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重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2)地域性

(3)期限性(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权利一经消灭,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1)因创造智力成果

(2)因使用智力成果

(3)因交易智力成果

(4)因救济智力成果

4、知识产权体系:取得制度(形式条件,实质条件)

归属制度,

权能制度,

使用制度,

限制制度(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生产经营)

保护制度。

5、著作权: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6、著作权的法律特征:(1)客体是没有形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

7、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1990年9月7日通过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9、邻接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10、10、著作财产权:

(1)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复制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注意"临摹"不再是复制的一种方式。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享有出租权的作品类型只能是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别的作品如图书等作品的著作权人不能享有出租权。

(4)展览权: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展览权由该原件的所有人享有。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一般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以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方式,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再现作品的权利。

△表演权包括两个方面:"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前者指公开表演作品,后者则是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广播权,一般也是指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但不限于电台、电视台的广播,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播放。

(8)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与广播权相比,信息网络传播权强调与使用者的互动,即使用者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另外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的权利也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根据《著作权法》第41条第2款的规定,被许可人(实际上就是录音录像制作者)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著作权人享有以拍摄电影或者类似的方式首次将作品固定在一定载体上的权利,将表演或者景物机械地录制下来,不属于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固定作品。

(10)改编权:指以原作品为基础,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是一种再创作,是从原有作品派生创作出新作品的行为。

(11)翻译权:著作权人享有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翻译权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电影类作品以及一切以文字为其表现形式的作品。

(12)汇编权:汇编,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作品片断汇集编排成一部新作品。汇集而成的新作品在选择或者编排上体现独创性,在整体上成为新作品,因此,编辑人对编辑作品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注释权、整理权等。

11、作品:著作权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12、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可转让,可赔礼道歉)

13、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特点:一次用尽;专属作者,不能转移;作品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时,受第

三人权利制约。

形式:出版,广播,展览,表演,放映,演讲,网络传播等。

14、著作权的取得:(1)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

(2)除了作品已创作出来外,还须履行登记注册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3)以加注著作权标记为取得条件,此外无需其他手续。

15、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图、产品图、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定约定的作品除外,作者享有署名权)

16、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1)法人与作者不需有劳动关系

(2)作品与作者无职责关系

(3)著作权归法人所有

17、发明、实用新型获得专利的实质要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为“三性”。

18、抵触申请:(1)在先有人申请,但在专利文件公开之前撤回,这样在后申请人仍然可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