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政策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61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61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为加强网上销售消费品的安全与召回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及其他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消费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消费品。
二、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的缺陷信息收集核实和分析处理制度。
发现其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死亡、严重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在境外实施召回等情形的,应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三、发现网上销售消费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缺陷消费品,通知其他经营者停止经营,并按《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实施召回,不得隐瞒缺陷;其他经营者接到生产者通知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存在缺陷的消费品,并协助生产者实施召回。
对未能消除缺陷的消费品,不得再次销售。
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采取多种措施实施动态监测,对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建立有效的阻止缺陷消费品继续在网上销售的程序。
五、市场监管总局鼓励从事网上销售消费品活动的生产者和其他经营者建立内部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可追溯机制,完善产品标识、销售记录、产品注册、保修索赔等安全记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0国家电商扶持政策最新规定
2020国家电商扶持政策最新规定继续迫使移动终端最明显的中心农业新媒体营销将继续产生大量的媒体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协会力量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农业电力供应商农产品业务是电子商务的王冠,新鲜农产品电力供应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区农业电力供应商正变得越来越明显。
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专业分工,基本只负责生产产品,只电力供应商和服务用户的发展,物流外包给专业的物流企业。
这可以解决标准化的问题,产品安全、冷链物流等三个主要问题,其业务也变得越来越多的地区。
农业复杂的模式将成为新规范和新模式农业公共提高售前将成为农业电力供应商的主要格式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进一步稳定农产品企业当地社区逐渐上升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社区业务将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的价格会非常高,比传统渠道购买更多更高,新鲜的农产品业务的消费者接受,企业开始盈利。
社区的主要移动终端农业电子商务占主体,起源直接影响下降,新鲜冷链物流的电力供应商和其他问题可以很好的解决方案。
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电力领域的供应商品牌的崛起由于缺乏整体农产品品牌,品牌比其他品牌有更多的创造空间,所以未来品牌农业电力供应商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同时,由于农产品的快速增长的电力供应商,改善物流成本,目前电动产品主要集中于高端产品,这类产品有天然品牌依赖,未能完整的品牌产品,很难在未来的竞争中谋得一席。
农业电力供应商加快电力业务趋势的形成据统计,在未来5年,中国农业电力业务事务农产品占总量的5%,外国农业电力业务事务将占1%,农业产品,移动商务交易将占2%。
中国农产品业务和农业、农村再生资源提供者将会发达,农村供销合作社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农业是为什么呢?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改革的过程中,各种行业的深度集成,农业作为保证,将是一个稳定的社会流行的行业。
国家重视农业,从年度中央文件可以看到一日。
从中国目前的发展情况,广州深圳等二线城市北部和发达国家基本上没有区别,可以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很快,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2020国家互联网监管新政策规定
2020国家互联网监管新政策规定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3.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民,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缩小数字鸿沟,激发经济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坚持创新为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挥管理主体、运营主体、使用主体作用,全方位推进理念、机制、手段等创新;坚持安全可控,全面排查、科学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网络数据、技术、应用等安全。
二、推动互联网创新发展4.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落实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5.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
全面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在城市地区深度覆盖、在农村地区逐步覆盖、在贫困地区优先覆盖。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研发,统筹推进标准制定、系统验证和商用部署。
增强网络服务能力,简化电信资费结构,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提升服务性价比和用户体验。
7.推动产业生态体系协同创新。
统筹移动互联网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应用部署,加强产业链各环节协调互动。
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创新主体、产业主体,加快组建产学研用联盟,推动信息服务企业、电信企业、终端厂商、设备制造商、基础软硬件企业等上下游融合创新,提高产品服务附加值,加速互联网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迁移。
三、强化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11.推进信息服务惠及全民。
依托移动互联网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国家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优先推进民生保障服务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12.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网络全覆盖。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解读
《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0.11.2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解读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牵头制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该标准结合我国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实际,充分借鉴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已有经验,对推动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一、背景及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高度重视。
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2020年4月,两办印发《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进一步提出“研究编制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标准,制定出台治理电商平台盗版、侵权与假冒现象的政策文件。
” 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复杂挑战。
通过标准化手段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平台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回应全球治理体系的复杂变化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提出的新形势、新挑战,也有助于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标准内容涵盖电子商务平台中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多类型知识产权,涉及电子商务平台、平台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责任和义务,可有效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管好和用好知识产权、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尊重和了解知识产权。
二、主要内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电子商务网络信息平台要求、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一致性测试要求等七章。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0.03.28•【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20.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一、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内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三、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四、退货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海关总署2018年194号公告有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2020年3月28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0.03.10•【字号】厦商务〔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自贸委、火炬管委会,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2号)文件精神,根据《厦门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商务规﹝2020﹞1号),2020年我市继续对电子商务发展项目予以支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不得弄虚作假。
