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和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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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和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及其对我国的借鉴
作者:安宇沈山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在新经济时代,文化与互联网的结合,解决了工业经济时代以传统方式无法处理
的诸多问题,文化工作者适应了数字时代的创作方式,更是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业在
全球的发展。

诸多国家对传统文化遗产的鼎力扶持和对新兴文化产业的就业政策导向,使文化产业与就业及其相关政策已经演化为一项国家策略和城市战略,其发展趋
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文化立国”战略与“文化城市”建设,即增强国家、区域和地方竞争力的基本策略。

日本的“文化立国”战略及其政策
1.日本“文化立国”战略的确立
100多年来,日本的国家发展战略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军事立国战略阶段(明治维新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经济立国战略阶段(二战以后至20世纪80年代)、文化立国战略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

二战以后,日本高举“科技与贸易”的大旗,实施“经济立国”战略,经济发展创造了“日本奇迹”。

20多年来,日本年均国民经济增长率接近10%,成为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

1987年,日本的外汇储备、人均GNP、国民总资产位居世界第一,拥有可以和美国、欧洲相抗衡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

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也出现一系列负效应,如1960年代的严重公害问题、全国环境破坏问题等。

日本政府和国民开始认识到,经济与自然、社会与环境、物质与文化的建设严重失衡;物质的富足促使人们对生活方式、环境质量和精神生活提出新的标准,产生新的需求;人们对文化的热切向往和要求建立舒适的文化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涨。

在社会朝着地域分权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的同时,
各州道县纷纷从本地实际出发,用新的思维方式积极发掘地域文化特色,以体现本地
域的文化主体性。

70年代后期,日本关西地区倡导“文化行政”,神奈川县知事长州一二提出了“地方时代”的口号,进一步推动了地方文化的发展。

所谓的“地方时代”,旨在全面提高地域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创建地域舒适的生活环境时,将文化作为各项工
作的核心,建立起地域社会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自律性。

随着全球化趋势以及科技信息业的发展,更多国家对于日本这个“经济动物”的
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强。

同时,日本人以经济和物质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也引起诸多国家的不满。

日本政府也充分意识到,文化的交流和辐射是日本文化创新和发展的基本动力。

因此,日本对文化的思考和实践也逐步由注重内部文化的自身建设、构筑和发展转向与外部文化的接轨、融合和对外辐射。

日本于1990年成立了由专家学者和艺术权威组成的“文化政策促进会议”,作为文化厅长官的咨
询机构。

1995年7月,文化政策促进会议提出《新的文化立国目标———当前振兴文化的重点和对策》报告,开启了“文化立国”战略的初步设想。

1996年7月,文化厅正式提出了《21世纪文化立国方案》,标志着日本“文化立国”战略的正式确立。

1998
年3月,文化政策促进会议提交了《文化振兴基本设想———为了实现文化立国》的报告,对“文化立国”战略进行阐释,并把21世纪作为日本依靠本国的文化资源与文化优势开始新一轮发展的世纪。

2.日本“文化立国”的基本政策在
《文化振兴基本设想———为了实现文化立国》的报告中,提出了日本当前振兴文化的6大课题:搞活艺术创造活动、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振兴地域文化与生活文化、培育和确保继承文化的人才、在文化上作出国际贡献并传播文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利于文化的对外传播。

日本的“文化立国”战略的基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设大型国立文化基地,增强文化对外辐射能力;二是构筑与文化政策相配套的环境政策、观光政策和产业政策;三是适应时代变迁,实施地域性的“文化街区建设计划”;四是重视充实与加强文化设施的内容与功能,推动大型“参与型”的文化事务活动;五是构筑文化信息的综合系统,致力于新兴文化产业的振兴;六是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特征,完善著作权益制度;七是加强日本国语地位,适应全球化和国际化趋势;八是建立多元化的文化事业的支援体系;九是扩大保护文化遗产对象,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的合作基地和支援体系;十是重视对亚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构筑日语教育的国际援助网络。

日本主管文化产业的部门有文部科技省、文化厅、经济产业省、总务省、国土交通省以及各地方自治体,它们对“文化立国”的基本国策都给予大力的支持。

政府通过相关的保护政策和健全的机制性的法律法规手段来调控文化发展和文化市场,使得日本逐步拥有了完备和成熟的文化市场体系和网络。

日本文化发展与文化市场的主体虽然是企业和个人,但是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参与国际性的或地区性的文化市场的竞争和文化发展的交流,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的举办多依赖于企业、公司参与和资金赞助,而一些文化体育活动则依赖于大型媒体来举办或协办。

韩国的“文化立国”战略及其实施效果
1.韩国“文化立国”战略的提出与实施
韩国制定文化产业的政策始于20世纪60年代,是以缓解大众文化负面影响为中心发展起来的。

在当时国家主导的现代化过程中,试图从传统文化里寻找现代化的力量,因此,政府全力扶持传统文化的发展。

8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注重治理社会的弊端,试图借助从文化艺术中寻找整合社会的力量。

1986年在韩国第六个经济发展五年计划当中,提出“文化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同步化”这一重要的政策目标,为“文化立国”战略的提出奠定了基础。

