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成品油的测量工作,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和仓储部门的成品油测量工作。
三、测量设备1.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强制性计量法规定的成品油测量仪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2.测量设备应由专人保管,并经过定期维修和保养。
四、测量标准1.成品油的测量应以国家强制性计量标准为准。
2.测量标准应包括成品油的体积、质量和温度等指标。
3.测量时应注意遵守相应的测量原则和方法,确保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五、测量过程1.成品油的测量应由专人负责,并由至少两人共同参与,确保操作的准确性。
2.测量前应先清洗测量容器,确保无残留物。
3.将待测成品油倒入测量容器中,使其静置片刻,以使成品油的温度达到与环境温度相同。
4.使用成品油测量仪器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5.测量结束后,将测量容器彻底清洗干净,方便下次使用。
六、测量记录1.测量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2.测量记录应包括成品油的名称、规格、数量、日期、测量员和审核员等信息。
3.测量记录应保存至少2年,便于查询和追溯。
七、测量误差处理1.如果成品油的测量结果与实际情况有误差,测量员应立即停止测量,并进行重新测量。
2.如果误差仍然存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进行问题分析和处理。
3.对于连续出现误差的测量仪器设备,应暂停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考核与奖惩1.对于严重违反测量管理制度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表现良好、准确无误地完成测量工作的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九、监督与改进1.上级部门应加强对成品油测量工作的监督,确保测量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2.每年应进行一次成品油测量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3.根据测量工作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制度,以保证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是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公司参考制定自己的实际制度。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本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为了规范和保证成品油的测量工作,确保成品油的量准确无误,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成品油的测量工作。
三、定义1. 成品油:指公司生产的经过加工、处理的成品石油产品。
2. 测量工作:指对成品油进行准确测量、监测和记录的工作。
四、职责与义务1. 管理人员:a. 负责制定和修订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并落实规定的责任。
b. 组织内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悉并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2. 测量人员:a. 负责按照规程对成品油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b. 熟悉并遵守测量操作规程,确保测量准确无误。
五、测量工作流程1. 准备工作:a. 核对并准备所需要的测量工具和设备。
b. 核对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完好性。
2. 开始测量:a. 按照标准流程对成品油进行测量。
b. 采用适当的测量方法,确保准确度。
3. 记录测量结果:a. 将测量结果及时记录在相关的记录表中。
b. 核对记录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上报测量结果:a. 将测量结果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b. 确保测量结果的及时传达和沟通。
六、测量设备管理1. 定期维护:a. 对测量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b. 定期检查并校准测量设备的准确性。
2. 严格管理:a. 对测量设备进行标识和归类管理,并防止设备的滥用和损坏。
b. 确保测量设备的安全使用,不得私自进行调整和改动。
七、培训与考核1. 新员工培训:a. 对新员工进行成品油测量操作流程的培训。
b. 督促新员工完成相关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2. 定期考核:a. 定期组织对测量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合格性。
b. 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八、纪录与存档1. 测量记录:a. 准确记录每次测量的时间、地点、测量人员及测量结果。
b. 确保测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 存档管理:a. 对测量记录进行分类和归档,保留至少两年的时间。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证成品油生产过程中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成品油测量工作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1. 测量设备管理:制定成品油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包括设备的选型、验收、定期维护和校准等。
确保测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测量人员管理:要求测量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制定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测量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符合要求。
3. 测量方法和程序:制定测量方法和程序,明确成品油测量的操作步骤和要求,包括样品采集、样品检验、计量装置的使用等。
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测量记录和报告:规定成品油测量的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包括测量数据的记录、存档和报告的编制。
确保测量过程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5. 测量检查和审核:建立测量检查和审核制度,对测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6. 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定违规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测量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确保测量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成品油生产过程中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成品油质量的稳定和可控性,提高生产效益和企业形象。
油品计量管理制度
油品计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油品计量管理工作,保障油品计量准确性和合理性,提高计量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油品计量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油品计量管理的基本要求1. 油品计量管理要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油品计量准确性和合理性。
