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行为,促进农机合作社的良性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按照科学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机服务工作。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采用制度化管理,明确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合作社运行顺利。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弘扬合作、互助、奉献的精神,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建设,满足广大农民对农业机械服务的需求。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的运营管理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注重市场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加强农机操作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农民使用农机的安全。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维修保养和更新换代的制度,确保农机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农机合作社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一条合作社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合作社的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合作社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合作社财务和运营情况的监督。
第十三条经理层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组织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责和义务,忠实履行职责。
第三章会计管理第十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七条农机合作社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的保存和安全。
第十九条农机合作社应及时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
第二十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财务运作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农机合作社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和农机操作员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农机合作社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作和管理,增强农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农机合作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指由农户和农机经营者自愿组织,共同投资、经营和使用农机的经济组织形式。
本规章制度是农机合作社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统一规范。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发展农机服务业务,提高农机利用率,促进农机更新换代,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股份合作制。
合作社成员根据自愿原则,按照一户一股的原则进行入股,并按照入股的股份比例享受合作社的收益。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当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宜,制定决议,选举产生执行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委员。
第六条合作社的每一个股东均有参加理事会的权利,并享有参与合作社重大事务决策的权利。
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由执行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经全体股东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当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农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农机合作社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合作社成员的农机需求,制定年度农机服务计划。
农机服务计划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面积、种植业态、人员需求等因素,确保农机服务的市场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机采购和使用审核制度。
合作社成员提出农机采购和使用申请后,应当经过合作社的审查和审核,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农机的采购和使用。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农机养护和维修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当制定详细的农机养护和维修计划,确保农机的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农机维修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确保维修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应当切实加强农机服务的管理和监督。
农机合作社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机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农机作业效率,保障农机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机合作社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农机合作社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理部和各作业小组。
第五条理事会负责农机合作社的全面领导,制定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农机合作社的财务、业务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经理部负责农机合作社的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协调各作业小组工作。
第八条各作业小组负责农机作业的具体实施,保证作业质量,提高作业效率。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九条加入农机合作社的成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具备一定的农机操作技能;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成员加入农机合作社应向理事会提交申请,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优先享受合作社的农机作业服务;3. 参与合作社的培训活动;4. 享有合作社的分红权益。
第十二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2. 积极参加合作社的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农机操作技能;3. 配合合作社开展农机作业,保证作业质量;4. 服从合作社的统一调度,完成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农机作业管理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农机作业安全、高效。
第十四条农机作业前,作业小组应进行农机检查,确保农机设备完好。
第十五条农机作业过程中,作业小组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质量。
第十六条农机作业结束后,作业小组应进行农机保养,确保农机设备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对农机作业进行质量检查,对不合格的作业进行整改。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营管理,提高农机合作社的效益,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机合作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由农户或农民合作社以现金、土地、农机等财物入股组成,以生产经营农业为主的经济合作组织。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利益原则。
合作社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农机合作社章程,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与形象。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核心是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要建立健全决策、管理、风险控制等制度,做到规范运作,确保农机合作社的长久稳定发展。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及时向合作社成员公布决策情况、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信息,并接受合作社成员的监督。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农机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决策和管理,以发表个人意见和提出建议;(二)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分享合作社的收益;(三)平等享有合作社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四)合法合规使用农机和农田;(五)其他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维护合作社利益;(二)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活动;(三)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缴纳入股金或按照经营份额投入农机、土地等资源;(四)根据合作社的安排,参与农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五)配合合作社进行监督和检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六)其他根据合作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第八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
理事长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策。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负责协助管理和决策。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包括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4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效益,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农村经济秩序。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调动合作社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纳税,遵守税务政策,按照预算管理原则进行资金使用。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决策和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及时向社员公告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的监督。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合作社内部的纠纷和矛盾。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加入合作社。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参与决策,有义务履行合作社的决议,并享有与其决策权相对应的权益。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有权知道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与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按照协议约定和公平原则使用合作社的农机设备,并按时缴纳合作社的费用。
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工作。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应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计划,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账目明确、资金安全,经营有据。