(四)项目已获得或已申请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财务审计机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六)其他(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范围电子商务平台奖励、网络销售奖励、电子商务园区主办方奖励、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奖励、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奖励、电商直播基地奖励、电子商务活动补助等。
三、支持方式事后无偿奖励或补助,企业自愿申报。
四、申报时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企业)奖励、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奖励、电子商务活动补助,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 电子商务平台奖励、网络销售奖励、电子商务园区主办方奖励、电商直播基地奖励,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4月3日。
五、申报流程(一)申报单位自愿向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行业协会、高校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
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电子商务指的是通过电子手段进行商业活动的过程,包括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市场等。
电子商务通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购物方式,极大地改变了传统商业模式。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发展政策。
本文将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旨在分析其影响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国家层面的发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例如,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益和责任,并对电子商务营业执照、电子签名等进行了规定。
美国制定了《电子商务法》,强调了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和交易数据的保护。
这些法律法规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提高了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层面的政策还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的建设。
包括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建设电子支付系统等。
例如,中国政府推动了互联网普及工程,提供了免费的宽带接入服务,以确保广大民众可以使用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这些举措有效地提升了电子商务的普及率和用户体验,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创新和创业的支持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创业,许多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
例如,美国的创业公司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补贴,以支持他们的发展。
新加坡成立了电子商务发展署,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咨询、培训、资金支持等服务。
这些政策的推出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进一步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发展。
地方层面的发展政策除了国家层面的发展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他们在政策层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支持本地的电子商务产业。
建立电子商务园区地方政府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电子商务园区的建设。
这些园区提供了便利的办公场所、优惠的租金条件以及专业的服务支持,吸引了许多电子商务企业入驻。
例如,中国杭州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园、美国硅谷的科技园等,都成为了著名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推动了当地电子商务产业的繁荣发展。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6•【文号】财办建〔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商务、扶贫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以下简称综合示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运用电商发展成果,以创新引领农村流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农村物流设施设备基础,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与目标(一)基本原则。
市场有效,政府有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政府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
立足地区差异及产业特点,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搭建与县域产业配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探索大数据、云服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商旅文娱体跨界融合。
助力扶贫,巩固提升。
支持贫困地区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克服疫情影响,利用电子商务拓宽农畜牧产品销售渠道。
支持基础较好的地区推动农村电商产业化发展,带动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和X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
做好引导扶持,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把握精准,助力扶贫。
深入领会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
(三)强化服务,聚焦上行。
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特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择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电商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二、实施目标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使网上交易额大幅增加。
力争到X年底,通过培育X核桃、X豆腐、X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打造推广地域特色产品品牌,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X%,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X%,培训相关从业人员X人(次)以上,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村和整体行政村覆盖率达到X%以上。
建立X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X个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建设或提升改造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X家;建设和完善电子商务物流园区,县、镇、村三级电子商务仓储及物流配送服务,实现物流快递企业的镇级覆盖率达到X%。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模式创新,有效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落实工作,现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以下简称“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三、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
四、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五、本公告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公告所称跨境电商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国家重点扶持项目2020年补贴项目汇总
2020国家重点扶持项目补贴项目汇总近几年来,政府部门为了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出台了很多的利民政策,这样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还提高了居民的收入和积极性。
其中,国家补贴项目涉及到农业、林业、畜牧业、民生、养老、环保、高新技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项目,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财政补助。
为大家整理2020年国家补贴项目汇总如下:一、农业补贴(一)补贴项目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只要创建通过,国家先行补助10亿元,用于园区建设。
目前,全国一共创建了62家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到2020年一共要创建300家,还要再创建238家。