2. 油品计量管理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的油品计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3. 油品计量管理要进行定期的检定和检定记录,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4. 油品计量管理要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计量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
四、油品计量器具的管理1. 油品计量器具的选择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油品计量准确和合理。
2. 油品计量器具要建立档案,包括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检定证书等信息,以便日常管理和使用。
3. 油品计量器具要定期检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合理性。
4. 油品计量器具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计量器具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五、油品计量管理的程序1. 油品计量管理要建立台账,记录每次计量的情况,包括计量时间、计量量、计量器具等信息。
2. 油品计量管理要建立检定记录,记录每次检定的情况,包括检定时间、检定人员、检定结果等信息。
3. 油品计量管理要建立维护保养记录,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情况,包括维护保养时间、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内容等信息。
六、油品计量管理的责任体系1. 油品计量管理要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每个人的责任和权利。
2. 油品计量管理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计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3. 油品计量管理要建立问责制度,对于计量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进行惩处和问责。
七、油品计量管理的考核评估1. 油品计量管理要建立考核评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评估标准和指标。
2. 油品计量管理要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对计量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
3. 油品计量管理要及时整改和改进,对于评估结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和改进。
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
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27(总45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2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2024年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1、为了规范辛烷值(十六烷)检测工作,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便于抽查和复查,满足监督管理的要求,更好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辛烷值测量仪需存放于避光位置,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3、测试人员需要掌握测试仪的使用、测试数据的读取和录入工作。
4、油品取样要保证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好样油名称、来源、日期、采样人等记录工作。
5、在油罐车取检测油样,静置避光放置。
6、辛烷值测量结果超出要求,如93#油辛烷值低于93则不得卸油并通知领导处理。
7、检测人员需要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结束后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书写工整、清楚、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将错失数据上画横线,在旁边更正数据并签字。
8、辛烷值检测必须两人以上检测,由加油站当班班长和设备维修工各一人共同检测。
9、检测完毕后,将检测仪擦拭干净,检测柴油后需要用石油醚清洗传感器,静置____分钟后将仪器收入箱子内。
2024年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二)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工业的快速增长,成品油的需求量和消费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成品油的质量和数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公众利益,制定合理的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2024年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包括管理目标、管理原则、监督执法等方面,以期提高成品油测量准确性和管理水平。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成品油测量准确性:确保成品油测量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防止测量误差对供应链和交易造成负面影响。
2. 加强成品油测量管理:建立完善的成品油测量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对成品油测量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4.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公众利益:确保成品油供应的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国家和公众的需求。
三、管理原则1. 准确性原则:成品油测量必须准确无误,根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测量,并确保测量结果的可追溯性。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标准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标准CQ/SH039-019-9011、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1-1制定目的:为加强中石化总公司系统成品油的计量管理,使计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储运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石化总公司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成品油的计量,损耗的处理1、计量管理2-1组织机构2-1-1中石化销售公司在中石化总化司计量管理办公司的领导下负责销售公司系统的油品储运计量管理和总公司系统的成品油交接计量的管理工作。
在所属华东公司设立大容量计量检定站,在销售公司所属哈尔滨公司,沈阳公司、华北公司、华东公司、中南公司、西北公司设产计量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和一级油库建立由主管经理负责的计量管理部门2-2职责销售公司2-2-1在总公司计量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贯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2-1制定总公司系统成品油储运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2-2-3组织总公司系统油品储运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大容器检定人员及各通航点散装计量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2-2-4组织指导本系统各企业的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定期对计算工作进行检查、批评、开展经验交流。
