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2篇)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文档2篇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文档2篇System document of party affairs publicity编订:JinTai College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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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文档2、篇章2:公司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文档篇章1: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文档为推进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人防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党务公开是指本办党组织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党内事务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党务公开遵循实事求是、全面真实、注重实效、面向群众的原则。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二)党组织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重大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
(三)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落实情况,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四)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五)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六)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监督员选聘第一条选聘方式。
政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选聘。
第二条选聘范围。
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派、人民团体、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
第三条选聘人数。
市政务公开监督员选聘人数15—20人,其中: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2人,民主派1人,人民团体2人,媒体代表2人,专家学者2人,企业代表2人,群众代表2人,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人民团体、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群众代表人数。
第四条监督员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熟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具有依照《条例》开展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能力;(二)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与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反馈群众的需求,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五)年龄在22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开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
第五条监督员聘任程序:(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并填写XX市政务公开监督员报名表;(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任对象,并报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三)向被聘请人员颁发聘书和证件,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监督员任期:政务公开监督员实行任期聘任制,1届任期2年,最多不超过3届,无特殊情况不得解聘,保持监督员队伍稳定。
第二章监督范围第七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下列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监督:(一)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二)政务公开目录是否科学、详细、清晰;(三)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是否恰当、便民;(五)政务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六)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七)政府信息公开是否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1.引言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是党内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党的党务公开监督,促进党内监督的有效运行,提升党的形象和凝聚力。
本文将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选拔与任免、培训与考核以及机制完善四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2.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党务公开监督员是党内监督系统的重要一员,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审查党务公开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员负责审查所在党组织的党务公开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2 监督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监督员监督和检查党务公开程序的落实情况,确保程序的规范、透明、公正。
2.3 反馈与汇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向上级党组织以及监督对象提供监督反馈与汇报,介绍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与任免为确保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公正、客观,选拔与任免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开、透明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与任免应当公开,任命机构应对选拔依据、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3.2 党支部推荐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拔可由党支部自行推荐候选人,党组织根据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3.3 定期轮换原则:党务公开监督员应按照一定的轮换机制进行任期的安排,以确保党内监督的新鲜血液和思想活力。
4.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培训与考核为提升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水平和能力,有必要进行培训与考核。
4.1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党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制度及工作方法、督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以及相关实操技能培训。
4.2 考核标准:对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考核应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考核标准应着重考察监督员的政治觉悟、责任担当和监督能力。
4.3 考核周期:应定期进行考核,对监督员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以促进他们的进一步成长与提升。
5.机制完善为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机制的创新和完善:5.1 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加监督员的知名度和认同感,提高其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局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局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局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督查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产生办法:选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具有政治责任心的有代表性、有群众基础的党员、群众作为监督员。
也可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代表,企业职工参加。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权利、义务:
1、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2、对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和党支部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3、对本委机关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和履行党员权力义务行为进行监督。
4、对干部的任用和考核进行监督。
5、对党风、行风、政风和机关作风进行监督。
6、对纪检监察系统其它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工作办法: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反映和要求,同时做好评议工作,面对面征求意见。
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xx街道党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xx街道党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为保证我街道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使其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保证街道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一)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按照街道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具体的公开项目和内容,遵循真实公正的原则,对街道党工委的重要活动、重要决策和党员、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检查。
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客观公正。
(二)监督检查公开的形式是否可行有效。
从公开的实际效果出发,检查是否有效利用公开的载体。
对每一项公开的内容,监督小组将检查公开的方式、范围和效果,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扩大对社会的公开面,力求做到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和不违反公开规定的都应公开,督促有关科室尽量保持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三)监督检查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凡是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首先由有关科室提出公开事项(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报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复审,经街道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监督小组对上述公开的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对违背操作程序,及时进行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予以责任追究。
(四)监督检查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根据各种公开内容的不同性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针对性地研究,确定其具体的公开时限。
按年度公开的要保持其相对固定性;按季度公开的内容,必须定期更新;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得拖延,做到定期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公开的信息反馈是否及时处理。