2、田园综合体项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每年6000-8000万连续三年。
比如河北迁西县花香果巷项目,第一批8000万资金已经到位。
省级田园综合体:3000-6000万,根据各省具体情况,比如江苏省2017年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35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别为3500万元、400万元。
3、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作出了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创建通过国家给予5000万元补助资金。
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项目以前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从2018年开始,每个创建通过的先导区,国家将给予2000-3000万不等的补助资金。
5、对养殖基地与农产品流通设施的扶持这些补助范围比较广泛、具体可大致分为对经济林发展、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批发等流通设施有关的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进行补贴,对于合作社补助的金额在5—150万元左右,而对农业龙头企业补助金额则为1—300万元。
(二)补贴对象1、种植者所谓的种植者指的是实际种地的人,主要是和地主区分,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土地的肥力以及农作物的规模化经营范围,这个补贴就是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农村电商当负重前行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 农村电商当负重前行文/魏延安2月5日晚,新本世纪第17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等五大方面对当前“三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文件明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围绕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突出两大重点任务,即确保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同时,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农村电商依然是文件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补短板的政策导向非常明确。
文件指出:“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分级布局和标准制定。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国家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随着农村电商的迅速发展,基础设施的短板制约愈发明显,在下行方面,主要是快递到达率的问题;在上行方面,快递降费提速问题、生鲜产品的贮藏保鲜及冷链运输等都是行业的痛点。
所以,近年中央一号文件明显加大了这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
如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即提出“完善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开展冷链标准化示范”;此后各年政策力度逐步加大。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除提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外,要求“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均触及了农村电商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
电商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运营规范
电商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运营规范电商产业是近年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在全球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
为了保障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运营规范。
本文将介绍几个重要的政策和规范,并分析其对电商产业的影响。
一、电商行业政策1.《电子商务法》该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制度。
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遵守的规范,如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商品质量等。
2.《网络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市场秩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强调了平台的责任,要求平台实施严格的自查和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3.《电子商务维权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主要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电子商务领域的侵权行为。
规定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权利和维权渠道,建立了电子商务维权平台,让消费者能够更方便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电商运营规范1. 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电商平台需要对入驻商家的商品质量进行严格审核,保障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平台还需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售后服务和维权支持。
2. 广告规范电商平台需要对商家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查,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同时,平台也需要提供完善的广告违规投诉渠道,让消费者能够尽早发现广告问题并及时投诉。
3. 数据安全电商平台需要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进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安全性。
平台需要制定相应的数据安全政策和技术措施,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
三、以上政策和规范的作用上述政策和规范对电商产业的影响不可忽略。
有益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商平台的经营行为,提高消费者和商家的信任度,从而促进电商产业的长远发展。
通过以上政策和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防止电子商务中出现的诸如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以及交易纠纷等,并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管制和规范,使电商平台变得更加公正、透明和诚信。
电子商务国家相关政策
〔2015〕24号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的重要文件。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将会建成一个统一、竞争有序、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
此外,在政策方面,该意见提出要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从而降低准入门槛;以及合理降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企业的税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国办发〔2013〕89号),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进出口和个人从境外企业零售进口(B2C)等模式。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监管、诚信等配套体系建设。
(1)确定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
(3)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
(4)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
(5)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
(6)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
(7)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2013】911号文件:(一)引导网络零售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
(三)支持城市社区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
(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应用。
(五)加强中西部地区电子商务应用。
(六)鼓励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七)鼓励特色领域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
(八)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基础设施建设。
(九)扶持电子商务支撑及衍生服务发展。
(十)促进电子商务示范工作深入开展。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2015〕24号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的重要文件。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将会建成一个统一、竞争有序、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
此外,在政策方面,该意见提出要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从而降低准入门槛;以及合理降低从事电子商务活动企业的税负。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与经济效益分析
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与经济效益分析电子商务是21世纪的发展焦点之一,随着网络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以其高效、便捷、快捷等特点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已经达到了34.81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及其经济效益进行一定的分析和探讨。
