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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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流程
1.0 目的:
为了使整个生产系统及其特定设备,保持有效运作状态,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
避免由于生产设备方面的原因而造成废品、副品、停产及其生产交货期的延误,并且对生产设备进行计划性的定期维护、润滑与保养,有效地提高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使用寿命,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
2.1 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件设备(如:生产机器、模具);
2. 2其它有关用水、电力、水处理等的相关设备(如:锅炉、电机)。
3.0 定义:无
4. 0 职责:
4. 1 生产厂长:
4. 1. 1 确保本制度完整、有效、持续的执行;
4. 1. 2 负责组织编制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修规程、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指标等;
4. 1. 3 负责制订特种工岗位技能与安全文明生产培训计划、实施、考核,对被任用者的安全
文明生产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4. 2 机修班长:
4. 2. 1 负责协助厂长确保本制度完整、有效、持续的执行;
4. 2. 2 负责编制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修规程、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指标等,交
厂长审核、修订,主管副总批准后受控实施;
4. 2. 3 负责机修班的全面管理和机修班工作质量保障活动;
4. 2. 4 负责督促机修工检查、维修、保养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可靠的运行状
态;
4. 2. 5 负责监督生产班组对生产现场的设备执行日常保养与维护,对生产设备的安全和正常
运行负直接管理责任;
4. 2. 6 培训、指导、考核生产操作员工正确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指导机修员、操作员对不
同生产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 3 机修工:
4. 3. 1 协助机修班长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对生产设备、尤其是重点生产设备(如:离
心机、张拉机、调直机、锅炉等)进行巡视、检查并在在日志上做好记录。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流程
公司重点生产设备除日常巡检外,每天最少一次对重点设备进行专门巡查,了解生产
设备使用状况,并记录。公司一般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一周内不得少于3 次,每周
末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将检查、检修情况如实记录并反馈;
4.3.2 根据班长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生产设备检修、维护、准确填写记录,遇到力不从心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司汇报寻求帮助,以求问题得到及时稳妥的解决。
4.4 生产班组长及设备操作人员:
4.4.1 积极学习并掌握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生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行为动作操作,爱护生产设备,不违章操作,并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
4.4.2 按生产设备管理的要求,按计划不折不扣的执行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4.3 及时填制生产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设备运行异常时及时停机并向机修班报告检修,避免扩大故障;
4.4.4 生产班长严格执行生产设备管理的规定,引导、监督操作工按要求运作。生产班长是生产设备操作安全事故的直接领导责任担当者,生产班长对本组应用生产设备的操
作事故负连带责任。
5.0 程序:
5.1 设备的申购:根据生产需要添置生产设备或大宗、高额生产设备维修零部件需要请购时,使用部门提出《设备添置申请单》,经生产厂长核实后,报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
要时应以评审确定设备添置的解决方式。
5、2 设备的订购:5.2.1《设备添置申请单》经批准后,申购单位应附上规格或图纸等资料,由
采购部向相关评定为合格的供应商下单订货,并且确认交期和跟催;
5.2.2 如果属于重要设备,采购协议必须要求供应商来厂实施安装并对使用、操作及其保养进行训练;
5.2.3 订购时,采购部应要求厂商提供二套操作、保养手册,一份作为现场操作指南留存在机修班,一份由设备管理资料室保存备用;
5.2.4 如果属于高精度、危险或复杂生产设备,应当委托厂商对其跟踪维护保养。
5.3 生产设备的进厂验收:
5.3.1 机修班开箱检查生产设备外观及其附件、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与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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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并在《设备验收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5.3.2 机修班长协同机修员,根据说明书、技术资料对生产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进行试车、检测,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表》,必要时技术经理应现场参与指导;
5.3.3 机修班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要进行编号、并记入《设备清单》纳入受控管理范围;
5.3.4 生产设备经机修班造册登记后,由机修班贴上设备管理标签;
5.3.5 进厂验收经试车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由采购部通知供应厂商解决;
5.3.6 新购置生产设备只有经过上述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及付款手续,然后可以投入到生产使用。
5.4 生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修:
5.4.1 由机修班长对所有生产设备进行统一编号,并按编号建立《设备清单》,厂长负责组织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5.4.2 每种生产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调校,其运作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果经检查发现其运作功能不正常时,挂上“维修中”指示牌后进行维修;长期停用设备应做上停用
标识,并做好防护措施;
5.4.3 机修班对生产设备都必须编制其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生产厂长根据生产设备重要性和使用精度要求应对生产设备规定其保养周期、保养要求,重点设备应每日保养,每
周在生产空隙至少检修一次;操作人员于每天操作前与加工后,对生产设备按要求进
行日常维护保养,班长负责监督检查;
5.4.4 生产厂长每年12月31 日前应根据需要订定下一年度《设备保养计划》,机
修班与生产班组按要求对生产设备作好定期维护与保养并且记录;
5.4.5 机修班根据年度《设备保养计划》制订年度定期检查计划方案,对设备重点部位做点检及其消耗品的更换与简易零件的修理。消耗品的更换与简易零件之修理须登录在
《设备维修记录日报表》上,“上交联”分发给生产厂长审查。现场无法即时自行
更换且需要专门技朮才能恢复生产设备使用性能的,由使用单位填写《维修申请
单》,由机修班派员修理;
5.4.6 当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要及时填报《维修申请单》通知机修班,机修班在接单后15 分钟内派人赶赴现场修理。修理完成后,由生产班长或工序执行员进行验
收,并将结果记录在《生产现场记录》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