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团校学员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青年团校学员手册
学习时间
班级:姓名:共青团罗田理工中专委员会
前言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校团内和团外青年的培养和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更好的推进我校内涵建设和文化建设,根据学校党总支、团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团工作实际,校团委决定继续举办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团校,团校培训班将采取理论培训和实践服务相结合的形式,着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正确把握成长成才方向,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进一步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大力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开阔视野,增进交流,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希望广大培训班学员加倍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锻炼机会,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努力做到在思想理论水平上有新提高,在了解国情民情上有新收获,在综合素质能力上有新拓展,“努力成长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初升的太阳们,让我们吹起前进的号角,用青春和热血谱写历史新的一页!
目录
1、青年团校章程 (1)
2、青年团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制度 (7)
3、青年团校学员考核、鉴定制度 (7)
4、青年团校学员学习制度··8
5、青年团校学员情况登记表··9
6、学习笔记··10
7、学习体会·思想汇报··13
8、考核·鉴定··13
青年团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团校(下简称团校)是在校党总支指导下成立的,直属于校团委领导的全校性青年人才培养机构。
第二条:团校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求真、务实、勤劳、奉献的具有良好素质的优秀学生;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团校校训:求真、务实、勤劳、奉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团校设立名誉校长一名,由校党
总支书记担任;设校长一名,由校团委书记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校团委老师担任。下设秘书处、教务部、活动部。各部设部长一名,成员三至四名,由团校招募任命。
第五条: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团校干部例会,及时传达校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
3、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第六条:秘书长工作职责
1、配合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对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
2、负责团校的经费预算、支出和核算。
3、了解团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秘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团校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2、负责团校公文、文件的起草、拟订及打印
3、负责团校会议的召集及考勤。
4、负责团校办公室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团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勤。
6、负责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教务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校的课程设置,并负责联系任课教师、授课地点等及通知授课时间。
2、负责教材的统一购买、下发。
3、负责学员考勤登记。
4、负责学员学业考核工作、评定工作。
5、向各班级反馈学员学习情况以及对学员进行各项考评。
第九条:活动部工作职责
1、负责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导。
2、负责团校各项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开展。
第三章团校工作制度
第十条:团校干部会议制度
1、团校干部会议由团校校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秘书处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
3、团校干部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向校长请假。
第十一条:部门会议制度
1、各职能部门会议由本部门部长主持,对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2、会前两天通知办公室会议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会议场地及具体时间。
第十二条:经费管理制度
1、团校活动经费,由团校校长统筹,秘书长负责具体的预算、支出及核算,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检查。
2、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合理规划,量入为出。
3、经费须用正式发票报销,报销单背面注明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证明人必须是部长或部长级以上团校工作人员,并经校长和秘书长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4、秘书长定期结算经费,并向校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一期团校工作结束后,所有经费须严格审核,帐本提交校长,并向校团委负责。
第十三条:团校学员推荐、申请、审批
制度
1、学员必须由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并经班主任审核同意。
2、学员必须认真填写《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第29期青年团校学员申请表》。
3、凡进入团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团委审批。
4、学生凡在校期间记载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一年内不得招收进团校。
第十四条:团校学员对象为一年级(新生)共青团员和各年级团员青年。
第十五条:团校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入学,必须认真填写《罗田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第29期青年团校学员情况登记表》
2、学员在上课时应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不吵闹,不喧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3、学员应积极参加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