一、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战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在中国,电子商务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经济增长点。
随着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多,中国电商市场正在迅速崛起。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中国电商行业的扩张。
下面就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战略措施。
1.政策支持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并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政策和法规建设。
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比如取消电子商务平台跨境贸易行业准入限制等,激发国内外电子商务创业者的热情和创新精神。
2019年6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个国家级法律将电子商务平台管理员的责任、经营者在平台上的行为、电子合同签订、支付等内容进行立法,并通过立法的方式保护了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2.技术支持中国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在不断推进,例如在支付手段上,“移动支付”等技术助推了中国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不断创新高。
同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也被广泛运用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提升了电子商务的效率,降低了企业和消费者的成本。
3.市场扶持中国政府加大了对电子商务市场的扶持力度,不仅要求电子商务企业要加大包括农村在内的市场开拓力度,还通过设立电商专项资金、推出补贴政策等方式帮助电子商务企业更好地发展。
二、中国电子商务的经济效益分析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也取得了显著地成绩。
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
跨境电商发展现状与政策建议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商行业的发展迅速,在这个趋势下跨境电商成为了新的增长点。
以淘宝、京东、天猫等平台为代表的国内电商企业,正通过多种方式打开跨境电商市场;而世界各国的电商巨头,也都在抢夺跨境电商的份额。
本文将就跨境电商的现状、问题以及政策建议进行分析。
一、跨境电商现状跨境电商目前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3万亿元人民币,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长。
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跨境电商成为了越来越多消费者进行购物的首选。
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线上购物增长率达到了27%,而线下零售则下降了9.6%。
可以看出,跨境电商市场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作为跨境电商市场的代表,中国跨境电商规模持续增长,2019年为9.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5%。
相信这个数字在2020年将有更高的增长。
跨境电商的发展并不只是国内的情况,其他国家也在逐渐启动跨境电商的发展计划。
二、跨境电商存在问题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各种问题,如品质问题、物流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等等。
这里我们主要针对的是跨境电商关税问题和国际物流问题。
1.关税问题一直以来,跨境电商的关税问题都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关注。
由于每个国家的关税政策不同,跨境电商的关税成为了瓶颈。
而且,由于物流和海关执法的漏洞,一些个人或企业滥用跨境电商的优惠政策,通过假冒伪劣商品、低价走私等方式避税,不仅破坏了消费市场,也严重影响了进出口贸易。
因此,加强跨境电商的税收监管和海关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2.物流问题跨境电商的另一个问题是物流问题。
由于每个国家的物流环节不同,物流体系不够完善,导致跨境电商的配送速度不够快捷,甚至还会出现货损、错发、延误等情况。
改进跨境电商的物流环节,加快物流信息化进程,减少物流时间等将是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跨境电商政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该进行以下政策方面的改进。
1.关税问题加强跨境电商关税政策的协调与沟通,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电子商务示范区,引导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参与示范区打造,提高其国际化运营和应对能力。
电商行业 政策
电商行业政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商行业在我国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政府也高度重视电商行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规范电商市场。
本文将对我国电商政策进行梳理,分析现行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并展望未来电商政策的发展趋势。
一、电商行业发展背景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普及率不断提高,网络消费需求持续旺盛。
这为电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众多企业纷纷进入。
据统计,2020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3.3%。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有必要对电商行业进行规范和引导,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国电商政策的发展历程1.初创期(2000年代初):政府鼓励电商发展,提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
2.成长期(2010年代初):电商行业迅速崛起,政府开始关注规范市场秩序,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
3.成熟期(2016年至今):电商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政府强调电商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中的作用,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现行电商政策的主要内容1.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市场主体登记手续,支持电商创业。
2.税收政策:对电商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3.物流政策:加大对电商物流的支持力度,提高配送效率。
4.质量监管:强化电商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
5.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规范电商数据使用,保护消费者隐私。
四、电商政策对行业的影响1.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提升行业整体形象。
2.促进创新:鼓励电商企业研发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竞争力。
3.带动就业:政策扶持电商创业,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4.助力脱贫攻坚:通过电商扶贫政策,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五、未来电商政策趋势及展望1.绿色电商:政府将加大对绿色电商的支持力度,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2.跨境电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将继续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电商市场的地位。
电商平台合规要求2020版
电商平台合规要求2021版1.?电商商务法?相关规定1.1资质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电子商务法?第12条〕1.2公示资质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电子商务法?第15条〕〔注: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效劳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电子商务经营者〕1.3歇业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电子商务法?第16条〕1.4核验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电子商务法?第27条〕1.5商品效劳信息保存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效劳信息、交易信息, 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效劳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电子商务法?第31条〕1.6平台规那么公示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效劳协议和交易规那么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电子商务法?第33条〕1.7对平台内经营者治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证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举措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效劳,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平安保证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电子商务法?第38条〕1.8平台内经营者侵权治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接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举措,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举措的,对损害的扩大局部与平台内经营者承当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42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效劳等必要举措;未采取必要举措的,与侵权人承当连带责任.