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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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第一篇: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立项文件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规划设计条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单独立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文物等)批准文件或协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四、招投票、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监理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五、开工审批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电梯安装工程监督登记表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开工/复工及暂停令不合格项目通知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合同变更材料工程监理竣工总结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停(复)工通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见证员证书工程总结土建工程施工日志(不交城建档案馆)地基与基础工程一、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开工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基线复核6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研究资料和施工方法8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份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4砂、碎石及卵石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5粉煤灰检验报告6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7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8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9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0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9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及焊条、焊剂、焊药产品质量证明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一)灌注桩1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工艺试验记录表2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记录表3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表4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记录表5地下连续墙隐蔽验收记录6沉井下沉完毕检查7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8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9人工挖孔灌注桩成孔检查记录10钻(冲)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11钻(冲)孔桩钢筋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12钻(冲)孔桩成孔施工记录13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14钻(冲)孔桩隐蔽验收记录15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汇总表16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17水泥土搅拌桩拱灰记录表18水泥土搅拌桩轻便触探检验记录19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桩位编号图20桩基础桩位偏移图(二)预制桩1垂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柱施工工艺试验记录2垂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柱施工记录3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柱施工工艺试验记录4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柱施工记录5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表、桩机进行路线及桩位编号图6桩基础桩位偏移图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地基N 标准贯入度试验检测报告2击实检验报告3土工试验报告4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测报告5基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6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报告7单桩水平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8土层锚杆(或岩石锚杆)轴向抗拔检测报告9地基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10基桩钻芯法试验检测报告11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12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报告13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二、地下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地下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地下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地下结构工程开工报告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地下结构工程基线复核6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研究资料和施工方法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份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4砌体检验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5轻板墙体材料汇总表、进场物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6砂、碎石及卵石检验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7粉煤灰检验报告8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9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5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6防水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7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8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化学成份及机械性能检验报告19预制构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20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10砂浆强度计算表11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12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检验报告13钢筋焊接接头汇总表、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产品质量证明书1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汇总表、拉伸检验报告、套简产品质量证明书15预应力锚-钢丝夹组装锚固性能试验、锚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6金属硬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地下结构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地基基坑(槽)开挖施工检查记录4地基基坑(槽)回填施工检查记录5基坑监测总报告6基坑支抗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结果表7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沉降观测结果表8无粘结预应力筋锚具外观检验9无粘结预应力钢丝镦头外观检验10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原始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3超声回填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4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6结构抽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主体结构工程一、钢筋混凝土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基线复核6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钢筋化学成份检验汇总表、检验报告4砌体检验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5轻板墙体材料汇总表、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6砂、碎石及卵石检验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7粉煤灰检验报告8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9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书(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1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2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3混凝土强度计算表(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4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5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报告(预拌混凝土厂家提供)16防水材料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17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18锚固组装件的零件材料化学成份及机械性能检验报告19预制构件合格证或检验报告20新材料、新产品的鉴定证明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工艺要求和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2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3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4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5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6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强度试验计算表7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8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9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10砂浆强度计算表11砂浆强度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12混凝土试件抗渗等级检验报告13钢筋焊接接头汇总表、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产品质量证明书1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汇总表、拉伸检验报告、套简产品证明文书15预应力锚-钢丝夹组装锚固性能试验、锚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6金属硬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混凝土后浇带施工检查记录3主体施工沉降观测结果4无粘结预应力筋锚具外观检验5无粘结预应力钢丝镦头外观检验6无粘结预应力筋张拉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3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4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5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6结构抽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2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3烟气(风)道工程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二、钢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5钢结构工程轴线复核6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首次采用的钢材和焊接接头材料出厂前的焊接接头工艺评定报告8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构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钢材(钢铸件)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化学成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焊接材料机械性能检验报告、化学成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的质量证明书和节点承载力试验金属压型板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他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检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4焊接工艺评定试验5防腐涂料检测报告6防火涂料检测报告7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钢构件制作隐蔽验收记录2钢构件检验记录3预拼装记录4钢结构安装隐蔽验收记录5钢结构测量记录6高强度螺栓安装连接检查记录7焊缝外观检查记录和实测记录8钢结构涂装检测记录9总拼就位后几何尺寸误差和挠度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39焊接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0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41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4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三、砖混结构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分部工程施工方案2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3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4砖混结构工程基线复核5砖混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6砖混结构子分部工程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钢筋汇总表、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砌体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4砂、碎石及卵石检验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5粉煤灰检验报告6外加剂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7防水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8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2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3砂浆强度计算表4砂浆试件抗压(抗折)强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设计图纸会审、变更、洽商记录4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汇总表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2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3砂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4铝合金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5建筑门窗五金配件检测报告6建筑玻璃产品质量检测报告7建筑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2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3砂浆强度计算表4砂浆试块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建筑用材料外窗强度检测报告2建筑外窗进场力学性能检测报告3外墙饰面砖粘结检测报告4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厕所、厨房、阳台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检验记录2建筑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3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二、幕墙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幕墙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幕墙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3幕墙计算书4设计图纸会审、变更及洽商记录5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6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幕墙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2铝型材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3板材(或玻璃)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4建筑密封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5结构、耐侯硅酮密封胶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6保温材料、防水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7所有钢材、五金配件及其它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膨胀螺栓抗拔力检验报告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土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幕墙防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玻璃幕墙结构胶粘结剥离试验记录4密封胶、密封材料和衬垫材料检查验收记录5注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能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建筑幕墙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建筑屋面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2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3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水泥汇总表、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2砂、碎石及卵石检验汇总表及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防水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4隔热材料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书5其他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汇总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建筑屋面分部(子分部)工程防水验收记录2土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交城建档案馆)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记录1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4工程质量事故停(复)工通知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6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7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及应用8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总结9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日志(不交城建档案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建档完整、准确、及时归档,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使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保证城建档案工作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