2-2-5组织协调系统内重大的油品超耗纠纷的处理,对与系统处发生的计量交接问题的处理提出意见、协商解决。
计量站2-2-6负责本地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的储运计量技术协站与指导工作2-2-7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计量法及规程、组织、参加重大储运计量测试课题的研究2-2-8组织或参加本地区油品交接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处理、仲载。
对与外系统发生的纠纷、调查后提出仲裁意见,报销售公司处理。
2-2-9具体负现组织本供应区通航点包括总公司生产企业的散装计量员考核、发证工作。
计量员的考核按照中石化总公司销售系统计量员考核大纲另发2-2-10定期开展本地内计量工作的检查评比生产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计量部门:2-2-10宣传贯彻雪亮行国家计算法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个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本企业下属单们的执行情况2-2-12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必要时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器。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成品油仓储管控工作,确保成品油出入库测量准确、质量可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成品油的测量管理工作,涉及到的仓库、仓储设施、油罐等相关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质量责任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品油测量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品油测量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负责人应确保成品油的测量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并对结果负责。
第四条测量准确性要求成品油测量准确性要求如下:1. 仪器仪表应经过检定合格;2. 测量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3. 测量数据应经过核实、记录和保存;4. 测量误差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范围。
第五条必备条件进行成品油测量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测量设备:包括罐表、液位计、流量计等;2. 仓库设施:保管合理、油罐完好、运输工具清洁等;3. 人员:具备岗位资质、熟悉测量工作操作规程等。
第二章测量管理第六条测量单位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测量单位,负责公司成品油测量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测量单位应组织测量员员工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测量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测量方法根据成品油不同的性质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如油罐液位测量、流量计测量等。
测量方法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核实和验证。
第八条测量记录与报告测量单位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成品油测量数据,并生成测量报告。
测量报告应包括测量日期、测量设备、测量结果、测量误差等信息。
测量记录和报告要保存一定时间,以备查验。
第三章成品油出入库测量第九条出入库操作流程成品油出入库操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接受出入库申请:仓库管理员接受相关部门出入库申请,并核实申请内容;2. 出入库确认:仓库管理员登记申请信息,并确认出入库时间、数量等;3. 出入库测量:测量员进行成品油的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4. 出入库记录:仓库管理员记录出入库信息,包括货物种类、数量、仓库位置等;5. 出入库审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出入库信息进行审核;6. 出入库执行:仓库管理员根据审核结果对出入库进行操作。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2篇)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1、为了规范辛烷值(十六烷)检测工作,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便于抽查和复查,满足监督管理的要求,更好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辛烷值测量仪需存放于避光位置,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3、测试人员需要掌握测试仪的使用、测试数据的读取和录入工作。
4、油品取样要保证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好样油名称、来源、日期、采样人等记录工作。
5、在油罐车取检测油样,静置避光放置。
6、辛烷值测量结果超出要求,如93#油辛烷值低于93则不得卸油并通知领导处理。
7、检测人员需要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结束后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书写工整、清楚、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将错失数据上画横线,在旁边更正数据并签字。
8、辛烷值检测必须两人以上检测,由加油站当班班长和设备维修工各一人共同检测。
9、检测完毕后,将检测仪擦拭干净,检测柴油后需要用石油醚清洗传感器,静置____分钟后将仪器收入箱子内。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成品油仓储管控工作,确保成品油出入库测量准确、质量可靠,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成品油的测量管理工作,涉及到的仓库、仓储设施、油罐等相关设备和人员。
第三条质量责任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品油测量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品油测量工作的具体责任人。
负责人应确保成品油的测量工作符合质量要求,并对结果负责。
第四条测量准确性要求成品油测量准确性要求如下:1. 仪器仪表应经过检定合格;2. 测量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3. 测量数据应经过核实、记录和保存;4. 测量误差不得超过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范围。
第五条必备条件进行成品油测量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测量设备:包括罐表、液位计、流量计等;2. 仓库设施:保管合理、油罐完好、运输工具清洁等;3. 人员:具备岗位资质、熟悉测量工作操作规程等。
油品各项计量管理制度
油品各项计量管理制度一、油品采购计量管理制度1.采购计量凭证制度:油品采购方应向供应商出具采购订单,并在采购订单中明确油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
