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设备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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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391-2006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5.1.3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向上”、“防湿”、“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标志应按GB/T191规定。各运输单元应适合于运输及装卸的要求,并有标志,以便于用户组装,如有要求时应注明贮存条件及有效期。
5.1.4产品的组件、部件应不防碍吊装、运输及运输中紧固定位。
5.1.5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
1概述
1.1适用范围
本规格书适用于孤东采油厂聚合物配注站干粉库房粉尘治理工程中的布袋除尘设备,是本工程设计成果的一部分。本规格书阐述了对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及运输保护等的最低要求。
1.2定义
·业主:孤东采油厂
·设计方: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货方:是指为业主/工程承包商制造提供产品的公司或工厂
6.2现场安装调试及试验
6.2.1供货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做现场试验工作,并参与确认验收试验结果。
6.2.2供货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6.3监造
6.3.1在进行设备制造的主要工序时应提前通知业主,业主有权到产品生产工厂进行现场
监造、监视试验、验收等活动。
6.3.2监造、监视试验、验收等活动由供货方提前一周通知业主,相关人员由业主负责组织。
5本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均符合防爆要求,相关电器产品须具有防爆合格证。
4.2.2.6控制柜:输入交流380V电源,需满足故障报警的要求,应预留RS485通讯接口。
4.2.2.7设备应具备手动加料功能,当设备出现故障或正常检修时,设备可以手动加料,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
4.2.2.8保护接地
·保护导体的颜色必须采用黄绿相间贯穿全长的双色标志,亦可在维修面明显位置用色标加以识别。
·产品:供货方提供的本技术规格书中所要求的设备或材料。
1.3供货方的职责
·供货方应对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检查和实验负有全部责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最终版设计文件、1.4中所列的标准和规范以及相关规格书的要求。
·供货方所提供的产品及各种工程附件必须是2015年5月28日以后生产的,在此之前生产的设备或材料严禁使用在本工程所提供的产品上。
如果供货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视为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如有任何异议,都应在投标书技术部分及报价书中以“对规格书的意见与技术参数偏离”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并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签字后生效。
2.1.4质量及性能保证
5包装与运输
供货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和装卸,费用包含在总体报价中(单列)。
5.1包装要求
5.1.1产品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GB/T13384、GB/T191及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5.1.2为满足产品长距离运输的要求,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且其内容应包括:业主订货号、供货方发货号、制造厂名称、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毛重和设备总重、包装箱外型尺寸等。
·技术规格书相关规范、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文件
本规格书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2质量保证及供货范围
2.1质量保证
2.1.1基本要求
本节所规定的是供货方所遵守的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这些要求不能免除供货方对保证产品在现场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责任,供货方应当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格书的优质产品,并对产品正常运行负责。
2.1.1.2所提供的产品应是制造厂的标准产品,应当通过行业产品鉴定,并且最少有两台(套)以上的类似规格产品在本规格书中所提供的环境条件下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经历,业主不接受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
产品的性能、安装、调试负责。
2.1.1.4供货方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说明及本规格书相关产品的质量活动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第52号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第70号主席令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2]第352号令
1.4.2技术规范和标准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160.62-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29-200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5.2.3产品内部结构应在经过正常的铁路、公路、及水路运输后相互位置不变,紧固件不松动。
5.2.4运输时产品本体、可成套拆卸的组件、部件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5.3装卸要求
5.3.1产品本体、可成套拆卸的组件,统一包装的部件及备品备件等,应备有承受整体重量的起吊装置。
1除尘设备安装后,应减少整个加料过程中的粉尘扩散,有效改善劳动环境和作业空间,室内粉尘浓度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所要求的限值以内,须通过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业主可指定检测机构)。
2设备需实现切割后废袋无尘回收(空袋干粉残留量:小于5克/袋),避免员工直接接触废弃原料包装袋;消除包装袋捆扎、搬运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在运输、安装时产生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
4.2.2.9防腐性
·所有金属零部件除非本身具有防腐能力外,都应采取防腐措施。钢型材、金属结构件在喷漆前应进行除锈、除油、和磷化处理,其内部表面应至少喷涂一层防腐蚀底漆。
·同一型号和同一批产品,其内、表面处理颜色要求一致。
3操控方式为触摸式微电脑控制,控制系产统的运行、数据运算和触摸屏数据交换等工作。监控系统可以动态的显示整个生产过程的工艺流程,显示各设备的运行、故障及报警状态,还可以切换系统的手自动运行方式,在手动方式下可以对系统的主要电机、阀门等进行手动操作,具备加药量袋数计数统计功能。