第五条本市城建档案工作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区、县级市和各建设单位档案机构为基础的城建档案管理网络,确保城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

第六条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本市城建档案的事业机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业务上受市档案管理部门监督和指导。

县级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辖区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建档案馆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二)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三)接收、征集、保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和资料;(四)参加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五)统一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和资料;(六)对馆藏档案和资料进行科学管理,做好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七)负责办理市属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的收退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市、县级市城建档案馆接收下列范围的城建档案:(一)城市建设综合性文件材料:包括城市建设政策、法规、重要会议、计划、统计、外事活动等;(二)城市勘测: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专题勘察、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等档案;(三)城市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县镇规划、国土规划、规划基础材料等档案;(四)城市建设管理:包括城市建设用地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管理、地名管理等档案;(五)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广场、桥涵、隧道、排水、环境卫生等建设工程档案;(六)公共设施:包括给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地铁、供电、电信等建设工程档案;(七)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供气、供电、电信、工业输送、军事管线等建设工程档案;(八)交通运输工程:包括铁路、公路、水运、航运等建设工程档案;(九)工业建筑:包括工厂、矿山、电站、工业仓库等建设工程档案;(十)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办公用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等建设工程档案;(十一)名胜古迹、园林绿化;包括风景名胜区、园林、绿地、苗圃、名木古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古迹、古建筑、城市雕塑等档案;(十二)环境保护: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治理、保护和重要的环卫设施等档案;(十三)城建科研:包括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筑科学技术、城市现代化管理等档案;(十四)人防、军事建筑:包括人防工程、军事工程等档案;(十五)水利、防灾:包括水利工程、防洪、防汛工程、防灾、抗震工程等档案;(十六)工程设计档案:获市、省、国家级奖励的优秀设计项目。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oc 106页)ICS93.010P 01 DBJ 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 440100/T 153—2012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2012–12–3发布2012–12–31实施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规定 (3)5 纸质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4)5.1 归档范围 (4)5.2 质量要求 (4)5.3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5.4 案卷的编目 (5)5.5 案卷的装订与装盒 (6)5.6 装具的要求 (7)6 电子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7)6.1 归档范围 (7)6.2 质量要求 (7)6.3 整理要求 (8)7 声像档案整理编制要求 (9)7.1 归档范围 (9)7.2 归档要求 (9)7.3 立卷的原则与方法 (9)7.4 案卷的编目 (9)7.5 案卷的装订与装盒 (10)7.6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电子文件的整理 (10)8 工程文件归档要求 (10)9 工程档案预验收 (10)10 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 13A.1 概述 (13)A.2 归档范围 (13)A.2.1 纸质档案 (13)A.2.2 声像档案 (15)A.2.3 电子档案 (16)A.3 建筑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16)A.3.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16)A.3.2 监理文件 (18)A.3.3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18)A.3.4 地基与基础工程 (19)A.3.5 主体结构工程 (28)A.3.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4)A.3.7 建筑幕墙工程 (36)A.3.8 建筑屋面工程 (37)A.3.9 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部分) (39)A.3.10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40)A.3.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41)A.3.12 建筑电气工程 (47)A.3.13 智能建筑工程 (49)A.3.14 通风与空调工程 (53)A.3.15 电梯工程 (55)A.3.16 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设备部分) (55)A.3.17 竣工图 (57)A.3.18 竣工验收文件 (58)A.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59)A.4.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59)A.4.2 监理文件 (61)A.4.3 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61)A.4.4 道路单位工程 (62)A.4.5 桥梁单位工程 (69)A.4.6 给水排水管道单位工程 (80)A.4.7 给排水构筑物单位工程 (86)A.4.8 竣工图 (91)A.4.9 竣工验收文件 (92)A.5 管线工程档案移交顺序清单 (93)A.5.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93)A.5.2 监理文件 (94)A.5.3 施工技术文件 (94)A.5.4 竣工图 (98)A.5.5 竣工测量成果 (98)A.5.6 竣工验收文件 (99)附录B(资料性附录)卷内目录格式 (100)B.1 纸质档案示例 (100)B.2 声像档案示例 (102)附录C(资料性附录)卷内备考表 (103)附录D(资料性附录)案卷封面 (104)附录E(资料性附录)卷盒脊背 (106)附录F(资料性附录)工程档案概况 (108)F.1 建筑工程档案概况表 (108)F.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概况表 (110)F.3 管线工程档案概况表 (111)F.4 建设工程档案概况通用表 (112)附录G(资料性附录)城建档案移交书 (113)G.1 纸质、声像档案移交书 (113)G.2 电子档案移交书 (114)附录H(资料性附录)案卷目录 (115)附录I(资料性附录)档案移交目录封面 (116)附录J(资料性附录)芯页 (117)J.1 照片芯页 (117)J.2 底片芯页 (119)附录K(资料性附录)声像档案标签 (121)K.1 录像带标签 (121)K.2 盒式录音带标签 (122)K.3 光盘著录卡 (123)附录L(规范性附录)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验收申请表 (124)前言本规范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制。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建设单位在开展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移交档案工作的规范操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是指建设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将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并经过验收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应当依法保存,禁止随意丢失、损毁或私自调换。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包括档案移交的范围、对象、程序和要求等。

