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名单,青少年近视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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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名单,青少
年近视要注意了
2月25日,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
布2018年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
选结果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命名北京市东城区等84
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天津市北辰区
等29个地区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
《通知》对省级、有关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其中指出,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工作推进。要按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积极争取
当地财政部门大力支持,切实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保障开
展近视监测、筛查等工作,确保试点和改革试验工作顺利推进。
同时,《通知》强调,要改善办学条件,建设特色学校。努力改善学校教育教学条件和设施,积极在本行政区域遴选和建设儿童青
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并不断形成规模。比如,为中小学生配备符
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和其他近视防控等相关设施和
用具,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
明设备,落实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要求,提供符合用
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在制度层面,《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发展规划。把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作为本行政区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
控工作的重要载体,把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
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政府领导牵头、相关
部门共同参与的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分工
明确、部门协同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
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媒体的大力支持,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到每所
学校和广大师生,使其准确知晓国家关于近视防控的相关措施和要
求并身体力行,切实提高和增强科学用眼、护眼的意识和能力。
为保证防近视工作顺利推进,《通知》还指出,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退出机制。教育部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情况的指导、督促。2020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试
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对于工作推进
不力的地区,将取消命名并予以通报,着力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