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广元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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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1]428号)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1]428号)

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1]428号)的通知财预[201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政策导向功能,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绩效,特制定《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政部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附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贯彻民主理财理念,补助范围的确定、转移支付分配、资金使用与绩效考评等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并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后研究制定。

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重点突出,分类处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考虑中央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扩大转移支付范围,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和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较大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对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而生态环境状况恶化,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下降的地区予以适当处罚。

二、资金分配(一)范围确定1、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区、海南国际旅游岛中部山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

3、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省区。

对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其他国家生态功能区,给予引导性补助。

不享受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省市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暂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分配办法1、测算级次。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按县测算,下达到省,省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配落实到相关市县。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8•【字号】广府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争创中国西部低碳发展示范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现就加强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全力抓好“十二五”规划战略环评,按照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目标、开发或管制原则,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凡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流域、区域开发和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工业、农业、交通、水利、能源、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在组织制定、调整、修编时,必须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建立健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的原则审批、验收建设项目。

凡是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污染扰民或生态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新建项目必须按要求建设治污设施。

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承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管,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环境保护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管理部门、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评估分析

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评估分析

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评估分析佚名【摘要】随着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加快,生态补偿的实践也在快速推进,在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是确保机制运行效率的核心问题.对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现有的生态补偿绩效考核机制存在一定缺陷,而基于GEP 的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能够激发受偿主体在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方面的创新潜力;从与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的其他绩效考核的相容性来看,GEP对于生态系统服务评估的扭曲程度更低,可以作为县域环境考核的优化指标;从与基于活动类型的绩效考核的相容性来看,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是简单否定基于活动类型的绩效考核体系的作用.将GEP纳入生态补偿绩效考核需要将其与现有绩效考核体系有机结合,它特别适用于生态综合补偿机制下生态补偿绩效考核.【期刊名称】《生态学报》【年(卷),期】2019(039)001【总页数】13页(P24-36)【关键词】GEP;生态补偿;绩效考核;贵州省【正文语种】中文随着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加快,生态补偿的实践也在快速推进。

但是我国生态补偿仍然存在重补偿轻考核、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不同领域以及地区实践进展不均衡等问题[1]。

在这些问题中,对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是确保机制运行效率的核心问题。

为评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环保部、财政部于2009年联合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通过对县域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考核。

结合国外生态(或环境)服务付费(Payments for Ecological/Environmental Services,PES)效率的研究[2-9],我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Quality Indicators,EI)体系至2011年开始已经进行了6年时间的探索[10-15],最开始是EI指标体系的构建,构建过程中要遵循生态系统的原理和体现生态功能差异性原则[16],从评价方法来看县域生态环境质量采用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采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动态变化量进行评估[17]。

广元市2013年统计公报

广元市2013年统计公报

广元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4-2-21 15:21:30 来源:本站点击量:1391广元市统计局2014年2月12日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总体取向,着力抓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

一、综合经济发展平稳较快。

经四川省统计局审定,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518.75亿元,比上年增长10.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4.31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249.58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174.86亿元,增长10.0%。

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80%、60.35%和32.8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1、6.34和3.45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9.6:47.0:33.4调整为18.2:48.1 :33.7,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上升了1.1和0.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占比下降了1.4个百分点。

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上年40.5%提高到41.5%,提升了1.0个百分点。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好。

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29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77亿元,增长7.0%;第二产业增加值166.17亿元,增长14.6%;第三产业增加值96.59亿元,增长10.7%。

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6.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其中,民营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增加值280.17亿元,增长12.3%,占GDP的比重为54.0%,比上年提高1.0百分点。

城市化进程加快。

城镇化率37.8%,比上年提高1.38个百分点。

全年市城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上涨2.9%,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5.7%。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12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12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7〕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予印发。

附件: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政部2017年8月2日附件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下简称转移支付)。

第二条转移支付支持范围包括:(一)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县级市、市辖区、旗)和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屏三带”、海南国际旅游岛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所属重点生态县域。

(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等试点示范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地区。

(三)选聘建档立卡人员为生态护林员的地区。

中央财政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对转移支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转移支付资金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选取客观因素进行公式化分配,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分类处理,突出重点。

根据生态类型、财力水平、贫困状况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分档分类的补助,体现差异、突出重点。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8•【字号】广府发[2011]37号•【施行日期】201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广府发〔201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现将《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一、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全市城乡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事业有了较快发展。

