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互联网安全防护要求
11、《移动通信网安全防护要求》
12、
13、《互联网安全防护要求》(本标准)
14、
15、《增值业务网—消息网安全防护要求》
16、
17、《增值业务网—智能网安全防护要求》
18、
19、《接入网安全防护要求》
20、
21、《传送网安全防护要求》
22、
23、《IP承载网安全防护要求》
24、
25、《信令网安全防护要求》
1、本标准的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补充和更新了标准正文中引用的规范文件。
2、
3、本标准的第4章“缩略语”中补充和更新了标准正文中适用的缩略语。
4、
5、本标准的第5章“互联网安全防护概述”中增加了“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系统安全”要求的内容和说明。
6、
7、本标准的第7章“互联网资产、脆弱性、威胁分析”中增加了“环境和设施”类资产及其主要资产说明。
19ydt增值业务网智能网安全防护要求10接入网安全防护要求11传送网安全防护要求12ip承载网安全防护要求13信令网安全防护要求14同步网安全防护要求15支撑网安全防护要求16非核心生产单元安全防护要求17域名系统安全防护要求18网上营业厅安全防护要求19电信网和互联网物理环境安全等级保护要求20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21固定通信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2移动通信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3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4增值业务网消息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5增值业务网智能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6接入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7传送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8ip承载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29信令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ydtiii30同步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31支撑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32非核心生产单元安全防护检测要求33域名系统安全防护检测要求34网上营业厅安全防护检测要求35电信网和互联网物理环境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要求36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检测要求本标准与ydtxxxxxxxx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修订ydt17372008互联网安全防护检测要求配套使用
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来源:admin 发布日期:2017-08-30信息网络的全球化使得信息网络的安全问题也全球化起来,任何与互联网相连接的信息系统都必须面对世界范围内的网络攻击、数据窃取、身份假冒等安全问题。
发达国家普遍发生的有关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案件,绝大部分已经在我国出现。
目前,我国进口的计算机系统产品,其安全功能基本上是最低层次的,我国尚没有自己的配套安全技术产品,使用的微机和网络产品从硬件、固件到软件,基本没有安全保障功能,在建的一些重要信息系统,也缺乏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这些问题若不加紧解决,会影响国家主权和安全、信息化社会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顺利发展。
但是,当前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者、管理者和使用者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他们建设、管理或使用的信息系统是否是安全的?如何评价系统的安全性?这就需要有一整套用于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和使用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等级保护制度的意义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基础。
其中第九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
安全等级的划分标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公安部在《条例》发布实施后便着手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研究和准备工作。
等级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具有科学、合理、规范、便于理解、掌握和运用等优点,因此,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发展思路,对于正在发展中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安全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整体水平,使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指导工作更具体、明确,公安部组织制订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国家标准,并于1999年9月13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通过并正式批准发布,已于 2001年1月1日执行。
安全防护-网络三同步 (IPRAN)
14安全防护IPRAN通信网的安全应参照工信部发布的YD 5177-2009《互联网网络安全设计暂行规定》。
根据中国电信通信网络定级对象划分及安全等级的要求,辽宁省相关安全级别按照2级安全级别要求。
14.1业务安全现网设备,A类设备与B类设备组成环形网络,B类设备与RANER设备以口字形互联,RANER 设备与CN2PE设备以口字形互联,RANER设备与MCE以口字形互联的方式,通过这些组网方式,对IPRAN网络承载的业务起到保护的作用。
同时也可通过对现网容量分析,进行基站设备的拆闲补忙调整,避免影响业务的连续性。
现有的网管系统IP城域网网管可以对维护人员对网络进行的发布、修改、删除等操作行为进行详细记录,并可以按照时间、操作方式、操作人员进行查询。
14.2 网络拓扑安全现有IPRAN网设备以环形或者口字形网络组网,可以满足网络业务保护的需求,不会出现因光路中段或者个别站点失效而导致网络业务中断的情况。
14.3 设备安全IPRAN\RANER\MCE等设备安全满足通信行业及中国电信设备技术规范,设备入网相关管理要求。
14.4物理环境安全14.4.1机房、办公场地物理环境安全机房整体抗震能力应不低于里氏7级,相关机架及设备需进行必要的抗震加固,相关楼层承重能力不低于750kg/m2。
机房应具备防虫防鼠等相关措施,以有效防范鼠虫蚁害。
14.4.2 IPRAN\RANER\MCE等设备场地物理环境(1) 物理位置选择IPRAN\RANER\MCE等设备场地应当避开强电场、强磁场、强震动源、强噪声源、重度环境污染、易发生火灾、水灾和易遭受雷击的地区。
IPRAN\RANER\MCE等设备场地整体抗震能力应不低于里氏7级,相关机架及设备需进行必要的抗震加固,承重能力不低于750kg/m2。
(2) 防盗窃和防破坏应将主要设备放置在物理受限的范围内。
应对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记。
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处,如铺设在地下或管道中等。
等级保护2.0基本要求二级三级对比表(二)通用管理要求
þ
6
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
a)应划分不同的管理员角色进行网络和系统
的运维管理,明确各个角色的责任和权限;
þ
þ
b)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账户管理,对申请账户、建立账户、删除账户等进行控制;
þ
þ
c)应建立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策略、账户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日常操作、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
h)应严格控制运维工具的使用,经过审批后才可接入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应保留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操作结束后应删除工具中的敏感数据;
i)应严格控制远程运维的开通,经过审批后才可开通远程运维接口或通道,操作过程中应保留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操作结束后立即关闭接口或通道;
j)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应定期检查违反规定无线上网及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策略的行为。
þ
þ
a)应成立指导和管理网络安全工作的委员会
或领导小组,其最高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或授权;
ý
þ
2
人员配备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等。
þ
þ
b)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可兼任。
ý
þ
3
授权和审批
a)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和批准人等;
þ
þ
b)应针对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系统接入等事项建立审批程序,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审批过程,对重要活动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þ
ý
b)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出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规定;
ý
þ
c)应不在重要区域接待来访人员,不随意放
置含有敏感信息的纸档文件和移动介质等。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 - 4 - 第三章网络的安全保护.................................. - 5 - 第四章涉密网络的安全保护............................. - 13 - 第五章密码管理....................................... - 15 - 第六章监督管理....................................... - 17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21 - 第八章附则......................................... - 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个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网络除外。
第三条【确立制度】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络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
