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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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意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改条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推行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的要求,现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个别条文修改如下: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组成。

删除原文中“、规费和税金”。

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删除原文中“以及规费、税金项目”。

2.0.8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增加“规费、税金”。

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删除4.5规费、4.6税金删除5.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删除6.2.6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确定。

删除11.2.5删除“规费和税金应按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计算。

规费中的”,保留“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的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

附录E.3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

E.6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7中的“规费、税金”栏删除。

附录F.2 综合单价分析表:表-09中增加“规费、税金”栏。

附录H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表-13 删除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个别条文的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2003年7月1日实施以来,当时考虑少数省、自治区对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国家社会保障体制正在建立,因而未将规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由于营业税按税前造价计算征收,也未包括在“综合单价”中,这一做法与国际上通行的全费用单价不一致,在投标报价以及评标定价中也经常引起争议。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工程造价鉴定以及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建立的全过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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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新《规范》在认真总结我国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积累 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明确了: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 (强条3.1.1) (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强条4.1.2)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大内容。(强条 4.2.1)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强条4.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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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7)构筑物工程 (9)爆破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4)市政工程 (6)矿山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由此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 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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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亮点二】 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 划分和补充。 (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 2.0.3) (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 3.4.4 、 3.4.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5.3.1~5.3.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 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9.1.1)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面积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面积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2013新清单简解2013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 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变化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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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属于变更类风险。变更类风险导致的 变更发生属于业主的主动行为,由于经过业主(监理人指令)的允许才会发生变更, 因此本风险是相对可控的发包人应完全承担的内部风险。
9.3 工程变更 条款9.3.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 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条款9.3.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 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 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 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 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 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条款9.3.3 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 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 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 项目中,也未被包括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 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9.4项目特征不符 条款9.4.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 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 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 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 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 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 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 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 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 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 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9.5 工程量清单缺项 条款9.5.1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 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 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并调整合同价款。 第9.5.2条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 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 化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2条的 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 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浅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革

浅析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革
范 中语 气较弱 的 “ 应” 改为 “ 必须”
同时清单 3 . 4 . 1 款 规定 : “ 建 设 工程发 承包 ,必 须在 招标文 件 、 合 同中 明确 计 价 中 的风 险 内容 及 其 范 围,不 得采 用 无 限风 险 、所 有 风 险或 类 似 语句 规 定 计价 中 的
件为准 。 ”
决 定》 中的 “ 两个 凡是 ”的要求 。


2 0 1 3版 《 建 设 工 程 工程
而 形成 。 这在 一 定 程度 上 更 加 彰 显 出国家推 行 2 0 1 3版清 单计价 规
范 的决 心 。
量 清 单 计价 规 范 》 中 的强 制 性规
定 条文大幅 增 多 工程 量 清 单 计价 与 长 期 以来 我 国实 行 的定 额 计 价 方 式 相 比 , 更 能 适应 我 国市场 经 济 的 发展 要 求 ,更 加 符合 我 国工 程造 价体 制 改 革的 目标 。u 2 0 1 3 版 本 的清 单 计价 规 范强 制 性条 文与 2 0 0 8版本 的清单 计价 规 范 的 强制 性 条 文在 数 量 上 没有 变 化 ,均 为 1 5条 。但 是 2 0 1 3版 本 的清 单 计 价 规 范增 加 了对 风 险 分 担 、措 施 项 目清 单 编 制 、招 标
研 究 探 " i . - - J -
张 e sear c
不 得 采用 无 限 风 险、所 有 风 险或
类 似 语句 规 定计 价 中的风 险 内容 与 范 围。 ”这 条规定 在一定 程度上 强化 了 “ 合 同计价 风险分担 原则 ”
可抗 力风险 。 综观 3 . 4 . 1 款 之 相 关 规 定, 发 承 包双 方 之 间 的风 险 分担 ,其 最终 目的是提高项 目管理绩 效。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订)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修订)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
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细解读

【亮点三】 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
2、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 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 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五大内容。(强条 4.2.1)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规定的五项内容进行编制。(强条4.2.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朱裕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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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规范》重点内容突出
(5)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强条 3.1.4)
(6)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 为竞争性费用。(强条3.1.5)
(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 5.3.1~5.3.9)
(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 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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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规范》的亮点展望
(7)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 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强条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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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规范》体现的主要原则
• (1)加强过程控制、注重管理程序 • (2)倡导伙伴关系、明确责任划分 • (3)针对行业热点、增强可执行性 • (4)立足国内实践、融合国际惯例 • (5)注重资料积累、强化知识管理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新规范”里 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 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 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 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 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新规范”里 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 “新规范”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 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 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幅度 。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 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 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 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 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 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 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 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 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新规范”里 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 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 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 合同履行期间 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 且超过15%时 调整原则为 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 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 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总的来说 “新规范征”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性要求会越来越高 同时对争议的处理也会越来越明确 可执行性更强。

(2021年整理)2013年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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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

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

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

0。

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

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亮点分析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化与亮点分析

Oc t . 2 0 1 4
・2 7 9・
2 0 1 3版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的 变 化 与 亮 点 分 析
岳 井 峰
( 辽宁建筑 职业学 院, 辽 宁 辽阳 1 1 1 0 0 0 )