接收单位在签署移交协议后应切实履行移交工作职责。

第七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档案移交的范围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使用及维护等各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范围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和技术规格等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等施工文件;(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结构安全鉴定书等重要证明文件;(四)建设工程使用维护手册、技术资料、保养保养记录等维护管理文件;(五)其他与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三章档案移交的对象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应当将档案资料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具有充分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条件,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可查。

第十二条接收单位应当在签署移交协议后根据移交清单的要求,妥善保管和管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三条接收单位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 分工 由建设 工程准 单位按 备阶段 项目立 文件 卷 由监理 单位按 单位工 程立卷 案卷内容(标题) 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招投标、合同文件、开工记录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建筑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 由施工 施工技术管理记录 单位按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文 分部分 检验报告 件 工程立 施工记录 卷 检测报告 由建设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 单位汇 总交市 城建档 案馆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建筑给谁、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电梯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一、综合竣工图 二、室外专业竣工图 室外给水工程竣工图 室外排水工程竣工图 室外电力工程竣工图 由施工 室外电讯工程竣工图 单位按 竣工图 室外燃气工程竣工图 单位工 室外道路工程竣工图 程立卷 室外绿化工程竣工图 室外其他工程竣工图 三、专业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 钢结构竣工图 幕墙工程竣工图 二次装修工程竣工图 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电气工程竣工图 消防工程竣工图 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通风工程竣工图 空调工程竣工图 燃气工程竣工图
电梯工程竣工图 其他专业竣工图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试行)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前言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4)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DBJ 440100/T 153—2012)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修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本归档范围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管线工程等建设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本归档范围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明确了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对各类工程文件的不同归档范围;二、精简了城建档案馆对施工文件的接收内容,主要保留各分部工程的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部分检验报告、部分施工记录和大部分检测报告;对产品质量证明、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大部分施工记录归档内容进行了删减;三、简化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部分归档内容,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中增加了“工程建设基本信息”。