前款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工作原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应当按照突出重点、主动防御、综合防控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重点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主要标准介绍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主要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总要求/上位文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上位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正在修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正在修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特点1-对象范围扩大新标准将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等列入标准范围,构成了“安全通用要求+新型应用安全扩展要求”的要求内容特点2-分类结构统一新标准“基本要求、设计要求和测评要求”分类框架统一,形成了“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护体系架构特点2-强化可信计算新标准强化了可信计算技术使用的要求,把可信验证列入各个级别并逐级提出各个环节的主要可信验证要求例如可信验证-一级可基于可信根对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
例如可信验证-四级可基于可信根对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重要配置参数和通信应用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应用程序的所有执行环节进行动态可信验证,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并将验证结果形成审计记录送至安全管理中心,并进行动态关联感知。
1、名称的变化☐原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改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再改为:(与《网络安全法》保持一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2、对象的变化☐原来:信息系统☐改为:等级保护对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对象包括网络基础设施(广电网、电信网、专用通信网络等)、云计算平台/系统、大数据平台/系统、物联网、工业控制系统、采用移动互联技术的系统等.3、安全要求的变化☐原来:安全要求☐改为: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安全通用要求是不管等级保护对象形态如何必须满足的要求,针对云计算、移动互联、物联网和工业控制系统提出了特殊要求,称为安全扩展要求.4、章节结构的变化☐8 第三级安全要求☐8.1 安全通用要求☐8.2 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8.3 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8.4 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8.5 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5.分类结构的变化-1(2017试用稿)☐结构和分类调整为:⏹技术部分:☐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部分:☐安全策略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5.分类结构的变化(正式发布稿)⏹技术部分:☐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管理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6.增加了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章节针对云计算的特点提出特殊保护要求。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平安等级爱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平安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信网TelecomNetwork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互联网Internet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规律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平安等级SecurityClassification平安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平安、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4管理平安等级爱护要求4.1第1级要求不作要求。
4.2第2级要求4.2.1平安管理制度4.2.1.1管理制度a)应制定平安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平安策略,说明机构平安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平安框架等;b)应对平安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平安管理制度;c)应对平安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4.2.1.2制定和发布a)应指定或授权特地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平安管理制度的制定;b)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平安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c)应将平安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4.2.1.3评审和修订应定期对平安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平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2.2平安管理机构4.2.2.1岗位设置a)应设立平安主管、平安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b)应设立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平安管理员岗位,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编号:SM-ZD-59275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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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信网Telecom Network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互联网Internet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电信网与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与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与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与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信网 Telecom Network利用有线与,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她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互联网 Internet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就是在功能与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安全等级 Security Classification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与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4 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4、1 第1级要求不作要求。
4、2 第2级要求4.2.1 安全管理制度4.2.1、1 管理制度a) 应制定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与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与安全框架等;b) 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c) 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4.2.1、2 制定与发布a) 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b) 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与审定;c) 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4.2.1、3 评审与修订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2.2 安全管理机构4.2.2、1 岗位设置a) 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b) 应设立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岗位,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296(操作规程范本系列)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详细版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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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信网Telecom Network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互联网Internet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电函[2006]35号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电函[200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指导电信业更好地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保证电信网络(含互联网)等级保护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维护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作为基础信息平台,电信网络的安全可靠运行日益重要。
因此,需要对电信网络实施等级保护,以进一步提高电信网络的整体安全性。
