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禁止开发区名录
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产业选择的SWOT探析——以甘肃省为例
摘
要 : 限 制 开 发 区 和 禁 止 开 发 区产 业 政 策 入 手 , 点 研 究 两 类 区 域 的 产 业 选 择 , 为 解 决 上 述 两 类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从 重 认
保 护 与 经 济 发展 之 间 矛 盾 的 出路 在 于发 展 环 境 产 业 。 运 用 S O 分 析 法 以 甘 肃 省 为 例 分 析 了限 制 开 发 区和 禁 止 开 发 区 W T
社会生产 活动是 政府 、 业 、 企 公众 三种 行为 主体综 合作 用 的 结 果 。在 不 同经 济 体 制 下 以 及 不 同类 型 的 产 业 生 产 活 动 中 , 种 行 为 主 体 的作 用 不 完 全 相 同 , 应 产 业 的 运 行 机 三 对 制 也 就 有 差 别 。环 境 产 业 生 产 主 体 和 直 接 服 务 对 象 不 一 致, 分别 是“ ” 环 境 ” 而传 统产 业 生 产 主体和 直接 服 人 和“ 。 务 对 象 一 致 , 是 “ ” 这 是 环 境 产 业 与 产 同产 业 的 主要 区 都 人 , 别 , 是 两 类 产 业 运 行 机 制 不 同 的 原 因所 在 。 也 传 统 产 业 运 行 机 制 中环 境 仅 仅 起 供 应 物 质 能 量 和 接 受 废 弃 物 的作 用 。资 源 被 转 变 为 传 统 产 品 后 进 人 市 场 进 行 交 易 , 弃 物 被 直 接 排 入 环 境 。 在 传 统 产 业 的 运 行 中 并 没 有 废 综 合 考 虑 三 类 主 体 与 环 境 之 间 的 关 系 , 视 了 环 境 的 承 载 忽 能力 及 其 对 社 会 生 产 活 动 的 制 约 作 用 , 而 形 成 恶 性 循 环 。 从 环 境 产 业 的运 行 机 制 中 考 虑 了 环 境 的 影 响 , 加 了 新 增 的 制 约 。公 众 作 为 需 求 主 体 同 时 监 管 各 自的 行 为 , 府 作 政 为保 障 主 体 制 定 出 台 有 关 法 规 并 强 制 执 行 , 业 作 为 执 行 企 主 体 将 废 弃 物 通 过 市 场 交 易 回 收 利 用 或 处 理 成 环 境 友 好 物 后 回 归 自然 环 境 , 而 取 代 了 传 统 产 业 运 行 机 制 中 三 类 主 从
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185194
240.7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
江西省: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安远县、寻乌县、井冈山市
湖南省:宜章县、临武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双牌县、桂东县、汝城县、嘉禾县、炎陵县
广东省: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
117699
60
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
青海省:同德县、兴海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玉树县、杂多县、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353394
72.3
若尔盖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四川省: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
66772
1234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山西省: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吉县、乡宁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中阳县、兴县、临县、柳林县、石楼县、汾西县、神池县
陕西省:子长县、安塞县、志丹县、吴起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200.3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
河北围场红松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79.7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草原生态系统
河北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506.37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森林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
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187.87
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试题
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询问工程师考试《现代询问方法与实务》试题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A: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B:混合操作,不得分开办理C:严格依据拟定的优先次序进行D:不能分开办理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2、国务院审时度势,坚持把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A:发展B:经济增长C:科学发展观D:综合发展观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3、“十二五”时期,促进教化公允,合理配置公共教化资源,重点向倾斜。
A:农村B:农村、边远地区C:边远贫困地区D: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4、关于规划论证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规划草案在送审之前须进行论证,并由组织论证的单位提出论证报告B:规划编制部门在送审规划草案时,应当一并报送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论证报告C: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1/2D:依法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还应当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5、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因此,主要担当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货币市场监管职责的机构是。
A: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D:货币政策委员会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6、优化产业布局,主要利用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边地区布局。
A:国内能源和矿产资源B:原油加工C:进口资源D:钢铁、有色企业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7、为了促进自主创新企业和其他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创业板在深圳交易所开板,开板时间为。
A:2024年9月B:2024年10月C:2024年10月D:2024年4月E: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8、基本职能是对证券市场中的机构和证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定,以客观真实地反映证券发行人及其证券的资信程度的机构是。
甘肃三屏四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介绍
甘肃“三屏四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介绍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2012年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全国第二个颁布实施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甘肃生态体系的基本特征和格局,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在“十二五”期间积极构建''三屏四区"生态功能区。
以下是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关于''三屏四区”资料介绍。