关于电子文件的相关要求另行规定。

本归档范围由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们。

电话:83333461传真:83368130网址:目次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1)第二部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52)第三部分 管线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89)第四部分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99)第五部分 移交有关注意事项 (10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索引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6)A1 立项文件A2 建设用地、拆迁文件A3 勘察、设计文件A4 招投标文件A5 开工审批文件A6 工程建设基本信息B 监理文件 (8)C 施工文件 (8)C1 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 (8)C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9)C2-1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9)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C2-2 地下结构工程(混凝土)施工及验收记录 (13)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2-3 地下结构工程(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记录 (16)验收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3 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19)C3-1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19)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3-2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22)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24)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5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26)验收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6 建筑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28)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C7 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部分)施工及验收记录 (30)C8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综合管理 (31)C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1)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0 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4)C1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4)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5)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0-3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7)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0-4 泡沫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38)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40)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42)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3 通风与空调工程(含消防防排烟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44)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第三方)C14 电梯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 (47)C15 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设备部分)施工及验收记录 (47)D 竣工图 (50)D1 综合竣工图D2 专业竣工图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钢结构竣工图幕墙工程竣工图给排水工程竣工图电气工程竣工图消防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系统工程)竣工图智能化工程竣工图通风与空调工程(含消防防排烟系统工程)竣工图电梯工程竣工图其他专业竣工图D3 室外专业竣工图室外给水工程竣工图室外排水工程竣工图室外电力工程竣工图室外电讯工程竣工图室外燃气工程竣工图室外道路工程竣工图室外绿化工程竣工图室外其他专业竣工图E 竣工验收文件 (51)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保存单位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备注 A1 立项文件1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报告 ▲▲(报告为原件) (批复为复印件)2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报告 ▲ ▲(报告为原件) (批复为复印件)3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报告 ▲▲(报告为原件) (批复为复印件)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或相应的资金证明文件 ▲A2 建设用地、拆迁文件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建设用地批准书 ▲▲(复印件)3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复印件)4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复印件)A3 勘察、设计文件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原件)单独立卷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原件)单独立卷3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 ▲4 规划设计条件 ▲5 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复印件)6 民防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复印件)7 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报告(含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报告为原件) (批复为复印件)8 公安消防部门审查意见 ▲▲(复印件)9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及合格书 ▲▲(审查意见为原件)(合格书为复印件)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批复文件(超限高层) ▲▲(复印件)11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高层) ▲▲(原件)12 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民用建筑工程) ▲▲(原件)保存单位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13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民用建筑工程) ▲▲(原件)A4 招投标文件1 勘察中标通知书 ▲2 勘察承包合同 ▲ ▲(原件)3 设计中标通知书 ▲4 设计承包合同 ▲ ▲(原件)5 施工中标通知书 ▲6 施工承包合同 ▲ ▲(原件)7 监理中标通知书 ▲8 监理承包合同 ▲ ▲(原件)9 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 ▲A5 开工审批文件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复印件)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原件)3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原件)4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原件)5 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A6 工程建设基本信息1 工程慨况信息表 ▲▲(原件)2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名册 ▲▲(原件)3 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总监及监理人员名册 ▲▲(原件)4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济及质量管理人员名册 ▲▲(原件)B 监理文件保存单位备注 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 监理规划 ▲ ▲2 监理细则 ▲3 监理月报 ▲4 监理会议纪要 ▲5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 ▲6 工程开工/复工及暂停令 ▲ ▲7 不合格项目通知 ▲8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 ▲9 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 ▲10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 ▲11 合同变更材料 ▲12 旁站监理记录表 ▲13 监理工作总结 ▲ ▲C 施工文件C1建筑工程综合管理记录保存单位备注 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及报审表 ▲ ▲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报审表 ▲ ▲4 单位工程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 ▲5 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 ▲6 见证员证书 ▲7 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 ▲ ▲8 工程复工通知书 ▲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9 工程总结 ▲ ▲10 施工日志 ▲ 单独组卷C2 地基与基础工程保存单位备注 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C2-1 地基与基础--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工程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2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 ▲3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纪要 ▲ ▲4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开工报告 ▲2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一~二) ▲ ▲3 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 ▲ ▲4 设计变更通知单 ▲ ▲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 ▲6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7 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测方案 ▲ ▲8 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9 工程基线复核 ▲ ▲10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核准”行政许可 ▲ ▲11 桩基础、天然地基、地基处理等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 ▲2 水泥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 ▲3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钢筋) ▲4 钢筋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 ▲5 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6 桩尖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商品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单独组卷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 ▲2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 粗(细)骨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检验报告 ▲5 混凝土用水检验报告 ▲6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粉煤灰) ▲7 粉煤灰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外加剂) ▲9 外加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11 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2 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 ▲13 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回执 ▲14 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15 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 ▲16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 ▲1 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标准养护) ▲ ▲2 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标准养护) ▲ ▲3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标准养护) ▲ ▲4 钢筋(钢材、钢管、螺栓)连接检验报告汇总表 ▲ ▲5 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焊药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6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 ▲ ▲7 筋机械连接接头单向拉伸性能检验报告及套筒产品质量证明文 ▲ ▲8 水泥浆配合比报告 ▲ ▲9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结果汇总表 ▲ ▲10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 ▲ ▲11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 ▲(一)灌注桩 ▲1 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工艺试验记录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2 锤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记录 ▲3 振动、振动冲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工艺试验记录 ▲4 振动、振动冲击沉管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施工记录 ▲5 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 ▲6 内击式套管成孔灌注桩施工记录 ▲7 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 ▲8 号挖孔桩成孔检查记录 ▲9 挖孔桩钢筋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 ▲10 挖孔桩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11 钻(冲)孔灌注桩施工资料汇总表 ▲12 号钻(冲)孔桩成孔施工记录 ▲13 钻(冲)孔桩钢筋笼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 ▲14 号钻(冲)孔桩隐蔽验收记录 ▲ ▲15 号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 ▲16 护壁泥浆质量检查记录 ▲17 长螺旋压灌桩施工记录 ▲18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19 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及桩质量检查表、桩位编号图 ▲20 桩基础桩位偏移图 ▲ ▲(二)预制桩1 锤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 ▲2 锤击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记录 ▲3 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工艺试验记录 ▲4 静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记录 ▲5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 ▲6 土方开挖后桩基础复核及桩质量检查表、桩位编号及桩机行进路线图▲7 桩基础偏移平面图 ▲ ▲(三)天然地基与地基处理1 地基基坑(槽)开挖、施工检查记录 ▲ ▲2 地基基坑(槽)回填施工检查记录 ▲ ▲3 地基钎探记录 ▲ ▲4 土方回填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5 