要: 对2 0 1 3版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变化和 亮点进行 了梳理 , 从 工程 量计 算规则、 适 用范 围、 术语 、 风险责 任等方 面作 了详 细
新版《 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 以下简 称计价 规范 )
其他规定 ” 进一步呼应 了该理念 。 4 ) 工程造价 的组成 发生变化 。不论何 种计价方式 , 在 建设工
措施项 自2 0 1 3年 7月 1日起开 始施 行 , 该计价规范是我 国在 工程造价计 程发 承包 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都应 由分部 分项工程 费 、 目费 、 其他项 目费 、 规费和税金组成 。这 条规定 与同步实施 的《 建 价模式改革后 的第三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 是对 原 筑安装工程费用项 目组成》 ( 建标 [ 2 0 1 3 ] 4 1号) 相 一致 , 不再 区分 2 0 0 8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 计价规范》 的进一步修订 , 是对工程 工程 量清单计 价与定额计价不 同的费用组成 内容。 量清单计价在过去 一些 年来 执行 过程 中出现 的 问题进一 步 的完 5 ) 增加 了物价变 化合 同价 款调整 方法 的 内容。在工 程实 际 善, 必将 推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 向更 高层 次发 展。 中, 物价变化是必 然 的, 合 同价款 调整 是公平 合理 的合 同精 神体 本文认真梳理 了新 版《 建设工 程工程 量清 单计 价规 范》 的变 现, 如何进行调整 才是技术 问题 , “ 价 格指数 调整 价格 差额 ” 的方 化和亮点 , 以供工程造价管理过程 中参考 。 法是 国际上通用 的做法 , 该 方法 能够充 分考 虑物 价时点 , 对价 格号 : 1 0 0 9 - 6 8 2 5 ( 2 0 1 4 ) 3 0 . 0 2 7 9 — 0 2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

浅谈《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变革摘要: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13版清单)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途径,是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建筑业市场工程造价机制持续顺利发挥作用的关键措施。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两个凡是”的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备注: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关键词:13版清单规范变革一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体变革变革1、2013版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全面升级。

A、新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已颁布的13版清单中,与08版清单内容基本一致的强制性条文为十条。

其中六条强制性条文的语气增强,将条文中的“应”字修改为更具强调性的“必须”一词。

如条款号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08版清单条款中的“应”改成了“必须”。

B、新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的调整。

13版清单强制性条文为15条,在数量上与08版清单保持一致。

不同之处在于,13版清单取消了08版清单中针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条强制性条文,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关键性内容的强制性条文。

它们是:3.4.1 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最新版】目录1.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概述2.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3.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5.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化6.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与影响正文一、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概述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是我国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而制定的一项规范。

该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二、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

同时,该规范也适用于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三、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方法、价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计价争议处理等方面。

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依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资料,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和项目划分原则,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描述。

计价方法是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工程量,按照规范中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计算出各项目的价格。

四、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包括:平整场地计算规则、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桩基工程量计算规则、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钢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等。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讲: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2013新版)

2013造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讲:新《规范》的内容和十大亮点(2013新版)

3.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 。 1)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 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 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2)“现浇混凝土模板”规定两种编制方式。
3)“超高施工增加费”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4)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 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2.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 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工 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术语 并 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 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 风 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减少争议。
2013《规范》按照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新思路, 制订了一系列管理条文。建立起从招标投标至竣工结算 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形成下“全过程控制、精 细化管理、重心前移”的新理念。
( 二) 明确了工程造价管理主体的责任
1.宏观主体(政策制定者):政府部门 按照“谁制定政策,谁负责管理”原则,通过建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将08《清单计价规范》中 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 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计量规范。
其中: (1) 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 (2) 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 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8-2013
《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编号为GB50859-2013

2013版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完全解读

2013版全国统一工程量清单完全解读

简介序:2013版新清单调整内容2013版清单提升了规范的强制性2013版清单明确了承发包双方风险的范围一、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约定的调整1、加强了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准确性的责任2、加强了招标人对评标环节的责任3、加强了招标人对固定价格合同中调价策略的责任4、加强了招标人对模拟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责任5、加强了招标人对措施费调整策略的责任6、加强了招标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责任7、加强了招标人对赶工风险的责任二、2013版新清单对合同价款的调整1、合同价款调整理论2、以风险分担为原则的调价因素3、发包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4、承发包双方共担的风险序: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两个凡是"的体现。

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注: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2013版清单提升了规范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新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范围扩大.08版清单与13版清单强制条款的数量均为15条。

但13版清单加强了对风险分担、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投标报价、工程计量这五类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为解决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

表1-1 新清单新增强制条文②新清单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语气增强。

部分强制性条款由08版清单规范的“应”变为2013版清单规范的“必※2013版清单明确了承发包双方风险的范围第一,发包人完全承担的外部风险-—法律法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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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

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提要: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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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变化
一、专业划分会更加精细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将原2008清单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调整后分为九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由此可见,清单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二、责任划分会更加明确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原2008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由于原08规范中对一些定义区分较为模糊,“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做了明确阐释。

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
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原08规范中对解决风险的方式的强制性不够,“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并且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由于原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5%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对低投标报价的适用性也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执行。

诸多由适用性改为强制性的条文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一些不够明确的地方做了
精确的量化说明和修改补充:
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原清单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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