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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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和控制矿井水灾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落实预防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开展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为预防水灾事故提供依据。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编制矿井防水治水设计,明确防水治水措施、目标和任务,确保矿井水灾事故的预防。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水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矿井水文地质变化,及时发现和处理水患。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井涌水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矿井排水系统,确保排水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井防突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井老空水管理,采取措施防止老空水溃入工作面,造成水灾事故。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井防灭火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引发水灾。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矿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矿井水灾事故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应急救援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矿井水灾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矿井水灾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第四章监管与考核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对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加强矿井水灾的预防和应对,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各类矿山的水灾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灾防治组织和责任第一节领导机构和职责1. 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负责起草和审批矿井水灾防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节责任分工1. 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由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2. 采掘区域的负责人负责水灾防治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3. 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矿井水灾防治工作。

第三章水灾防治措施第一节预防措施1. 按照规定,在矿井开采前进行综合调查和评估,制定水灾防治计划。

2. 采取措施控制矿井开采过程中的地下水涌入。

3. 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应急措施1. 配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及时应对矿井水灾。

2. 建立应急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处置程序。

3. 加强事故预警和监测系统的建设,确保及时发现矿井水灾。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一节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水灾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措施有效实施。

2. 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节处罚1. 对违反矿井水灾防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

2. 对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矿井水灾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一节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节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提高矿井防治水的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权限1. 矿井水文测量、预报与防治水的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他们有权制定防治水方案,并且负责管理水文测量与预报工作。

2. 矿井领导班子负有矿井防治水的全面负责,包括制定防治水目标、计划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3. 矿井所有相关部门负有按照防治水方案的要求,执行防治水工作,举一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手段,保障矿山安全。

三、防治水目标矿井防治水的目标是确保矿山生产过程中无水灾事故发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的稳定。

四、防治水工作组织1. 矿井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防治水工作小组应每年制定防治水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3. 防治水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水文测量和预报工作,及时了解矿井地下水的变化情况。

五、水文测量与预报1. 每个矿井应有完善的水文测量与预报系统,确保及时有效地了解地下水的动态情况。

2. 水文测量工作应定期进行,按照测量规程进行准确可靠的测量,并及时上报测量数据。

3. 预报工作应根据测量数据进行,根据地下水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六、防治措施1. 矿井应建立完善的水防设施,包括水泵、水井、消防设施等,以及防水标志和安全通道。

2. 严格控制矿井巷道的开采范围,避免对地下水体造成影响。

3. 建立矿井内部的排水系统,保证矿井的排水功能正常有效。

4. 每个矿井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水灾应急处理措施和疏散预案,确保及时响应和处置。

七、防治水考核与奖惩1. 矿井防治水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包括水文测量的准确性、预报的及时性等,考核结果作为相关部门的绩效评定依据。

2. 对于防治水工作优秀的矿井,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对于防治水工作差的矿井,应加强培训和指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煤矿防治水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防治水制度1、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2、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3、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4、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6、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7、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采用边探边掘时,超前距离一般不小于____米。

8、在雨季来临之前,必须对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进行清理,并加强排水沟的修筑,保证排水沟在雨季期间能正常排水。

9、必须派专人对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隙、有无地表蹋陷、老窖塌陷等现象,如有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填平、填实。

10、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水源,在开采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涌入矿井造成灾害。

11、掌握水文地质资料是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依据,必须掌握井田范围内冲积屋的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情况,可能出水的断层与裂隙分布位置,采动后顶板破碎及地表陷落情况,都必须进行收集和整理,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2、当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被淹井巷、断层溶洞、老空积水等地点,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13、探水的起点,由于积水范围不可能掌握得准确,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必须留出适当的安全距离,必须在可疑水源____米以外开始打探水钻孔。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2024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分管技术的矿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矿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

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矿要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矿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

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2024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二)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的进步,矿山开采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之一。

然而,由于矿井防治水管理不善,严重影响了矿山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2024年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管,提高矿山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一、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管,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要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的法律框架,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措施,并将其纳入相关法律体系中。

