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市水务局【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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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市水务局

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XX市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节约替代优质水资源,并从源头削减污染物负荷,结合昆明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XX市域范围内的中心城区、县城(包含安宁市、东川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13个省级工业园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

二、实施时限

2011年至2015年。

三、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治水观念,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实现水环境治理由水资源开发、排放单向利用,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转变;由水污染单纯治理向水生态整体优化转变;由依靠远距离调水,向水资源就地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转变。通过工程措施全面推进雨水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努力提高我市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工作目标

(一)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符合《XX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建设条件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同期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对雨水进行就地入渗回补、收集直接利用或调蓄排放,实现雨水综合利用,同期配套率达100%;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应补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到2015年补建率达100%。雨水储存直接利用的水质除达到《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规定的水质指标外,其余指标还应当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二)污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1.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实现XX市中心城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县城及重点流域集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13个省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实现污(废)水零排放。外排水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在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再生水厂(站)及再生水输配设施的基础上,—9 —

实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60%以上,其中主城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再生水回用水质根据用途,应分别达到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等水质标准。

五、实施原则

(一)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应当因地制宜,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实施,优先考虑储存直接利用、入渗回补地下水或者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1.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的,其屋顶雨水应当集中引入储水设施处理后利用,或者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补;

2.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庭院、广场、停车场、公园、人行道、步行街等建设工程的,应当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者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入渗回补,或者引入储水设施处理利用;

3.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道路及高架桥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其路面雨水应当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作为绿化用水,多余部分外排进入市政雨水管网,补充生态用水。

(二)污水收集处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收集处理为主的原则。

1.在已规划配套市政排水管网的区域,通过建设市政排水管网,将区域内排放的污水集中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在未规划建设市政排水管网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应当就地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将产生的污水收集处理。

(三)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应当因地制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和利用再生水。

1.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利用再生水。

(1)在市政排水管网和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都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可以不自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但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再生水。

(2)在市政排水管网未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已建成单位、居住小区,应当自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或者采取“拼户、拼区、拼院”方式建设区域型再生水利用设施,将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

(3)在市政排水管网已通达但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未通达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应当在水量平衡计算的基础上,按照再生水需求量设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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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规模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

(4)在市政排水管网已通达但集中式再生水供水管网未通达区域的原已建成的单位和居住小区,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再生水需求量补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

2.县城(含安宁市、东川区)范围内采取集中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的原则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利用再生水。

3.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13个省级工业园区以及乡镇政府所在地范围内,采取集中建设的原则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和利用再生水。

六、设计技术要求

(一)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设计应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XX市城市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工程(参考)图集》、《XX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生态道路设计、安装图集》(DBKJT53—01—2010)及国家、地方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程。

(二)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程的设计应参照以下规范执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修订版)、《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及国家、地方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程。

七、再生水用途

(一)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水体及河道补水,以及市政绿化浇灌用水、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

(二)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13个省级工业园区范围内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工业用水、城市杂用水以及生态景观水体及河道补水。

(三)县城(含安宁市、东川区)范围内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灌用水、生态景观水体及河道补水,以及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

(四)乡镇政府所在地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灌用水、生态景观水体及河道补水。

八、规划及建设任务

(一)编制排水专项规划。对城镇雨、污水系统进行全面规划,对排水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实现和提高城镇排水设施普及率、污水处理率及达标排放率。

1.完成XX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已完成)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滇投公司

配合单位: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区政府,呈贡新区管委会,高新、经开区及旅游度假区管—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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