1990年政府颁布了《文化发展十年规划》,提出“文化要面向全体国民”的政策理念;1993年政府出台的“文化繁荣五年计划”将文化产业的开发作为重要目标之一。

1994年,文化观光部设立文化产业政策局,并着手准备文化产业的法律体系;同时颁布各种文化政策综合计划,开始积极强调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1998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战略,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予以大力推进。

韩国是继日本1995年提出“文化立国”方略后,又一个通过实施国家战略发展文化产业的国家,先后颁布《国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
(1998)、《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1999)、《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的设想》(2000)、《电影产业振兴综合计划》(2000)、《文化韩国21世纪设想》(2001)等计划和《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1999)、《设立文化地区特别法》、《出版与印刷基本法》(2002)等法律保障政策。

其政策重点一是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二是设立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三是建立国家级尖端文化产业基地,构筑文化产业基础网络体系,形成文化产业部门之间的共同信息系统;四是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经营和专业化城市生产布局;五是强化外向型产品,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2001年8月24日,在已有的文化产业支援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下属韩国文化观光部。

该院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推动“文化立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全方位地支援文化产业。

韩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的战略部署是:自1999年至2003年分三步实施。

第一阶段主要是法律、资金、人才、组织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第二阶段重点发展外向型产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第三阶段是抓紧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产业经营。

战略重点是:集中力量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产品;重点培育战略性文化产业;实行“选择与集中”的基本政策;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力争使国家扶持政策产生最大的整体实效,为建设文化产业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2.韩国“文化立国”战略的实施
效果韩国“文化立国”战略实施效果显著,自1999年以来,年均增长30%以上,2002年文化产业规模达到157亿美元,海外出口5亿美元,占世界市场份额的1.5%。

并计划2007年实现海外出口100亿美元,达到世界市场份额的5%,跻身于世界文化产业五强。

日韩的“文化立国”战略对我国文化发展的借鉴
文化战略及文化政策对国家、区域发展的效应主要表现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规模、社区归属与文化认同、城市与区域形象塑造以及增强竞争力等方面。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8年斯德哥尔摩“文化政策促进发展”会议上达成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行动纲要》明确提出“发展可以最终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

因此,“文化政策和文化战略是发展政策的基本组成部分”。

文化被视为一组充满活力、相互关联的资源,能够重新组织并重新联结成相互依赖的网络。

无疑,未来世界的竞争也将是文化或者文化生产力的竞争,文化战略将成为21世纪最核心的话题之一。

日韩的“文化立国”战略对我国文化发展的借鉴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构建文化产业发展的平台
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策扶持是分不开的。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的保护政策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根据各种产业所占的市场份额、税收比例采取相应的扶持政策;用管理经济市场的方法管理文化市场,通过机制化的法律法规手段来调控文化市场,逐步建立起完备和成熟的文化市场体系和网络。

如,日本的《著作权法》,
自1970年颁布至今修改了20多次,并有与之配套的《著作权中介业务法》、《著作权管理法》。

2.政府财政多方位扶持,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
日韩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政府的各项财政、基金扶持以及灵活的投资体制。

公司、基金会和个人的商业性赞助和公益性的捐助是文化艺术团体经费的主要来源,其数额是高于各级政府的资助和拨款的。

政府对文化事业及相关产业给予了不同的财政支持:一是中央政府直接提供赞助、补助和奖金等;二是地方政府都设立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三是政府通过文化登记制度、税收减免制度等扶持措施,鼓励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投入。

如,为鼓励企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赞助,相关企业可以享受3%左右的税收优惠。

韩国文化事业财政预算在国家总预算的1%以上,国家设立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等多种专项基金。

3.全面实施商业运作,按照市场规律经营
文化市场的主体是个人和企业,实施商业运作,按照市场规律经营是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的重要保证。

日韩的影视业、图书出版业、音乐唱片业等文化产业的工作者针对数字化时代的创作理念与生产方式,采用现代的劳动组织形式和生产管理方法,生产自动化和产品标准化,建立起全国性及全球性区域销售网络,全面实施商业化运作。

同时,培植采取全球战略的跨国文化企业集团,从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的全球自由流动中获取利益,扩张海外市场。

4.注重文化遗产保护,彰显地方文化魅力
日韩政府都十分注重对文化传统的保护,制定相关的《文化财产保护法》等,推行地方文化振兴政策。

比如,韩国政府为了弘扬和保护传统文化,把1997年指定为“文化遗产年”;2002年被指定为“韩国文化旅游年”;政府出资对一些现存完好的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对传统工艺艺人提供专项补贴等。

地方政府也十分重视文化传统人才的培育。

如,在韩国忠清道扶余郡百济历史再现区创办了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传统文化学校,设置了文化遗产系、文物管理系等。

5.强调文化艺术的交流,树立国际化的竞争视野
单一的文化艺术难以保持丰富多彩的文化市场,多样化的文化艺术交流,才能使文化产业形成旺盛和持久的活力。

日韩一方面强调文化的交流与辐射,另一方面也十分注重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为本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活力。

如日本先后举办了东京奥运会和长野冬奥会,邀请国外艺术团访问,引资建立了东京迪斯尼乐园和海上迪斯尼乐园、大阪国际环形影院等等。

综上所述,文化已经成为国家、区域与城市发展中超出资本、资源、管理等传统要素的最关键的要素,文化产业及其产业政策的实施在21世纪将主导全球竞争,并导演和预示着长远的全球、国家和城市的发展趋势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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