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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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区老龄委、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6年9月5日关于加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的意见为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全方位、多层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建立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

在区级层面,重点是要建设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枢纽平台、统筹指导、承上启下功能,推动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为加快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决策部署,以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创新养老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养老服务市场的规则制定,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身养老服务业,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和服务效能,提升区域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

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在区老龄办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功能职责、管理运营、指导方式上实现与区老龄办工作的有效衔接。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在2024年,我们以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为重点,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果。

经过多年的努力,老年协会在各地逐渐壮大和发展,成为了为老年人服务的重要机构。

首先,我们在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

我们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老年人加入协会。

通过社区宣传和各种宣传活动,我们帮助老年人了解协会的功能和服务,提高了他们对协会的认知和参与度。

其次,我们注重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实用的服务。

我们建立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身心健康的评估和康复训练,帮助老年人保持健康和活力。

我们组织了丰富多样的养老活动,包括文化娱乐、健身运动、培训学习等,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此外,我们还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再次,我们加强了老年人与社区的联系。

我们与社区合作,共同开展各项活动,营造了亲切和睦的社区环境。

通过组织座谈会、志愿服务等方式,我们增加了老年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了社区的共建共享。

最后,我们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协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我们加强了协会组织和人员的培训,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我们建立了老年人需求调研和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老年人的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和政策。

总之,在2024年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我们充分发挥了协会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我们取得的成果得到了老年人和社会的认可和肯定,为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建设贡献了力量。

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协会经费不足、志愿者队伍不稳定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我们将在未来继续努力,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关爱。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1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要求,结合北京市老龄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基层老年协会是在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老年人自愿组成,面向全体老年人,获得政府支持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互益性群众组织。

多年来,基层老年协会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组织建设不规范、功能定位不明确、整体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经费来源短缺等问题,制约了基层老年协会的发展,影响了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的发挥。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组织、推进老年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服务老年人为宗旨,以推动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众组织,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加强老年社会管理与服务奠定组织基础。

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在此向大家汇报我所负责的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情况。

作为老年协会的文档创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也深知老年协会制度建设对于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幸福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紧密配合,努力推进老年协会制度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下面,我将就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汇报。

一、制度建设成果。

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们团队着重推进了老年协会的组织架构建设、会员管理制度、活动规范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我们制定了《老年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明确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会员的加入和退出程序,为老年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规范制度,包括康体健身、文化娱乐、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在推进老年协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老年协会的组织架构建设还不够完善,一些部门和岗位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工作推进不够顺畅。

其次,老年协会的会员管理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

此外,老年活动规范制度的执行情况也不够到位,一些活动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推进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提高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老年协会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加强会员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的会员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会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会员的参与度和归属感;三是加强老年活动规范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老年人的需求和特点,设计更多元化、个性化的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总结。

老年协会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

我们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老年”的宗旨,不断完善老年协会的制度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助力老年人健康、幸福、全面发展。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10.14•【字号】京社委社组发〔2021〕56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社委社组发〔2021〕56号各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现将《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2021年10月14日北京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京社委社组[2019]28号),推进北京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3年,逐步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5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8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培育不少于2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布局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升,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一)实施“安家”工程。

规范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机构,市民政局制定印发《北京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建设运营工作指引》(见附件),通过“一址多用”、“合署办公”和“人才共用”等方式,依托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等设施,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资源对接、人才培养等服务。

全市街道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应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枢纽型、支持性平台,协助街道社区联系、服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2.25•【字号】京民老龄发〔2014〕459号•【施行日期】2014.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民老龄发〔2014〕459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助残券券变卡工作的要求,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养老(助残)券”变卡工作,原老年人使用的“养老(助残)券”(红色背面)变为养老助残卡,为了加强养老助残卡的管理,特制定《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养老助残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养老助残卡的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和《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京政办发〔2009〕104号)、《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券管理使用规定(暂行)》(京民老龄发〔2010〕188号)及其补充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养老助残卡是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龄办)联合监制,由市民政局通过招标确定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制作,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配发集养老服务补贴额度账户、金融借记账户、电子现金账户、市政交通一卡通应用(预置计次免费乘公交车、游览公园的刷卡功能,后期实现)于一体的银行卡。

