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自考知识产权法笔记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总论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碍鳝绢。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法享有的权利。
2.将一切来源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法学家卡普佐夫观点,后为比利时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他认为知识产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有时间性、使用人无限性和无限再生性。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锯鳗鲮。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识记)
1.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多项选择题)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戇鳖納。
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狭义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和广义的知识产权做比较)(识记)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詢鳕驄。
知识产权传统的分类是文学产权(或称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分。
4.由于工业产权与著作权长期交叉渗透,又出现了工业版权。如,汽车设计图纸。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1.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私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的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亿鳔简。
2.少数国家将知识产权归入民法典,个别国家对知识产权单独编纂法典,大多数国家采取单独立法方法。但各国都承认知识产权民事权利或私人财产权利的基本属性。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篓鳐驱。
自考——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著作权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8、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自考本科知识产权专业
自考本科知识产权专业
自考本科知识产权专业是指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本科学习专业。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个人、组织在创造性思维、劳动和物质投入的基础上,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法律保护的权利。这个专业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申请、管理、保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知识。
学习这个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学术素养,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创造性思维和理解能力。毕业后,可以在知识产权部门、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地就业,从事知识产权的管理、咨询、保护等工作,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相关硕士研究生学位。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著作
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一节著作权内容概述
一、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二、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第二节著作人身权
一、发表权
1、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2、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3、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二、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三、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例外:
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三节著作财产权
一、复制权:
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
二、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
三、出租权:
自考知识产权法自考资料汇总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性质
3、综观各国立法文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的法律制度
4、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5、著作权
6、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7、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8、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9、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10、著作权的内容
11、原始主体
12、著作权主体
13、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
14、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5、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情况
16、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区别
17、编辑作品与原作品的关系:
18、我国著作权法对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9、职务作品:
20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1、著作权作品的分类
22、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品的条件:
2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内容:
24、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
25、著作人身权:
26、著作权自动取得
27、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28、演绎权
29、邻接权:
30、脱销:
31、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
32、表演者如何取得他人作品的表演权
33、专有出版权
34、表演者的权利:
35、署名权:
36、著作权:
37、著作权许可使用:
38、著作权**与著作权使用许可的区别:
39、合理使用:
40、法定许可使用:
41、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异同:
42、强制许可使用:
44、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45、专利:
46、专利权:
47、发明
48、方法发明:
49、实用新型:
50、外观设计:
51、如何正确理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
设计三者之间的关系?
52、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
53、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自考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选择题汇总
1.原始版权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禁擅镌”。
2.15世纪末,威尼斯共和国授予印刷商冯-施贝叶为期5年的印刷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西方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保护翻印之权的特许令。
3.欧洲第一个要求享有“作者权”,以及对印刷商无偿的占有作者的精神创作成果提出抗议的是德国宗教改革的领袖马丁。路德。他在1525年出版了一本本题为《对印刷商的警告》的小册子。
4.1690年,英国哲学家罗克在他的《论国民政府的两个条件》中提出,作者创作作品花费的时间和劳动,与其他劳动成果的创作人的花费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作品也应当像其他劳动成果一样,获得应有报酬。
5.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6.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7.1990年9月7日,通过《著作权法》,并于1991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全面、系统保护作者权利的法律,也是我国著作权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8. 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9.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笔记(终极版)
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xxxx年的印刷和出版专有权,被认为是第一个由统治政权颁发的西方特许经营令,以保护再版权。
3,欧洲对“作者权利”的首次请求,马丁·路德1525年,它出版了《警告印刷商》4.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安娜法,该法授予作者和购买者在一定时期内印刷书籍的权利,以鼓励知识创造。
5。法国1791年的《表演权利法》和1793年的《作者权利法》使著作权法脱离了“印刷”和“出版”的基点,成为保护作者权利的名副其实的法律。第二节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1。版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属于法律产生的绝对权利,除权利人外,义务主体为未指明的多数。1.标的物的区别:所有权的标的物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控制权。版权的客体是人类精神和智力活动的无形成果,以及某些思想或情感的表达。
2。权利的完整性是不同的:所有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利,具有最完整的属性,不受时间或地域的限制。
2。版权和专利权的区别:虽然它们属于同一类型的知识产权
1。不同的保护对象:版权是受保护作品的表达专利权保护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弃了表达形式,直接进入技术方案本身
2,不同的保护条件: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是原创的版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 3.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专利权必须由国家行政部门授权的方法确定。在大多数国家,版权是在创作完成后自动生成的,无需任何注册手续。
4,不同的应用领域: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密切相关两者在某些方面也可能交叉。第三,版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06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5)
第⼆⼗六章法律顾问
第⼀节法律顾问概述