2007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清洁城乡行动,特别是2008年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围绕“城乡面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总体目标,坚持把城乡环境治理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加快建设,着力推进,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得到初步治理,城乡环境面貌极大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强化“五乱”整治,城乡环境大改观。

结合持续“治五乱”、“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三乱”、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三延伸”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整治垃圾乱倒、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五乱”和乱吐、乱扔、乱倒及公路沿线车辆乱抛撒、乱搭乱建“新五乱”。

突出以城乡结合部、沿江沿河沿路、旅游景区景点、居(村)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市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停车管理、噪音污染控制、殡葬行为管理、洗车和汽车美容、户外广告等11个城市管理办法,建立了城市风貌和商业业态、广告店招等并联审批制度。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项下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贯彻民主理财理念,补助范围的确定、转移支付分配、资金使用与绩效考评等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并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后研究制定。

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公开。

(二)重点突出,分类处理。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考虑中央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扩大转移支付范围,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实施绩效考评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较好和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力度较大的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对因非不可抗拒因素而生态环境状况恶化,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相对下降的地区予以适当处罚。

资金分配(一)范围确定、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区、海南国际旅游岛中部山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省区。

对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其他国家生态功能区,给予引导性补助。

不享受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省市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暂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分配办法、测算级次。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按县测算,下达到省,省级财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分配落实到相关市县。

、测算办法。

选取影响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适当考虑人口规模、可居住面积、海拔、温度等成本差异系数,采用规范的公式化方式进行分配。

用公式表示:某省(区、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应补助数∑该省(区、市)纳入转移支付范围的市县政府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补助系数纳入转移支付范围的市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特殊支出禁止开发区补助省级引导性补助其中:①纳入转移支付范围的市县政府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根据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该省纳入转移支付市县标准支出总额和该省(区、市)标准收支缺口率测算确定。

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

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

《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文导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提出了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

文件印发实施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分解落实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大气十条》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5个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落实《大气十条》实施方案。

二是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部门协作配合。

三是加强综合治理。

落实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

四是出台配套政策。

出台了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6项配套政策,发布了1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技术政策、19项技术规范。

五是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出台了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实时发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区”地级及以上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等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数据,并开展空气质量状况排名;新增87个城市具备PM2.5监测能力,于2014年1月1日起发布实时监测数据。

北京、上海及京津冀区域初步建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

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考核及奖

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考核及奖

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
考核及奖惩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奖惩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3.10.16
【实施日期】2013.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财政部预算司关于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考核及奖惩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对享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县(市、旗、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生态环境监测与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生态环境监测与考核情况
2013年,环境保护部以2010年为基准年、2012年为目标年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了年际间比较。

综合考核结果显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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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环境资源法》复习题集(第3385篇)

法考《环境资源法》复习题集(第3385篇)

2019年国家法考《环境资源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

A市欲建农药厂。

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

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2014年卷一31题,单选)A、省政府发改委B、省人大常委会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3条第3款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题意,A市农药厂的建设会对B市的环境造成很大影响,造成跨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B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异议,环境影响评价书应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因此,A、B、C项错误,D项正确。

2.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D、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省级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环境标准制度【答案】:D【解析】:法律依据为《环境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广府办发[2013]49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府办发〔2013〕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3日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行为,促进项目监督、管理和从业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廉洁从政、正确履职、依法建设、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有序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和其他中介机构等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确定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设备、材料的采购,其发包行为和发包后实施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督管理。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行政监管管理。

监察机关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和同级相关部门在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

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实践、不足与完善作者:况文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24期摘要本文指出,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实践包括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地区间横向援助。

鉴于当前两方面实践存在诸多不足,应当规范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表述形式,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扩大转移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探索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关键词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转移支付基金项目: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度建设与法律保障研究》,课题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项目号:12AZD062。

作者简介:况文婷,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政策。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8-167-0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随着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生态补偿制度体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缘起,重点梳理了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的具体实践,最后在分析、总结该制度不足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制度缘起重要生态功能区是指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特定保护区域。

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是以主体功能区划为前提,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用财政转移支付等形式,由生态保护受益者向重要生态功能区支付金钱、物质或提供其他非物质利益,以弥补其保护成本及发展机会成本。

重要生态功能区最早以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形式受到保护,对其的生态补偿主要通过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投入间接实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7.16•【字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为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4年7月16日附件湖南省2014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为维护生态安全,引导市县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中央对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客观因素,按公式法分配资金。