水泥搅拌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6 水泥搅拌桩施工记录 ▲7 水泥搅拌桩供灰记录 ▲8 水泥搅拌桩轻便触探检验记录 ▲9 振冲桩施工记录 ▲10 旋喷桩施工记录 ▲11 长螺旋压灌桩施工记录 ▲12 真空预压施工记录 ▲13 桩位编号图 ▲(四)其他基础 ▲1 沉井(箱)施工记录 ▲2 地下连续墙隐蔽验收记录 ▲ ▲3 号钻(冲)孔桩地下连续墙灌注水下混凝土记录 ▲4 排水插板施工记录 ▲5 喷、射混凝土施工记录 ▲6 锚杆(土钉)钻孔施工记录 ▲7 锚杆(土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8 锚杆(土钉)注浆施工记录 ▲9 锚杆张拉施工记录 ▲10 基础编号图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 地基标准贯入试验检测报告 ▲ ▲2 击实检验报告 ▲ ▲3 密实度试验报告 ▲ ▲4 复合地基荷载试验检测报告 ▲ ▲5 地基土荷载试验检测报告 ▲ ▲6 基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 ▲ ▲7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检测报告 ▲ ▲8 单桩水平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报告 ▲ ▲9 基础锚杆、支护锚杆(或土钉)抗拔试验报告 ▲ ▲10 地基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报告 ▲ ▲11 基桩钻芯法检测报告 ▲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2 基桩高应变法检测报告 ▲ ▲13 基桩反射波法检测报告 ▲ ▲14 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报告 ▲ ▲15 焊缝探伤检测报告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独组卷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C2-2地基与基础--地下结构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 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纪要 ▲ ▲5 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纪要 ▲ ▲6 地下结构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 地下结构工程开工报告 ▲2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一~二) ▲ ▲3 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 ▲ ▲4 设计变更通知单 ▲ ▲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 ▲6 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7 分部(子分部)工程检测方案 ▲ ▲8 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9 工程基线复核表 ▲ ▲10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 ▲ ▲11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小结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 ▲2 水泥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 ▲3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钢筋) ▲4 钢筋进场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 ▲ ▲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备注 5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墙体材料) ▲6 墙体材料(砖、砌块、轻板等)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7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预拌砂浆) ▲8 预拌砂浆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9 防水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10 预制构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预应力工程) ▲12 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或钢丝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13 静载锚固性能检验报告、金属洛氏硬度检验报告及锚具(夹具、连接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4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螺旋管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15 其他材料进场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商品砼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单独组卷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水泥) ▲2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3 粗(细)骨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 ▲4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检验报告 ▲5 混凝土用水检验报告 ▲6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粉煤灰) ▲7 粉煤灰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外加剂) ▲9 外加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11 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2 混凝土搅拌质量记录 ▲13 混凝土生产信息登记回执 ▲14 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15 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 ▲16 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17 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 混凝土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 ▲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2 混凝土抗压强度计算表(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 ▲ ▲3 标准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 ▲4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 ▲5 砂浆试块试验结果汇总表 ▲ ▲6 砂浆抗压强度计算表 ▲ ▲7 砂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 ▲8 混凝土抗渗等级检验报告 ▲ ▲9 钢筋(钢材、钢管、螺栓)连接检验报告汇总表 ▲ ▲10 钢筋焊接接头检验报告及焊条、焊剂、焊药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11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汇总表 ▲ ▲1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单向拉伸性能检验报告及套筒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3 水泥浆配合比报告 ▲ ▲14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结果汇总表 ▲ ▲15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计算表 ▲ ▲16 水泥浆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 地下结构工程防水验收记录 ▲2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3 地基基坑(槽)开挖、施工检查记录 ▲4 地基基坑(槽)回填施工检查记录 ▲5 混凝土坍落度检测记录表 ▲6 实体混凝土养护情况记录 ▲7 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日累计养护温度记录 ▲8 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记录 ▲9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查记录 ▲10 混凝土楼板厚度检测记录 ▲11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施工单位自测) ▲12 预应力结构孔道、预应力钢筋及锚具预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13 预应力孔道灌浆隐蔽验收记录 ▲ ▲14 预应力筋张拉原始记录表 ▲15 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记录表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 ▲2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 ▲3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报告 ▲ ▲4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报告 ▲ ▲5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报告 ▲ ▲6 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 ▲7 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力检测报告 ▲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 ▲2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第三方检测)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独组卷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C2-3地基与基础--地下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验收记录1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2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 ▲3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 ▲ ▲4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纪要 ▲ ▲5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登记表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记录1 钢结构工程深化施工图审查文件 ▲ ▲2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 ▲3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一~二) ▲ ▲4 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 ▲ ▲5 设计变更通知单 ▲ ▲6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 ▲7 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 ▲8 子分部工程检测方案 ▲ ▲9 分项工程质量技术交底卡 ▲10 工程基线复核表 ▲ ▲11 基座、埋件交接记录 ▲ ▲序号 文件题名备注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2 建筑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 ▲13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核准”行政许可 ▲ ▲14 钢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小结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1 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2 构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验报告 ▲3 结构钢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4 焊接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5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6 钢网架焊接球、螺栓球及组合件进场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文件 ▲ ▲7 金属压型板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8 涂装材料进场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9 其他材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1 扭剪型高度螺栓连接副紧固预拉力检验报告 ▲ ▲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报告 ▲ ▲3 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 ▲ ▲4 普通螺栓(永久性连接)实物最小载荷检验报告 ▲ ▲5 钢材焊接试验报告汇总表及结构钢焊接件检验报告 ▲ ▲6 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记录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2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3 构件吊装记录 ▲ ▲4 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5 扭矩检查记录 ▲6 构件质量现场检查记录 ▲7 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8 钢吊车梁及动荷载安装一般项目检查记录 ▲9 单层钢柱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10 多节钢柱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11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保存单位备注 序号 文件题名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12 焊接实腹钢梁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13 钢桁架外形尺寸允许偏差检查记录 ▲14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15 钢屋架、檩条、支撑系统钢构件外形尺寸检查记录 ▲16 钢(网架)结构支座复测记录 ▲17 网架结构杆件长度检验记录 ▲18 网架焊接球制作检验记录 ▲19 网架高强度螺栓连接检查记录 ▲20 钢网架结构节点安装就位记录 ▲21 钢(网架)结构构件安装就位记录 ▲22 钢(网架)结构焊缝质量检查记录 ▲23 膜结构节点安装就位记录 ▲24 网架工程挠度测量记录 ▲25 钢结构构件(整体)侧向弯曲测量记录 ▲26 防腐漆(膜)厚度及附着力检查记录 ▲27 防火涂层厚度检查记录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测报告1 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 ▲2 钢结构磁粉检测报告 ▲ ▲3 钢结构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 ▲4 钢结构渗透检测报告 ▲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记录 ▲ ▲2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第三方检测)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独组卷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有效地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根据载体的种类主要可分为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将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保障城建档案事业与城乡发展相适应,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分年度列入本部门预算,并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安排。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受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是:(一)负责制定本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草拟城建档案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二)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列入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档案进行进馆验收;(三)接收和保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包括地下管线档案;(四)征集和保护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的珍贵历史档案;(五)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做好档案的编纂研究、信息公开、开发利用和咨询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花都区、南沙区、广州开发区、从化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依据相应规定承担本辖区内的城建档案日常管理职责。