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后应核实订单信息并签字确认,作为油品采购的有效凭证。
2.进货计量检查制度:油品进货时,采购方需对进货油品进行计量检查,确保进货数量和质量与采购订单一致。
采购方应设立专门的检验点,对进货油品进行取样检测,并与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书进行比对,确保油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油品存储计量管理制度:采购方应建立油品存储台账,记录每批次进货的油品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
存储油品时,应分类存放、定期盘点、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确保油品质量不受影响。
二、油品销售计量管理制度1.销售计量器具检定制度:销售方应定期检定销售计量器具,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在销售油品时,应使用经国家认可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并保留销售记录和检定报告。
2.加油计量管理制度:加油员在加油时应根据车辆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油品和数量,并使用正确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
加油员应向消费者展示加油金额和数量,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油品销售凭证管理制度:销售方应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明确油品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油品后应保留销售凭证,以备日后维权。
三、油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质量监督抽检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市场上的油品进行抽检,检验油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对于不合格的油品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2.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于油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涉事商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以上是油品各项计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计量管理制度,能有效提高油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油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上述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和安全的油品产品。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成品油测量治理制度
1、为了标准辛烷值(十六烷)检测工作,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精确性,便于抽查和复查,满足监视治理的要求,更好的效劳消费运营活动,特制订本治理制度。
2、辛烷值测量仪需存放于避光位置,有专人治理和使用,其别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3、测试人员需要掌握测试仪的使用、测试数据的读取和录入工作。
4、油品取样要保证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好样油名称、来源、日期、采样人等记录工作。
5、在油罐车取检测油样,静置避光放置。
6、辛烷值测量结果超出要求,如93#油辛烷值低于93那么不得卸油并通知领导处理。
7、检测人员需要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检测完毕后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书写工整、明晰、精确、完好,不得涂改,如需修正,将错失数据上画横线,在旁边更正数据并签字。
8、辛烷值检测必须两人以上检测,由加油站当班班长和设备维修工各一人共同检测。
9、检测完毕后,将检测仪擦拭洁净,检测柴油后需要用石油醚清洗传感器,静置20分钟后将仪器收入箱子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标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主要介绍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包括测量设备选购、安装、日常维护以及油量核算等方面。
2. 测量设备选购与安装2.1 测量设备选购在选购成品油测量设备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测量准确度:设备的测量准确度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指标。
应当选用精确度高的设备,以保证油量测量的准确性。
2.设备好坏:选购应当选择设备质量好的品牌,定期进行硬件维护和校验。
2.2 测量设备安装安装成品油测量设备应当遵循以下准则:1.应当避免安装在高温、冷藏环境或容易受振的区域。
2.应当考虑设备的人工可操作性,以安装一个能够做到操作方便、调整灵活的设备。
3.设备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 日常维护3.1 设备日常维护为保证成品油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以下日常维护:1.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2.应当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校验和调整,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3.定期清洁为污染的传感器。
3.2 车辆日常维护在进行成品油测量时,也需要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1.定期更换空气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
2.定期进行机油更换。
3.定期检查轮胎气压,并进行调整。
4. 油量核算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油量核算。
在进行油量核算时,需要遵守以下原则:1.油量核算具体操作步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每次测量应当记录测量时间、地点、油品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并建立相关的档案。
3.应当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比较校验,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5.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介绍了测量设备的选购和安装、日常维护以及油量核算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通过采取规范化管理和科学的技术手段,可以有效地提高成品油测量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三篇)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公司成品油测量工作,提高成品油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公司成品油数量和质量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成品油测量工作。
第三条成品油测量工作应遵循公正、科学、准确和合法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成品油测量工作。
第二章测量设备第五条公司应配备经过检定合格的成品油测量设备,设备数量应满足生产需要。
第六条成品油测量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用,并在使用前进行检验和校准。