〔?电子商务法?第45条〕2.?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相关规定2.1平台引导催促经营者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催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证.〔?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第3条〕2.2对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进行明示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举措,对于本方法第六条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符合本方法第七条规定的商品,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确实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置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第20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与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七日无理由退货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 第21条〕2.3平台完善公示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其平台七日无理由退货规那么以及配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制度,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第22条〕2.4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履行7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建立检查监限制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及时采取制止举措,并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或者网络商品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督治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效劳.〔?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23条〕2.5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购置商品,因退货而发生消费纠纷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调解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方法?第24条〕2.6建立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检验和处理程序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检验和处理程序.对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可以作为全新商品再次销售;对不能够完全恢复到初始销售状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而再次销售的,应当通过显著的方式将商品的实际情况明确标注.〔?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25条〕3.?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相关规定3.1公示资质信息已经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效劳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8条〕3.2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以下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置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当;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根据约定.〔?网络交易治理办法?第16条〕3.3抽奖式有奖销售规定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19条第3项〕3.4审查登记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实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 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23条〕3.5平台与商家订立协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效劳质量平安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24条〕3.6平台规那么公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那么、交易平安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治理制度.各项治理制度应当在其网站显示,并从技术上保证用户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保存.〔?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25条〕3.7检查监控平台商品、效劳信息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效劳信息建立检查监限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治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效劳.〔?网络交易治理方法? 第26条〕3.8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实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举措.〔?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27条〕3.9对平台自营业务与其他经营者进行区分标记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平台上开展商品或者效劳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对自营局部和平台内其他经营者经营局部进行区分和标记,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 〔?网络交易治理方法?第29条〕4.?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4.1经营资质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以外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7条〕4.2公示资质信息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已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公示以下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实际地址、联系方式.〔?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10条〕4.3核验登记平台内经营者信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对登记档案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22条〕4.4报送经营者信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分别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7月1日至7月15 日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治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23条〕4.5为履行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提供技术支持. 平台内经营者公示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送平台, 平台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验,完成更新公示.〔?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第24条〕4.6对平台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况区分标记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保证消费者能够清楚识别、直观理解、自主选择. 〔?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25条〕4.7保存平台效劳协议和交易规那么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变更平台效劳协议和交易规那么的,应当完整保存平台效劳协议和交易规那么的全部历史版本,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26条〕4.8检查监控平台内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效劳信息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效劳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效劳信息建立检查监限制度,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及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效劳有违反市场监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方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处置举措,并保存有关记录.〔?网络交易监督治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第27条〕。
跨境电商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跨境电商的发展与政策调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了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内,国际贸易已经从传统的线下贸易转向了线上贸易,跨境交易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和使用。
然而,与此同时,跨境电商的发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也促使政策调整和法规改革的加速推进。