转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通知

转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通知

转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通知转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通知穗建办[1992]003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广州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制定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的档案、材料,只要符合《办法》的要求,各级验收委员会应予验收。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二年元月二日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在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收集齐全的基础上进行整理。

整理工作包括组成案卷和编目两个过程。

移交工作包括对立卷编目工作的审核和办理交接手续两项内容。

一、组卷工作(一)组卷的一般原则组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内容之间的系统联系,由文件材料的主要形成单位负责立卷,组成的案卷要便于利用和保管。

(二)组卷的步骤和方法1.归类、初排、补缺,保证文件齐全完整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案卷名称表》(简称《名称表》)所示或按穗建[88]005号文第三条各层次条目将文件材料归类“对号入座”,先用铅笔在文件右上角写上文件所应归入的相应条目号,按条目号分类,在同类中再按成文时间先后排列缺少的应设法追回补齐。

2.鉴别、挑选、补救,保证案卷质量。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达到以下质量要求:(l)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

必须是该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

(2)归裆文件材料准确、有效。

文件材料记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图物相符4按规定已通过了一定的审批、检查、验收程序,负有责任的各方在文件指定位置上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注明日期。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耐久、易读。

所使用的笔墨纸张、胶片、相纸、磁带等记录材料和载体材料必须质量优良。

直接书写的文件,不得使用普通圆珠笔、各色铅笔、红色和纯兰墨水等易退色的材料,文件材料中的字体端正、图象音质清晰易辨。

3.统一规格,组成案卷案卷规格目前一般有16开和A4幅面两种,尺寸不同的要折叠或被补成统一幅面。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4.04.16•【字号】穗府[1984]21号•【施行日期】198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府(1984)21号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城建技术档案馆制定的《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的新问题,请向市城建技术档案馆反映。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六日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下同)的管理制度,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302号文件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城建档案是城市建设的真实纪录,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和必要条件,是建设、设计、施工责任和产权的法律依据。

城建档案的充分利用,对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子孙后代造福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意义。

第三条城建档案工作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城建档案要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凡有城建档案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机构,配备干部,制定本单位的城建档案管理细则。

要把城建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城建管理的工作程序,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安全和有效地开展利用。

第二章城建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任务第四条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档案馆,下同)是我市城建科技事业单位,由广州市城乡建委领导,归口广州市规划局管理,业务上受广州市档案处指导。

其基本任务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上级城乡建委关于城建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二)负责接收和保管我市永久性保存的城建档案和重要资料;(三)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四)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和汇编各种综合材料,为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五)对全市各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验收资料问题咨询答复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验收资料问题咨询答复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验收资料问题咨询答复主题: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的时间要求?内容:建设工程档案报送的时间要求?受理编号: 2留言时间:2012-12-28处理状态:已回复答复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 城市建设档案馆] 回复答复时间:2012-10-28【返回】主题: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原件归档的具体要求?内容: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原件归档的具体要求?受理编号: 4留言时间:2012-12-28处理状态:已回复答复意见: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中除规划局、国土局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外,其余归档文件均应提供原件;②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均应提供原件;③竣工图均应提供新晒蓝图。

[ 城市建设档案馆] 回复答复时间:2012-10-28【返回】主题:档案报送时盒子的填写规则?内容:档案报送时盒子的填写规则?受理编号: 5留言时间:2012-12-28处理状态:已回复答复意见:①档案盒封面无需填写内容;②档案盒脊背处:“档号”栏内填写案卷卷号,“案卷题名”栏内居中(上下各留2公分空位)填写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可以书写,可以刻章,但是不能粘贴。

[ 城市建设档案馆] 回复答复时间:2012-10-28【返回】主题:请问建设工程验收、报送办事依据在哪里下载??内容:比如这个依据《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受理编号:8留言时间:2013-5-5处理状态:已回复答复意见:《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在规划在线之办事大厅及城建档案馆网,网址为/gz uda/wdfw/page/ys.html和/。

[ 城市建设档案馆] 回复答复时间:2013-5-6【返回】主题:验收资料,设计变更及竣工图内容:你好,请问竣工验收资料中,设计变更单是否一定要出图章、注册章齐全?竣工图采用重新绘制晒蓝图时,蓝图除竣工图章外是否要重新加盖设计出图章及注册章?受理编号:10留言时间:2013-6-8处理状态:已回复答复意见: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都至少须加盖设计出图章。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档案局•【公布日期】1995.05.05•【字号】穗建办[1995]108号•【施行日期】1995.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穗建办[1995]108号)建设系统各局、总公司,各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及各有关建设单位:城市建设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