第七条成品油测量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测量人员第八条公司应配备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成品油测量人员,人员数量应满足生产需要。
第九条成品油测量人员应熟悉成品油测量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条成品油测量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测量程序第十一条成品油测量应在专门的测量区域进行,禁止在其他区域进行测量。
第十二条成品油测量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成品油测量应按照测量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修改数据或结果。
第十四条成品油测量结束后,应及时记录测量结果,并保留相关记录和证据。
第五章数据处理第十五条成品油测量数据应按照规定进行统计和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成品油测量数据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使用。
第十七条成品油测量数据应备份并保存一定期限,以备查阅和核对。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成品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九条成品油测量工作应与质量控制工作相结合,确保成品油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二十条成品油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时,应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成品油测量工作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涉及成品油测量的设备和工具应经过合格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QSH0632-2015-《成品油交接计量管理规范》(发布稿)
ICS17.020A50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H 0632-2015成品油交接计量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refined oil custody tranfer measurment(发布稿)本稿完成日期:2015年01月2015 - XX - XX发布2015 - 05 - 01实施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计量人员 (2)5交接计量 (2)6交接差量管理 (5)7计量纠纷处理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冯志强、崔广伟、张宝良、焦艳芳。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成品油交接计量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成品油交接计量的术语和定义、计量人员、交接计量、交接差量管理和计量纠纷处理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化所属炼油企业与油品销售企业之间的成品油交接计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4091 常规控制图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手工法GB/T 9109.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动态计量GB/T 1323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立式圆筒形金属油罐容积标定法GB/T 1323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储罐液位手工测量设备GB/T 13894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GB/T 19779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油量计算静态计量GB/T 20901 石油石化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JJG 133 汽车油罐车容量JJG 140 铁路罐车容积JJG 168 立式金属罐容量JJG 702 船舶液货计量舱容量SN/T /0188.3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三部分:汽车衡器鉴重SH/T 0316 石油密度计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模版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成品油的准确测量,保证产品质量和量衡的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成品油测量的单位和个人。
1.3 定义:1.3.1 成品油:指经过加工、提纯或调合,用于燃料、润滑、润滑油等用途的石油制品。
1.3.2 测量装置:指用于测量成品油数量的仪器、设备和量具。
1.3.3 测量人员:指负责进行成品油测量的工作人员。
二、成品油测量装置管理2.1 测量装置的选择:根据成品油的种类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测量装置,并确保其准确性和稳定性。
2.2 安装和校验:测量装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正确安装和校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2.3 测量范围:测量装置应具备适用于所测量成品油的范围,准确测量所需的最小刻度。
2.4 测量记录:测量装置应具备记录测量结果的功能,记录应包括测量时间、地点、测量人员等信息。
2.5 测量装置的维护和保养:测量装置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三、成品油测量程序3.1 测量前准备:测量人员应提前做好测量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测量装置的运行状态、确认测量范围和校验记录的有效期等。
3.2 测量操作:根据所选定的测量装置和测量方法,进行成品油的测量工作,确保测量过程准确、规范。
3.3 测量结果记录:测量人员应记录测量结果,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验证和复核:测量结果应由另一名具备测量资质的人员进行验证和复核,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5 测量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测量过程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过程的规范和合法。
四、成品油测量数据处理和报告4.1 数据处理:测量数据应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包括计算、分析和整理等工作。
4.2 数据报告:测量数据应按照规定形式进行报告,包括测量结果、测量时间、地点、测量装置等信息。
4.3 数据保存:测量数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根据成品油的使用要求和法规确定。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成品油测量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辛烷值(十六烷)检测工作,保证分析、测试数据的准确性,便于抽查和复查,满足监督管理的要求,更好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辛烷值测量仪需存放于避光位置,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3、测试人员需要掌握测试仪的使用、测试数据的读取和录入工作。
4、油品取样要保证代表性和真实性,做好样油名称、来源、日期、采样人等记录工作。
5、在油罐车取检测油样,静置避光放置。
6、辛烷值测量结果超出要求,如93#油辛烷值低于93则不得卸油并通知领导处理。
