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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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桩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成都市安骏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简阳市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四川华冠食品厂灌装车间1-23轴及锅炉房工程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所有施工流程:强夯建筑红线内(除中心景观)地基、钢护筒定位、泥浆护壁成孔、沉渣清理、清孔、塌孔处理(如因地质原因塌孔,由现场监理、甲方代表确认并办理相应签证)、灌注桩钢筋笼制安、桩芯砼浇筑、清理桩头浮浆等工作内容。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模式.

本工程总造价叁佰伍拾肆万零仟柒佰陆拾伍元整(大写)3540765元(小写)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一)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除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及可调材料外);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风险,进入投标报价,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外的计算办法:

(1)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减±15%以上:工程量增加10%以外的工程量或工程量减少15%后剩余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价后下浮5%(主要材料除外)执行;主要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有的,按投标文件执行;若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按发包人认质认价执行。

(2)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及风险范围的计算方法:

①可按实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品种:钢材及其制品、水泥及其制品、砖(砌筑材料)、砂、石.

②可调整材料价格的调整办法:除钢材及其制品、水泥及其制品、砖(砌筑材料)、砂、石、电线电缆的风险系数为3%外,其余可调材料风险系数为5%。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可调材料的基准价详见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调整按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施工当期简阳地区材料价格为准。由监理、现场代表签字核定每月可调材料数量及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以下A、B、C条中的可调材料指除钢材及其制品、水泥及其制品、砖(砌筑材料)、砂、石、电线电缆的风险系数△为3%。

A、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可调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时,施工过程中可调材料价格涨幅超过基准价△时,超过基准价△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价格+超过基准价(100%+△)以外的部分】;或跌幅超过投标报价的△时,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价格-低于投标材料价格(100%-△)以外的部分】。

B、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可调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时,施工过程中可调材料价格涨幅超过投标报价△时,超过投标报价△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报价+超过投标材料价格(100%+△)以外的部分】;或跌幅基准价超过△时,超过基准价△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报价-低于基准价(100%—△)以外的部分】。

C、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可调材料等于基准价时,施工过程中可调材料的价格涨、跌幅超过基准价△时,超过△的部分按实调整【即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价格+超过基准价△以外的部分,或材料结算价=投标材料报价-低于基准价(100%-△)以外的部分】;

(二)材料价格:

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基准价为准;

施工期信息价: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简阳市的材料价格;当简阳市材料价格中没有可调材料价格时按成都市的材料价格执行;若《工程造价信息》中资阳市、简阳市的材料价格均没有可调材料的价格时,按发包方认质认价执行。

施工期信息价是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期间次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信息。

(三)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及调整方法:

(1)经业主和监理确认的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项目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的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措施费用调整范围及计算方法:本工程措施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

及环境保费护除外)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均不作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办理结算时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性文件执行;模板在办理结算时只作量差调整,其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四)新增项目或漏项的工程量的调整方法:

除合同有规定外,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如有漏项或发生设计变更时,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新增项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a、投标报价清单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报价清单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类似工程项目指:套用相同定额计价的项目或虽套用不同定额,但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相同的项目;

b、若投标报价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按2015《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价后下浮5%(主要材料除外)执行;主要材料若投标文件中有的,按投标文件执行;若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按发包人认质认价执行。

(五)人工费及机械费调价原则:按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性文件招标期与施工期的费率差执行。

(六)其他费用调价原则:执行相关文件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乙方进场施工前5 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3 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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