第三条市民政局是养老助残卡的主管机关,负责养老助残卡的政策制定及行政和社会资源整合。

市老龄办是养老助残卡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持卡老年人信息的采集、养老补贴资金保障和统筹管理,负责指导银行进行养老助残卡的制作、发行工作,指导北京社区服务协会开展养老服务单位的管理服务和平台维护工作。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____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摘要:本文总结了____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成果和经验,深入分析了基层老年协会在服务老年人需求、促进老年人活动、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同时,本文也对基层老年协会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通过总结2018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本文旨在为今后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问题和挑战1.1 社会老龄化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我国老年人口的数量持续增加,老年人口的需求和问题也愈发复杂化。

基层老年协会需要不断适应和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活动,但目前的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1.2 组织和管理问题当前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和管理体制相对滞后,协会成员的参与和管理意识不强,协会的组织架构和职责还不够明确,导致工作推进不畅,影响了协会的正常运行。

1.3 资金和资源问题基层老年协会作为非盈利组织,经常面临资金和资源不足的困扰。

这些问题限制了协会在服务老年人和开展活动方面的发展和创新。

二、建设成果2.1 服务老年人需求____年,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开展调研和实地走访活动,深入了解和研究老年人的需求和问题。

协会积极推动社区医疗服务和康复技术在基层老年协会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健康服务和养老护理。

2.2 促进老年人活动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协会还组织了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了老年人的综合素质和生活品质。

2.3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通过建立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社交活动中心等设施,基层老年协会为老年人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支持和社交平台。

同时,协会还加强了与社区医院、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提高了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服务水平。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3.1 完善组织架构和职责基层老年协会应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责。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14•【字号】京老龄委发〔2016〕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京老龄委发〔2016〕8号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区老龄委: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年)》,结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16年5月14日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15-2020年)》,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在本市社区层面展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为做好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重要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由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运营的为老服务机构。

驿站是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功能的延伸下沉,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是政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和主要途径,是社区老年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

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使老年人不离社区就近享受方便快捷的为老服务供给,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是构建四级养老服务体系的基层基础。

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体系,既是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具体体现, 也是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有力保障。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10日关于推进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街道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是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聚焦辖区内老年人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涉老信息整合等机制,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各类服务商等资源,为辖区内全体老年人提供就近精准养老服务的区域养老模式。

为加快推进联合体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因地制宜的思路,深化街道乡镇社会治理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优化供给方式,压实街道乡镇基本养老服务属地责任,强化政策联动、资源整合、供需对接、跨界协同、全员参与,加快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分类分层有序推进联合体建设,到2022年底,全市联合体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底,全市联合体基本建成,实现平稳有序运行,老年人获得感不断提升;到2035年底,联合体全面建成,并取得良好成效。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工作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一、活动背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群体的数量逐渐增多,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们于2024年在本地社区创办了基层老年协会,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二、活动目标1. 提供生活关怀: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生活关怀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医疗协助、慢性病管理等。

2. 促进社交交流:通过组织康体活动、培训班和兴趣小组等形式,帮助老年人建立社交网络,增加社交互动,减少孤独和孤立感。

3. 提供法律援助:为老年人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指导,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 传递文化知识:组织讲座、书法、绘画、舞蹈等文化活动,让老年人参与其中,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三、活动组织1. 成立组织团队:我们成立了一支专业的组织团队,包括社工、医生、律师、文化艺术从业人员等。

2. 确定活动内容: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兴趣,确定了各类活动的具体内容。

3. 制定活动计划:根据活动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活动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四、活动实施1. 生活关怀服务:我们在社区内开展了健康咨询活动,邀请医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免费体检;为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组织慢性病管理班,向他们传授自我管理的方法和技巧。