附图2-4:“三昇四区”限制开发区域一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三屏”是指以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为主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为主的河西内陆河上游生态屏障;“四区”是指石羊河下游生态保护治理区、敦煌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陇东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肃北北部荒漠生态保护区。
涉及37个县市区,面积26.76 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62.84%。
人口 883.18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3.61%。
生态功能区要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供给为主要任务,增强提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产品的能力,引导生态脆弱地区人口有序转移。
在突出生态功能和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科学界定部分区域的农牧业生产规模,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林下产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特色产业。
1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包括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合作市、夏河县、碌曲县、玛曲县、卓尼县、临潭县,临夏回族自治州的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总面积33031.24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76%;2008年,区域内总人口为154.1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5.86%。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9•【字号】甘政发[2014]91号•【施行日期】2014.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4〕9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要求,经2014年9月12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79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6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4项,取消市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3项;因长期未实施审批暂不列入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项目9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2项、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0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8项,新增后与原有项目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省级政府部门将1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市县级政府部门将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6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新增行政审批项目1项,将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另外,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受国务院部门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备案制管理项目4项。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
对决定取消的项目,要不折不扣地取消,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下放给市县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尽快下放到位。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22•【字号】甘发改规划〔2017〕752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甘发改规划〔2017〕752号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县、永登县、永昌县、天祝县、民勤县、古浪县、肃南县、民乐县、山丹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庆城县、环县、华池县、镇原县、庄浪县、静宁县、张家川县、通渭县、会宁县、康县、两当县、武都区、宕昌县、文县、迭部县、舟曲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按照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发改规划〔2016〕2205号),我委组织我省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36个县(市、区)编制了《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试行,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方政府是制定和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负面清单》实施,组织协调发改、国土、建设、环保、工商、卫生、农业、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做好现有企业关停并转、改造升级、进园入区,项目审批和淘汰等工作,确保《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取得实效。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负面清单》实施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加强与国家制度安排的有效衔接,积极做好组织推进、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甘政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152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贯彻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国务院批复实施的《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发改西部〔2012〕340号,以下简称《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就我省“十二五”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规划》的总体要求2000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水利、生态保护、城乡基础设施等一批重点工程付诸实施;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基地建设、装备制造业、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以资源利用为重点的境外投资初见成效。
总的看,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十年,为全省“十二五”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1•【字号】甘政发[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4〕5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到2016年底,利用3年时间,在全省15个县(市)和30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动力,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乡规划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一体化,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发展的新格局,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城乡统筹。