对意见箱及监督电话收到的各种意见、建议和信息,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都必须在一周内及时处理,能回复的及时回复,有些不能在周内回复的问题,应予以说明。
监督小组将不定期地抽查反馈情况。
第二条督促检查的主要方式督促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和对重要事项及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不同载体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在检查后,要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第一条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
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
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党支部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
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党务公开宣传教育制度第一条将宣传教育贯穿党务公开的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乡镇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乡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全乡各党组织都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人数为乡党委9人,支部3人。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
主要范围是:党员代表、县乡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群团组织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级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互相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各党支部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一条乡党委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乡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各党支部负责各党组织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或意见薄,公布监督电话,并通过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渠道征求并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党务公开栏形式公开答复。
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未署名的重要意见或建议在公开栏公布。
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监督员工作制度汇编3篇
监督员工作制度汇编3篇第1篇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本)第一条为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监督员由市、区、(市)局从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执法管理相对人中聘请。
第三条社会监督员的条件(一)熟悉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部门职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二)热心和关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关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第四条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人数,由各区(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条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二年。
期满后,聘任单位根据需要,在征得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第六条社会监督员确定后,由所聘单位分别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
第七条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各区(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辖区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
第八条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一)监督检查城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二)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四)客观、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协助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九条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一)有权现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检查、纠正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和办理公务时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明显不负责任、不文明执法、态度粗暴、队容风纪不整、执法不公等现象,有权当场指出并予以纠正,执法队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二)有权对执法队员提出咨询意见,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三)有权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反馈,共同协商研究改进办法;(五)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质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予以协助、配合,并予以答复;(六)对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可监督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七)对调查处理不及时,处理结果不满意,有权提出不同意见,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
党务揭露监督员事情制度
党务揭露监督员工作制度党务揭露监督员作业制度第一条党务揭露监督员资历条件(一)政治上牢靠,酷爱党,酷爱社会主义,支持党的路线、方针、方针。
(二)公正正派,品行优良,勇于坚持真理,勇于批改过错,能够实在发挥监督效果。
(三)有较高的方针、理论水平和剖析、解决问题的才能,能够提出较好的定见主张和切实可行的方法办法。
(四)党务揭露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必定份额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在本室退休干部和非党人士中延聘。
(五)党务揭露监督员资历要经广大党员、大众认可,党组查看后方可断定。
受聘期间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撤销其资历。
第二条党务揭露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对党务揭露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及作业履行等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主张、定见。
(二)及时搜集和反应党员、大众的定见和主张。
(三)向党员、大众宣扬党务揭露的内容,促进党员、大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执行,监督大众定见、主张的处理状况。
(四)到会党务揭露作业的有关会议,参与组织的各种监督查看、归纳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协助党务揭露作业办公室做好各项作业,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效劳。
(六)党务揭露领导小组将解决问题的状况和研讨拟定的办法及时反应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大众的定见和主张。
第三条党务揭露监督员作业要求(一)仔细学习党务揭露的有关文件和规则,及时参与党务揭露作业的有关会议,活跃宣扬党务揭露作业的重要性和有关方针。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状况有必要脚踏实地,供给信息一定实在精确。
(四)恪守党务揭露有关作业制度。
第四条党务揭露监督员的办理(一)党务揭露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至五年。
聘任期满,因作业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赞同的,能够续聘。
(二)党务揭露监督员为责任监督员,在仔细做好本职作业的前提下,活跃参与被聘单位的党务揭露作业。
党务公开监督制度
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一、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局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公开及时,并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聘请若干名局退休老干部及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为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员对党务公开的监督,并随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要征求监督员的意见,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主动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对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小组要认真研究论,制订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要确保措施真正得到落实。
三、党员群众围绕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引起足够重视,并责成专人负责处理。
对署真实姓名反映的,应当将处理结果向本人反馈,听取其意见,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出环保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环保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党务公开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研究讨论党务公开的重大事项,严格审核党务公开的内容,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3、建立每季一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党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组建督察队伍,严肃党务公开督察纪律,做到党务公开延伸到哪里,督察工作就开展到哪里。
5、讨论监督小组提交的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并及时进行反馈和公开。
6、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
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为加快党务公开步伐,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委的工作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进行公开。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本)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仁里水族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政法、党政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有成员若干人。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3、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4、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5、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