第十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进行经营评估,总结经验,改进经营管理,提升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农机合作社应接受农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合作社成员的监督,配合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第十八条:农机合作社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送经营相关信息和财务报告。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指由自愿结合的农民依法以共同投资、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享有收益、共同承担风险为原则组织的合作社。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和发展合作社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及成立条件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包括乡村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企业合作社等。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规模和基本生产要素;2. 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经验;3. 有良好的信誉和经济信用;4. 拥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5. 具备与合作社规模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财务资源。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的成立程序如下:1. 提出成立申请;2. 编制并报送合作社章程;3. 经审核通过后,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4. 取得合作社登记证书。
第三章合作社的权益和义务第七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 共同经营和管理合作社的权利;2. 共同分享合作社的收益;3. 参与决策并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4. 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农机服务和技术支持;5. 根据合作社章程享有其他权益。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依法缴纳合作社的资金份额;2. 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经营规则;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利益;5. 共同承担合作社经营风险。
第四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确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运作模式;2. 坚持市场导向,注重产品质量和市场营销;3.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4. 积极引进前沿技术和设备,提升生产能力和竞争力;5. 坚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统一。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应设立合作社理事会或合作社董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作,提高农机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效益,保障成员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经营的农机服务企业。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提供高质量的农机服务,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
第五条农机合作社积极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促进农机服务的现代化。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纳税,并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七条农机合作社实行入社审查制度,申请加入合作社的个人或单位必须符合合作社的入社条件,并经过合作社的审批。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参与决策、平等互助、共享利益的权益。
合作社应建立相应的决策机制,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向合作社提供相关农机设备,并享受相应的农机服务。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对成员的农机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应按规定支付合作社提供的农机服务费用,并及时缴纳合作社的会费。
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成员退出制度,成员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自愿退出合作社。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的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五条农机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并接受成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农机合作社应注重成员的培训和提高,提高成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农机服务管理第十九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农机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农机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坚持成员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原则,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生产、经营、安全、人事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合作社的稳健运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分为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团队。
第六条成员大会是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监事会是成员大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活动。
第九条经营团队是合作社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技术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十条成员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农业机械化事业,愿意为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一条成员入社应当缴纳出资额,出资额根据合作社的规模和经营需要确定。
第十二条成员享有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权、决策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成员应当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履行成员义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贡献进行分配。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财务支出应当符合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需要,严禁铺张浪费。
第五章生产经营第十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成员意愿,制定生产经营计划。
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当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第十九条合作社应当加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第二十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章安全生产第二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业务运作,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
第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会员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全体会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会由5-9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执行委员会主任。
第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并组建相关的工作机构。
第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监事会由3-5名成员组成,对合作社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三章入社条件和退出规定第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会员应具备农机经营资质,并符合合作社的入社条件。
第八条入社条件包括:具备相应农机经营资质证书,拥有合法的农机设备,认同合作社宗旨和共同经营原则等。
第九条农机专业合作社执行委员会对符合入社条件的申请会员进行审批,经执行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合作社。
第十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合作社:丧失入社条件;违反合作社章程;未按合作社规定缴纳会费;自愿退出合作社等。
第四章会费收缴和使用第十一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会员应按照合作社规定缴纳会费,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二条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费的使用应用于合作社的日常管理费用,设备维修费用和年底分红等方面,必须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年末结余的资金,按照会员的投入和贡献进行分红,分配比例由会员大会决定。
第五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提供农机设备租赁服务;组织农机设备维修和保养;农机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农机设备销售;组织会员定期交流和合作等。
第十五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会员权益,做好会员的后续服务工作。
第六章合作社的监督和奖惩第十七条农机专业合作社应当接受农机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并配合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1. 组织领导农机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由各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负责社内管理和决策事宜。
理事会或董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社经营管理、资金使用、社员权益保障等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2. 会员资格2.1 合作社会员合作社会员应是农机经营者或农田耕种者,持有有效的农机操作证或农田土地证明。
农机合作社接受合作社会员的申请并进行入社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会员。
2.2 财力会员合作社资金需由会员共同出资,成为财力会员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认股款,认股款用于合作社运营和设备维护等方面。
会员享有按比例分享合作社经营所得的权益。
3. 会费缴纳合作社会员应依据合作社章程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会费将用于农机设备的维护和更新以及其他合作社运营所需费用。
4. 农机设备使用4.1 设备预定合作社会员可通过合作社预定农机设备,预定应提前至少48小时,并应按照预定顺序进行设备分配。
4.2 设备使用农机设备使用时,会员应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使用过程中应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洁和维护,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
5. 设备维修农机合作社应设有专门的维修人员和维修工具,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维修人员应及时响应维修请求,并确保设备在合理时间内得到维修和恢复使用。
6. 安全管理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会员和设备的安全。
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操作培训:新加入合作社的会员应接受设备操作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后方可使用设备。
- 安全防护设施:合作社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带、头盔、防护眼镜等,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 安全意识宣传:合作社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会员对安全问题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7. 利益分配合作社的经营所得将根据各会员的贡献比例进行公平分配,确保每位会员享有相应的经济权益。
利益分配应公开透明,记录详细、准确。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行为,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有序推进农村机械化改革,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管理办法》,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指以机械化服务为主要业务,依法设立,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发起,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享有收益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循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共同发展、服务农民的原则。
