定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鉴定方法应当科学可靠,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第八条鉴定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并明确鉴定结论、鉴定依据、鉴定过程等。
第三章鉴定人员要求第九条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第十条鉴定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独立性,不存在利益冲突。
第十一条鉴定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鉴定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鉴定工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四章鉴定结果使用第十三条鉴定结果应当依法使用,可以作为法律诉讼的依据。
第十四条鉴定结果应当准确无误,不得做虚假的陈述和违法的行为。
第十五条鉴定结果应当及时通知鉴定申请单位,并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鉴定结果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首件鉴定鉴定机构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以及相关事宜的规定,由首件鉴定鉴定机构负责。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情形。
以上是关于首件鉴定规章制度的一个范本,供参考使用。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制度1.总则1.1.制定目的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2.1.定义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2.3.新产品首件检验2.3.1.检验流程1)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2.3.2.注意事项1)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号:版本号:V1.0首件鉴定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变更记录*修订类型分为A-ADDED,M-MODIFIED,D–DELETED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A)试制产品;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一一产品转厂生产;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
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2、随零件周转的过程流程卡上作“首件”标识;3、首件零件作“首件”标识或挂“首件”标签;4、产品检验记录上作“首件”标识;4.4.生产过程的检验和审查应根据《首件鉴定目录》安排首件生产过程的检验,在首件生产过程中按产品图纸或工艺的要求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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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鉴定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障我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运作,验证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工艺装备及生产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有效地避免和制止技术问题的发生,确保外购、外协产品质量符合相
关技术要求,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首件的鉴定。
3职责
3.1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
鉴定。
3.2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3.3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并参与首件鉴定。
3.4生产部负责协调在公司部的首件鉴定。
3.5生产车间参与在公司部的首件鉴定。
4工作程序
4.1首件鉴定
对相关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产品、更换设备或设备大修后加工的首件产品、更换操作人员加工的首件产
品,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首件鉴定,未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准批量进货或生产。
技术中心技术人员在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时,需明确是否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是在供处还是在公司部、批量生产前是否需要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等。
4.3在供处进行首件鉴定
4.3.1物资部、市场部等部室接到供鉴定邀请函后报总工程师或技术
中心相关部室负责人。
4.3.2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定专人组织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
鉴定,并确定参与首件鉴定的成员,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公司部相关部室或车间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3.3质量保证部组织对一般产品进行首件鉴定。
4.3.4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供、办理出差事宜并参与
首件鉴定。
4.4在公司部进行首件鉴定
4.4.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指
定专人组织进行首件鉴定,必要时可请专家、客户代表参与首件鉴定。
4.4.2对一般外购、外协产品进行首件鉴定时,首件进厂后,由物资
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填写报检单报质量保证部,由质量保证部组织首件鉴定工作。
4.4.3对工厂自制的一般加工件、组装件进行首件鉴定时,由生产车
间操作人员在首件完成后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组织
4.5首件鉴定容及鉴定报告
首件鉴定容及鉴定报告参见附件1首件鉴定报告格式。
组织首件鉴定的人员,在首件鉴定前将须提供的鉴定容及相关文件要求提前通知相关,在首件鉴定结束后填写首件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由质量保证部保存。
4.6首件鉴定合格品
4.6.1在供处经鉴定合格的首件样品,由质量保证部保存首件合格样
品照片、验收标准等,作为进货检验及各工序检验员批量检验产品的依据。
4.6.2在公司部经鉴定合格的首件样品,应贴上首件鉴定合格标签,
由质量保证部保存(或指定地点存放),作为进货检验及各工序检验员批量检验产品的依据。
4.7首件鉴定不合格品处置
4.7.1外购、外协首件鉴定不合格品处置
4.7.1.1在供处进行首件鉴定,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质量、客户的
要求时,组织首件鉴定的人员负责与供共同分析原因、制定纠
正措施并再次进行首件鉴定。
在供处首件鉴定不合格的产品不
得进厂。
4.7.1.2在公司部进行首件鉴定时,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质量、客
户的要求,组织首件鉴定的人员在鉴定报告上填写不合格情
况,由物资部或市场部确定处置式并组织实施,并将不合格信
息反馈到合同部,作为对供进行监控及再评价的依据。
件鉴定的人员要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合同部,已在合格供名录的
取消其合格供资格,尚未批准为合格供的不再进行合格供评
价。
4.7.2自制首件鉴定不合格品处置
4.7.2.1对关键重要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质
量、客户的要求,由组织首件鉴定的人员在鉴定报告上填写不
合格情况及处置办法,报总工程师审批。
4.7.2.2对一般零部件进行首件鉴定,发现产品不能满足技术、质
量、客户的要求,由组织首件鉴定的人员在鉴定报告上填写不
合格情况及处置办法,报质量保证部部长审批。
4.8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批量生产前的技术交底及技术培训
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批量生产前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时,编制技术协议、外购产品技术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要求
及工艺卡片等相关文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培训工作,需
联络供时,由物资部、市场部相关业务员负责联络。
需做技术
交底时,技术中心相关部室领导负责召集生产部、质量保证部、
设备部、物资部、市场部及有关生产车间召开技术交底会,技
术人员向与会人员讲解关键工艺要求、注意事项及操作要领,
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明确技术要求。
4.9首件鉴定合格后技术文件的更改
首件鉴定后需更改图纸、工艺等技术文件时,当更改涉及到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主要技术指标或对产品的安全可靠性
人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经
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若图纸、工艺等相关技术文件已归档、
下发,则原设计人员或原设计人员所在专业部室领导指定专人
负责更改归档的图纸、工艺等相关技术文件,同时下发技术通
知单。
4.10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批量生产前加工样板或检验样板
经首件鉴定合格的产品批量生产前需做加工样板或检验样板时,由技术中心、质量保证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绘制
图纸,生产部安排生产,质量保证部负责检定并保存检定记录。
附件1:首件鉴定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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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鉴定报告
首件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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