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保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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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保障健康

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制度,儿童的传染病大部分可以通过接种疫苗预防。

预防接种工作是卫生事业成效最为显著、影响最为广泛的工作之一,也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主要的手段。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在20世纪70

年代末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也是人类运用人工免疫消灭的第一个疾病。我市1978年开始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全市20余年来无白喉、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多年来无百日咳病例发生,麻疹、乙肝等疾病发病率明显下降,乙脑、流脑、甲肝、风疹、破伤风等疫苗相关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致残与死亡率也显著下降,在应对甲型H1N1流感过程中,接种疫苗成为重要的手段。我市通过对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每年避免了5.7万余人麻疹发病,并避免了500余人因麻疹相关死亡。实施预防接种,保障了全市儿童的健康成长。

预防接种是预防相关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疫苗及疫苗接种的投资很小,但防病效果显著,其经济效益巨大,根据测算,投入1元免疫规划经费,社会将来就会减少成百上千元医疗费用支出。据调查,脊髓灰质炎预防接种的成本-效益为1:66,麻疹为1:6,风疹为1:7,流行性腮腺炎为1:67,水痘为1:7,这是针对群体接种测算结果,对个体而言,预防接种避免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生,相对目前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经济效益更是巨大。防控传染病有三个环节: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因部分传染源无临床症状难以发现或是在疾病潜伏期间能传染,传染源控制较难以实现;且传染病传播途径多样性,切断其传播途径往往花费巨大却收效甚微,而预防接种在保护易感人群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操作简便,效果显著,个人提高了免疫水平避免了发病,同时建立了群体免疫屏障,使传染病难以扩散。

为什么要按程序接种疫苗。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免疫程序,这是根据多年科学实践为依据而制定的。如百白破、小儿麻痹糖丸等,必须接种三次完成基础免疫、乙肝疫苗接种三次才能使儿童身体产生足够的免疫力。随着宝宝的长大,身体内原有的疫苗获得的免疫力也会逐渐下降,如果没有按程序接种疫苗,儿童机体就不能产生足够的抗体,也容易被传染,因此我们家长要及时带孩子去接种疫苗,如果发现部分疫苗没有接种,尽快到接种单位补种。

预防接种的群体免疫效果。预防接种是针对易感者进行疫苗接种,通过提高个体免疫水平,使得整个人群的免疫水平得到提高,当大多数不同年龄人群免疫水平得到提高时,就建立了一道牢固的免疫屏障。即使有传染源侵入,由于大部分易感者接种了疫苗,得到了免疫保护,人与人之间辗转传播的机会大大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链已被人为阻断,传播的范围

受到限制,减少了传染病扩散和蔓延的可能性,就等于升起一道天然的防病长城。特别是在托儿所、幼儿园、小学都是儿童集中的场所,儿童对疾病的抵抗力较差,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健康,必须要有群体免疫屏障。儿童的免疫接种证是证明儿童按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了预防接种,对一些传染病已有了免疫力,即使这类传染病出现了,也不易被传染。

儿童预防接种,家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接种证内有一张“江西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表”,表中所列疫苗均免费接种,其余疫苗为家长知情、自愿、自费接种,并有接种时间表,家长可按表中所列时间或按接种医生的预约时间及时、全程接种,流动儿童与常住儿童享有同样的免疫接种服务。接种前家长应如实告知医生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近期有无异常表现,特别是注意孩子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以便接种医生判断是否可以接种。接种后家长应在现场观察30分钟,如发现异常表现应及时告诉接种医生,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

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发生异常反应概率很低。免疫规划的对象是健康人群,其安全性历来受到各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重视。疫苗在获得注册前都需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和临床研究;疫苗在上市使用前都要实施严格的批签发制度。在接种前、接种中、接种后都有完整的、科学的、规范的要求,保证预防接种的安全性。长时间、大样本量的接种实践证明,我们所使用的乙肝等疫苗是安全有效的。

要正确认识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正视疫苗接种风险,了解接种疫苗禁忌症,并积极预防,不能因噎废食。大量人群预防接种后的不良反应问题,客观上是不能避免的,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有少数接种者会发生不良反应,其中绝大多数可自愈或仅需一般处理,如局部红肿、疼痛、硬结等局部症状,或有发热、乏力等症状,一般持续1-2天,不会引起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如发热≤37.5℃,只需加强观察,适当休息,多饮水就可以;如局部红肿或小硬结,一般不需处理或用干净毛巾热敷,但卡介苗引起的局部红肿是正常的,不能热敷,需避免感染。经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调查诊断或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根据《江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和《江西省脊髓灰质炎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给予一次性补偿。

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目前,除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它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尤其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分过敏等,免

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

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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