4所有的旋转部位需安装安全防护罩且在检修时能方便的拆除。
·供货方必须提供产品在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等鉴定性技术文件,要求见本规格书相关章节。
·对于不能妥善解决的问题,供货方有责任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及设计方。
·即使供货方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所有条款,也并不等于解除供货方对所有提供的产品和附件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所提供的产品和附件应当具有正确的设计,并且满足本工程特定的设计条件、使用条件以及产品使用地区有关健康和安全法规。
2.1.1.5供货方保证制造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供货方的外购件在内)均符合本规格书的规定。若业主或设计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货方提供某种外购件,供货方应积极配合。
2.1.1.6供货方有遵守本规格书中各条款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2.1.1.7附属及配套产品满足本规格书的有关规定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1.1.8本规格书、技术参数偏离表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1.1.9本规格书未尽事宜,由业主、设计方、供货方协商确定。
2.1.2材料保证
本产品所有选用的材料和零件应该是新的、高质量的且未经使用过的,不应存在任何影响性能的缺陷,并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1.3技术参数偏离
·所有电气元件的外壳如果采用金属螺钉安装在已经接地的镀锌金属构件上,则认为已经接地。
·对于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如果其上装有电压值超过42V的电气设备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保护电路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大于从电源到所属电器最大导线的截面积,且材料相同。
·在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所有的连接应躲开或穿透不导电绝缘层或油漆。
为孤东采油厂11#配注站三台、12#配注站一台、13#配注站一台,提供布袋式除尘器,共计5套,每套设备自带电控柜、电缆,电器设备防爆。
本规格书所提及的供货范围并不涵盖所有内容,对于属于在整套产品运行和施工中为满足功能性、安全性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格书中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供货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3.2如果运输地点为设备安装地点,应将设备运至设备安装地,不能造成设备二次吊装。
6技术服务
6.1供货商所提供文件的要求
供货商所提供的资料应与所提供的产品一致。
供货方所提交的资料应正确、一致、清晰完整,提供的资料所使用的单位为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1.1供货方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一切资料。
在业主、设计方选用产品恰当和遵守保管及使用规程的条件下,从供货方发货之日起18个月内,或者连续运转12个月内(取时间较长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和不能正常工作时,供货方应该免费为业主更换或修理产品或产品中的零件部件,因此而造成业主人身和财产损失的,供货方应对其予以赔偿。
2.2供货范围
供货方的供货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1.4规范和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格书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格书,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格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格书。
·1.4.1法律、法规
6.3.3供货方将以上活动人数、天数以下表的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序号
项目


备注
1
产品监造
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监视试验
3
产品验收
7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铭牌
7.1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应包括安装调试备件、设备运行备件。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产品同型号、同工艺。供货方应免费提供72小时试运行及合格后12个月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包括易损件。供货方如果超出本规格书的要求,另行提供免费的运行备品备件,应在投标书中以清单的形式明确表示。
供货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产品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规格书的要求。供货方应对产品的完整性和整体性负责,包括那些为实现整体功能必须的但是未在本规格书中具体详细列出的内容。
2.1.1.1供货方应对产品的设计、材料采购、产品的制造、零部件的组装,图纸、资料的提供以及与各个分包商间的联络、协同、检验和在不同场所进行的试验负有全部责任。
以上所列标准并非全部标准,它仅指出了主要标准。本规格书所列标准、规范如与供货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要求执行,且供货方应在投标书中以“执行标准差异”为标题,以单独的章节充分描述本规格书与相关标准的不同点。
1.5优先顺序
若本规格书与有关的其它规格书、设计图纸以及上述规范和标准出现相互矛盾时,应遵照下列优先次序执行。
拆袋速度:600袋/h
工作电压:380V
额定总功率:11KW
外形尺寸:4285×1670×2291
切刀线速度:0-20m/s
除尘方式:滤芯式除尘(选配电磁脉冲或震动)
除尘效率:≥99.5%
主体材质:钢质
设备自重:2.2T
操控方式:触摸式微电脑控制
工作温度:-15℃~50℃
防护等级:IP56
具备记包统计功能
3环境数据
本工程位于孤东油区注聚大队配注站内。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产品结构
要求产品结构合理,性能稳定,维修便捷。
4.1.2元件要求
所有选用的设备、材料和零件应该是未经使用过的高质量的新产品,不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所有电气元件和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
4.2技术规定
4.2.1技术参数
5.2运输要求
5.2.1运输目的地由业主指定,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紧固、定位。
5.2.2运输单元的运输、贮存及为保证运输过程安全的安装、维护应按照制造厂给出的运输方案进行,运输方案在运输前提供给业主进行审查并批准。各元件的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关于其运输、贮存等要求,如适用,亦应包括在有关部分的运输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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