合作社应当依靠自主创新和有效管理,不断提高机械化服务水平,为农村发展作出贡献。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的注册地应在农村,其服务范围应当着重服务于农村地区。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五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当是自愿加入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法人。
成员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交纳入股金,并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成员享有有关权利和利益,应当依照法律、章程和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有违法行为或侵害组织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机构第七条农机合作社设置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的会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主席团是和理事会相配合的决策机构;同时还应当设立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等。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理事会主要负责决定该合作社的方向、政策、发展计划等;监事会则主要负责对合作社各项工作的监督职责,维护合作社利益。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管理第十条农机合作社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的机械化服务项目外,不得从事与自身经济业务无关的其他经济活动。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应当按照市场准则,确立机械化服务价格和收益分配方式,根据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和收益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信息化建设,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提高机械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章合作社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农机合作社应当委托专业会计事务所打理合作社的账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档案,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三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提高农机经营效益,保障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机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机作业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收入。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应依法合规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处理好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必须坚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必须保障农机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第五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社员选举产生,分工负责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主要负责决策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政策,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审议和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农机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农机作业安排、农机维护保养、物资和资金的管理等。
第九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十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利益,不能携带不当思想和行为影响合作社的稳定和发展。
第十一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主动提供农机和其他资源,共同维护合作社的经营秩序和利益共享机制。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农机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明确各项经营指标和业务目标,合理安排农机作业计划。
第十三条农机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确保农机的安全运行和作业效果,严禁因驾驶员的不当操作导致农机损坏。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应定期对农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及时处理农机故障,保障作业效率。
第十五条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机租赁管理制度,明确租金和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对于逾期未归还农机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农机合作社是以提供农业机械化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组织形式,本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农机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提高运营效率。
二、组织架构1. 合作社章程:明确合作社的宗旨、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
2. 理事会: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担任合作社的决策和监督职责。
3. 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合作社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会员权益与义务1. 会员入社:符合入社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加入合作社,经审核通过后成为合作社会员。
2. 维护会员权益:合作社应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对会员享有农机服务的优先权。
3. 缴纳会费:会员需按合作社章程规定的标准缴纳会费,用于合作社经营和发展。
4. 遵守规则:会员应遵守合作社的规章制度,服从合作社的组织决策。
四、农机管理1. 农机设备管理:合作社负责购买、维护和管理农机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农机调度:合作社应根据会员的需求和作业计划,合理安排农机设备的调度和使用。
3. 农机维护:合作社应定期对农机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4. 农机保险:合作社应购买农机设备的保险,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和会员的利益。
五、服务与收费1. 农机服务范围:合作社应按照会员的需求,提供各类农机服务,包括耕作、种植、收割等。
2. 服务质量保证:合作社应确保提供的农机服务具有良好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会员的需求。
3. 服务收费标准:合作社应根据农机服务的性质和工作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会员提供明细账单。
4. 支付方式:会员应按时支付农机服务费用,可以选择现金、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六、纠纷处理1. 合作社成立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处理会员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2. 纠纷处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处理纠纷,保证各方的利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3. 纠纷协商解决:优先采取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采取仲裁或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
七、章程修改合作社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
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机合作社的管理与运作,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加强合作社成员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机合作社是由农民农机拥有者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旨在共同利用和管理农机设备,开展农业生产作业。
第三条农机合作社的宗旨是坚持合作、互利、诚信和共赢的原则,发展优势互补的农机合作社经济,提高农民农机拥有者的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农机合作社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五条凡是农村户籍的农民农机拥有者,有农机设备的课为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合作社的经济和管理权益。
第六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自愿加入,对合作社有权利和义务,不得强制加入。
第七条农机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平等参与农机设备的使用和作业收益分配。
(二)参与合作社事务管理,包括选举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三)对合作社的经营状况有知情权,并可以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农机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时足额缴纳合作社的会员资金。
(二)遵守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
(三)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合作社管理第九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人员等管理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是农机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代表成员的利益。
任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应按照合作社规章制度执行工作职责,做出正确的决策,增加合作社的价值,提高成员的收入。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机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监事会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合作社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理事会及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农机合作社设立经营管理人员,由理事会聘任。
经营管理人员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与运营。
第四章农机作业与收益分配第十五条农机作业应按照合作社的统一安排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或外借农机设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农机合作社的日常运作和成员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份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的例子: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农机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决策和政策规定。
- 理事会设立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作和事务处理。
- 经营管理团队按照职责分工,确保农机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成员权利和义务:
- 成员有权参与决策和投票,有权享受合作社的服务和资源。
- 成员有义务按照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要求使用和维护农机设备。
- 成员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缴纳合作社的成员费等款项。
3. 农机设备管理:
- 农机合作社应建立农机设备档案,包括购置、维修和使用记录等。
- 农机设备的使用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安排进行,合理利用资源。
- 农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及时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经济收益分配:
- 农机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应根据成员的资金投入、农机使用和劳动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 经济收益分配的具体办法由农机合作社理事会制定,并公示供成员参考。
5. 纪律和处罚制度:
- 农机合作社应建立纪律和处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进行相应处罚。
- 多次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农机合作社有权采取停止其使用农机设备等措施。