二、电信网络由各种设备、线路和相应的支撑、管理子系统组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电信网络采取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分开实施技术保护的方式不现实,也可能会直接影响整个电信网络的运行。
此外,电信网络具有全称全网的特点,落实保护措施必须要对整个网络统筹监顾。
因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电信网络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由电信网络的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各单位要做好向有关部门的解释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结束——。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 - 4 - 第三章网络的安全保护.................................. - 5 - 第四章涉密网络的安全保护............................. - 13 - 第五章密码管理....................................... - 15 - 第六章监督管理....................................... - 17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21 - 第八章附则......................................... - 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个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网络除外。
第三条【确立制度】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络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
前款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工作原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应当按照突出重点、主动防御、综合防控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重点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息产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2.26•【文号】信电函[2007]101号•【施行日期】200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电信网络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信电函[2007]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电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信部电[2007]55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规范、有序地开展电信网络及相关单元和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与备案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本次定级范围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围绕以下范围进行定级:(一)核心生产单元。
包括正式投入运营的传输、承载各类电信业务的公共电信网(含公共互联网)及其组成部分,以及支撑和管理公共电信网及电信业务的业务单元和控制单元。
(二)非核心生产单元。
包括企业内部办公系统、客服呼叫中心等。
请根据《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按照网络或业务类型、服务地域、企业内部管理归属等,将上述定级范围内的网络和系统划分成不同的定级对象,并分别确定各自的安全保护等级。
3月底之前的定级工作只需完成定级对象的划分、定级和备案。
二、关于定级结果评审的有关要求(一)企业各定级对象的定级结果(含1至5级)应由集团公司进行审核。
(二)对于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安全保护等级拟定为第2级及以下级别的定级对象,无需报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专家组评审,可直接向电信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三)对于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安全保护等级拟定为第3级及以上级别的定级对象,应由集团公司将定级报告(电子版)报送信息产业部电信网络安全防护专家组评审,由专家组和电信运营企业共同商议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安全运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确保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和网络应用的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等级划分第四条网络安全等级根据网络系统的重要程度、被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最低保护)、二级(次低保护)、三级(中等保护)、四级(较高保护)和五级(最高保护)。
第三章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流程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对本网络系统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网络等级。
第六条网络定级应遵循以下流程:1. 定级报告编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编制网络安全等级定级报告,包括网络系统基本情况、安全保护需求、安全保护策略等内容。
2. 定级评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定级报告进行评审,确保定级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定级审批:经评审合格的网络,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报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审核并确定网络等级。
第四章安全建设管理第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网络等级保护定级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建设方案,明确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八条安全建设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物理环境: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的物理安全、环境安全等。
2. 安全通信网络:包括网络架构的设计和保护、通信传输的加密和认证等。
3. 安全区域边界:包括网络边界防护、访问控制、数据流量监控等。
4. 安全计算环境:包括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等。
5. 安全管理中心:包括安全监控、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估等。
第五章安全运营管理第九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运营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营。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支持与保障第三章网络的安全保护第四章涉密网络的安全保护第五章密码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个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网络除外。
第三条【确立制度】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络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
前款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工作原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应当按照突出重点、主动防御、综合防控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重点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网络运营者在网络建设过程中,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网络安全保护、保密和密码保护措施。
涉密网络应当依据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结合系统实际进行保密防护和保密监管。
第五条【职责分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
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卫。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涉密网络分级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工作。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以下简称“保护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和提升我国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保护国家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
保护标准共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
各个等级根据信息系统所需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技术措施来确定。
保护标准的实施范围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军事、科研、教育、金融、电信、能源、交通、水利、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和领域。
同时,非国家行政机关、重要信息基础设施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采用保护标准。
保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重要内容:1.标准体系结构:规定了保护标准的组织结构和标准体系,明确了各个等级的划分原则和技术要求。
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可以统一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信息安全防护力度,提升整体的防护能力。
2.安全需求分析:为不同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需求分析,根据系统的特点和所处环境确定相应的等级。
通过分析系统的安全需求,可以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提高防护效果。
3.技术要求:根据不同等级的系统安全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要求。