公开转移支付办法和分配结果。

(二)重点突出、分类处理。

实行分类补助,对重点生态区重点支持,一般生态区适当补助。

(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建立健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适当奖惩。

二、分配范围转移支付分配范围包括国务院《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环保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等中央确定的生态功能区县市和主要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

其中:对国务院《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明确的我省2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和2013年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的9个县市给予重点补助;对环保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明确的我省21个生态功能区县市,给予引导性补助;对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和维护运行给予适当补助;对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县市给予奖励性补助;对未纳入上述范围的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湘政发[2012]39号)给予适当补助。

附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指标汇

附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指标汇

附1: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数据指标汇总表、各考核指标证明材料、各基础信息材料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汇总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财政转移支付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填报单位:财政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使用情况报告如下:(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草地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畜牧兽医和渔业局、农业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草地相关指标报告如下:与上年相比,本年度草地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以及变化原因:(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水务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报告如下:说明: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量是指经过城镇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处理量。

(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耕地和建设用地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耕地和建设用地相关指标报告如下: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耕地和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以及变化原因如下:(盖章)年月日明材料(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环境状况相关指标报告如下:(盖章)年月日料(填报单位:林业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林地相关指标报告如下: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林地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以及变化原因如下:(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国土面积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国土面积指标数据报告如下:(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水域湿地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水务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水域湿地相关指标报告如下: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水域湿地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以及变化原因如下:(盖章)年月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未利用地指标证明材料(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环发[2011]18号)要求的内容,现将2014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旗、区)未利用地相关指标报告如下: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未利用地变化情况(包括变化面积、变化地点、变化前后状况)以及变化原因如下:(盖章)年月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填报单位:水务局)环境状况指标变化情况及原因(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考核监测工作经费(填报单位:财政局)垃圾填埋场信息表(填报单位:城市管理局)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表(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情况表(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创建信息表(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林业局、旅游局、)注:生态环境保护创建指的是获得下列称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县(市、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或升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信息表(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填报部门:国土环境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城市管理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信息表县域环境监测能力投入情况(填报单位:国土环境资源局、财政局)县域生态建设与保护成效情况说明(填报单位:各成员单位)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一(填报单位:统计局、气象局)县域自然、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二(填报单位:统计局、农业局、水务局)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填报单位:财政局)自然保护区等受保护区域信息表(填报单位:旅游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注:类型选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的一个。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1•【字号】广府办函[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2013年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三农”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围绕巩固提升“两大百亿传统产业”、突破发展“五大百亿优势产业”的工作思路,做大产业基地,做强“两个”带动主体,做优“广元七绝”和剑门关土鸡品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提升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集约化水平,走出一条符合市情特征的农业产业化路子,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和“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一)巩固提升粮油百亿传统产业1.年度目标:实现粮食总产150万吨,比上年增产1万吨;实现油菜籽产量12.4万吨,比上年增加0.1万吨。

实现粮油产值100亿元以上。

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

新增有效灌面3.5万亩,新增节水灌面1.1万亩。

2.工作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耕地资源保护,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粮油生产扶持政策的实施力度,确保面积、产量、技术等重要计划指标分解落实。

坚持最低保护价收购,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环发[2013]16号整理人:许斌龙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理念与精神,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实施,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增强区域整体生态功能,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承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的生态安全,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

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是增强生态服务功能,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支撑;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国土开发空间格局、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增强区域生态服务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

坚持生态主导、保护优先。

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实施生态系统综合管理,严格管制各类开发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和评估,减少和防止对生态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坚持严格准入、限制开发。

按照生态功能恢复和保育原则,实行更有针对性的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政策与标准,提高各类开发项目的产业和环境门槛。

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面上保护、点状开发,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和开发范围,禁止成片蔓延式开发扩张,保持并逐步扩大自然生态空间。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8•【字号】广府发[2013]18号•【施行日期】2013.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3〕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3〕20号)精神和《广元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为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的总体取向,以“促发展、惠民生”为着力点,以深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抓手,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加强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重点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河流和城乡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天更蓝、水更清、人居环境更宜人的目标。

水污染防治目标。

实施碧水工程,重点整治嘉陵江、南河、东河、白龙江、清江河、西河等流域水污染源,基本完成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

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4%、9.9%,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大于95%,市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100%。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1.10•【字号】广府办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广府办发〔2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表2.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园区表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10日广元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3-2017年)前言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涉及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吸纳就业能力强,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明显。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速发展,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3〕30号)和《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立市的意见》(广委〔2013〕58号)、《广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和《广元市“十二五”低碳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现状(一)产业规模逐渐壮大。