7、检测人员需要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结束后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书写工整、清楚、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将错失数据上画横线,在旁边更正数据并签字。
8、辛烷值检测必须两人以上检测,由加油站当班班长和设备维修工各一人共同检测。
9、检测完毕后,将检测仪擦拭干净,检测柴油后需要用石油醚清洗传感器,静置20分钟后将仪器收入箱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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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成品油计量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计量管理工作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诚信服务,树立股份公司的企业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计量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成品油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单位制统一;建立计量的量值溯源体系,确保计量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开展成品油计量方法、手段、准确度等方面的研究;及时准确地确定成品油生产和经营各环节中油品的数量和损耗情况;开展计量管理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
第四条本规范中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化工轻油、燃料油。
国家没有规定的其它液态石油产品可参照此规范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股份公司成品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股份公司计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二)制定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计量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受股份公司委托组织炼油与销售分公司计量主考员、检定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四)对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五)负责调解股份公司炼油销售企业间的计量纠纷,协调处理与外系统发生的计量争议和纠纷;(六)组织开展计量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的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成品油计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二)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成品油计量技术协作和指导工作;(三)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单位间成品油计量纠纷的调查处理。
对涉外计量纠纷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四)经授权负责所辖区域内交接计量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五)开展所辖区域内计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向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汇报;(六)各地区分公司应结合实际,确定所属下级公司计量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确保计量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计量人员第七条本规范中的计量人员包括计量主考员、计量检定员、交接计量员、计量纠纷调解员和计量管理监督员。
第八条计量主考员(一)计量主考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主考员证件,从事对计量检定员和交接计量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的人员。
(二)计量主考员的业务条件1、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熟悉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和股份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3、较全面地掌握计量基础知识,有关计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计量技术法规或计量标准规范;4、取得相应考核项目的证件,并从事相应工作三年以上。
(三)计量主考员的职责1、受组织培训考核单位的委托,承担对股份公司计量检定人员和交接计量人员的培训工作;2、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和有关程序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对考核结果负责;3、受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股份公司计量检定员和交接计量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及有关专业计量项目考核试题的编制工作。
(四)计量主考员由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实施注册登记。
对离退休和调离计量工作岗位的计量主考员要予以注销。
计量主考员的培训考核由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专业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计量主考员证件由股份公司统一制作、发放。
第九条计量检定员(一)计量检定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检定证件,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人员。
(二)计量检定员的业务条件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知识和有关的专业知识;3、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4、直接从事计量检定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独立完成计量检定操作并正确出具检定证书的能力。
(三)计量检定员的职责1、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2、严格按照计量技术法规或计量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可靠,对所出具的检定证书或检测数据负责;4、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四)股份公司直属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检定员的培训和考核,由股份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其它单位的计量检定员的培训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自行组织培训考核;2、参加股份公司或专业公司计量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考核;3、委托股份公司有关计量技术机构组织培训考核;4、参加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组织的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