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使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
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城镇乡村开发建设边界,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
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突出特色。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区域差异性,展示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各具特色的城镇风貌。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甘政发〔2013〕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3年2月24日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26日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二月)目录前言一、规划背景(一)区域概况(二)上轮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三)土地整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二、土地整治潜力(一)土地整治潜力数量及分级(二)土地整治潜力分布状况三、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一)土地整治的指导思想原则(二)土地整治规划目标(三)土地整治远期目标四、土地整治任务(一)统筹推进土地整治(二)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三)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四)有序开展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五)加快土地复垦(六)努力拓展城乡发展空间五、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项目(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二)重大项目六、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一)各市(州)补充耕地任务、潜力和缺口(二)区域平衡途径和措施七、土地整治投资和效益(一)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渠道(二)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八、规划实施保证措施(一)严格规划的执行与管理(二)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三)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四)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五)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表1:甘肃省甘肃省待整治土地规模及新增耕地潜力分析汇总表表2:甘肃省土地整治潜力分级表表3: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利用等别面积汇总表(国家级等别)表4: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任务分解表表5:甘肃省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规模指标分解表表6:甘肃省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7:甘肃省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表8:甘肃省建设用地开发指标分解表表9:甘肃省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表10:甘肃省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汇总表前言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精神,统筹安排、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2号)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依据《土地管理法》、《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甘肃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甘肃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甘肃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思路与对策
甘肃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思路与对策作者:滕海峰魏梅莹来源:《发展》2019年第01期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行优化,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宏观战略决策上的一个重点。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各种资源和发展要素在空间上的配置比例和效率,提高投资的边际产出。
甘肃省是我国西部的一个资源比较多、发展相对比较慢、结构差异性比较突出的地区之一。
所以,按照中央的一贯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对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路径研究,有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甘肃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优化意义甘肃省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三大高原和西北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东部季风区三大自然区域的交汇地带,地形复杂,山脉纵横交错,海拔相差悬殊,高山、平川、盆地、沙漠和戈壁兼而有之。
甘肃省东西蜿蜒1655公里,自古以来形成了丝绸之路交通干道,成为今天打造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依托。
可以说,甘肃独特的地理位置、版图形态和地貌特征,加上各个历史时期特定的区域政策与富有成效的实施措施,形成了极富特色的甘肃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这是甘肃各族人民对自然空间的不断利用、改造的结果,也是今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空间载体。
优化甘肃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从国家生态安全战略出发,甘肃北部涉及国家北方防沙带建设,西南部是青藏高原生态屏障的组成部分,东部和东南部被纳入青藏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区域范围,所以甘肃在防风固沙、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工作具有全国意义。
二是从民族团结稳定出发,甘肃自古以来就是回族、藏族、哈萨克族、裕固族、东乡族、保安族等多民族融合的区域,这些民族的人们并不是零散地居住在甘肃境内,而是聚居生活,可以说,甘肃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团结稳定关系到全国的社会稳定。
三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系统脆弱、生态问题突出、适宜开发面积小与国土开发效率低并存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由于国土开发与功能定位不匹配、生态生产与生活空间配置不合理、规划建设与管理各环节衔接不紧密等因素造成的,简单说,就是需要保护的地方在过度开发,出现草原超载、自然保护区矿产开采等问题;而鼓励开发的地方却开发强度、产业层级、产出效率出现“三低”的问题,从而整体上呈现生态破坏与低效率开发并存的双重矛盾。
甘肃产业结构调整的理论思考——基于主体功能区的视角
甘 肃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的理 论 思 考
基 于 主体 功 能 区的视 角
张 继 英