2. 社交交流活动:我们组织了各类康体活动,如健身操、瑜伽、舞蹈、太极等,让老年人积极参与,提升他们的身体素质;组织了兴趣小组,如唱歌、打牌、书法、绘画等,帮助老年人结识新朋友,扩大社交圈子。

3. 法律援助服务:我们邀请律师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家庭矛盾等。

4. 文化传递活动:我们组织了各类文化活动,如讲座、演讲、书法、绘画等,让老年人参与其中,传递文化知识,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

五、活动成效1. 生活关怀服务:通过健康咨询和免费体检,我们帮助老年人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掌握健康管理方法,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3•【字号】西政办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4〕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3日关于完善西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23〕2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具有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的工作原则,发挥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作用,以规范促进提升,以融合促进活力,以创新促进发展,以精准促进满意,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努力搭建居家服务多样化、社区服务专业化、机构服务规范化、医养康养结合化、事业产业协同发展的首都功能核心区特色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统筹,优化养老服务设施1.加强统筹实施。

强化区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信息平台推广应用、行业监督指导等作用,强化养老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行业自律、协调监督作用。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京老龄委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京老龄委发〔2021〕2号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老龄委:《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老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老龄委将对各成员单位、各区老龄委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21年11月10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序言老龄事业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真编制和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首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与北京市老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编制。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三五”时期全市老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五年来,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着眼首都城市发展全局,坚持从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创制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着力,初步构建起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架构,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老龄工作体系日趋完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被列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京民养老发〔2023〕251号•【施行日期】2023.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3〕251号各区民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为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和数字化转型升级,现将《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11月2日北京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决策部署,按照“统筹集约、统分结合、数据联动、业务协同、便捷高效、无感无扰”的建设原则,优化升级养老服务门户网站和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具有传播力的养老服务数字平台,为推进本市智慧养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升级北京养老服务门户网站紧紧围绕“新场景新体验、新模式新业态、新应用新融合”三个维度,优化升级北京养老服务门户网站(北京养老服务网),打造数智化养老新生态。

网站面向不同用户群体,统一服务入口、统一服务事项、统一用户管理,涵盖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养老助餐、养老政策、养老人才、养老志愿服务、京津冀养老、养老在线办事、适老化产品、养老服务公示、养老课堂、养老合作资源等多领域服务事项,逐步形成便捷的养老服务“网上超市”。

实现养老服务“四个一”,即:养老服务“一网通查”,服务信息“一网展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服务诉求“一网通答”,帮助老年人便捷找服务、找机构、找政策,助力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高效找资源、找人才、谋发展,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解决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难题。

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而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的重要机构,亟需加强建设。

以下是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几点意见:一、加强组织建设基层老年协会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要加强对协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服务老年人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要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老年服务中来。

二、拓宽服务领域基层老年协会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

除了传统的养老、医疗等服务外,还应关注老年人的文化、娱乐、健康等方面需求,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体育锻炼、健康讲座等,满足老年人不同层面的需求。

三、加强社区合作基层老年协会应积极与社区、社会组织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各方优势,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志愿者协会、文化馆等合作,共同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同时,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资金,为协会的运行和发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信息平台基层老年协会要建立老年人信息库,了解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提供依据。

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老年人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预约服务等便利老年人的服务。

同时,要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老年人对协会的信任度和参与度。

五、加强宣传推广基层老年协会要加强宣传工作,提升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可以通过社区广播、社交媒体、老年报刊等渠道,向老年人宣传协会的服务内容和活动信息,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协会的活动中来。

同时,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提高协会的曝光度,增强社会对老年协会工作的关注度。

六、加强监督和评估基层老年协会要建立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协会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可以通过定期开展评估活动,了解协会的工作效果和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

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

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群体的需求日益凸显,老年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以下老年协会建设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

老年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并设立不同的部门,如文体部、医疗部、社工部等,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相关活动和服务。