我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因此要求城建档案工作必须跟上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收集城市建设中的丰硕成果。

市建委、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为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经研究,特发此通知,明确有关规定,望各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及时地按质、按量做好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归档和移交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及《广东省实施冲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协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六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竣工档案资料”。

因此,各建设单位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料归档,并报送一套完整竣工档案资料给市城建档案馆。

二、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归档按建设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档案材料整理按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规定,具体要求接穗建[1988]005号文《基建工程竣工档案接收内容和组卷顺序的暂行规定》和穗建办[1992]003号文《广州市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整理和档案移交工作办法》的规定整理资料,并使用标准化的卷内目录。

三、根据建设部办公厅[90]建档办字41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档办发[1989]57号文<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城建系统各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必须是原件。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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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 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f) 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或图纸的全称;
g) 日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 章上的日期);
h) 页次:填写每份文件在本案卷的起始页号。最后一项文件填 写起、止号,如最后一项文件为单页,只填写起号(或止页号) 即可; i) 备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3.13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 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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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 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 称组卷。
3.15 归档
建设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 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整 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 机构。
3.16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
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 照片、录像、录音等以声像为主、文字为辅的历史记录。
3.17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电子文件及相 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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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本规定
4.1 建设、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建
设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4.2
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工程档案 的收集、积累、归档、保管等工作,并及时交建设单位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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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所有竣工图(含深化设计的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设
计出图专用章和“施工文件审查章”。 ●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 应包括:“竣工图”字 样、施工单位、编制人、 审核人、技术负责人、 编 制日期、监理单位、现 场监理和总监。竣工图 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 印泥,并盖在图标栏上 方 空白处;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为加强施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施工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第一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

(三)因雅居乐房地产公司特性,结算资料内容与归档范围基本一致,其相对较为简单。

具体卷内目录排列及卷内文件见样式符合附录A;其他项目工程应遵循《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一用表》标准。

第二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国。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 m×210mm)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以变更图章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十)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和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移交管理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即组织编制该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并由负责项目管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档案原件及数字化档案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准备齐全,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资料等全部资料。

3.建设单位应当在移交前,向接收单位提供工程项目档案的目录,确定接收单位的档案管理责任人。

4.接收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认真核对,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5.接收单位应当在接收到档案后,立即进行登记存档,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接收到的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制作档案清单,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定期整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3.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及时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4.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工作中发现的档案管理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解决方案。

五、档案的利用和保密1.接收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工程项目档案的保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防止档案的泄露和丢失。

2.接收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工程项目档案,为单位工作和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资料。

3.接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适时更新,提高档案的管理效率和利用价值。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试行)
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前言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4)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档 案编制规范》(DBJ 440100/T 153—2012)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广 泛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修订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4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施工技术管理记录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施工记录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 检测报告(第三方) C14 电梯工程施工及验收记录…………………………………………………………47 C15 建筑节能工程(建筑设备部分)施工及验收记录…………………………………47 D 竣工图………………………………………………………………………………………50 D1 综合竣工图 D2 专业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 钢结构竣工图 幕墙工程竣工图 给排水工程竣工图 电气工程竣工图 消防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火灾自动报警、气体灭火、泡沫灭火系统工程)竣工图 智能化工程竣工图 通风与空调工程(含消防防排烟系统工程)竣工图 电梯工程竣工图 其他专业竣工图 D3 室外专业竣工图 室外给水工程竣工图 室外排水工程竣工图 室外电力工程竣工图 室外电讯工程竣工图 室外燃气工程竣工图 室外道路工程竣工图 室外绿化工程竣工图 室外其他专业竣工图 E 竣工验收文件………………………………………………………………………………51
保存单位 建设单位 城建档案馆
备注














8
序号
9 工程总结 10 施工日志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pdf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pdf

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02〕22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建函〔2002〕39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二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为加强施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施工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第一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验收记录、施工技术管理记录、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施工记录、检测报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记录。

(三)因雅居乐房地产公司特性,结算资料内容与归档范围基本一致,其相对较为简单。

具体卷内目录排列及卷内文件见样式符合附录A;其他项目工程应遵循《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一用表》标准。

第二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

(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国。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 m×210mm)图纸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九)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以变更图章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十)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移交和归档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

三、资料移交1、工程结束后,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向相关管理部门递交工程资料移交申请。

2、相关管理部门接收工程资料移交申请后,按照规定的工程文件目录要求完成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管理部门完成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后,由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签署移交手续。

4、移交资料应按照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进行移交,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5、所有涉及机密及重要资料的移交和归档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进行操作。

6、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对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资料安全。

7、移交手续完成后,项目经理办公室和管理部门各自留存一份移交记录,方便日后查阅。

四、资料归档1、工程资料应按照相关目录规定进行归档,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2、纸质档案应放置在指定的档案室内,按照工程目录进行编号和整理,方便查阅。

3、电子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电子档案服务器中,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资料安全。

4、归档的资料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过期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5、所有归档的资料应设定权限,只允许特定人员进行查阅和修改,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六、资料利用1、归档的资料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确保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资料利用应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权限,不得随意转移和泄露资料。