第⼆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第三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四节律师担任社会团体和公民个⼈的法律顾问
第⼀节法律顾问概述
⼀、法律顾问的概念
法律顾问有两层含义:
⼀是指法律咨询帮助性的专业⼯作,即某种业务活动;
另⼀是指为聘⽅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员,即某种特殊⾝份。
⼴义指⼀种⾝份,狭义指律师的⼀种业务活动。
⼆。法律顾问的特征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特征是独⽴性、平等性和⼴泛性。
三、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必须以合同⽅式进⾏,分为发聘、应聘、协商、签约四个程序。
四、法律顾问的⼯作原则
律师在法律顾问业务中应当坚持开拓创新、平等信任、主动参与、积极指导、保守秘密、努⼒维护聘⽅合法权益等原则。
第⼆节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
⼀、概念、特征和意义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聘请,指派律师按照合同约定,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合法性、咨询性、指导性的特征。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对防⽌和处理纠纷,促进机制转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向良性循环发展具有重⼤意义。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和业务范围
任务;为企业依法治⼚(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业的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作范围:
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和其他法律⽂书;
就企业的⽣产经营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办理企业的⾮诉法律事务,参加项⽬谈判,审查或准备所需的法律⽂件;
2020年自考知识产权法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自考知识产权法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第一编总论
第一章总论
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的类别与体系,为学习本课程打下初步的基础。
课程内容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其权利本体具有私权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肴性);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
限制(地域性);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三、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十七章
四编:商标权
第⼗七章:商标制度概述(选、简)
⼀、商标概念、分类与作⽤:
是⽣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的,由⽂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含义:
1、商标是⽤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
2、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
3、商标是由⽂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为标记。
(⼆)商标与相邻标记的区别:
1、商标与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指⽤以区别其他商品⽽使⽤在本商品上的称谓。
(1)商品的通⽤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商品的特有名称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注册成商标使⽤。
(2)对于他⼈的注册商标,不能作为⾃⼰的商品名称使⽤。
(3)在我国,商标⼀经注册,即可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商品名称⼀般不能作为权利客体,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2、商标与商品装潢:
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物或其他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需求欲望、提⾼商品品位的作⽤,其功能与商标所具备的商品来源的区别功能是不同的。
(1)商标⼀经核准注册,即为注册⼈专⽤,且⾮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字,图形。⽽商品装潢⽆需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可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
(2)商标不允许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即商标的⽂字,图形不能涉及相关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途等。⽽商品装潢则⽆此限制,其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品的内容往往⼀致。
06年4月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5)
第九章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公证的法律责任
第⼀节公证⼈员的职业道德
第⼆节公证⼈员的执业纪律
第三节公证的法律责任
第⼀节公证⼈员的职业道德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意义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
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员从思想到⼯作所应遵循的⾏为规范的基本准则。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意义
1.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优劣是公证⼯作成败的关键。
2.⾼尚的道德情操是公证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赢得公众信赖的根本保障。
3.树⽴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公证⼯作反腐倡廉、提⾼信誉和发展壮⼤的重要途径。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内容
(⼀)职业道德的形成
1.牢固树⽴德才兼备的思想。
2.建⽴和完善公证⼈员职业道德规范。
3.对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的管理和领导,健全奖惩制度,惩治腐败,弘扬美德。
(⼆)职业道德的内容
1.坚定的政治⽅向和远⼤的奋⽃⽬标。
2.⾼度的事业⼼和强烈的责任感。
3.好学的作风与苦⼲实⼲的精神。
4.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制度。
5.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6.忠于事实真相,忠于法律制度。
7.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8.忠于职守,严守机密。
9.率先垂范,严于律已。
10.清正廉洁,⼀尘不染
11.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为做⽃争。
第⼆节公证⼈员的执业纪律
⼀、公证⼈员执业纪律的概念
公证⼈员的执业纪律,是指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须严格遵守的⾏为准则。
⼆、公证⼈员执业纪律的意义
(⼀)加强公证⼈员的纪律性,是提⾼公证业务⽔平的重要保障。
自考-知识产权法重点
b)可以随时改进 c)其内容与商品的内容一致 d)无需注册
管理机关可以采用行政手段对获 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推广应 用,对于外国专利权人的专利, 不适用国际计划许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60. 商业秘密 :不为公众所知 71.强制许可:国家出现紧急情
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况或者非常情况、为了公共利益
使用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 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等的标 志。
使用证明商标需经商标所 有许可,使用者经营的商品必须 达到特定标准。
35.注册商标无效补正程序:商 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 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撤销该注 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 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该注册商标 的制度。
36.注册商标转让的限制:
年内,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实质 审查请求。
86.滞纳金金额为年费数额的 25%。
b)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87.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间始
商品的
于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之
c)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 日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b)行为具有违法性 c)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6.对注册商标提起争议应具 备的条件: a)注册商标人申请争议 b)核准注册日先于被争议人的
征求原作品和演绎作品著作权人 的同意。
完成 2 年内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知识产权法自考最新考点
第一章总论
【识记】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智力标
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狭义: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和领接权。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它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基本制度: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知识产权的客体制度、知识产权的权项制度、知识产权的利用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领会】1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客体的非物质性。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权的基本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第二章著作权
【识记】1、概念:指作者或其它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17《安娜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19《大清著作权律》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领会】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与发展。
【应用】1、著作权与所有权:客体的无形性、利用上的特殊性、权能的可分性、存续的有限性、人身性。2、著作权与专利权:保
护对象、保护条件、权利产生程序、适用领域。3、著作权与商标权: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知识产权法考试试题
知识产权法考试试题
一、选择题
1. 知识产权法涉及的主要领域包括哪些?