一、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互联网和物流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发展。
据统计,到2020年,跨境电商的总交易额预计将超过4.5万亿美元。
在这个领域内,中国的市场更是强势地占据了主导地位。
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额为1369.2亿美元,同比增长14.8%。
对于跨境电商平台来说,它们不仅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优化供应链等手段提高商品的品质和价格,还可以通过打造可信赖的消费者评价平台,提高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体验,同时也更好地锁定和回复消费者的反馈。
二、跨境电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1. 电子商务交易商品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于跨境电商的交易平台门槛低,因此,其中也存在一些恶性商家销售假货、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
这不仅伤害了品牌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威胁到了跨境电商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依法打击不合规和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品牌受到的影响显得极为重要。
2. 国际物流服务的不足在跨境电商领域中,物流配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如果物流服务不稳定或者不到位,将会显著降低跨境电商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在实现快速、安全和可靠的国际物流服务方面,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协调。
3.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在跨境电商中,税收是一个复杂而且引发争议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上有着不同的规定,这给跨境电商提供产品或服务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明确的税收政策和规定,避免涉及到的纠纷和矛盾。
三、政策调整和法规改革为了解决跨境电商的问题和挑战,许多国家都在加紧政策调整和法规改革。
比如,在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016年-2020年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6年-2020年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前 言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是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市场和创新经营模式的有效手段,是提升产业和资源的组织化程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满足和提升消费需求、改善民生和带动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愈加深远的影响。
电子商务的发展仍然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电子商务对促进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发展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对经济转型和价值创造的贡献潜力尚未充分显现。二是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尚不成熟,服务能力尚待增强,服务水平尚待提高,服务范围尚待拓展。三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制度环境还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有待增强,信用体系发展亟待加强,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欺诈、违法犯罪等问题不断发生,网络交易纠纷处理难度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信心。四是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投融资环境有待改善,统计与监测评价工作亟待加强,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网络空间的经济活动规律有待进一步探索。
电子商务支撑水平快速提高。“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现代物流和电子认证等支撑体系加快完善。围绕电子商务信息、交易和技术等的服务企业不断涌现,2010年已达到2.5万家。电子商务信息和交易平台正在向专业化和集成化的方向发展。社会信用环境不断改善,为电子商务的诚信交易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兴支付服务发展迅猛,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规模增长近60倍,2010年达到1.01万亿元。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对电子商务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特别是网络零售带动了快递服务的迅速发展,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23.4亿件,业务收入达574.6亿元,其中网络零售带动的业务量占快递总量的一半左右。2010年底有效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持有量超过1530万张,电子证书正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应用。通信运营商、软硬件及服务提供商等纷纷涉足电子商务,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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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对电子商务的政策要求一、强化创新引领,新动能快速成长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国家大数据战略,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落实和完善“双创”政策措施。
部署启动面向2030年的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新设6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技术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
科技进步贡献率上升到56.2%,创新对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二、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体经济从来都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当务之急是加快转型升级。
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实体经济优化结构,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完善对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中心,打造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切实落实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落实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落实科研经费和项目管理制度改革,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实施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广聚天下英才,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定能成就创新大业。
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全面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制药、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
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
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新兴产业统计。
在互联网时代,各领域发展都需要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信息网络。
今年网络提速降费要迈出更大步伐,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大幅降低中小企业互联网专线接入资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
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
把发展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基、重大装备专项工程,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中国制造向中高端迈进。
完善制造强国建设政策体系,以多种方式支持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的蓬勃生机。
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双创”是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有效方式,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促进机会公平和社会纵向流动的现实渠道,要不断引向深入。
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企业和科研院所、高校设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强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支持,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使各类主体各展其长、线上线下良性互动,使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
质量之魂,存于匠心。
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指出,中国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不靠改革创新没有出路。
我们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有最大规模的科技和专业技能人才队伍,蕴藏着巨大的创新潜能。