二、拓展老年活动空间。

老年协会应当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争取更多的场所用于开展老年活动,如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健康讲座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

老年协会应当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项目,如义务劳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满足老年人在生活、情感、法律等方面的需求。

四、建立健全的志愿者队伍。

老年协会应当积极吸引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建立健全的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同时也可以通过志愿者队伍开展更多的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

五、加强宣传和推广。

老年协会应当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老年协会的服务项目和活动,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加入,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和爱心人士的支持。

六、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老年协会应当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对老年人权益的监督和维护,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老年协会应当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同时也可以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服务。

总之,老年协会的建设实施方案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各界人士能够共同关注老年人群体,为他们的健康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等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等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等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24•【字号】京民福发[2008]543号•【施行日期】200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各区县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建立适应首都经济社会需要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以下意见:一、把握发展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以人为本,促进公平。

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老年福利整体水平。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建立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实现投资经营主体多元化。

分类指导,统筹发展。

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空间布局和行业结构,与居家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建管并举,规范管理。

推进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调整存量、优化增量。

二、明确发展目标,构建新型养老服务模式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坚持以“全面关怀、重点照顾”为理念,不断推动老年福利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建立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性需求相匹配的服务供给机制。

(一)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和分步实施任务。

建立集中照料服务与社区居家服务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到2020年,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2009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

到201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8张;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4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4张,并随着老年人口增加而不断提高床位总数,保持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不降低。

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调研报告:关于全市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情况的调查与分析近日,我们组织专班,深入到各乡镇办事处基层老年协会听取工作汇报和召开座谈会对各基层老年人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状况、发挥作用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如何发展等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予以报告。

一、全市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的现状全市现有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212个,按照市老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居住在同一社区或行政村的老年人,都建立了"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非营利性老年群众组织。

他们在村(社区)两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秉承协会宗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协会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协会作用,有力地促进"六个老有"的落实。

(一)村(社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

全市村(社区)都建立有老年人协会,一般有5-7人组成,村主任担任会长,村文书担任秘书长,其他有关人员为成员。

去年村两委会换届后,今年上半年对各村(社区)基层老年人协会进行换届,全市212个村(社区)基层都建立了老年人协会,名誉会长18人,会长212人,副会长237人,秘书长212人,会员1168人。

(二)活动场所逐年增加,活动设施不断改善。

文体活动比较丰富,参与人数逐年增加。

全市共有老年艺术团48个,成员达1440人,他们按照"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经常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文化体育及宣传活动。

同时还有老年人活动室,老年人活动室同该村(社区)党员活动室合署办公,即一室多用。

城区办事处10个社区成立有老年艺术团。

经常在老广场、新广场、三角公园、跃进门公园等公共场开展戏曲演唱、秧歌队表演、器乐合奏表演等。

习家店镇习家店居委会成立有30人组成的老年人秧歌队。

(三)章程规范,制度比较健全。

按照市老龄委的要求,各村(社区)根据《市基层老年人协会章程》都制定了比较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各种制度,使协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日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京民福发〔2017〕390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京民福发〔2017〕390号各区民政局、老龄办:为加快建设农村幸福晚年驿站,进一步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京老龄委发〔2016〕8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京民福发〔2017〕124号),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农村幸福晚年驿站的功能定位结合农村特点和实际,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应具备以下五个基本功能:(一)就餐服务。

农村幸福晚年驿站通过独立制餐方式,或依托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村集体食堂、专业餐饮机构送餐方式,解决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日常就餐问题。

(二)健康指导。

依托农村医疗资源,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健康知识讲座,指导老年人用药和养生保健,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测血压、测血糖等服务。

(三)呼叫服务。

固化供需对接形式,收集老年人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的养老服务需求,协调联系专业服务机构、专业人士和志愿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四)照料服务。

利用农村幸福晚年驿站资源和设施,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具备条件的,可为老年人提供全托照料。

(五)休闲娱乐。

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开展适宜农村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为老年人提供精神关怀。