包括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系统完整性保护、事件响应等方面的要求。
技术要求的制定旨在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和系统遭受攻击。
4.评估与认证:对采用保护标准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认证。
评估过程包括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检查,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相应等级的技术要求。
认证过程则是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和确认,从而获得认证证书。
5.运行与维护:明确了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包括安全事件的处理、安全培训和演练、系统升级与漏洞修复等方面的内容。
运行与维护的要求有助于保持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保护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我国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保护国家机密信息和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融合,电信网和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安全问题也随之日益凸显。
在这种背景下,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安全管理已成为一个极为关键和紧迫的问题,为了有效保护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电信网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电信网是由一系列网络设备和技术组成的基础设施,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运转至关重要。
为了保护电信网的安全,我们需要根据不同的电信网等级,确定对应的安全保护要求。
一级电信网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一级电信网是指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包括核心网、互联网出入口、大型机房等。
对于一级电信网,其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如下:•确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架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采用高可靠性、高稳定性的设备和技术,确保网络的稳定和可靠;•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防护、网络防护、应用层防护等多层次防护;•实现对外的全面、安全、可靠的接入和联通;•建立完整的安全监测和管理机制,对网络运行状况和安全威胁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手段和方法,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确保网络的安全和稳定。
二级电信网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二级电信网是指地区性重要基础设施,包括省际/跨境/主要城市的骨干网络、主干交换中心等。
对于二级电信网,其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如下:•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安全管理的科学和规范;•提高网络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信息传输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多层次安全防护体系,包括物理防护、逻辑防护、安全管理等多种防护手段和技术;•加强对外接入和联通的安全管控,确保对外网络的安全可控;•建立全面、多渠道的安全监测和管理系统,及时识别和应对安全事件;•建立完善的安全策略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网络安全的快速恢复和应对。
三级电信网的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三级电信网是指区域性基础设施,包括地市级、县级等网络基础设施。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 第二章支持与保障...................................... - 4 - 第三章网络的安全保护.................................. - 5 - 第四章涉密网络的安全保护............................. - 13 - 第五章密码管理....................................... - 15 - 第六章监督管理....................................... - 17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21 - 第八章附则......................................... - 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依据】为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使用网络,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个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网络除外。
第三条【确立制度】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网络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
前款所称“网络”是指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
第四条【工作原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应当按照突出重点、主动防御、综合防控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重点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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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和互联网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众电信网和互联网的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体系中的各种网络和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电信网 Telecom Network利用有线和,或无线的电磁、光电网络,进行文字、声音、数据、图像或其他任何媒体的信息传递的网络,包括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
3.2互联网 Internet泛指由多个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形成的网络,它是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的大型计算机网络。
3.3安全等级Security Classification安全重要程度的表征.重要程度可从网络受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运行、公共利益、网络和业务运营商造成的损害来衡量。
4管理安全等级保护要求4.1第1级要求不作要求。
4.2第2级要求4.2.1安全管理制度a)应制定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说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b)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重要的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c)应对安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重要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4.2.1.2制定和发布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b)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证和审定;c)应将安全管理制度以某种方式发布到相关人员手中。
4.2.1.3评审和修订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2.2安全管理机构4.2.2.1岗位设置a)应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b)应设立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岗位,定义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4.2.2.2人员配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等。
4.2.2.3授权和审批a)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部门及批准人,对系统投入运行、网络系统接入和重要资源的访问等关键活动进行审批;b)应针对关键活动建立审批流程,并由批准人签字确认。
4.2.2.4沟通和合作a)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之间、组织内部机构之间以及网络安全职熊部门内部的合作与沟通;b)应加强与相关外部单位的合作与沟通。
4.2.2.5审核和检查应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用户账号情况、系统漏洞情况、数据备份等情况。
4.2.3.1人员录用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b)应规范人员录用过程,对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背景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对其所具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c)应与从事关键岗位的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4.2.3.2人员离岗a)应规范人员离岗过程,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b)对于离岗人员,应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c)对于离岗人员,应办理严格的调离手续。
4.2.3.3人员考核应定期对各个岗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及安全认知的考核。
4.2.3.4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a)应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b)应告知人员相关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并对违反违背安全策略和规定的人员进行惩戒;c)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对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4.2.3.5外部人员访问管理应确保在外部人员访问受控区域前得到授权或审批,批准后由专人全程陪同或监督,并登记备案。
