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4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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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实施方案

我校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已实施七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评估对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确立教学中心地位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和引导作用。为迎接教育部下一阶段组织的审核评估,更好地调动各学院(系)开展教学评估的积极性,在征求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对今年的本科教学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等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评估程序和方式

评估工作分学院(系)自评和实地考察两个环节进行。学院(系)的自评报告改为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年度报告,报告须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有关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年度报告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评估结果及运用

1.根据对学院(系)总体教学状态的综合考察,评估结果分为A、B、C三个类别,各个类别的比例约为30%、50%和20%。另外,为引导学院(系)在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发挥和突出自己的优势,单独设置单项奖。单项奖设年度进步奖和工作特色奖,采取申报制,名额各3名。

2.学校鼓励学院(系)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学管理干部进行奖励。

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今年的免评制度暂不实行。

4.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结果作为学院(系)招生指标增减的重要依据。

三、指标体系的调整及修改

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对2014年学院(系)本科教学状态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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