6、党组织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公开的事项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司法、信访、党政办、党员群众代表、村纪检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同志兼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监督员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学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学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篇:学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措施要求落实到位,提高党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我校《关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党务公开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集中监督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项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的内容:一、组织建设和工作推进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配备、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公开目录的制定实施和工作推进情况;二、党务公开的内容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我校《关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公开内容和《党务公开目录》落实情况,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三、党务公开的形式、载体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党务公开的类别、形式、载体、范围是否与公开内容相适应,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形式是否落实,公开载体是否多样化;四、党务公开的期限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党务公开期限是否得当,是否做到了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即时公开,公开时间是否及时;五、党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查。
主要监督检查是否党务公开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意见收集和信息反馈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落实情况;六、党务公开建档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建档是否规范,档案利用是否合理;七、党务公开的效果情况。
主要监督检查党务公开是否方便党员群众和师生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是否促进了民主决策,密切了党群关系,党员群众和师生是否满意。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征询党务公开监督员、党员群众和师生的意见建议,设立党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
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公开内容不全面、程序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向被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权利等违纪违规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第二条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1、内部监督,即由各部门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即由各部门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第三条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
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
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第四条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
向前来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第五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为85885408。
举报邮箱为:zjz-600528@126.。
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进行妥善处理。
第六条违反政务公开制度责任的认定程序。
对于群众举报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以及特邀监督员明查暗访、行风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和处理。
(一)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的问题,由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进行调查。
被举报人所在科室(单位)要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二)责任认定1、未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由直接承办人承担全部责任;2、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后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由主管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承办人承担次要责任;3、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出的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由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直接承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三)处理方式经查*问题属实且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拟定处理意见,报委党组研究决定。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word范文文档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务公开责任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政法、党政办等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监察室,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有成员若干人。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范围进行审核以及实施督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3、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履行拟订方案、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宣传报道等职责,同时履行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4、乡党委书记对本乡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
5、分管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负责。
6、党组织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公开的事项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有直接责任。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1、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
乡纪委书记为组长,监察、司法、信访、党政办、党员群众代表、村纪检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同志兼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面向社会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
监督员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5、各级党组织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对聘任的监督员工作一年一考评,好的给予表扬,以资鼓励。
党务公开日常检查制度
党务公开日常检查制度第一篇:党务公开日常检查制度党务公开日常检查制度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办事处纪检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监督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及时听取和整改反馈。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党务公开情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党务公开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实地查看党务公开阵地。
(七)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八)出席党内情况通报会、重要事项听证会。
(九)深入相关科室、社区实际考察。
(十)定期检查网上公开情况。
(十一)以网站、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进行民意调查和测评。
(十四)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十五)对发现和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四、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办事处纪检委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人及科室、社区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由办事处纪委委派专人与本人诫勉谈话,要责成被检查人及科室、社区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篇: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为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民主、规范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印发的《芜湖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芜市办〔2011〕28号)和《芜湖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芜直字〔2011〕54号)等文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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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2篇)
范文(一)
第一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公道正派,品行优良,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在本室退休干部和非党人士中聘请。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要经广大党员、群众认可,党组审查后方可确定。
受聘期间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取消其资格。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四)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至五年。
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被聘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范文(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奎文区圣荣小学党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由党代表、思想觉悟高的职工、家长委员会成员等方面的代表担任。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资格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联系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较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是:对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反馈;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监督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学习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
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聘任期限一般为两年,聘任期满可续聘,最多聘任两期;受聘期间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应取消其资格。
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九条学校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