其次,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违法行为的风险和惩罚力度。

二、建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机构为了加强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需要建立统一的矿井防治水工作机构。

该机构应具备权威、专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人员,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矿山的防治水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水灾的防治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水灾指矿井中的地下水位升高或突水等造成的水灾,包括泥水涌入、矿井涌水、矿井漏水等。

第四条矿井水灾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

第五条矿井水灾防治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矿井水灾防治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六条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由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矿井安全监管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地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第七条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及相关决策。

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矿井水灾防治规划和方案;(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矿井水灾防治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三)组织开展矿井水灾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四)组织开展矿井水灾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五)负责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六)召集和组织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的会议。

第八条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设立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专班的组成及职责如下:(一)根据矿井水灾防治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组织实施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二)负责制定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三)负责组织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四)负责协调矿井安全监管部门、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地质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五)组织制定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条矿井水灾的预防措施应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矿井水灾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对矿井水文地质进行详细调查,了解矿井周围的地下水位、储量和径流等情况;(二)制定矿井的水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三)建立健全矿井地下水位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矿井水位的变化情况;(四)完善矿井的抽水系统,确保矿井内的地下水得到有效的排放和处理;(五)加强矿井的补水系统的维护,确保矿井内的运水环境稳定安全;(六)加强对矿井排水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正常运行。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矿井是现代采矿工程中的重要设施,为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秩序,必须实施严格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制定了以下规定。

二、职责与权限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矿井的防治水工作,并具有决策权限。

2. 防治水班组负责矿井各个作业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日常巡视、排水工作等。

3.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协调与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矿井防治水措施1. 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以防风险为中心,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矿井的排水系统畅通可靠。

2. 矿井防治水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及时消除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对矿井进行巡视,发现漏水、渗水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排水方案。

4.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及时对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的水位进行监测,确保不超过安全水位。

5.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水灾事件,确保矿工的安全撤离。

四、矿井防治水资金保障1.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两种方式。

2. 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用于购买、维修和更新防治水设备,支付人员工资等。

3. 矿井防治水班组要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矿井防治水事故处理1. 若发生矿井防治水事故,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矿井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矿井防治水事故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3. 对故意违反矿井防治水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矿井防治水宣传教育1.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防治水意识和技能。

2. 矿井防治水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演习,增强矿工应对突发水灾的应急能力。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和矿山安全,提高矿山水灾防治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的水灾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灾防治是指对矿井水灾采取预防、控制、治理等措施,保障矿井生产安全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水灾防治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利原则,并保证安全、高效、环保。

第五条矿山水灾防治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岗位职责并加强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水灾防治预案第六条矿山应制定相应的水灾防治预案,明确各级处理措施和应急响应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第七条水灾防治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矿山水灾的预警和监测体系。

(二)水灾发生后应急响应预案,包括应急处置流程、人员疏散和救援措施等。

(三)矿山水灾的防治措施和设备。

(四)组织和领导应急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章水灾防治设备和措施第八条矿山应配备必要的水灾防治设备,如水位监测系统、泵站、排水设备等,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应用。

第九条矿山应进行水灾防治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条矿山水灾防治应采用多种措施,如提前排水、防渗、加固巷道、封堵排水口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水灾风险。

第四章矿山水灾监测和预警第十一条矿山应建立水灾监测体系,包括水位监测、地质构造监测、渗流监测等。

第十二条矿山应进行水灾预警工作,及时发布水灾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第五章水灾防治培训和教育第十三条矿山应加强员工的水灾防治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灾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矿山应定期组织水灾防治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矿山应向员工定期发布水灾防治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科学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六章管理责任和监督第十六条矿山应明确各级管理岗位职责,确保水灾防治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第十七条矿山应设立专门的水灾防治责任部门,负责水灾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范本矿井水灾是矿山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之一,为了预防和控制矿井水灾,需要建立健全的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