( 兰州交通大学 经 济管 理学院 , 甘肃 兰州 707 ) 3 0 0
摘
要 : 国区域发展 战略 经历 了从平衡发展 到不平衡 发展 , 非均衡 协调 发展 , 到协 调发展 的 多次调 整, 一 我 到 再 每
体功 能区这一新 的政策框 架下 , 些传 统理论观念需要 我们 有
进一 步加以辨析 和利 用 , 否则 , 肃产业 调整 的方 向就 会与 甘 国家 的产业政策相悖 , 成理 论误 区 , 导甘 肃产业 结 构调 造 误
整的实践 。
一
、
资 源禀 赋 论
从理论 上讲 , 资源禀赋越丰 富, 则人 均 收入与人 均 G P D
调整 , 产业结构不 断得到升 级 和优化 , 中许 多理 论在 产业 其
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利用 , 起到 了较好 的指导 效果 。但在 主
收稿 日期 :0 8 1—0 2 0 —21
作者简介: 张继英 ( 9 1 , 。 1 7一 女 山东济 宁人 , ) 副教授 。
9 0
兰
州 交
贫困 , 并没有使其 经济 腾飞 , 但 反而使 其 与东部 甚 至西部 其
他省份 的差距 越拉越 大。改革 开放 之初 , 我省 人均 G DP接 近全 国平均水 平 , 至高于福建 、 甚 陕西、 新疆 等省 区, 与广东 、 江苏等省 份相近 , 国排 名第 1 位 。但 随着改革 的推进 , 全 3 甘
部地 区其 自然 资源禀赋 条件却 非常 优越 。正 是 由于西 部具
有丰 富的资源禀赋 , 使得其经 济增 长形成了对资 源开发的路 径依赖 , 同时由 于这 种路 径依 赖 造成 的排 挤 效应 和 环境 恶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26•【字号】甘政发〔2021〕58号•【施行日期】202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和创新创业的活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等规章规定,现发布《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1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有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本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以及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核准机关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接国家规划编制完善我省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甘政办发[2011]189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18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甘肃省“十二五”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前言甘肃省有56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24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9.4%。
本规划所指民族地区是指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共21个民族县市,总人口33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9%,国土面积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0%。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二五”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52号)要求,依据《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政发〔2011〕21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条件一、发展基础“十一五”以来,全省民族地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历史机遇,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成功克服汶川特大地震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认真组织实施《甘肃省民族地区“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甘发改规划〔2006〕999号),经济发展保持较快增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取得突破,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如期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正文:----------------------------------------------------------------------------------------------------------------------------------------------------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6日白银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方案(试行)为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环保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甘肃省全面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结合白银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和自然生态环境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规划环评为抓手,通过强化空间、质量和总量管控,完善环评准入、审批、监管等制度,切实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格局,形成“审批效率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监督管理更强”的环评审批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改革工作要统筹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和产业发展,重点把握五项原则。
(一)依法创新。
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二)分类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审批。
以环保部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依据,分别采取豁免、备案、审批方式进行分类审批管理。
(三)提升服务。
第12章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第12章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2.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目录的鼓励类的“十二、建材”中的“1、利用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以及“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20、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因此,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2.2与相关规范、标准符合性分析12.2.1与《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号)的符合性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充分依托水泥窑高温条件处置工业废物,项目生产设施采用节能型设备,采用低热耗的窑型,采用了低压损型五级旋风预热器带分解炉组成的新型干法窑,单位熟料热耗仅为2865kJ/kg-cl,煤耗降到93.3kg/t熟料。
这一低热耗指标,在当前国内外众多同规模水泥企业中为先进水平,符合控制煤炭消费比例要求;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符合土地资源消耗要求;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或增湿塔用水,符合环境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采取完善的重金属防范措施,可有效降低重金属排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涉及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不在《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