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企业26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利税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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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液相色谱部分的技术指标要求:
23.1、输液单元(二元高压梯度系统)
*23.1.1、流速范围:最大流速至少可达5.0ml/min
23.1.2、流速精度:<0.07%RSD
*23.1.3、泵最大耐压:≥18000psi或124MPa
*23.1.4要求必须为两套单独的泵头组成二元高压梯度泵,且配有溶剂选择阀,可方便的在四种溶剂中选择2种溶剂进行梯度混合。
55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55%×100
2
技术指标
和配置25%
25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0分;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5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3
信誉5%
APCI灵敏度:200fg利血平直接进样,MRM离子对为m/z609与195,分辨率设置为0.6-0.8 amu(FWHH),信噪比为S/N>2000:1
16、动态范围:5×106;
17、定量重现性:5ppb和50ppb胆固醇进样6次,RSD<1%。;
18、扫描方式:母离子扫描,子离子扫描,中性丢失扫描,MRM扫描;
21.2基于windows系统的质谱软件系统,界面友好,易于使用,并包含下列功能:
快速扫描设定;可选全扫描(MS)或CID/MS扫描方式,便于获得分子离子和结构信息;
子离子扫描;母离子扫描和中性丢失扫描;
*22可用于离子型化合物如溴酸盐/高氯酸盐/卤代乙酸的定量分析。要求质谱工作站软件可直接控制离子色谱和质谱仪。
8、质量分析器:串联四极杆
*9、质量范围:最小可达6m/z,最高可分析至少2980 m/z以上。
*10、扫描速度:至少可到22000amu/sec。
11、质量稳定性:0.1amu/24h。
12、质量精度:全质量范围0.01%。
*13、检测器:脉冲计数模式电子倍增器。
14、更换离子源不放真空
15、ESI灵敏度:200fg利血平直接进样,MRM离子对为m/z609与195,分辨率设置为0.6-0.8 amu(FWHH),信噪比为S/N>2000:1;
7
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2、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二元高压梯度泵(泵单元:要求为高精度二元输液泵(耐压130MPa),高效混合器(耐压130MPa),在线脱气机,溶剂选择阀各1);自动进样器(至少100位自动进样器,耐压130MPa)1台,1.5mL,100pcs/set样品瓶,流动箱瓶托盘各1,流动相瓶(1000mL,5个));系统控制器;柱温箱(色谱柱恒温箱);色谱柱4套(C18色谱柱1套3um, Columns 2.1 x 100mm规格;C8色谱柱1套3 um, 75 x 2.0mm规格;HILIC色谱柱1套3um 2.1X 100mm(强极性柱);HSS T3色谱柱1套,100*2.1mm,1.7um规格),色谱柱接头8个。
混合扫描(Mixed Scan Mode):一次进样完成上述所有扫描模式
*19、要求除标准英文界面软件外,配置原厂中文操作平台,可在该平台下直接运行程序,并获得分析报告;
*20、Q2采用线性离子加速技术,碰撞气只用氮气,碰撞池内压力大于7.6mtorr,以确保最佳的离子聚焦效果;
21、质谱系统控制,数据采集和处理软件;
3、本套系统包括国内培训中心培训名额2名(3天以上),维修工程师安装及培训用户不低于4天,应用工程师现场培训用户不低于4天。
4、承诺终身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注:带“*”号是实质性要求,不能有负偏离。
1
已做进口论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55%
3、配套设备: UPS电源10KVA(延时1小时)1台;氮气发生器1台(要求配有除水装置);进口甲醇和乙腈各1瓶(4L);配套微囊藻毒素-LR、丙烯酰胺、苯胺、联苯胺、丁基黄原酸、甲萘威、阿特拉津、苦味酸、五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等11种饮用水分析项目的标准物质各1份;中英文仪器说明书,中文测试方法相关资料,国家计量部门检定证书等各一份。
23.2、柱温箱
23.2.1、温度控制范围:(10-80℃)
*23.2.2、容量:可同时放置和使用至少5根300mm的柱子
23.3、自动进样器:
23.3.1、进样精度:<0.5%RSD
23.3.2、进样方式:全量进样,进样量可变式
23.3.3、至少100位
*三.系统配置
1、质谱系统: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主机1台,含独立的ESI和APCI离子源;其他为控制软件系统(含HP1108激光打印机,仪器操作软件,定量分析软件,office软件等),机械泵,注射泵,中文操作平台软件(要求操作步骤简单,可自行建立方法),Dell商用工作站级电脑(配置要求至少达到:双核CPU,4G内存,1000G硬盘,DVD光驱,22寸宽屏显示器,USB扩展槽),二级质谱谱库(应包括农残、兽残,毒物、滥用药物、环境污染物等,数量不少于1500种,并且用户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进行添加新物质),ESI喷针8根,APCI喷针2根,泵油4瓶,空气过滤网10个;安装标准品,质谱维护工具包等。