A. 版权
B. 商标法
C. 专利法
D. 均包括
2. 什么是著作权?
A. 作品的制作权
B. 作品的复制权
C. 作品的发行权
D. 以上皆是
3. 商标是指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符号,商标权人对商标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A. 报销权
B. 许可权
C. 选择权
D. 决定权
4. 以下哪项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A. 创作的文字、艺术作品
B. 商品的标志、名称
C.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D. 产品的包装形态
5. 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属于以下哪种侵权?
A. 误导性使用
B. 盗版
C. 衍生品制作
D. 价格欺诈
二、简答题
1. 请简要介绍一下著作权的原则和保护内容。
2. 商标法中的商标注册程序包括哪些步骤?请简要描述。
3.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如何区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4.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请列举几种并简要说明。
5. 在知识产权法的司法实践中,如何构成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
三、论述题
1. 如何看待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请结合案例进行论述。
2. 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是什么?如何应对当前的挑战?
3. 对于知识产权法的未来发展趋势,你有何看法?请谈谈你的观点。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考试试题范围,希望考生认真准备,按要求完成
考试。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知识产权法自考重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
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
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
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
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法》第十条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 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 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 获得报酬。
3.出租权
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 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 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 标的的除外。
适用于视听作品和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关于公共借阅权
4.展览权
公开展览权或展示权,将作品原件或复制
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如美术作品、摄影作 品、文学手稿的展览。
(《著作权法》第十条(五)至(十七)项)
《著作权法》第十条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 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 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 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 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 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 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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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人们对于自己的创造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种专门的国际制度
原是主体:在作品创造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地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作品: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孟中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文档:用来表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等
著作人生权: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生相连而无直接财产内容权利
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予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予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权益
复制权:以印顺、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领接权:指玉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出版权;出版者对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统称
表演者权利:依法对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广播组织:通过无线电播由或图像构成录音作品的人
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则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可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植物新品种权: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全部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行政管理;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工作进行管理的行为
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人授权有关组织,代为集中管理著作权、领接权的制度
著作权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擅自对著作权作品进行使用
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行政法进行审查,认定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发明;科技开发者依照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的方案
专利申请权:指公民、法人等依据法律规定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由文字、图形、字母组合,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标记
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商标注册: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注册条件,向商标权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管理: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
简答题:
著作权的特征
㈠著作权与所有权
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
2利用上的特殊性
3权能的可分性
4存续的有限性
5具有人声性
㈡与专利权
区别:保护对象不同、保护条件不同、权力产生程序不同、适用领域不同
㈢著作权与商标权
区别:权利属性、保护条件、权利取得方式
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1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逐渐形成
2新的著作权权项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力制度连续出现
3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4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
作者具备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
2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作品类别
文学作品、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建筑、摄影、电影、计算机软
民间艺术作品特点:
集体性、长期性、变异性、继承性
民间文学作品保护,考虑的因素:
直接保护,对于不健全的,如宗教等,予以保护
将民间艺术作品的主体界定为国家
保护民间艺术作品及表达形式的收集者、整理者、传播者
计算机保护条件:
原创性、固定性
软件著作权归属:
合法开发、委托开发、制定开发、职务开发、非职务开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内容: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翻译权
违反《《计算机保护条例>>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著作人身权内容:
发表权-首要权利
署名权-重要权利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内容: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领接权与著作权关系;
共同点
都与作品相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权利、都有严格地域性
区别:
主体、客体、权利内容、权利内容、保护期限不同
出版者权的内容:
1图书出版则的专有出版权
2版式设计
出版者的义务:
1与著作权人订约的义务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义务
3重印、再版作品的通知义务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义务
表演者义务:
1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进行演出的
3表演者依法使用时,不得侵犯作者署名、修改、保护作品
表演者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2保护表演权利不受歪曲的权利
3许可他人传播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权利
4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5许可他人复制、录音录像
6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