综上,项目符合严守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不在负面清单中。
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
12.2.2与《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的符合性分析意见指出“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
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1.22•【文号】国函〔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甘肃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甘肃省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地处祖国西北,是国家重要的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能源基地和“一带一路”的战略通道。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甘肃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甘肃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70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78.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5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0.9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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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
批准时间
备 注
甘肃敦煌莫高窟
敦煌市
1987
甘肃嘉峪关关城
嘉峪关市
1987
附表4 甘肃省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录
序号
名 称
所在行政区域
级别
备注
序号
名 称
所在行政区域
级别
备注
1
麦积山
天水市麦积区
国家级
13
徽县三滩
陇南市徽县
省级
2
鸣沙山-月牙泉
酒泉市敦煌市
国家级
县属
安定区
2.00
省级
65
碌曲县则岔森林公园
县属
碌曲县
213.27
省级
45
陇西县仁寿山森林公园
县属
陇西县
4.00
省级
66
两当县灵官峡森林公园
县属
两当县
47.33
省级
46
临洮县岳麓山森林公园
县属
临洮县
1.33
省级
67
康县白云山森林公园
县属
康县
21.53
省级
47
岷县二郎山森林公园
县属
岷县
0.47
省级
68
张掖森林公园
市属
张掖市
8.00
省级
13
沙滩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舟曲县
301.40
国家级
大河坝
33
合作森林公园
市属
合作市
5.93
省级
14
腊子口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迭部县
485.60
国家级
34
关山林业总场莲花台森林公园
市属
华亭县
346.67
省级
15
大峪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卓尼县
270.13
国家级
35
合水林业总场夏家沟森林公园
永靖县巴米山森林公园
县属
永靖
83.33
省级
48
秦安县凤山森林公园
县属
秦安县
16.00
省级
69
镇原县潜夫山森林公园
县属
镇原县
1.13
省级
49
武山县老君山森林公园
县属
武山县
1.87
省级
70
靖远县哈思山森林公园
县属
靖远县
41.80
省级
50
甘谷县尖山寺森林公园
县属
甘谷县
14.93
省级
71
靖远县法泉寺森林公园
敦煌市
16.67
省级
19
寿鹿山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景泰县
10.87
国家级
39
会宁县东山森林公园
县属
会宁县
7.67
省级
20
大峡沟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舟曲县
196.73
国家级
40
会宁县铁木山森林公园
县属
会宁县
74.73
省级
序号
名 称
隶属
所属行
政区域
面积
(平方公里)
级别
备注
序号
名 称
隶属
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
(平方公里)
平凉市庄浪县
省级
附表5 甘肃省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名录
序号
名 称
隶属
所属行
政区域
面积
(平方公里)
级别
备注
序号
名 称
隶属
所属行政区域
面积
(平方公里)
级别备注1吐鲁沟国森林公园市属永登县
58.47
国家级
21
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康乐县
临潭县
48.73
国家级
2
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七里河区
63.73
国家级
54
甘州区黑河森林公园
县属
甘州区
3.73
省级
75
华亭县米家沟森林公园
县属
华亭县
146.67
省级
55
民乐县海潮坝森林公园
县属
民乐县
160.40
省级
76
迭部县扎尕那森林公园
县属
迭部县
344.00
省级
56
天祝县冰沟河森林公园
县属
天祝县
93.13
省级
77
白水江博峪森林公园
县属
文县
443.33
省级
57
和政县南阳山森林公园
级别
备注
41
西固区关山森林公园
县属
西固区
6.00
省级
62
华池县双塔森林公园
县属
华池县
2.13
省级
42
西固区石头坪森林公园
县属
西固区
1.00
省级
63
环县老爷山森林公园
县属
环县
15.67
省级
43
城关区五一山森林生态旅游区
县属
兰州市
0.87
省级
64
庆阳市巴家咀森林公园
县属
庆阳市
2.60
省级
44
安定区西岩山森林公园
14
肃南马蹄寺
张掖市肃南县
省级
3
崆峒山
平凉市崆峒区
国家级
15
山丹县焉支山
张掖市山丹县
省级
4
崇信龙泉寺-五龙山
平凉市崇信县
省级
16
漳县贵清山-遮阳山
定西市漳县
省级
5
永靖黄河三峡
临夏州永靖县
省级
17
宕昌官鹅沟
陇南市宕昌县
省级
6
武都万象洞
陇南市武都区
省级
18
和政太子山
临夏州和政县
省级
7
和政松鸣岩
临夏州和政县
6
贵清山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漳县
82.00
国家级
26
三黄谷森林公园
省属
清水县
29.33
省级
7
麦积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天水市
92.00
国家级
27
卧牛山森林公园
省属
武山县
55.33
省级
8
鸡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成县
42.00
国家级
28
太阳山森林公园
省属
北道区
4.00
省级
9
渭河源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渭源县
79.33
国家级
云屏三峡森林公园
县属
两当县
96.67
省级
61
崇信县五龙山森林公园
县属
崇信县
72.00
省级
82
东华池森林公园
县属
华池县
85.00
省级
附表6 甘肃省国家和省级地质公园名录
22
下巴沟森林公园
省属
合作市
45.47
省级
3
松鸣岩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和政县
26.67
国家级
23
车巴森林公园
省属
卓尼县
34.80
省级
4
云崖寺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庄浪县
148.93
国家级
24
卡车森林公园
省属
卓尼县
144.67
省级
5
徐家山国家森林公园
市属
城关区
1.73
国家级
25
羊沙森林公园
省属
临潭县
53.93
省级
省级
19
临潭冶力关
甘南州临潭县
省级
8
榆中兴隆山
兰州市榆中县
省级
20
肃南-临泽丹霞地貌
张掖市肃南和临泽县
省级
9
天祝马牙雪山天池
武威市天祝县
省级
21
渭源渭河源
定西市渭源县
省级
10
碌曲郎木寺
甘南州碌曲县
省级
22
两当云屏
陇南市两当县
省级
11
华亭莲花台
平凉市华亭县
省级
23
积石山石海
临夏州积石山县
省级
12
庄浪云崖寺
县属
和政县
9.33
省级
78
秦州区绣经山森林公园
县属
秦州区
4.80
省级
58
临夏市南龙山森林公园
县属
临夏市
3.33
省级
79
舟曲县拉尕山森林公园
县属
舟曲县
13.53
省级
59
崆峒区太统森林公园
县属
崆峒区
144.67
省级
80
塔坪山森林公园
县属
陇西县
2.53
省级
60
崆峒区北山森林公园
县属
平凉市
10.67
省级
81
29
兴隆山森林公园
省属
榆中县
320.73
省级
10
天祝三峡国家森林公园
县属
天祝县
1386.67
国家级
30
兰州北山凤凰台森林公园
省属
兰州市
2.20
省级
11
冶力关国家森林公园
省直
卓尼县
临潭县
794.00
国家级
31
城关区兰山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