以上是一份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的简要概括,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制定和补充。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三篇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三篇篇一: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办社宗旨及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植保、机收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水稻小麦种植,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
其职责是:(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XXX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
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
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
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收入管理制度(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2、利润收入;3、接受的捐赠款物;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6、其他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支出管理制度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合作社规章制度农机
合作社规章制度农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作社的管理,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社内部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是农民依法自愿组织起来,按劳分配、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条合作社行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作社的利益归属于合作社的成员,合作社成员应当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六条合作社应当依法履行税收义务,合作社成员应当按规定缴纳会费和其他费用。
第七条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合作社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合作社应当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九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包括生产合作社、服务合作社、销售合作社等。
第十条生产合作社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服务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服务,销售合作社主要从事产品销售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社应当根据需要、成员的特点和合作社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第十二条合作社应当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条件和成员需求确定组织形式,并明确各种合作社的性质、功能和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当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班子负责制。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贯彻会员大会的决议,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合作社的领导班子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理事会处理重要事务。
第四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合作社成员有平等参与合作社管理和决策的权利。
第十九条合作社成员有知情权,合作社应当及时向成员公布有关合作社经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条合作社成员有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的权利,成员可以通过监事会、会员大会等途径行使监督权。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5篇范文)
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5篇范文)第一篇:农机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任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合作社和农机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主任对农机服务合作社负责接受常务理事会的监督,并定期向全体社员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农机服务合作社的日常工作,确保农机作业任务和全社发展目标完成。
四、负责承揽制定农机作业任务,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五、提出完成任务的机械台数、人员配备方案。
六、有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指导权。
七、依法奖惩农机服务合作社的干部职工。
八、对机手进行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农机发展的群众团体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宗旨是: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提高农机经济利益,保护农机工作者权益,发展农机事业,振兴地方经济。
第三条:本社的主要任务:1、组织农机个体经营者进行技术交流,共同探索农机发展方向,扩大农机发展规模,争创农机经济效益。
2、加强社员业务联系,组织社员承揽农机作业任务,帮助社员增加农机经济效益。
3、保护社员合法权益,当社员权益受到侵犯时,合作社将以法组织协调,以保护农机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加强农机信息传递,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社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四条:社员加入各村农机大院、农机个体户及从事农机工作人员均可以团体或个人的身份申请加入本社,经合作社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团体或个体社员,各社员均属合作社管理。
第五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业务活动。
3、有权对本社提出批评和建议。
4、承担并完成本合作社委托的任务和义务。
5、合作社社员有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六条:组织机构一、本合作社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设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理事是由入社社员推选产生,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理事推选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在任期内需作变更时,由原推荐单位提出,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样本(3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
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
每年____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
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农机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机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合作社的运作,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合作社的宗旨和原则(一)宗旨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民主管理原则。
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服务成员原则。
以服务成员为宗旨,为成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农机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4、互利共赢原则。
坚持互利共赢,通过合作经营,实现成员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三、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成员的权利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但应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
(二)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4、按照本社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农机具,爱护农机具和生产经营设施。
5、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6、维护本社的利益和声誉,不得从事损害本社利益的活动。
四、组织机构(一)成员大会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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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合作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二条: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
第三条: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
第四条: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
会计工作职责
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督促本社内
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帐和暴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伙计报表。
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理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
出纳工作职责
第九条:认真贯彻落实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这种帐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底库。
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
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会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完成理事会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金及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
第十四条:建立现金出纳岗位职责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记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
第十六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全拒付。
第十七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
资产及物资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
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算,做到帐实相符。
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定期清查和核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
对坏账、呆账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其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
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
第二十二条:大型固定资产构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构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坚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原则,保障本合作社全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
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监事会具体负责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定期对本社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十五条:按照农业部、检查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开暂行规定》的程序、内容、
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财务公开。
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凡是本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七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并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的,须经理事长批准。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监事会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