第十条交接计量员(一)交接计量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交接计量员证件,从事原油、天然气、轻烃、成品油和石油化工产品贸易计量或地区公司间交接计量的操作员和化验员。
(二)成品油交接计量员的业务条件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知识和有关的专业知识;3、能熟练地掌握交接计量及化验项目的操作技能;4、直接从事交接计量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独立完成交接计量工作并正确出具检测数据的能力。
(三)成品油交接计量员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计量法律、法规和规定。
2、正确使用工作计量器具,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测量收、发、存油品油量,填报报表,做到作业符合规程,测量准确,计算正确,数据真实,记录认真。
3、收货时负责验舱、验车,计算容器内油量。
发货时提供完整记录,填写交运通知单。
4、在收、发、储环节发生超溢耗时,及时向领导汇报,未经领导同意不能进行收发作业,并保留现场,申请复查。
5、负责收油油罐的中间测量,并对输油情况进行监视,防止冒油。
6、负责计量器具的保管和定期送检工作,妥善保管计量记录。
7、对所出具的计量数据承担法律责任,有权拒绝任何人的非法干预。
(四)成品油交接计量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同第八条。
(五)成品油交接计量员的配备通槽点油库应配备3名以上计量员(其中专职计量至少一名),并持证上岗,库容和吞吐量较大的油库应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计量人员,保证每次作业不少于2人,非通槽点油库和城镇规范加油站应配备2名专兼职计量员,并持证上岗,乡镇网点加油站(简易加油站)应配备1名专兼职计量员,并持证上岗。
计量员集中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人数。
计量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计量工作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计量管理监督员(一)计量管理监督员是指经考核合格,持有计量管理监督员证件,从事成品油计量管理、成品油计量盘点稽查、成品油计量记录、账务检查、指导和监督的管理人员。
(二)计量管理监督员的业务条件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管理人员;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计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3、熟练掌握从事计量管理的业务知识和计量操作技能,熟悉计量业务流程及账务管理;4、从事成品油计量工作三年以上,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水平。
(三)计量管理监督员的职责1、承担所属公司成品油计量方法、计量标准、计量账簿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2、承担所属公司成品油库存商品的盘点和盘点稽查工作;3、承担计量管理和计量技术的普及培训工作;4、参与上级组织的计量专项检查工作;5、有权对所属单位库存商品盘点及损耗结果提出质疑。
(四)计量管理监督员由地区销售公司计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聘任和发证。
计量管理监督员证件由炼油与销售分公司统一样式制作。
第四章计量器具与标准资料第十二条计量器具的配备(一)计量器具的配备原则在保证计量准确度要求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简便,经济合理。
(二)生产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计量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并按下列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计量器具。
1、静态计量立式金属罐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35%;卧式金属罐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7%;铁路罐车在正常罐体情况下,常装高度范围内,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7%;汽车油罐车总不确定度不大于0.5%。
2、动态计量容积式流量计用于交接计量时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0.2级;质量流量计用于交接计量时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0.2级;速度式流量计用于交接计量时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或等于0.2级。
3、衡器计量(1)静态轨道衡准确度等级为0.2级或0.5级e为轨道衡的检定分度值,交接计量用轨道衡的检定分度值为20kg和50kg两种,最大秤量不得大于150t。
(2)动态称量轨道衡准确度等级为0.2级或0.5级静态检定允差动态检定允差(3)电子汽车衡准确度等级Ⅲ(三)销售企业计量器具的配备1、静态人工计量器具配备油库应配备的计量器具有:量油尺、检水尺、密度计、温度计。
辅助器具及材料:取样器、温度计保温盒、玻璃量筒、示油膏、示水膏等。
加油站应配备的计量器具有:标准金属量器、量油尺、检水尺、密度计、温度计、丁字尺。
辅助器具及材料:取样器、温度计保温盒、玻璃量筒、示油膏、示水膏等。
2、静态人工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年吞吐量1万吨以下的油库,应至少配备两套在用器具;年吞吐量1万至5万吨的油库,应至少配备三套在用器具;年吞吐量5万吨以上的油库,应至少配备五套以上在用器具;加油站应至少配备一套在用器具。
3、动态计量及衡器计量器具的配备同生产企业。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的检定(一)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按该检定规程要求的检定周期送指定的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或授权的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常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见表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表一常用计量器具检定周期以上检定规程应为最新有效版本。
(二)在线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在该器具使用周期终止前一个月向检定机关申请检定。
第十四条计量器具的管理(一)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油库和加油站应建立计量器具台账(格式见表二);(二)计量器具在购置、检定后应逐品种逐页逐项分别登记造册;(三)对在用器具、非在用器具及破损器具应在备注栏中标明;(四)所有计量器具(检测器具)应设专箱(柜)保管,器具使用后要擦试干净后入箱(柜)妥善保管。
表二计量器具台帐第十五条计量标准资料企业配备的计量标准资料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
(一)销售企业油库应配备以下计量标准及资料:1、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密度计法)2、GB/T 13894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手工法)3、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4、GB/T 4756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5、GB/T 1885 石油计量表6、GB 11085 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7、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定8、石油产品计量速算表9、计量操作规程(二)销售企业加油站应配备以下计量标准及资料1、炼油与销售分公司成品油计量管理规定2、石油产品计量速算表3、计量操作规程以上标准资料为最新有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