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可结合本地实际,拓展开展助浴、助医、代缴代办等延伸性服务,可将困境儿童、残疾人、妇女、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纳入服务对象范围,实行综合服务。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

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总结2024年是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一年,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老年人对基层社区服务需求不断提升。

基层老年协会作为老年人服务的重要机构,在这一年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就。

本文将对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总体情况概述2024年,我国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全国范围内,基层老年协会的数量不断增加,覆盖率也逐渐提高。

与此同时,基层老年协会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也进行了创新和改进,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提供更加便捷和全面的服务。

各地政府也加大了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支持力度,提供了更多的经费和资源。

二、成绩和亮点1. 覆盖面扩大:2024年,全国范围内新增了大量的基层老年协会,使得老年人能够更便利地接受社区服务。

不仅在城市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还在乡村和农村地区成立,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需求。

2. 服务项目丰富:基层老年协会在服务项目上进行了多元化的改进。

除了常见的健康咨询、日间照料等服务,还推出了一些针对特殊群体的项目,如老年人心理辅导、老年人培训等。

3. 科技应用提升:在2024年,基层老年协会广泛应用了现代化科技手段,如智能养老床铺、远程医疗等,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先进的服务。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组织线上活动,解决了老年人在家难以出行的问题。

4. 社会支持加强:在2024年,各地政府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提供了更多的经费和资源。

同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到基层老年协会的建设和服务中,形成了多方参与、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问题和挑战1. 资金不足:尽管政府对基层老年协会的支持有所增加,但是仍然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有些地方的基层老年协会缺乏必要的运营经费,导致服务项目无法得到扩展和优化。

2. 人员短缺:基层老年协会的服务人员多数是志愿者,他们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问题。

部分地区基层老年协会缺乏专业的服务人员,导致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京民研发〔2011〕365号),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表达诉求、规范自律、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强全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意义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元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备案管理为主要形式的社会组织形态,是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自治、服务社区居民的重要载体和力量。

近年来,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激活社区自治、提升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区稳定、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力量。

但从总体上看,全市社区社会组织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如规模弱小,数量较少,社会参与度和参与率不高;专业类、自治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明显不足,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较弱,在社区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缺乏有效政策支持,培育和管理体制发展滞后等。

这些问题正日益成为制约其快速健康发展的瓶颈。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加快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有利于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引导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转变;有利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繁荣社区文化、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有利于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畅通服务路径,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构建起“小政府、大社会”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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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09.01
【实施日期】2014.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
(京民老龄发〔2014〕372号)
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精神,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2]1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3]32号)要求,结合北京市老龄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老年协会是在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老年人自愿组
成,面向全体老年人,获得政府支持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服务社会的互益性群众组织。

多年来,基层老年协会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组织建设不规范、功能定位不明确、整体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经费来源短缺等问题,制约了基层老年协会的发展,影响了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的发挥。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组织、推进老年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服务老年人为宗旨,以推动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众组织,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加强老年社会管理与服务奠定组织基础。

到2020年底前,区(县)和街(乡镇)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老年协会;居(村)要按照试点先行、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原则,成立和规范管理老年协会。

三、组织机构
在充分考虑和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依据城乡社区老年人口的规模、分布,按照便于组织、服务老人的原则,建立区(县)、街(乡镇)、居(村)三级老年协会,鼓励和扶持以社会团体登记注册,探索多种形式的老年协会组织方式。

(一)规范治理结构。

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自身建设,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居(村)级老年协会会长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由本地区具备良好政治
素质、有一定的社会威望、身体健康、热心为老年人服务的人员担任。

会员由辖区内的老年人、热心为老服务的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构成。

可引入社会工作者和养老(助残)员作为老年协会日常管理的骨干力量。

本社区常住老年人口数量达到本社区常住总人口数量的15%以上时,可在居(村)委会中增设老龄工作委员会,居(村)委会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实体形态即为居(村)老年协会,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或备案。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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