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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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日活动制度是具有青年特点、最受广大团员欢迎的活动。团日活动制度是指导团日活动不断充实和不断完善的赶奔制度。
1、团日活动要有明确的意义和目的。组织团日活动,首先应该对活动
的内容、方式和具体步骤进行设计,以保证现实活动的目的。
2、团日活动,有时为了贯彻上级精神,有时是根据团员,青年的要求
来开展的。在这两种情况下,都要深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实际要求,发动团员们献计献策,征求活动方案,求得良好的活动效果。
3、团日活动要注意组织方法。应该有一个既有统一指挥,又有分工负
责的组织机构,做好活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活动中的组织、服务工作;
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应有充足的估计和准备,并有相应的应变措施,尤其是形式复杂、内容主要的活动,最好事先进行预演,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4、团日活动要强调思想性和知识性,一次活动最好有一个主题,内容
不宜太多,活动次数也不宜过于频繁,不要贪多而降低效果。另外,应邀请一些青年参加团日活动。
5、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记录和总结工作(如果活动的规模较大,
可以进行评比表彰),座谈讨论活动的收获,改进意见,有利于把以后的活动搞的更好。
为了认真做好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团支部应认真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团员发展方针,根据本支部实际制订年度发展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尽可能将更多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团内来,不断壮大团员队伍。
2、具备下列条件和标准: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3、凡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向团支部提出书面入团申请,必须填写入团积极分子考察表,在经过团的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经团委组织进行的团的基础知识测验合格的基础上,经考察已符合团员条件的方可发展入团。
4、团支部应对已经提出申请、主动靠近团组织的青年做到心中有数,并指定两名团员做其入团介绍人,对其进行经常性地帮助教育。
5、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同时要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个人经历、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
6、对已具备团员条件、支部准备发展的入团积极分子,应及时报团委进行预审。团支部在上报预审名单时,须负责地将有关考察材料一并上报团委,以便在预审时参考。在预审通过后,方可发给《入团志愿书》,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如实填写。在支委会全面审查认可之后,提交支部
大会按规定程序讨论通过。
7、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青年入团后,团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团委审批。
8、经团委批准之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才能取得团员资格,其团籍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9、申请入团的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通过团支部书记或委员就上级团委的审批决定、团内组织生活制度等与新团员进行谈话,代表组织提出希望和要求,让新团员受到鼓舞和教育。
10、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并由上级团组织代表或团支部书记向其颁发团员证和团徽。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团员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的有关制度。做好团员档案工作,可以使团组织对每个成员的情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利于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团员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
1、团员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团志愿书、组织鉴定、团员奖励卡片、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的检查和组织决定等。
2、团员档案的管理,要建立以下制度:
(1)建立团员档案袋和团员登记薄或团员档案制度;
(2)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档案借阅手续;
(3)建立档案保管制度;
(4)建立档案的定期清理和检查制度。
3、团员档案管理范围的划分:
(1)干部团员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或行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
(2)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中学的学生团员档案,由学校人事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3)农村团员的档案,由乡团委管理;
(4)工矿企业团员的档案管理,可分为三种情况:凡建立了工人、职员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团员档案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建立工人、职员档案管理制度的单位,如有团委会或总支委员会,并配有专职团干部的,可以自行管理;不具备以上两种条件的单位,就由其上一级团
委负责管理。
团员处分条例
团组织对那些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教育帮助的重要手段。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团内察看、开除团籍。
其中,留团察看的时间为6个月或者1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利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人入团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开除团籍。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申辩或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递转递,不得扣压。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1. 团费收缴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2. 团支部团费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各团总支的团费由团总支的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分团委的团费由组织部负责收缴。
3. 团员每月初缴纳当月团费,每月上缴五角,多交不限。
4. 收缴团费必须填写工作手册相应栏目及团费收缴卡。
5. 每月团费由组织委员统一上缴组织部,组织部应开出收据,以免发生纠纷。
6. 组织部按校团委规定时间上缴团费。
7. 团委留成团费,由秘书长管理,秘书处应做好团费结账工作,并在团员代表大会上公布。
8.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