4.2.4安全建设管理4.2.4.1定级a)应明确网络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b)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网络确定为某个安全等级的方法和理由;c)应确保网络的定级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4.2.4.2安全方案设计a)应根据网络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b)应以书面形式描述对网络的安全保护要求、策略和措施等内容,形成网络的安全方案;c)应对安全方案进行细化,形成能指导安全系统建设、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的详细设计方案;d)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安全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并且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4.2.4.3产品采购和使用a)应确保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固家的有关规定;b)应确保密码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c)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负责产品的采购。
4.2.4.4自行软件开发a)应确保开发环境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b)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说明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c)应确保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4.2.4.5外包软件开发a)应根据开发需求检测软件质量;b)应要求开发单位提供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c)应在软件安装之前检测软件包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
4.2.4.6工程实施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b)应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方案,控制工程实施过程。
4.2.4.7测试验收a)应对系统进行安全性测试验收:b)在测试验收前应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订测试验收方案,在测试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测试验收结果,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c)应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对网络测试验收报告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
4.2.4.8交付a)应制定网络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b)应对负责网络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c)应确保提供网络建设过程中的文档和指导用户进行网络运行维护的文档。
4.2.4.9安全服务商的选择a)应确保安全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b)应与选定的安全服务商签订与安全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相关责任;c)应确保选定的安全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诺,必要时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4.2.4.10备案应将网络的定级、属性等资料指定专门的人员或部门负责管理,并控制这些材料的使用。
4.2.5安全运维管理4.2.5.1环境管理a)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b)应配备机房安全管理人员,对机房的出入、服务器的开机或关机等工作进行管理;c)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机房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带出机房和机房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规定;d)应加强对办公环境的保密性管理,包括工作人员调离办公室应立即交还该办公室钥匙和不在办公区接待来访人员等。
4.2.5.2资产管理a)应编制与网络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b)应建立资产安全管理制度 - 规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员或责任部门,并规范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行为。
4.2.5.3介质管理a)应确保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并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b)应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过程进行记录,并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c)应对需要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首先清除其中的敏感数据,防止信息的非法泄漏;d)应根据所承载数据和软件的重要程度对介质进行分类和标识管理。
4.2.5.4设备管理a)应对网络相关的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b)应建立基于申报、审批和专人负责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种软硬件设备的选型、采购、发放和领用等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c)应对终端计算机、工作站、便携机、系统和网络等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按操作规程实现关键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的启动,停止、加电,断电等操作;d)应确保信息处理设备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
4.2.5.5网络安全管理a)应指定人员对网络进行管理,负责运行日志、网络监控记录的日常维护和报警信息分析和处理工作;b)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络安全配置、日志保存时间、安全策略、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c)应根据厂家提供的软件升级版本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并在更新前对现有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d)应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网络系统安全漏洞进行及时的修补;e)应对网络设备的配置文件进行定期备份;f)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系统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
4.2.5.6系统安全管理a)应根据业务需求和系统安全分析确定系统的访问控制策略;b)应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对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修补;c)应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系统补丁前,应首先在测试环境中测试通过,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后,方可实施系统补丁程序的安装;d)应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管理和日常操作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e)应依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维护,详细记录操作日志,包括重要的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f)应定期对运行日志和审计数据进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4.2.5.7恶意代码防范管理a)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告知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从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直进行病毒检查;b)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c)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
4.2.5.8密码管理应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4.2.5.9变更管理a)应确认网络中要发生的重要变更,并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b)网络发生重要变更前,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并在实施后向相关人员通告。
4.2.5.10备份与恢复管理a)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b)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如增量备份或全备份等)、备份频度(如每日或每周等)、存储介质、保存期等;c)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策略应指明各份数据的放置场所、文件命名规则、介质替换频率和将数据离站运输的方法。
4.2.5.11安全事件处置a)应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但任何情况下用户均不应尝试验证弱点;b)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安全事件类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c)应根据安全事件对本网络产生的影响,对本网络安全事件进行等级划分;d)应记录并保存所有报告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分析事件原因,监督事态发展,采取措施避免安全事件发生。
4.2.5.12应急预察管理a)应在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下制定不同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框架应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b)应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应急预案的培训应至少每年举办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