本文将提供一个完整的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的范本,包括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制度内容等,并且在表述上避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矿井水灾对环境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矿矿山等,以及涉及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

三、责任分工1. 矿山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2. 矿山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 矿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矿井水灾防治工作;4. 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制度内容1.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体制:a. 矿井水灾防治小组的组建和职责;b. 矿井水灾防治工作任务分工,明确每个职能部门的责任;c. 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

2. 矿井水灾防治预警机制:a. 矿井水灾预警指标的确定;b. 矿井水灾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管理;c. 矿井水灾预警信息的传递和处理。

3. 矿井水灾防治措施:a. 水源管理:确保矿井水源供应的安全和稳定;b. 灌水预测:通过气象、水文等监测手段,预测灌水量和灌水时间;c. 流量控制:采取控制灌水流量的措施,减少矿井水灾的发生;d. 水封与排水:建立健全的水封系统和排水系统;e. 抢险救援:制定抢险救援预案,确保在矿井水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4. 矿井水灾防治培训:a. 矿井水灾防治知识的普及和宣传;b. 矿井水灾防治技能的培训和提升;c. 矿井水灾防治演练的组织和实施。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 矿山企业应制定矿井水灾防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 矿山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开展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矿山企业应建立矿井水灾防治工作档案,保存相关记录和资料。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的抗水能力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履行工作;3. 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三、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原则- 综合防治原则: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水害发生;- 安全优先原则:确保人员安全,保障矿井生产;- 规范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 连续改进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2.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1) 水害监测与预警- 定期对矿井水害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 实施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水害信息。

(2) 水害评估与分析- 对矿井水害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水害的原因和影响范围;-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水害防治措施- 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建设水害防护墙、设置止水帷幕等;- 进行排水降水,控制矿井水位;- 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 应急预案- 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监督检查与评估-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 定期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及时汇报工作进展;3.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所有;3. 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煤矿水害防止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水害防止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涉及水害防治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水害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水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矿水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水害防治规划、措施及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水害防治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3. 监督检查水害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4. 及时处理水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水害预测预报、防治水技术措施的研究和实施;2. 安监部门:负责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3. 工程部门:负责水害防治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4. 机电部门:负责矿井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5.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害防治相关工作。

**第三章水害防治措施**第七条水害防治措施包括:1. 预测预报: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勘探,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2. 探测: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钻探和化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3. 排水:完善矿井排水系统,确保排水能力;4. 防水: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5. 堵塞: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导水通道;6. 疏水: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如华北地区奥灰水)进行疏水压。

**第四章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第八条定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害隐患。

第九条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2. 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3. 无法立即整改的,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施策的原则,提高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水平。

第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矿井水灾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第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防灾意识和自防能力。

第八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矿井水情、水位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由矿长负责,设立专门的水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十条矿长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负责人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适当处理。

第十一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建立水利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水利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和维修人员等。

第十二条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人员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十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防、监控、控制及应急四个阶段开展。

第十五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建立完善的预防工作制度,识别潜在危险和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建立健全的检测监控机制,及时获取矿井水情和水位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第十七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水灾情况,制定应对方案。

第十八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第十九条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加强对工作流程各个环节的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5篇)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5篇)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

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____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预防和应对矿井水灾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1.责任分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包括矿井企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矿井生产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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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67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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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每年雨季必须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安全程度评估。

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3、矿井必须有水文地质和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对地下水进行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

4、地面防治水:
(1)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路;
(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修筑排水工程;
(3)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必须制定防止滑坡的技术措施;
(4)地面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闭;
(5)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6)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
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

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5、井下防排水制度:
(1)井下主要水仓必须有主水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外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积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积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2)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能力要符合设计;
(3)排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应高于水泵房地面7米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车场,且应设防水密闭门、防火门;
(5)泵房和水仓连接通道应设置防水闸门;
(6)水仓沉淀池每年至少清两次淤泥;
(7)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6、井下探放水制度:
(1)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3)探水作业必须编制操作规程;
(4)用钻孔放水时必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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