要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人力人才资源为支撑,加快创新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三、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还专门阐述了消费升级。
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完善政策措施,改善消费环境。
一要加快发展服务消费。
开展新一轮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
推动服务业模式创新和跨界融合,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
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
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
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
二要增加高品质产品消费。
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三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花钱消费少烦心、多舒心。
四、推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经济全球化符合世界各国的根本利益。
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全球经济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渠道地位,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
我们愿与有关国家一道,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实施,早日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亚太自贸区建设。
继续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商谈投资贸易协定。
中国是负责任的国家,作出的承诺一直认真履行,应有的权益将坚决捍卫。
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措施,新设1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出口逐步回稳。
推广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
五、鼓励普惠金融促进金融机构突出主业、下沉重心,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止脱实向虚。
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国有大型银行要率先做到,实行差别化考核评价办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多措并举降成本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七、建设既有现代文明,又具田园风光的美丽乡村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深化农村改革。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完善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健全农村“双创”促进机制,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电子商务市场促进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大力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突破有形市场的地域空间限制,以虚拟市场发展带动实体经济转型,推进落实《深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确保发展”原则,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自身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推出以下服务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措施:一、改革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探索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以电子商务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登记注册模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探索适应电子商务市场特点的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培育我市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一)创新住所登记制度。
对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允许在符合条件的集中办公区域内一个住所登记多家企业。
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
(二)允许登记个性化的企业名称。
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可以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表述作为企业名称。
(三)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政策。
从事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可以使用“从事××网站经营”作为经营范围申请注册;从事网上电子商务交易的经营者,除前置审批项目外,既可以采用无固定经营范围方式申请注册,也可以选择符合营业项目的经营范围申请注册。
(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发展。
电子商务企业集团注册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二、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信用支撑体系建设深圳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第三方服务平台等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市场主体资格认证、产品信息查询、企业信用和市场咨询四项公共服务,为市场交易提供准确、合法的企业和产品信息,解决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问题,鼓励传统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五)提供虚拟市场主体资格认证服务,解决网络虚拟主体与现实经营实体的身份对应问题,促进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
整合市场主体身份信息、网站域名、产品信息、标准信息、检测信息、质量和服务认证、专利、商标、商品条码等相关信息资源,逐步建立与全国企业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共享机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身份认证查询服务。
(六)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解决交易中产品信息真实性问题。
以全球统一的编码标准为基础,探索建立涵盖产品生产企业信息、产品描述信息等在内的产品数据库,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球通行的产品信息核实、数据同步和信息查询服务。
组织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信息分类和产品网络交易标准规范。
整合与产品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源,提供产品质量信用增值服务。
(七)提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解决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信用体系,推动电子商务信用制度建设进程,推进电子商务信用标准建设,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系统,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信用专业服务机构使用平台信息。
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成具有深圳特色、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
加强与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努力解决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营造交易各方依靠信用信息做出交易选择的市场环境。
促进深圳电子商务企业率先提升诚信竞争力。
(八)提供电子商务市场咨询服务。
依托专业研究机构,加强电子商务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咨询。
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市场主体状况动态信息数据库。
完善统计机制和制度,定期对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状况、产品信息、交易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重点加强对市场发展新情况、新方向的分析研究,引导市场投资行为,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三、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抢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推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抢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制高点。
(九)加大对电子商务产业的知识产权和实施标准化战略支持力度。
落实《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和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每年安排400万元资金额度,用于互联网知识产权运用、管理与保护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额度,用于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开展标准研制、企业标准联盟培育等标准化活动。
(十)支持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
支持建立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网上交易平台和机制,充分利用“国家专利技术深圳展示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知识产权交易模块,促进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实现转化和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