*为了保证产品及售后服务质量,此产品需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为保证产品质量,对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投标商提供彩色资料必须加盖制造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公章。
投标人对中国质检总局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内的需提供CPA认证证书或免于型式批准证书。
*本仪器设备配置必须包括满足测试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丙烯酰胺、苯胺、联苯胺、丁基黄原酸、甲萘威、阿特拉津、苦味酸、五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等物质分析项目要求的所有配件、耗材,使采购方形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的分析能力,如有缺项,中标供应商应予配齐。
如产品为进口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则要求整机为原装进口(包括质谱主机,超高效液相主机,电脑)。
*厂家及供应商应承诺保证配合采购方完成测试饮用水中微囊藻毒素-LR、丙烯酰胺、苯胺、联苯胺、丁基黄原酸、甲萘威、阿特拉津、苦味酸、五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等物质分析项目的方法验证,使采购方形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的分析能力,方法验证工作完成才能被视为仪器设备验收工作的结束。
仪器技术指标及配置如下:
一.功能要求
高灵敏度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LC/MS/MS),用于土壤,水样及其它类型样品中的农残、兽残。环境污染物等目标物的含量测定。
二.技术指标要求
1、仪器生产厂家应具有多年的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生产历史,具有稳定的技术,可确保仪器的稳定性。
*2、ESI离子源流量范围:最大3ml/min;APCI离子源流量范围:最大3ml/min;流量范围必须是在不分流的情况下达到3ml/min。
3、雾化气:零级空气或氮气
*4、离子源内至少两路加热雾化气,确保离子化充分,辅助加热气温度最大可达750℃以上。
5、离子源更换,即插即用设计,无须额外工具5min内更换到另一个离子源。
6、离子源内必须配专门的负压排气口,同时连接有专门的排气泵。该设计必须为原厂设计,而非改造。
*7、离子源接口部分(Interface):离子传输通道为锥孔设计,维护方便,具有高抗污染能力,而非毛细管设计。
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广元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表
序号
设备名称用途参数ຫໍສະໝຸດ 数量备注1
三重四极杆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
(液相色谱质谱仪)
用于形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09项中有关项目的分析能力,如微囊藻毒素-LR、丙烯酰胺、苯胺、联苯胺、丁基黄原酸、甲萘威、阿特拉津、苦味酸、五氯酚、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等项目分析
*21.1质谱工作站软件除了可直接控制质谱仪外,还可以直接通过该软件控制以下各大厂家的主流液相色谱,必须包括Agilent的1260,1290,Shimadzu的20A,30A,AB公司ULTRA LC100型和Dionex的U3000等。方便根据实验室需要与现有液相和以后增配的液相联机使用,保证资源优化。
四.售后服务要求
*1、本仪器整机保修一年,仪器关键部件如泵(机械泵及分子涡轮泵等)、离子源、电子倍增器、Q0四级杆、液相、氮气发生器等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零部件更换及维修服务免费。
2、仪器生产厂家在四川地区有维修服务(服务网点),并有专职维修工程师,接到维修要求后1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
5分
产品获得中国名牌或优质产品称号得1分;制造厂家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制造厂家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提供UL认证得1分;提供CE认证得1分。
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其他权威机构有效证书为准
4
业绩3%
3分
以同类产品近两年的销售业绩计算,销售金额在400万元(不包含400万元)以下的得1分;400万元—500万元(包含400万元、500万元)得2分,500万元(不包含500万元)以上得3分。
以销售合同为准
5
财务状况3%
3分
以投标人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不得分。
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
售后服务7%
7分
完全满足招标售后服务要求的得2分;售后服务优于招标要求的,如主动延长三包期限,延长免费上门维修服务期限,加快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提供优质本地化服务,提供额外培训及其他提高售后服务条件的每一项加1分,最多累积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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