3、资料利用应尽量减少纸质文件的打印和复印,提倡电子文件的传递和利用。

七、资料保密1、所有涉及机密和重要资料的资料应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2、项目经理办公室应定期进行工程资料安全检查,确保资料的安全性。

3、资料移交和归档过程中,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监督,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八、结语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

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19]120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工程,指本城市规划区的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水利、防灾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筑工程。

第二章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裉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

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一、目的和意义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资料,不仅对今后的工程运维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还是后续工程改进和升级的基础。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制度对于保护工程资料,维护工程质量,促进工程管理效率,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移交,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工程等。

三、移交时间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整理和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3. 工程归档单位应于收到工程档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件,并核对资料完整性。

四、移交内容1. 工程档案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标准规范;(2)施工合同、变更单;(3)施工日志、检测报告、验收证书;(4)工程竣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2. 工程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格式整理、编号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移交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2. 监理单位应审核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归档单位提交资料。

3. 工程归档单位收到资料后,应按照规定格式核对并确认收件。

4.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并提供查询服务。

六、责任和义务1.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保障资料的保密性。

3. 工程归档单位应对收到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整理和存档,并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七、监督和检查1. 工程归档单位应定期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档案资料移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3. 监理部门应建立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定期发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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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统一建筑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保证建筑工程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归档和移交,实现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建筑工程,是指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名胜古迹、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人防、军事、水利、防灾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建筑工程。

第二章建筑工程文件的整理第四条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二)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符合本规定附录A。

第五条工程文件归档的质量要求(一)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三)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四)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五)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六)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297mm×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七)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八)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和设计出图专用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竣工图尺寸为:50mm×80mm。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十)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在图标上方或旁边以文字注明变更修改依据。

(十一)对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要求编制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见附录J),该汇总表组卷时应放在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前。

(十二)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横向按手风琴式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向内折,图标栏露在外面(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

第六条工程文件归档的时间、套数要求(一)归档的时间:1.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分期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验收后进行。

2.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3.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对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二)归档的套数:1.工程档案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时,应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交接。

3.凡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立卷归档。

第七条工程文件立卷的原则与方法:(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立卷。

(三)工程文件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档案六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立卷;2.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3.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立卷;4.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专业立卷;5.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单位工程立卷;6.声像档案可按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立卷。

(四)文字材料厚度不超过3厘米,图纸厚度不超过4厘米;印刷成册的工程文件保持原状。

(五)卷内文件必须按本规定附录A的类别和顺序排列,图纸按专业图纸目录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案卷的编目(一)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制: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

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

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3.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二)卷内目录的编制:1.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样式符合附录B。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文件按照卷内目录的顺序排列, 如果在施工中不产生的文件, 在卷内目录上不用打印出来。

4.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有多个责任者时,选择一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5.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施工用表编号或图号。

6.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7.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填写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8.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三)卷内备考表的编制:1.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尾页之后,样式符合附录C。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1.案卷封面样式符合附录D。

2.档号、档案馆(室)号和缩微号待移交市城建档案馆时统一填写。

3.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由①工程名称、②分部工程或专业名称、③卷内文件内容三部分构成,其中③卷内文件内容必须符合《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一览表》(附录A)中所列案卷内容(标题)的要求。

4.当同一类文件数量较多,可以组成多卷时,这些案卷的题名相同,题名后面加上括号,括号内以简短文字概括本卷内容。

5.编制单位:填写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有多个形成单位时,选择其中一个主要的,其余用“等”代替。

6.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7.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面必须采用计算机打印。

8.委托境外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其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必须采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

第九条案卷装订与装盒(一)案卷装订:文字材料必须装订,装订前要去除文件上的金属物,用白色棉纱线在卷面左边一厘米处、上下分四等份打三孔装订,结头统一放在案卷背后,要求整齐、美观、结实。

图纸不装订,须采用牛皮纸打印内置封面。

(二)案卷的装盒:工程档案移交时必须按案卷顺序装盒,案卷较薄时,可多卷装入一盒(不超过4卷),卷盒样式符合附录D、E。

(三)卷盒的填写:卷盒封面无须填写,只须在卷盒脊背的“档号”栏填写本盒内案卷的卷号,“案卷题名”栏填写工程名称。

第三章建筑工程档案的预验收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须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具体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穗建档〔2002〕15号)执行。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取得市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档案认可书》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章建筑工程档案的移交第十二条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建筑工程为本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筑工程。

凡列入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原件)。

第十三条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第十四条工程文件立卷装盒后,由建设单位汇齐全部工程档案,送市城建档案馆检查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移交。

不符合规定的,整改合格后,再办理移交。

建设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提交《城建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二份(附电子文件),一份交市城建档案馆,一份存移交单位。

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第十五条《城建档案移交目录》必须装订成册(移交目录封面样式见附录I),由以下内容组成:(一)建筑工程档案概况表(样式见附录F)(二)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见附录G)(三)案卷目录(样式见附录H)(四)全部案卷的卷内目录(样式见附录B)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录:1.附录A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移交内容一览表(附卷内目录)2.附录B 卷内目录样式(空白目录)3.附录C 卷内备考表样式4.附录D 案卷封面样式5.附录E 卷盒脊背样式6.附录F 建筑工程档案概况表样式7.附录G 城建档案移交书样式8.附录H 案卷目录样式9.附录 I 城建档案移交目录封面样式10.附录 J 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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